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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犬”,“主银”有点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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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18: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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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狗狗在城市到底该怎么生活始终是大家讨论的热点话题。昨日佛山市终于公布属于自己的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中记者了解到,佛山市民只能养一只狗狗,针对虐待“狗狗”的事件时有发生,佛山将规定狗主养狗要爱狗,不能虐待或遗弃……

《佛山市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布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针对此征求意见稿,市民提出很多具体的细致问题,这些问题也亟须解决。危险犬种如何界定?小区内若饲养了危险犬将作何处置?流浪狗收容所的建设,涉及资金、人力等调配谁来负责?……看来虽然“限狗令”公布了征求意见稿,要真正管好“狗狗”,还有一堆事情要解决。


《意见稿》亮点多

严格管理区“一户一犬”    狗狗死亡失踪要“销户”

据卫生部门统计,在去年佛山市狂犬病医学门诊检测报告犬伤人数6.9万多人次,月均5750人次,平均每天有192个人被狗伤及。

亮点一:网上将可办理养犬登记

根据《意见稿》要求,市、区、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公安、畜牧兽医、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部门、机构及有关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是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该《意见稿》中称,接下来佛山还将推出“便民措施”,各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网上办理等形式方便群众办理养犬登记。

亮点二:严格管理区“一户一犬”

在此次的《意见稿》中,对于养犬的种类和数量等具体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意见稿》中还划分了两个“区域”,本市街道办事处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在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据了解,待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危险犬具体标准后再向社会公布。

在严格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地的区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未经公安机关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其中明确对限养数量作出了规定,在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

有市民提出,如果家里的狗狗生了小狗怎么办?这一点在《意见稿》中也提到了,狗主要在小狗狗出生后三个月内对狗狗的数量进行处理,只能留一只。狗狗出生后三个月内,狗主要到公安部门申请养犬登记。

亮点三:狗主不得虐狗或弃狗

在本次的《意见稿》中对于虐待狗狗作出了规定,其中涉及的有狗主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狗狗,不得因养它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同时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狗狗。

当然,在《意见稿》中还对狗主的其他义务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比如狗狗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带狗狗打的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本次《意见稿》规定狗狗以后将不能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大型公共交通工具,也不能去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影剧院、博物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也不能去。除此之外,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狗狗也不能去。当然,前面所说的这些并不包括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
亮点四:上牌免费  将建狗电子档案

佛山给狗狗上牌要收多少钱?按照《意见稿》规定,佛山市民将全部申请材料递交公安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安部门将作出是否准许养狗的决定,符合养狗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申请人颁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在严格管理区内领取《养犬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免收犬只管理费,《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两年。狗主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带狗狗并持犬只免疫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

如果狗狗死了或者失踪了,养犬管理办法要求狗主应当自狗狗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登记机关办理养犬登记的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狗狗。

各区公安部门届时将为“狗狗”建立电子档案,狗主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犬只的品种、年龄、主要体貌特征等情况将全部记录在电子档案内。

亮点五:狗狗伤人狗主垫付药费

狗狗咬人了怎么办?在这次《意见稿》中规定,狗狗若伤害他人后,狗主要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此外,狗主还要在24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传染病检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也要将犬只伤人情况和检验情况报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载入犬只登记电子档案。

同时记者了解到,佛山实行狂犬病免费强制免疫制度,对狗狗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动物防疫机构提供的犬只免疫证明上应当注明犬只是普通犬还是危险犬。


“限狗令”出台后,问题或有一大堆……

问题一:被弃狗只或大幅度增加

对于《意见稿》引发的争论,佛山温馨小窝救助站负责人秋娘最担心的是,流浪狗将大幅度增加。“有些可能是因为养的犬种不得不放弃的,也有一些是养了几只狗或者怕麻烦而放弃的,我们的‘小窝’也在街上收容过几只被遗弃的大型犬,流浪狗可能短时间会增加。”她认为,在出台这个规定前,一定要查清楚危险犬只的“底细”。

“很多家庭是养2只狗狗,我就养了4只狗狗,它们小时候就是被遗弃的,如果现在只准养1只,那么有3只又要被遗弃呢?还是被处理呢?我实在无法想象和承受!”一名收养了4只狗狗的市民哀叹。

网友“yaoyao”认为,这些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可以让现有狗狗自然死亡,再根据新办法养犬。

问题二:市民称并非大型犬都“危险”

根据《意见稿》,危险犬的具体标准届时将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到底什么样才是危险犬?近年来,多个城市推出相关措施,对危险犬的认定也有所不同。

按照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规定,包括藏獒、德国牧羊犬、苏俄牧羊犬、中华田园犬(土狗)在内的36种犬,以及由市公安机关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和其他烈性犬只都禁止饲养。

而根据上月公布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烈性犬主要有藏獒、狼狗、中华田园犬等,还有体型比较大的萨摩等,共49种。同时,不在49种之列的纯种犬、杂交犬凡是肩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的犬类,都禁养。

哈尔滨将哈士奇犬、金毛犬、松狮(大体)、萨摩耶犬(大体)、拉布拉多犬(大体)等也划进烈性犬内,这让不少市民和网友很难接受。在不少市民和网友看来,金毛、松狮虽体型大但性格温顺,是非常好的陪护犬,特别是金毛、拉布拉多,被不少盲人当作导盲犬使用。

佛山市民邓女士建议,届时相关部门制定危险犬具体标准时,应充分听取市民意见,“不要把所有大型犬都看成是危险犬。如果可行的话可以搞一个问卷调查,弄清楚哪种狗伤人最多,再结合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制定标准。”

佛山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科科长李活富表示,目前这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在制定过程中会参考广州、珠海等城市定下的标准。“我们目前的界定标准,主要是从治安的角度去考虑,如果该犬只经常出现伤人等事故纠纷,那一定会被列入。但具体是哪些,还没有定下来。”

秋娘担心,危险犬的界定出台后,或会造成流浪狗激增。她建议,大型犬只、较为有攻击性的犬只也要来个“信用评级”。她的想法是,“如果这个狗在小区有案底的,就是曾经抓伤人,或者对社区居民造成滋扰的,应该予以禁止饲养;但如果没有案底,应该酌情处理,给予上牌”。

问题三:流浪狗收容所何时建成

在《意见稿》中指出,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犬只收容场所,负责收容流浪、遗弃、丢失的犬只。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民间犬只救助机构接收、检验和处理弃养、流浪、扣押、没收的犬只。对此,农业部门也表示,目前佛山尚未有官方的流浪狗收容所。“这个涉及财政资金的安排,比如农业部门出人手,但是在哪里选址,如何管理等,都需要一个完善的方案。”因此,目前官方的流浪狗收容所短时间内还无法建成。

对此,已有7年时间的民间收容所――佛山温馨小窝救助站负责人秋娘表示,小窝的运营资金都是由民间爱宠热心人士支援的,其实由官方来管理和运营是最好的。“一来可以保证资金的运作透明,二来也可以保证监管。”
市民建议:要管狗先管理好狗主人

《意见稿》详细列出了养犬人义务,比如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等。对此,秋娘也深有同感,她认为,“要管理好犬只,一定要管理好狗的主人”。她告诉记者,救助站长期在社区活动,经常了解到有社区居民对养狗者的抱怨。建议有关部门在《意见稿》执行前,也在如何文明养狗方面多做宣传和监督。

狗狗生来病死是常遇到之事,但尸体如何处理却是个难题。“要么自己挖坑埋掉,要么交给宠物医院处理,但医院其实也是挖坑埋掉。”爱狗人士说,难以处理之下,有些体型较小的狗尸体索性被主人扔到垃圾箱。记者了解到,具体针对宠物遗体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尸体的处理最好能建一个焚化场。”爱狗人士CAT说。

而根据《意见稿》,个人将犬只尸体送卫生处理单位作无害化处理;卫生处理单位处理犬只尸体不得收费,并应当出具相关处理证明。但目前这个“卫生处理单位”是谁、在哪尚不得而知。

市民:“限狗令”能否有过渡?

根据《意见稿》,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可根据相关公约划定本居住地区内禁止遛犬的区域。个人在养犬前,应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也就是说,不论是村民、居民,家中养狗或者要养狗的,都要经过以上3个相应组织的许可备案。

“那我主动上门向物业公司申请,还是物业公司来找我备案?如果物业公司以种种借口不让我养,我该怎么办?对方会不会无端拒绝我的养犬申请?  ”家住桂城的阿明看过《意见稿》后认为,相关部门出台这样的规定,就应该具体落实到每个细微处。他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全市统一的、合理的小区内禁止遛狗区域,而不是由居委会、业委会自行划定。

网友“白昼之月”认为,“限狗令”实施应该有一个宽松的过渡期,避免大量犬只被遗弃在街上。

“主人,请别把我们分开”

有网友在《意见稿》出台后,写下以下这段话,或许代表一部分人群的心声。“家里养了两只小型宠物狗将近十年,陪着我长大……一户只能养一犬,意味着两只里面只能养一只,势必抛弃一只,我不想做一个始乱终弃的人啊。人类怕孤单怕寂寞,难道狗不是人就不用顾及它吗?狗也会哭、也会产生感情的,悲哀的是它不像人类那样懂得用语言去表达……我觉得温情的人总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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