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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人算不上新闻,但狼咬人却是大新闻。本报近日连续报道枣庄“打狼”事件颇受人关注,“直接击毙恶狼”更是引发外界广泛争论和热议,也有环保人士、动物保护主义者对此质疑:应该使用麻醉枪等工具活捉狼,而不应该将其击毙。 很多时候,出现争论并不是什么坏事情。但是,在公共安全遇到严峻挑战的情势下,再对具有很大攻击性的狼大谈动物权利和保护,就让人觉得有些奢侈了。毕竟,命丧狼口的两条人命更让我们心痛。面对死者亲人的眼泪、破碎的家庭,以及恐慌度日的村民,保一方平安的枣庄警方出动再多的警力猎狼也是应该的,甚至是必须的。两条人命,多人受伤,与一条狼命相比,孰重孰轻,一目了然。因此,从情理上讲,该不该击毙那匹体格壮硕的狼,不需要争论,也不值得争论。面对狼的攻击,我们没有必要去当“东郭先生”。
据称,有人对被击毙的大灰狼的野生身份提出了疑问。其实,不管是野生还是圈养跑出来的狼,它频繁进村伤人成为人们谈论话题、关注焦点,从另外一个侧面也说明,生态环境是不是出了问题。广袤的田野、连绵的山林里已经没有让狼这个食肉动物果腹的食物。笔者至今清楚地记得,在20多年前的泰安农村老家,隆冬时节,田野被厚厚的白雪(点击观看白雪影视作品《金陵十三钗》、《与青春有关的日子》)覆盖,真是一幅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美景。即便如此,在村郊的草垛边、雪地上,野兔、黄鼠狼足印麻麻点点,甚至野狼的粪便也常常出现。村里老人也多有碰到野狼的经历,但并没有狼伤人的惨案发生。近几年再回家,田地里的野兔已很难碰到了,野狼的故事已成传说。如今虽资讯发达,但山东境内出现“狼的踪迹”的新闻屈指可数。只是这一次在枣庄狼伤人的事件这么频繁出现,让人意外。
我们在孜孜不倦地改变着环境,却忽视了被改变了的环境也会改变我们。饿狼进村伤人,这虽然是小概率事件,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不想引狼入室,也想放狼归山,但在很多地方狼显然已经没有了与人类井水不犯河水的生存空间,狼被迫铤而走险了,也迫使人类做出你死我活的选择。
一个野生动物因为与人类狭路相逢而被追杀,殊为可惜。但如果我们能由此反思如何在发展中更好地保护环境,做到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也算是有失有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