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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宠物是否有“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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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5 13: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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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学军 实习生 夏全胜) 购买家具、家电、房屋等“死物”时,商家在一定的期限内负责退换、维修,那么,购买宠物狗这种“活物”是否也有“保修期”呢?昨日,读者朱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电话提出询问。

  朱女士说,本月10日,她在塘沽区中心桥村附近一“宠物市场”内花400元钱买了一只两个多月大的“美国可卡”狗,几个小时后小狗开始呕吐、腹泻,走路摇晃。莫非这狗原本就有病?带着疑问朱女士第二天上午把它抱回宠物店。店老板表示:“狗已抱出门,和我没什么关系了,退钱是不可能的。要不你把它放在我这儿,我给它治好你再抱回去。”

  随后的一两天里,双方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店老板表示,他已给“美国可卡”输了液、打了针,说“可以抱回去了”,朱女士则坚持要小狗完全康复后抱回。13日下午,对方打来电话,告知“美国可卡”病重死亡,说“可能是脑子里进了虫子了”。朱女士转天赶到宠物店,看到了爱犬的尸体。朱女士再次要求退款,店老板依然表示不可能。后来店老板说:“你再抱一条狗走,我只收你200块钱。”朱女士不同意,遂和对方吵了起来。最终,店老板以“报销100元打车费”作结。

  记者分别与有关部门取得了联系。公安部门表示,宠物买卖、宠物豢养等问题特殊而又普遍,原有的《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很多方面已不适应,目前新法规正在制定中。在新法规出台前,处理此类问题无法可依。工商部门也这样表示,由于新法规尚未出台,宠物买卖纠纷处理让他们感觉棘手,因此购买者一定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发表于 2006-5-25 17: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狗的时候 最好能卖主约定好才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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