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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一的哥撞死狗后逃逸 或按肇事逃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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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9 16: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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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宣城“的哥”袁师傅有点郁闷,他在驾车途中撞死了一只狗,然后径自离去。他没有想到,等待他的可能是拘留十五天、扣12分,以及上千元的处罚,因为交警认定他“肇事逃逸”。

事件:开车撞了一只狗
5月21日一大早,宣城市宣临出租车公司的“的哥”袁师傅开车将一位乘客从宣城送往泾县,行驶到宣泾路宣城社会福利院附近时,突然看见一条狗从马路中间穿过,因为避让不及,袁师傅将那条狗撞死了。

“当时我看旁边没人,就开车走了。”袁师傅告诉记者,他以为是只野狗,没有放在心上。可没想到,几天之后他接到了交警的通知,要求他5月23日到交警队处理这起事故。

狗的主人王女士表示,发现狗被撞之后,他们曾追着袁师傅的车,但他并没有停下。据了解,被撞死的狗是一条土狗,没有养犬证,当时也没有被主人牵着。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王女士发现狗被袁师傅的出租车撞死后,曾跟在出租车后面追喊,但出租车没停。等出租车从原路返回路过现场时,他们在马路中间拦,出租车也没有停,反而加速驶离。

处理:赔了钱还不算完
5月23日下午,通过交警的调解,袁某与狗主人达成协议,袁某赔偿给王某400元。但事情并没有结束,正准备离开交警队的袁师傅被告知,他开车撞死狗之后离开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要被拘留15天,罚款1000元,扣12分。

袁师傅懵了,撞死一条狗需要处罚这么重吗?“我们以开出租车为生,扣12分后我就不能开车了。”袁师傅说。

狗的主人王女士也认为“罚得太重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袁师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够成犯罪,仅造成财产损失,但根据有关规定,交警一大队可以对其逃逸行为处以罚款一千元、扣12分,还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重罚是因其逃逸
“其实主要是他撞死狗之后逃逸了,对一名驾驶员来说,即使你开车撞坏了一根电线杆也要报警,而不是逃逸。”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徐文革认为,在这件事情上,袁某逃逸情节比较严重。

“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按照相关程序,我们的民警只是根据事故的情况,告知那位出租车司机,依据相关的法律,处罚的标准是这样的,但不是立即就执行这样的处罚。”徐文革说,具体的处罚要再根据相关情况来确定,暂时还没有对其采取任何处罚。
律师刘海军认为,袁某当时确实将车开走了,可以认定为逃逸行为,但是因为其行为本身没有造成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而且狗主人也存在看管上的过错,所以在处罚的程度上应该与机动车撞人的情节有所区分。

律师:无养犬证可免责
对于交警的处罚标准,不少网友觉得不是很理解,有网友打趣道:“下次要是哪位开车轧死一只蟑螂,也应该停车报警,按交通肇事处理。因为这可能是星爷的宠物,老值钱了!”

刘海军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机动车在道路上与狗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人员或者狗的损失,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但是在责任认定上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有养犬证的,并确定主人为当事人,可以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和狗主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如果机动车正常行驶无违法和过错,而狗却没有被链子牵引,狗主人负全责。如果没有办理养犬证的,一般来说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免责。”

刘律师建议,市民在车辆道路行驶过程中遇到这种问题,不要图省事,而应该立即停车选择报警,由警方进行责任认定,并通过保险进行理赔,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发表于 2011-6-9 18: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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