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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猴露天拴养咬伤女孩 居委会称无执法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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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 17: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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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拴养宠物猴
身高不足40厘米的褐色小猴,被当作宠物养在小区内,上蹿下跳,引来不少路人围观。可在逗弄过程中,一名10岁女孩不慎被咬伤。昨天,家住浦电路潍坊四村的郭女士致电本报反映此事:“本以为跟猴子玩玩没什么,可是没想到孩子被咬了。私人能养猴子吗?”
树上养猕猴
潍坊四村443号正前方绿化带内的一棵树上,距地面3米处,有一个用废弃储物桶做的简易“小窝”,高约30厘米,上方开口约20厘米。一条1.5米长的铁链拴在小窝底部,另一端套着小猴的脖子(见图 周丽君 摄)。见有人过来,猴子“坐立不安”,沿着窝打转,还不时做起“离心运动”,在空中“飞翔”。
猴子主人顾先生说,小猴名叫比比,是一只几个月大的猕猴,是他去广西玩的时候带回来当宠物的,白天养在树上,晚上带回屋里。在记者的询问下,他说这只猕猴没有打过防疫针,自己也没有办过相关饲养许可证。“它不咬人的。”顾先生说。
邻家女被咬
然而,同为小区居民的郭女士的10岁女儿却在前天被小猴咬了,手臂上有一小处破了皮,伤口处可明显看到牙印。事后,郭女士连忙带女儿去医院打了破伤风针。由于半年前注射过狂犬疫苗,因此这次没有再打狂犬疫苗针。“小区里那么多孩子,今天我家孩子被咬到了,明天说不定就是别家小孩被咬。”她担心地说。
无证系非法
记者昨天致电潍坊四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曾试图劝说顾先生不要饲养猕猴,但无功而返,“我们没有执法权,无法强行要求他放弃饲养”。
据了解,根据法律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而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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