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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撞死宠物狗难坏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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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17: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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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 撞死宠物狗遭索赔1000元  27日晚上7点过,三台县城出租车司机刘先生驾车经过会仙路时,因车速较快,把一条宠物狗当场撞死。狗的主人张先生和妻子谢女士当即把车拦下来,情绪激动地称这是一条贵重的'博美'狗,从幼崽开始就如照顾新生婴儿一样细心,天天照顾吃东西,洗澡,按期打针,花了不少精力和心血,如今已经和狗儿产生深厚感情,必须赔偿1000元现金,埋葬狗儿尸体,再给他们赔礼道歉。
  尽管对自己不慎撞死狗儿的行为感到内疚,但刘先生却认为自己没有错,因为出事路段是闹市区,行人众多,他在大街上开车,从来都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行人身上,没有看见在人群中跑的狗,且事发时狗没拴养,狗主人也任其在街上乱跑。再加上张先生夫妇无法出示养狗证,再名贵的狗也属于非法饲养,为了安慰狗主人,他只愿意赔偿100元钱。
  围观者 到底该不该赔偿?
  在张先生夫妇与刘先生为赔偿争论不休时,围观者也越来越多,很快就堵塞了交通。撞死宠物狗到底该不该赔?如果赔,又该赔多少?
  参与处警的三台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接到刘先生的报警赶到现场时,认为不应该赔的舆论成了一边倒。只有极个别养狗的人认为双方均有责任,应该赔。
  持不该赔观点的围观者认为,公共场所本来就禁止狗儿出现,狗主人只图自己高兴,任其狗儿在大街上乱跑乱窜,万一咬到人咋办,撞死了该背时,司机是在“为民除害”。
  '宠物狗也是一条生命,即使狗主人不该在公共场所遛狗,但狗主人养狗付出了心血和感情,撞死了一点不赔,也说不过去。'一个居民话音刚落,就遭到众人的反对,'如果把人咬到了,打狂犬疫苗,就不是几百元能了的事了,就是不该赔,狗主人应该好好学学城市禁止养狗的规定。'
  辩是非 难坏巡警交警
  巡警到现场调查取证后,希望张先生夫妇先放行车辆,疏通道路,再通过相关证据认定责任,到巡警大队接受调解,但双方都不愿意。巡警只好请交警到现场协助处理,但交警问清楚没有人员伤亡后,认为这起事故尽管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但此前没有受理过类似事故,依据哪条法律来认定、如何划分责任都比较麻烦,交通事故是以人员伤亡、车辆受损为前提,车辆撞死、碾死动物,最好私了解决。
  由于双方不愿意到巡警大队接受调解,巡警只好在疏通道路,叮嘱双方不要意气用事后离开。
  20多分钟后,巡警再次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双方私了不成,已经在大街上开始拉扯。
  巡警第二次赶到现场,制止、缓解双方的情绪后,建议双方的好友或亲戚出面解决此事。最终,双方经各自的亲朋劝说、沟通,达成了由刘先生赔偿100元,负责埋死狗,给张先生和谢女士赔礼道歉的协议。
  律师点评:
  宠物狗被车撞死该不该赔?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守信律师师事务所的杜林律师。
  杜律师说,近年来车撞死、撞伤宠物狗的事情屡屡发生。狗主人索赔的心情可以理解,司机不愿赔的理由也很充分,双方因此吵得不可开交,甚至拳脚相向,闹出刑事案。他认为,车撞狗该不该赔、怎么赔?目前虽无明确法律规定,但应该区别不同情况对待。
  如果在公共场所撞死撞伤了无证狗(养犬登记证),司机就可以拒绝赔偿;如果是有证狗,就说明该狗有'合法身份',狗的主人可以索赔;其次,要看出事时狗是否拴养,是否和主人同行。如果没有,则说明狗的主人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司机也可拒绝赔偿。
  再其次,要看司机违没违章。如果狗有'证',主人尽到了监管责任,司机也没违章,双方就应该协商解决。如果司机违章,则应无条件赔偿。双方争执不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文中化名)
发表于 2011-5-3 15: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例告诉我们,溜狗要带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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