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宠物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011|回复: 10

东莞基本医保待遇又提高 门诊报销比例提至70%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1 17: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进)时隔半年,东莞基本医保待遇又要提高了。从明日起,东莞社会基本医保参保人(即社保“银卡”持有人)连续缴费满3年以上,最高可享受15万元的年度报销限额。参保人在社区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至70%。
缴费满3年每年最高可报销15万
即将过去的2009年,东莞医保待遇水平已整体进行过两度上调。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布通知称,从2010年元旦起,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即社保“银卡”持有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可享受最高15万元的年度报销限额。记者发现,这一报销上限,较此前提高了5万元,与现有的综合基本医保参保人(即社保“金卡”持有人)的待遇标准基本持平。
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不同的参保年限,参保人可分阶段地享受不同年度限额的待遇水平。具体是,参保不足6个月,年度限额为1万元;满6个月不足1年的年度限额为2万元;满1年不足2年的,限额为5万元;满2年不足3年的限额为10万元;满3年以上的限额为15万元。
而不同的报销额度,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其中,0—5万元段,社保支付比例为95%(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为100%);5万—10万元段,社保支付比例为75%(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为80%);10万—15元万段,社保支付比例为55%(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为60%)。
门诊报销比提高10%
从2008年10月起,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新增了社区门诊保障。所有在镇属单位办理参保的人员(包括农民工)、参保的城乡居民和在市属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的职工子女,在社保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其门诊费用均可享受60%的报销,且上不封顶。
昨日,市社保局通知称,这一维持了14个月的报销比例,从明日起将提高至70%。此举将大幅提高现有社区门诊医疗保障水平。据统计,截至11月底,东莞全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541.43万,社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328个。
市内三级医院起付线提至800元
此前,一直传闻为平衡大小医院经营形势反差,东莞将上调三级医院起付线的标准。昨日,这一消息也得到了证实。
调整结果是,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保持在300元不变,二、三级医院的起付线标准分别由原来的400元、600元,调整至500元、800元,市外一、二、三级医院则相应调整为800元、1100元、1600元。同时,一、二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保持不变,到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下调5%,到市外三级医院在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下调10%。
该负责人说,通过费用杠杆的调节,适当拉开二、三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院的差距,有利于缓解各级医院的压力和经营困境。
发表于 2011-4-11 17: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1 17: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1 17: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wu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1 17: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wub: 社会劳动保障不断在完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1 18: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wu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1 20: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欣赏!:wub: :wub: :wub: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1 21: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1 22: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越来越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1 23: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wu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4-12 02: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wub: :wub: :wub: 欣赏学习,投票支持,多多交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宠物论坛

GMT+8, 2025-2-8 00:18 , Processed in 0.01214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中国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