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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人生》连载中——用最海量的照片、最深情的文字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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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10: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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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初来乍到,为老婆的新书做个宣传,还请斑竹和各位坛友多多支持。

书名——《欢喜人生》
出版单位——湖南人民出版社
上市时间——一月中旬

自序——与你同行

    着手写这本关于人生和狗的书时,我正怀着孕。

    头三个月的早孕反应很重,乏力,呕吐,嗜睡,炎热的夏日令我头晕目眩,疲倦不堪,我常常对着电脑发呆,敲不出一个字来,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心里非常着急。

    朋友笑我:为什么这次又挑中了一个不会畅销的题材?而且还是在辛苦的孕期?

    诚然,这又是一部没有刺激情节,没有男欢女爱,没有隐私黑幕的平常文字,可能放在一堆五颜六色的畅销书中是极为不打眼的,可是大腹便便的我还是坚持将它写了出来,不仅仅为了出版,还为了对一个孩子(养狗的人都喜欢把狗狗称作“孩子”)的纪念和交代,此外,也是给腹中宝宝的一份特殊的礼物。

   与狗很有缘分,或许是前缘未了,有些恍然,又不能一一说起。

   永远不能忘记在4岁的时候遇到的那条狗。

   那时家境贫寒,除夕之夜,没有丰盛的菜肴,家人们便商议将伯父家的一条土狗处死打牙祭。那条狗很温顺憨厚,对我尤其可亲,于是我和堂姐哭着将他赶出了家门,让他逃得远远的。可是傍晚时,他竟然自己跑了回来,卧在门口的雪地里,任凭我们如何驱赶也不肯离开,终于死在了棍棒之下。

   临死之时,他注视着我,流下了最后一滴恋恋不舍的眼泪。

   在新年欢腾的祝福声里,在我和堂姐的哭泣声中,家人们对着一锅热腾腾的狗肉,谁也没有下箸。

   他最终被我们埋在了菜园子里。坟头种了几株月季,每逢夏日,怒放如初,鲜艳如血,像他那颗火热忠诚的心。

   那种眼神,那滴眼泪,长久地刻在我的心里。

   之后再也没有养狗,直到我遇到阿贵和欢喜,这两个可爱的孩子,在我初入社会、初涉婚姻这段悲喜难言的岁月里给了我最无私的陪伴和守候。

   喜欢他们的乐观开朗,喜欢他们的不离不弃,喜欢他们在晨曦中把我叫醒,喜欢他们在暗夜里为我守护……尤其喜欢他们的眼神,不论何时何地,不论我如何对待他们,总是澄澈明净,眷恋柔情,不含一丝杂质,一如当年的我们,对于未来、对于人性,有着无尽的热爱和信赖。

   除了不能言语,他们对人类的爱远远胜过了世俗之爱,因此写作时,我的心是柔软的,即便因为他们而流下的泪水也是温暖的——感谢并怀念那段有你们相伴的美丽时光;

   完稿后,因为我的极度不自信,也曾把文稿交给几个养狗或者不养狗的朋友阅览,无一例外,他们都深深为之落泪——感谢他们的泪水,感谢他们那颗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但同样柔软温暖的心;

   只有最为了解我、素来是我的忠实读者的先生是个例外,他一直拒绝看稿,他说,文中那些点滴悲欢会让他想起那个丢失的孩子,就算是在人前,这个军人出身的男人也会禁不住泪流满面——感谢我的先生,感谢他这两年来在生活上、在养狗的诸多小麻烦上曾给予我的莫大支持和帮助,感谢他忙碌工作之余亲自为我设计封面;

   感谢那些素未谋面的爱狗的朋友们,感谢你们在我最悲伤的时刻曾给过我的安慰和祝福;

   感谢龙仕林主编,感谢这位爱狗如痴的良师益友在这并不畅销的题材、并不时髦的文字上对我的鼎力相助;

   还感谢我腹中六个月的宝宝,这几个月来,他与我心灵相通,一同感受文字中的悲欢离合,感受生命中的爱与被爱,每一次小小的胎动都是他传递给我的理解和爱意。

   有些爱,放在心里,就是长久。

   这些爱,我会永远铭记,等我的宝宝出生,等他能听懂我的言语,我会跟他说起曾经陪伴过我的两个孩子,那时,一定有细小的皱纹爬上我的额头,有微微的笑意浮在我的嘴角,一定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炉火旁,心底里,只有永恒的爱和怀念缓缓流过。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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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0: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11月18日             星期日                      晴

    我是一个慵懒的人,写日记常常不能持之以恒,总是写了寥寥几篇文字就会贸然放弃,然后长久地束之于阁。将细细密密的喜悦和忧伤化作无病呻吟的年纪早已过去,而如今,只想在纷纷扰扰的世情之外,如实地记录平淡如水的生活,夜深人静的时候,书写一份真实的宁静和孤独。

    有些心情是需要沉静独享的,而人生则不然,不能踯躅独行,总要相依相伴,只是我从来没有想到,会如此轻易地结束26年的独身生活。

    素来厌倦繁文缛节,因此早早地和云乔说好,避开亲朋好友的殷切祝福,避开轰轰烈烈的风光婚宴,在双方父母的首肯下,一个月前,只和他简单地领取了结婚证,在两张薄薄的纸张的见证下,将终身简单地托付了。

    其实,每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到了最后,才发现也不过这么一回事,才恍然明了,世间爱情也是大抵如此,婚姻才是最美丽而无奈的收尾。

    记得小时候总是可笑地憧憬和期待,长大以后,如何喜悦地爱上一个清瘦淡雅的男子,他有一头浓密的黑发,双眸缱绻,微笑温柔,他在清晨的霞光里为我浅吟低唱,而我必然在沉沉暮色中与他红袖添香。每一出故事都是千回百转、柔肠寸断的深情,末了,虽是悲喜交集,仍然深爱完满——一直坚信,我的爱情应是与众不同的,是刻骨铭心的,是超脱世俗的。
  
    二十六年漫长的等待里一路走来,渐渐地,也爱过一些不该爱的人,走过一些坎坷的道路,遇到一些难辨的敌友,经历了一些难言的故事,直到那位“清瘦淡雅的男子”去美国寻梦,很快爱上了另一个追梦的女人,蓦然回首时才惊觉,韶华虚掷,青春蹉跎,而年少时那份简单的梦呵,到如今还是一样遥不可及。
   
    那个“黄道吉日”是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冰雪初融,艳阳明媚,空气里有着难得的清新湿润,一切灰扑扑、暗淡淡的冬景都沉浸在金色的温暖里。站在红色宣誓台后,被大红如血般热腾腾、暖烘烘的布景所包裹,我和云乔一本正经地念宣誓词:“今后,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青春还是年老,我们都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同甘共苦,成为终生的伴侣……”
  
    偷眼看云乔表情严肃而投入,顿时渐生出一丝细细的、世俗的感动,如窗外暖阳般蔓延全身。
  
   “他是认真的!”我在心中慨然轻叹。
   
    他并不是我合心中意的结婚对象,他是个浓眉大眼、体格健壮的军人,下巴处有一层浓密的黑色的胡茬,他熟知服从、军纪、体能、战争和军备,不喜欢文学,不喜读《红楼梦》,深恶贾宝玉,在许多兴趣爱好上,我们是格格不入、大异其趣的,我常常取笑他:“为什么找上我?你知道焦大是不爱林妹妹的!”
   
    对我的冷嘲热讽,他总是憨厚地笑笑,毫不介意将我拥入怀中,用胡茬轻戳我的脸,说:“当林妹妹成为剩女时,焦大也可以在考虑之列。”

    我又说:“我不漂亮,身材也不曼妙,除了一份尚体面的工作,其他一无所有,你介意么?”
   
    他将宽阔的额头抵在我的额头上,依旧微笑:“我没车没房,无钱无权,除了胸腔里这一颗心能给你,也一无所有,你介意么?”
   
    我摇头微笑。对于我,结婚,再不需要什么特别刻骨铭心的理由,在喧闹都市里独自行走了26年,终于累了倦了,想找个能依靠的、结实的肩膀稍做停靠,哀愁有人但当,快乐有人分享,只求暂时沉酣一觉。
   
    醒来时,或许前路还是要一个人走。
  
   “要什么样的新婚礼物?没有婚礼,那么补个钻戒好么?”今日,云乔站在一排琳琅满目的结婚钻戒的柜台前小心翼翼地问我,他搓着双手,跃跃欲试。

    他的薪水不高,目前又在军校读研究生,我知道他囊中羞涩,可是不愿意怠慢了我。但我也不是个贪慕虚荣的女子,虽不能视钱财如粪土,也不愿为了一粒硬邦邦的、毫无生气的碳结晶体而难为了他。

    我笑着摇摇头,道:“不要。”

    阳光里,他的额前竟然急出数点晶莹的汗珠。他急切地说:“我买得起呀——”
我笑道:“那些东西太落俗套,我不要。我是个医生,平常戴这些首饰的机会也不多,你真要送我礼物,那就送个特别的,让我一生难忘的。”
   
    他凝视我半晌,摇头叹息:“你,清秋,有时候,真希望你和那些普通女子一样俗气。”
   
    我含笑不语。我就是我,永远不会是别人,不求富贵荣华,出人头地,愿求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愿求相濡以沫、风雨同舟——
   
    愿得人生如此,便是圆满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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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10: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

真的吗???到时候我去买一本来看看

你也可以赞助几本给论坛上积极的会员的哈 建议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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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1: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首席村妇◢ 于 2011-1-5 10:34 发表
真的吗???到时候我去买一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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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啊,只要反响好,版主同意,咱也搞个赠书活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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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1: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首席村妇◢ 的帖子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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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16: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更新——

2007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晴

    忙碌了许多天,终于顺利地搬去了新房,小小的一所房子,地段有些偏僻,但价格不菲,尽管父母给了一些资助,云乔也用工作多年的积蓄付了首付,我们依旧背负了三十年沉重的银行债务。

    从前最不屑那些愚愚碌碌之人,一生为一套房子呕心沥血,将好心情都付之流水,抛之脑后,如买椟还珠,缘木求鱼,终是得不偿失,可笑可叹。如今自己有了房子,刹那间,也欣欣然觉得尘埃落定,此生得归。

    粗粗说来,婚后的小日子还算称心如意,远离了父母的严厉管束,摆脱了读书时代的清规戒律,云乔如婚前那般对我体贴入微,加上上班不久,只在各个科室轮训,更加无人约束,经济上虽然拮据,实习医生的日子倒也还悠闲自在。云乔的功课也不算紧,稍有些雅趣时,把小时候学过的二胡重新捡起,《二泉映月》缠绵凄切,《战马奔腾》壮怀激烈,每每我便在这如痴如诉的乐声中读书至夜深,雅乐深幽,琴瑟和谐,掩卷沉思时,暗暗地只希望这岁月波澜不惊,是非云散,就此长久地安静下去吧。

    素敏是不肯让我安静的,嗔怪我竟然没有等她一起结婚,前些天就嚷着要我在新房里请客款待她。

    我的朋友并不多,大抵都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见面了不过点头、微笑、寒暄,偶尔通个电话问候,一切都是远距离的、和和气气的交情。而素敏是我自学生时代以来硕果仅存的一位知己,读大学时也腻在一处,我读临床医学,素敏学了护理,这让我们的亲近又更近了一层,挖心掏肺,亲密无间。因为知心,我们彼此一贯多是宽容且纵容的,她的要求我向来拗不过,只得用那双惯于治疗病患的双手亲自为她下厨作羹汤。
   
    今天是周末,我早早地去医院查完房,去菜市场买了菜。正在厨房忙碌之际,素敏的电话紧跟而至,她大剌剌地笑嚷着:“哎,老虞!我要带一个贵宾来哦!”

    我不喜欢陌生人,也不善于和陌生人相处,若能够选择,我宁可整日里呆在家中闭门读书。相交多年,素敏是深知我的脾性的,但是她的朋友我不好断然拒绝,笑问她是不是她的新男友。她故弄玄虚,不置可否,我也懒得探个究竟,横竖不过多来一个人,多添一副碗筷罢了。

    素敏是孤身前来的,我问那位神秘的“贵宾先生”为何没来,她仰天大笑三声,从鼓鼓囊囊的提包中抱出一条小狗。小家伙生得憨头圆脑,嘴毛也被修剪成圆型,两只垂毛至肩的茸茸大耳,漆黑湿润的圆鼻头,浑身披被着蓬蓬的棕红色的卷毛,像极了泰迪熊玩具,要不是他那双黑玉般的杏眼滴溜溜地转悠着,我真要以为他是假的了。

   我瞟着她抿嘴微笑,谁知她狡辩说:“生人你是不喜欢的,所以我带条狗来。叮叮原本就是‘贵宾犬’,又是个男孩,不是‘贵宾先生’是什么?”我拿她无可奈何,再看看云乔,他对这位不速之客十分欢迎,已逗着小狗玩起来。

   正说笑着,那位“贵宾先生”跑进了卧室,惬意地在卧室的中央拉了一堆热腾腾的秽物,稍不留心,他又活泼泼地飞蹿了出去,镇定自若地转悠一圈之后,在桌旁抬腿撒尿来。他腿短站不稳,摇摇晃晃地蹭着桌腿,几乎要摔倒,尿完,跑去地毯上扭着胖胖的身子滚来滚去。

   本来憋着一肚子埋怨,瞅见孩子那滑稽可爱的动作,怒气顿消,忍俊不禁,不由得噗哧一声笑起来——好个淘气的孩子!

   “来来来,给叔叔阿姨表演一场。”素敏笑着在叮叮头上一拍,他即刻听话地蹲坐下来;又指示他站起来,他旋即将前腿悬空抬起,绷直了后腿,在原地踉跄打转儿。几次之后,瞅着她没有奖励他零食,他便撒赖起来,不肯再卖力,只缠着要抱,见她不理睬,又摇头晃脑地朝我跑来,前爪轻轻搭在我腿上,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挠挠他的下巴,他舔了舔我的手作为回礼,那截短短的小圆球似的尾巴摇得直欢。

    记得素敏是不喜欢狗的,遇到抱狗的人,她往往不屑一顾,批评说“玩物丧志”。问她怎么心血来潮地想要养狗,她仰天长叹:“孤独啊,寂寞啊,想找个伴儿啊。”
呵呵一笑,她将我一指,又说,“哪,这不,你养男人,我养狗,殊途同归!”

    云乔打趣她:“狗怎么能和男人比?要是觉得独身日子不好过,还是找个男人好。”

    她嘿嘿一笑,抛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语:“和人待久了,越发觉得狗永远是狗,而有些人却不是人。”

    见我和云乔不解其意,她神秘兮兮地笑道,“我跟你们讲啊,猫招财,狗来福,说不定今年就嫁了。”

    她怂恿我抱抱叮叮,我连忙摇手拒绝,她索性抱起孩子直接放在我怀里。这团软软的、小小的肉团儿倒也安静,老老实实地待了一会儿,忽然抬头,迟疑地舔了我几下。我尴尬地笑着避开他的热吻,素敏大笑:“你怕什么,他又不咬你,是喜欢你呢。”我温和地摸了摸他的头,他则抱着我的头亲昵地狂舔。

   “……这家伙可精着呢,无恶不作的小魔头,偷吃零食、咬衣服鞋子、撕纸巾,有时候恨得我牙痒痒儿;但有一点好,亲人,忠诚,老逗我开心;你知道我孤身一人在长沙,每天一个人吃饭、走路、回家,然后对着空落落的房间,太孤单了。现在有了叮叮,有了个伴儿,心头有了牵挂,这日子才有点生气。就是老三班倒,不能多陪陪他。”  

    说起叮叮,她眉飞色舞,滔滔不绝,他俨然是她真正的孩子,是她的心头肉。我低头抚弄叮叮的长耳,他温柔地看了我一眼,那双眸子清澈如水,温润若玉,眼神里没有丝毫俗世的杂质,只有一味的坦然和信任,如一个初生婴孩一般纯净无暇。

    电光火石般,我心深处一隅最隐蔽、最温柔的角落,有一根似有还无的心弦已被怀中的孩子悄然拨动。

   无端地,这样的眼神似曾相识,不然怎么会如此熟悉可亲?

   或许缘分原本就是如此奇妙呵,有些生命即便每日遇见,终是陌路,相见不相识;而有些,虽是偶遇,也是一见如故,一生难忘。

   人与狗的缘分亦是如此,投缘了,便给他一个简单温暖的家,亲自喂养他长大,看他撒娇卖乖,承欢膝下,而他亦奉献他全部的忠诚和爱,相守相伴,不离不弃,即便以后不幸离别,也会遥遥地彼此思念一生。

    他的眼神凿刻在我心里,让我忘情地迷恋其中,无法自拔。

    素敏和叮叮走后,我问云乔:“结婚礼物,还作数么?”

    “当然!”

    我沉吟了许久,对云乔说:“那么,我要养狗。”

贴几张叮叮的照片,那个与我一见钟情的小家伙

小时候的叮叮,很乖,很粘人,无辜的小眼神令我神魂颠倒,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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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09: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11月28日             星期三                      晴

    我想我是真的疯魔了,在遇到叮叮之后。

    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任性执拗过,从来都是顺从地听从父母师长之言,安分守己,奋发向上,活着都不是为了自己,只为了让别人安心、放心。

    念书时,师长说要努力学习,我便全身投入,力争上游;高考时,父母希望我子承父业,我便放弃了所爱的文学,顺从地学了医;和宋子铭分手后,父母说云乔是个值得托付的人,我便欣然嫁给了他——本本分分地一路走来,回想起来,似乎没有一条路是我自己亲自选择的,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我的,包括爱或者恨,喜或者悲,包括曾经的辉煌和如今的平凡,包括一切难以言明、无以复加的心情,甚至包括我自己。

   “你是我一个人的么?”有时候,我十分愚蠢地问云乔。

    婚前他握着我的手,不假思索地说:“当然是!”如今他盯着电脑屏幕含糊答道:“我是父母的儿子,是妹妹的兄长,是你的丈夫,以后还是孩子他爸。”
心有不甘,缠着他再问时,他浓浓的剑眉稍稍皱起,笑着推开我,有一些不屑和不耐烦。

    或许是我过于敏感多心吧,他对我一贯温柔体贴,有时乃至于纵容无度,他的回答也如同他的为人处世,正确得体,让我无可挑剔,但我知道,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属于我的,包括父母,包括素敏,包括身边的云乔。

    独行在这世间,谁和谁能如影相随?

    那一种不安分的孤独与生俱来,无人可以排遣。

    我赌气似的说:“我要养狗!”

    他仍旧盯着电脑,说:“唔!”

    见我抱膝独坐,闷闷不语,他这才将目光回转,看着我笑说:“哦,清秋,真的决定了?”

    我冷冷地说:“我并不是半途而废的人。”

    他沉思了半晌,说:“可是你是个脆弱敏感的人,其实我是害怕……小时候我养过一条黄色的土狗,非常聪明,还听得懂口哨。每天上学,她一路跟着送我到学校,下课了,她就在学校门口等我,一起散步回家,算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了。”

    见我怔怔地注视着他,他又接着说:“她跟了我有好几年,后来被人弄死吃掉了。失去她的感觉就像失去了家人一样,一个生命和你相处久了,就算她不是人类,你总会倾注感情,总会难舍难分。我怕,我害怕到时候你会受不了。”

    他的话语横亘在我心头,沉甸甸的有些难受,躺在床上看书,心里仍是放不下他说的那只黄狗,渐渐地,正要朦胧睡去,忽觉天地洞明,豁然开阔,眼前已是烟翠满山,繁花遍野,一个俊俏的小男孩从山路上颠簸走来,清脆的口哨声中,一条黄狗飞奔而至,亲热地扑上身来,男孩嘻嘻地笑着与黄狗滚做一团。再定睛看时,那男孩分明是云乔,慢慢又幻做我的模样,我在寂静的山路上徘徊等待,孤独地吹着口哨,而身后只剩下满山郁郁苍苍的胭红冷翠,还有旖旎春色,还有烂漫山花,只是,再也没有黄狗跟来。

    在梦中呜咽落泪,醒来时枕头上湿嗒嗒的一块,云乔心疼地将我搂入怀中,吻着我的发梢,低低地说:

   “清秋,我答应你,我们养一只狗。”

继续贴我的初恋叮叮,这一张照片是我和素敏把叮叮和阿贵偷偷带到值班室洗澡,洗澡吹毛之后叮叮判若两狗,想起那时的时光,有点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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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09: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雨

    晚饭时,略和母亲说了想养狗的事,母亲厉声说:“人都养不好,还去养狗!”我默然不语。

    从小到大,母亲对我一向要求严格,精心栽培,如此“玩物丧志”“不务正业”的事情是她不允许的。已经令她失望了,不如就此到底,横竖我是个没有出息的人,我对自己尚且无望,又怎能令母亲充满希望?

    云乔这些天在网上物色了几个信誉度颇高的宠物店,终于选定了一家价格稍便宜些的同城卖家,更令我们放心的是狗狗注明是 “家养”,卖家也一再强调系“绝对爱狗人士”。我迫不及待,心急如焚,顾不得天雨路滑,拉上素敏,截下一辆出租车便直驱卖家住处。

    卖家是个头发蓬乱的中年男子,漠然地抽着烟,将我们带到一处阴暗冷僻的小杂物间,一阵浓烈的臭味扑面而来,我听见狗狗们在黑暗里不停地叫唤。他点亮了头顶一盏破旧昏暗的日光灯,对我们努努嘴,殷勤地堆上浓浓的笑意,说:“哪,都在那里了,百里挑一的好品相啊,红的两千,白的一千五,你们自己瞧瞧,不好?咱不要钱!”

    房间里安放着两排狭长肮脏的铁笼子,见我们进来,孩子们都扑腾着铁笼,争先恐后地凑到我们身旁来,那种眼神,与叮叮大相径庭,是无助的,惊恐的,甚至有些绝望。我问男子可否抱一抱孩子们,男子揪起一只红贵宾直往我怀里一扔。孩子痛得大叫不止,在我轻柔的抚摸下,他渐渐安静下来,乖巧地蜷缩着,只是小身子仍害怕得颤抖不已。想着多抚慰他一会儿,男子不耐烦地伸手过来捏起他,仍旧扔到笼子里,孩子挣挫着挤到前面,扒着笼子眼巴巴、期盼地注视着我,他的眼中满含着泪水。那种眼神,仍是那么熟悉,那么可亲,让我心疼怜惜,头脑顿时腾腾发热,想要一鼓作气地买下他。
   
    谈了半个小时,正要以男子所谓的“跳楼卖血”价成交时,一旁冷眼观战的素敏插进来笑道:“今晚先定了价格吧,还得赶着去买点狗粮、狗窝,明天再来取狗好了。”一面朝我和云乔狠狠使着眼色,一面拉着我往外走。

    出了门,见男子没有跟来,素敏道:“狗狗养在那么差的环境里,根本不是家养啦,再看他弄狗的姿势,还敢说自己爱狗?明明是个骗子。”听说我和云乔将去丽江转道成都度蜜月,她极力建议我去成都直接买狗,那里的狗狗既好又便宜。

    回家后呆呆地独坐书桌前,点亮了一盏台灯,窗外不知何时开始下起了雨,寒风肆虐,挟着劲雨疯狂沉闷地敲打着玻璃,点点锤击在我心头,而忧伤就如同这沉沉欲落的夜色,慢慢地爬上身来。叮叮的眼神和刚才那孩子的眼神不停地在我的眼前晃动交替,长久地挥之不去,一时间,迷惑如我,真不知那抹眼神究竟是叮叮的还是那孩子的,亦或是我自己的?不然怎么会如此熟悉亲近,似曾相识?

    沉思间,豁然明白,叮叮的眼神我曾经有过,那时正年轻,正激情,对生活充满着无限热切和憧憬,那时,我的眸子也清澈如水,温润似玉,未曾沾惹世俗的尘埃;而那孩子的眼神就是现在的我,对于迷茫的前路,辛苦的人生,何尝不是一样的无助和哀愁呢?

    是夜,心中戚戚然,辗转不得眠,及至天色微明方才勉强合眼,于依稀的睡梦里,又见到那条远去的黄狗,那双含泪无助的眼睛,在向我悄声诉说着一生的执着和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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