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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了!爱狗族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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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16: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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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初次养犬如何办理养犬手续?
(一)重点限养区居民饲养小型观赏犬申请登记程序
    (1)申请养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请养犬登记表》7日内,证求居民(家属)委员会的意见,报公安分、县局审核批准、公安分、县局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准养或者不准养的决定。
    (3)公安分县局批准养犬的,由公安派出所向申请养犬人发放《购犬许可证》。申请养犬人持《购犬许可证》购犬或者接受赠犬。
    (4)申请养犬人购犬或者接受赠犬后,携犬到畜牧兽医机构,由畜牧兽医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对经检查合格的,由畜牧兽医机构向申请养犬人发放《犬类免疫证》。
    (5)申请养犬人持《犬类免疫证》、购犬发票或者接受赠犬的公证书、犬的彩色照片,携犬到居住地安派出所审验;审验合格后,交纳登记费人民币5000元,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领榷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对异地饲养犬行为法规是如何规定处罚的?
    《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第九条规定:“重点限养区内个人养小型观赏犬,必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由公安派出所征求居民(家属)委员会”的意见,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上述已经明确规定出重点限养区内个人佥饲养犬的前置条件,未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批准,采劝彼地办证、此地养犬”的,将按《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重点限养区内无养犬许可证擅自养犬的或者逾期不注册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对个人处以2000元上5000元以下罚款”。

爱狗的朋友们,相信都听说了政府严打无证犬的消息,请大家带狗外出时多多注意,避免"悲剧"发生!

:Smilies08请爱狗族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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