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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偷杀纯种牧羊犬解馋将面临最高10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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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4 11: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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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俩村民因嘴馋偷杀了一条狗 不想被杀狗是价值2.5万元的纯种德国牧羊犬

  华商晨报营口讯(记者 魏吉娜)人们常用“偷鸡摸狗”来形容小偷小摸的行为。而现在,这个“传统认识”该被颠覆了:营口俩村民偷杀了村里人一条狗,将面临最多10年有期徒刑!

  因为他俩杀的是一条纯种德国牧羊犬,价值2.5万元!

  12月8日18时许,营口大石桥市公安局分水派出所接到报案,官屯镇毗芦村村民何某称,他家刚刚花重金买来的宠物狗不见了,怀疑被人偷走了。

  根据相关材料,民警发现,这是一只纯种德国牧羊犬,是何某托朋友花2.5万元从外地带回的。通过前一阶段警务信息化建设打下的基础,民警迅速找到线索,在毗芦村六队的南山梁上,发现了一具狗的尸体。经辨认,这是何某丢的那只牧羊犬。

  从现场痕迹看,牧羊犬被放了血,警方断定偷狗贼是想吃肉。可以判断,偷狗贼是因为天黑没法扒狗皮而将狗尸留在此地,他们一定还会回来的。民警决定在周围布网守候。

  昨日10时许,两个人进入了民警的视线。正当俩人忙着给狗扒皮的时候,民警将其抓个正着。经审讯,嫌疑人陈某、金某对偷狗事实供认不讳。俩人都是本村人,特别喜欢吃狗肉。

  12月8日17时30分许,两个人从何某家门前路过时,发现大门口有一只狼狗,他们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即把狗引到没人的地方,将其勒死。然后带到山上,准备等血放干净了再拿回去炖肉。

  本报法律顾问姜乃芳律师认为,如果这是一条普通狗,嫌疑人顶多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由于这只狗价值2.5万元,数额巨大,嫌疑人将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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