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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狗狗当街“便便” 主人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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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20: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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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月1日实施 沈有关部门表示今年计划出台新环境卫生条例。
  宠物在公共场所留下粪便,主人如不及时清理,将面临50元罚款。
  记者从大连市人大获悉,修订后的《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于2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条例》做出了许多新规定,比较引人注目的,就是对于居民宠物污染环境问题的相关要求。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宠物饲养人应当及时清除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
  违反了这个规定咋办?
  《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十款规定,不及时清除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排放的粪便的,处五十元罚款。
  此外,《条例》第十二条对抛撒、焚烧冥纸等九项不文明现象,做了禁止性规定,同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标准。例如:
  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烟蒂、果皮核、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的,罚款50 ̄200元。
  从室内、车内、船内向外抛弃废弃物的,个人罚款50 ̄500元,单位罚款1000 ̄10000元。
  抛撒、焚烧冥纸,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容器内焚烧树叶、枯草、或者其他废弃物,在道路、广场等露天场所屠宰家禽、家畜等动物,翻扒倾倒垃圾收容器或者收集点内垃圾,挤占、堵塞用于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置垃圾的作业场所和通道的,个人罚款20 ̄200元,单位罚款200 ̄2000元。
  《条例》还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禽畜动物,未经批准饲养家禽家畜的,逾期不改正,予以没收,每只罚款50元。
  沈阳也在研究条例“升级”
  昨日,沈阳市城建局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沈阳有着一定借鉴意义。
  沈阳市城建局环卫处表示,目前,沈阳实施的《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2004年审议通过的,具有当时的时代特色。但从目前的市容要求水平看,旧有的条例细则有所不足。
  比如对随地吐痰的、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等废弃物的行为,沈阳处以20元罚款,而大连的罚款达到了50 ̄200元。
  对于随地便溺、乱倒垃圾、污水、乱弃动物尸体和在公众场所屠宰动物的,沈阳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而大连的处罚则是个人罚款20 ̄200元,单位罚款200 ̄2000元。相对显得更加细致。
  上述负责人表示,沈阳目前处罚标准相对偏低,今年,沈阳市计划出台新的环境卫生条例,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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