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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宠物狗被撞拦路痛哭近两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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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9: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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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见习记者 罗阳辉 记者 朱宏) 昨日上午6时40分许,在金沙洲与佛山交界的丰禾园马路上,一条宠物狗突然“疯”跑窜上马路,被经过的一辆货车当场撞死在马路中间。眼看着爱犬遭遇飞来横祸,一名年轻女子搬了一张椅子坐在狗旁边,哭喊着“非赔不可”。近两小时后,司机赔了300元才平息此事。
       宠物狗过马路被撞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被撞的狗已经被拖走,马路上有一大块血迹。据目击者介绍,6时40分左右,一条纯白的小狗突然跑到马路上,“嘎”的刹车声后,看见小狗躺在车轮下,头被碾烂,血流不止,很快小狗闭上了眼睛。据了解,被撞的狗是附近一家“天津灌汤包”店的,狗的主人是一名穿粉红色衣服的20多岁女子,她看到爱犬被撞死后,立即跑到狗旁边大哭起来,她的家人也赶了过来要求司机赔偿。
  狗主人拦路近两小时
  据附近居民王先生介绍,可能是司机不肯赔偿,狗的女主人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从店里搬来一张凳子,坐在狗的旁边,哭泣不止,引来不少市民围观。很快,该路段车辆难以行驶,“肇事”货车开到了路边,跟女子的家属协商。上午8时许,聚集的车辆越来越多,围观的市民劝女子到马路边上去,但是女子就是不从。直到8时30分,货车司机没有办法,赔偿了300元才得以离开,交通遂恢复正常。
  据该“天津灌汤包”店一名店员说,宠物狗是四个月前花了1000多块钱从东莞买回来的,“那司机也是打工的,也没有什么钱,我们就算了。”
  交警:狗被撞不算交通事故
  记者向基层交警了解到,目前在认定事故责任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只认定了“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3个事故主体,并没有提及宠物狗。“狗被撞死”这类事故不应该按交通事故来处理,应该按纠纷交由派出所处理。但狗主人强行限制车辆行驶,如果造成交通堵塞,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0-1-29 22: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比着我, 我一定要佢赔翻只一摸一样噶比我啊!!!
不过闸住先... 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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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2 16: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飘过~回望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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