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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宠物狗上公交或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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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2: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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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11月1日实施
  本报讯 一个中途公交站停靠线路不得超过12条;乘客带宠物狗上公交最高可罚200元。这是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内容。
  同一站点线路不超12条
  《条例》规定,公共汽车及电车中途车站设置的站距一般为500米至1000米,在同一中途车站停靠的线路不得超过12条。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不少公交站点停靠的线路远远超过12条。对于超过12条公交线路的站点是否从下个月起会有所削减,广州市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届时会综合考虑。
  司机不开空调最高罚5000
  《条例》还提到,对于擅自改变线路、站点运营,拒载、中途逐客、滞留车站候客,不按照核定票价标准收费,不按照规定使用电子收费、智能调度、空调等设备的,处以2000~5000元罚款。不按照规定安排乘客免费转乘或者退回车费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另外,乘客不得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和其他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动物上车,如违反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而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可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信息时报记者 李慧燕)
发表于 2009-11-3 12: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都是小型犬容易被带上公交,我家俩猪从没做过公交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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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0: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雄 于 2009-11-3 12:13 发表
《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11月1日实施
  本报讯 一个中途公交站停靠线路不得超过12条;乘客带宠物DHC化妆品狗上公交最高可罚200元。这是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

应该设置个宠物公交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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