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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昨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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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7 11: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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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昨举行   本报讯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在制订过程中受到了广泛关注。昨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进一步对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大主持了听证会。
  听证会陈述人包括法律界人士、工商企业管理人员、在校学生、退休职工、普通市民,以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听证会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养犬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犬只的数量和禁养犬只的品种;遛犬的区域、时间和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养犬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体现人性化管理原则。大家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来自太湖宠物中心的路先生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了不同品种犬类对人可能造成的伤害。他认为烈性犬要禁养,很多大型犬性情则比较稳定,不应该完全禁养。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谢先生以亲身感受支持豢养大型犬的建议。他家中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大熊”,年幼的儿子不懂事,有时会踩狗尾巴、咬狗耳朵,但是“大熊”从来没有伤害儿子的举动。怕狗的小尤则认为,要本着保护群众生命的原则,限制养狗数量。也有人表示对犬类随时随地乱排泄十分反感。有人提出应该由商家自主决定是否允许犬只入内,反对者则认为应该严格禁止。
  法律工作者阳先生认为制订养犬管理条例,重点在于规范养犬人的行为,而不是针对狗本身。若养犬人能够自觉清理犬只的粪便,在公共场合为犬只戴上嘴罩,就可以大大减少与非养犬人之间的矛盾。这一观点得到了现场大多数人的赞同,大家一致认为养犬管理条例应明确养犬人的权利和义务,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养犬行为,从而促进社会和谐。 (吴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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