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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拍卖狩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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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0 18: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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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野生动物狩猎权首次被拍卖:4万美元可以举枪射杀一头野牦牛、1万美元能猎获一头盘羊……8月13日,受国家林业局委托,我国首次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将在成都举槌拍卖。此消息一经部分媒体披露,立即引起 轰然大波,公众对野生动物狩猎质疑不断。然而林业局的这一举措真的就没有可行之处吗?
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过剩的结论,如何得来?
    调剂野生动物数量,打猎是其中的一种手段。前提应该是 有关部门非常清楚的知道中国的野生动物资源信息:比如动物种群消涨的情况;这些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究竟有多大;实际上是否过剩,如果过剩该打多少 ?用什么样的方法可以计算这个数量。
   目前,常用的生态学计算野生动物种群的方法有直接观察法、粪便样方法、标志重捕 法、遥感监测法等方法。那么林业部门是不是应该公布一下计算方法和其精确度呢?
非得靠枪来维持“生态平衡”吗?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合理的狩猎活动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他称,在西部的一些地区,因为保护力度的加大,岩羊种群成倍增加,使单位面积的载畜量超标,反而给本就吃不饱肚子的其他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带来了麻烦 。而狩猎能人为地调节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
    当物种种群达到一定的饱和量,高出环境容载的时候,就要被淘汰一部分,以保护生态平衡。 有人认为:一个动物的种群数量确实需要调节了,那么当地的大型肉食动物也就是它的天敌去哪里了呢?为什么不能引进天敌,当地是否可以引入大型野生肉食动物?为什么不能靠大自然的力量重新调整求得平衡?
      狩猎收入是否需要增加透明度




   拍卖狩猎权是国际通行的一种野生动物保护方法 。在国外,狩猎不仅是一种保护野生动物的有效手段,由此形成的狩猎产品和狩猎服务,还构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产业。澳大利亚、北美都有这样的情况,比如北美的白尾鹿很多,每年有一定的指标让大家打猎。 他们可以保证当地农牧民能够切实得到补偿款和合理地发放补偿金额。但是在我国是否也能做到这一点呢?
   有些地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费非常非常缺,通过狩猎、或者说牺牲几只动物,换来更多的动物的保护和福利,也包括当地的人的福利,这种做法是值得的。但前提是一定要让当地老百姓收益,要让公众要知道具体的利益是如何分配的。林业局承诺得来的钱全部用于野生动物保护,如果是这样,把数字公开给大家会有助于解释大家心头的疑虑。 
    如果把这个事情当做合法的可持续的行业、产业对待,增加透明度确实是必要的一个手段。
   相信通过这些讨论 ,一方面体现了公众在野生动物保护中的监督、监测作用,下一步很有可能参与到立法、执法的过程中。 另一方面,国家林业局会集思广益,从而会使得出台的狩猎法规更加的健康、有效,管理上会更加的科学。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谁来监管?
     作为拍卖狩猎权的国家林业局,既是动物保护部门,同时又是监管机构,可以说他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那么如何确保野生动物不会多杀,有没有可能出现中立公正的第三方?

执行过程中“监管”是否应该加强?
    289头动物,14个物种,每个物种20只左右,这样的比例对野生种群的影响不大, 但是可能对农牧民产生的生态补偿作用却不可小视,然而和中国任何一个政策一样,如果是建立在错误的数据基础上的,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又缺乏监管, 那么结果可能恰恰是适得其反。
   “有限度狩猎”一旦成了旅游项目,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是否有变成“无限度滥杀”的可能性?而地方林业部门既然有了经济利益目标,当“保护”遭遇“产业”时,到底还有多少举动能不被金钱所冲击?又有谁能保证这个“限量版”的狩猎会完全遵守游戏规则呢?





   不可否认,有关部门向外界公开拍卖狩猎权,且不说是否顺应了国际潮流,起码是一种认识上的进步。我们相信林业部门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也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做法,最后作出一个科学合理、能赢得公众认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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