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节”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琼动卫监字[2008] 33号) 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肉类食品安全供应,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组织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搞好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在元旦、春节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屠宰场(点)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加强运输检疫、产地检疫、活畜(禽)贩运及流动出售市场监管,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管理工作,确保出场产品的检疫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加强屠宰场检疫管理,严格按照“屠宰检疫技术规程”规范屠宰检疫,认真细致查验进场动物,堵绝无证和无标识动物进场屠宰;认真细致实施检疫,规范出具证章,堵绝未检疫、无验讫印章及病害肉出场;严格追究检疫人员不履行职责、违规操作等违法乱纪行为。 三、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保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持证率达到100%。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对县城所在地和各乡镇的农贸市场进行全面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犯《动物防疫法》的行为。 四、充分发挥各口岸、机场检查站的作用,防止外疫的传入。各检查站要认真搞好查证验物和消毒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堵绝无证运输等现象的发生,严禁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本省。 五、做好宣传工作,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动物养殖、屠宰、运输和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单位和个人遵法、守法的意识,自觉履行动物产品安全相关义务。同时,加强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建立动物产品安全消费的习惯。 六、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将工作开展的情况书面或电邮汇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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