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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道”侵占“人道”,该出手时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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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12: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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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警方从8月15日开始,开展为期1个月的“犬患”集中整治行动,规定限养区内只能饲养观赏犬,随意进入公共场所的犬类可被捕杀。该《办法》禁止随意遛犬,尤其是不得携犬进入市民广场、商场、饭店和公共汽车等公共区域。

  

    对因诊疗、防疫等携犬外出的,需束之绳、链,由成年人牵引。擅自携犬进入上述公共区域的,公安机关或其依法委托的机构可以予以捕杀,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人有人法,狗有狗规。关于限制狗的规定,其实也是限制人的规定。
  在家养狗是个人问题,前提是需要注射免疫等等。外出遛狗,不是个人问题,是公共管理问题。
  (据8月15日《现代快报》)
  狗患已经在多个城市出现,吓人的、伤人的、咬出毛病的,相信各位在街坊当中也听了不少。
  狗是有灵性的动物,这是很多家庭喜欢养狗的理由,但问题是,狗的高贵狗的灵性,无论如何都不能大于人的高贵人的灵性,杜绝狗患,已成为维护我国城市公共安全的当务之急。
  养宠物我不反对,有人把它当做自己的生活寄托,别人也没什么办法。但现实的情况是,我们的整体公民素质还不是很高,我们的人居环境还不是容许以宠物为中心。在公共区域,给狗多了一寸地,人就少了一寸地。有人说了,狗的错误是人的错误,那么为什么不罚人,干吗要捕杀呢?说的好听,也很理想,可是大家见过几个面对罚款老老实实交罚款的?多数是一看管事的人来了,领着狗撒丫子就跑,管来管去还是干没辙。
  香港有一个公益广告,做得很好,说的是“stopandthink”,告知人们在养小动物的时候,一定要好好想想,当你有决心照顾它们的时候,才去养。
  “人道”高于“狗道”,这是天经地义。据说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平均一个家庭有三四条狗,但并没有狗患,原因即是养犬人素质较高,养成了成熟、文明的养犬行为规范。狗不更人事,狗主人就不能如此。有人爱拿咱中国香港人对待狗的态度说事儿。岂不知香港对于街上无人牵着的狗,不管是否打过疫苗,也是格杀勿论,先打后查,查出主人还要罚款。
  随意进入公共场所的犬类可被捕杀,这是南京的做法,看上去有点狠。问题是如果不狠点,管用吗?听任狗权侵占了人的权利,总不能“无为”、“自然”下去吧。暧昧,大概是说床上曾经躺过一个风云天下的人物,咱老百姓住一下,那感觉,嘿嘿。
  可惜的是,尽管拍卖现场有几个女生,明星房间“初夜权”还是卖不动。
  你以为大家是追星族,还是恋物狂吗?明星住过的房间有没有留下什么,是汗味还是脚丫子味。酒店是不是应该把明星住过的酒店封门?因为那有球星呼吸过的空气呀。
  慈善的钱怎么来?我想社会有理由对此苛刻一下。如果一个被资助的穷困小学生发现资助的钱,来自一个盗贼抢来的,不知道大家心里是啥滋味。
  慈善的钱来的要干净。如果大家不知道也就算了,偏偏这是一次高调的拍卖,卖的是一种“挑逗”,拿“初夜权”来说事,主办方可能正得意自己的创意呢。来自于“侮辱妇女”的卖点换来的慈善之钱,怎么合计怎么不对味。
  想问问那酒店,如果明星住过的房间可以作为卖点,那么昨夜你的房间曾经住过一个盗贼、道德败坏的人、杀人犯什么的,那么这样的房间是不是得打折?要不怎么公平呢?
  拿“初夜权”说事背离了社会主义文明,亵渎女性尊严,用来做慈善,实在太不对味了。大家愿意当追星族,可你也别把大家当成“恋物狂”啊。这样的恶搞式赈灾,还是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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