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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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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16: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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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之《第七条猎狗》


云南有个芭蕉寨。芭蕉寨有位老猎人名叫召盘巴。在他四十余年闯荡山林的生涯中,前后共养过七条猎狗。前六条猎狗都不如召盘巴的意,有的被卖掉了,有的狩猎时死了。一个猎人,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真是晦气极了。

  三年前,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作为贺礼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三年来,召盘巴精心抚养它。

  小狗长大了,成了一只十分威武漂亮的猎狗。这只第七条猎狗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深得召盘巴的宠爱。召盘巴给它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

  赤利,意思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

  猎人爱好狗,召盘巴把赤利看作是自己掌上的第二颗明珠。第一颗明珠自然是他七岁的小孙子艾苏苏。召盘巴常常当着别人的面夸赤利:“有了赤利,也不在我做一辈子猎手了。就是用珍珠、黄金来换我的宝贝赤利,我也不干。”

  可是,那一年泼水节的前一天,赤利却让召盘巴伤心透了。

  傍晚,召盘巴背着火药枪、带着赤利,钻进大黑山狩猎,想在泼水节改善生活。在一片茂密的树村里,机警的赤利首先发现了树丛里有一头雄壮的长鬃野猪正在掘竹笋吃。野猪是森林猛兽之一,一般的单身猎人是不轻易打野猪的。但召盘巴仗着自己有四十多年的打猎经验和勇猛无比的赤利,便斗胆端起火药枪,“轰”的一声射向野猪。可是子弹打偏了,没击中它的要害部位。受伤的野猪向召盘巴扑来。赤利在身后“汪汪”叫着,召盘巴想它一定会冲上来帮忙的。但是,他失望了,赤利没有扑上来帮忙。召盘巴费力地躲避着野猪的进攻,他来不及装上火药枪。正当野猪扑向他时,“咔嚓”一声巨响,野猪被大榕树中的缝隙卡住了,躲在榕树后面的召盘巴才得以喘口气,装上火药,对准野猪的脑袋连射三枪。野猪死了。这时赤利才窜出来向死猪扑咬,召盘巴一阵恶心,想不到赤利如此怕死!这个无赖,召盘巴真想一枪崩了它..

  今天是泼水节。清晨,召盘巴不像往年那样抱着艾苏苏,带着赤利到澜沧江边去看划龙船,放高升,跳傣家舞。他只是在院子里支起一口铁锅,烧开满满一锅水。他把赤利拴在槟榔树下,手提木棍,向赤利砸去。他要打死这胆小鬼,烧狗肉吃。

  赤利惊慌地躲避着棍击,委屈地呜咽着。竹楼里,一个小男孩跑过来,哀求召盘巴:“爷爷,别打赤利,它是我的好朋友。”艾苏苏为赤利求情。

  艾苏苏从小就和赤利一起玩,有一次他游泳遇了险,还是赤利救了他的命。

  看到爷爷非要打死赤利不可,艾苏苏伤心地哭起来。

  召盘巴没命地打赤利,打了一会儿就满头是汗,他怒斥道:“胆小鬼,我让你尝尝火药枪的滋昧”。说完转身回竹楼拿枪。

  艾苏苏连忙跑过去,用小刀割断了拴赤利的山藤,把受伤的赤利向外一推:“快逃吧!”

  赤利后退几步,恋恋不舍地望了一眼艾苏苏,一转身飞快地向大黑山逃去。

  就这样,赤利成了一条野狗。它整天东游西荡,茫茫大森林成了它的家。

  一天下午,赤利在澜沧江边逮到一头马鹿,正吃得高兴,身后突然窜出一群豺狗。为首的两条大公豺,想争夺赤利的食物。赤利毫不退缩,它勇敢地扑向豺狗,狠狠地咬断了两只豺狗的脖子。

  豺狗群被镇住了,它们既不肯轻易走开,又不敢上前对付赤利,赤利瞪着双眼,又扑向一条豺狗,没一会儿功夫,这群豺狗中的公豺狗都被赤利咬死了。母豺狗带着小豺狗四处逃散。赤利追逐着,渐渐地,赤利凶猛的攻击变成了亲昵的戏弄。母豺狗不再逃窜,赤利成了这群豺狗的首领,所有的母豺狗和小豺狗都对它俯首贴耳,恭恭敬敬。赤利带着这群豺狗在森林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但赤利并没有忘记召盘巴,它从不带豺狗群去芭蕉寨捣乱,尽管它现在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主人痛打,以至沦为一只流浪的野狗。

  其实,赤利受召盘巴的毒打真是冤枉。那天召盘巴正向野猪瞄准开枪时,脚步一移动,踩在草丛里三枚蛇蛋上,当时召盘巴全神贯注盯着野猪,哪料到草丛里倏地竖起一条黑褐色的眼镜蛇,血红的舌须吐出来,对准召盘巴裸露的臂膀..说时迟那时快,赤利不顾一切地蹿上去,一口咬住眼镜蛇的脖颈。一米多长的蛇身紧紧缠住赤利,这时它听见主人在大声呼救,但它不能松口,它和蛇在草丛里扭打着。直到赤利把眼镜蛇的脑袋咬下来以后,才顾不得喘气跳出草丛,扑向已经死了的野猪。

  可惜这一切,召盘巴没看见,赤利也无法告诉主人。

  召盘巴为赤利的不忠伤透了心。他卖掉火药枪,再也不狩猎了。初秋,他闲着没事,便去帮人家照料两头黄牛,一是散散心,二是挣两个零钱花。

  没过多久,两头黄牛各生下一头小牛犊,召盘巴同牛的主人一样高兴。

  他晚上睡在牛棚里,白天带着牛群去吃草。

  一天清晨,召盘巴身背一架古老的木弩,让孙子艾苏苏骑在一头母牛背上,赶着牛群到大黑山边缘的野牛凹去放牧。那里草鲜水美,牛儿一定能吃得饱饱的。

  小牛犊在草地里欢奔乱跳,召盘巴坐在草地上用野花和美人蕉为艾苏苏编了一个花环。艾苏苏高兴地骑在牛背上笑着。突然,母牛惊慌地叫了一声,艾苏苏被颠下牛背。召盘巴凭着多年狩猎经验,知道母牛发现危险了。

  不一会儿,灌木树林里窜出一群豺狗,向牛群压来。两头小牛吓得钻进母牛腹下,母牛眼里流露出惊骇的神色。召盘巴解下木弩,取出十来支毒箭,准备对付豺狗。他知道,饥饿的豺狗比老虎更难对付,他真懊悔把火药枪卖掉了,不然的话,火药枪的爆炸声能吓退豺狗,还能给寨子里的乡亲报个信。

  现在,召盘巴只能孤身战豺狗了。他不光要保护好牛群,还要保护心爱的小孙子呀。

  召盘已拉满弩弦,把一支锋利的毒箭对准豺群,他想先射带头的公豺狗。

  可奇怪的是,这群豺狗中除了小豺狗外,其余的都是清一色的母豺狗。豺狗群把召盘巴和牛群团团围住,其中一条半大的公豺狗想炫耀一下,首先冲上来。召盘巴轻扣扳机,“噗”的一声,毒箭扎进它眼窝,它惨叫一声,扑腾几下中毒死了。

  豺狗群骚动起来,撇开牛群,向召盘巴涌来。召盘巴不慌不忙,“嗖、嗖、嗖”连发五箭,射死四条母豺狗和一条小豺狗。

  豺狗群死了三分之一,气势衰竭下去。但它们不肯退缩。召盘巴只剩下最后四支毒箭了,他必须设法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去。不然箭用完了,就只好束手待毙。

  召盘巴把艾苏苏背在身上,赶着母牛和牛犊向芭蕉寨跑去。

  五六条豺狼拦在路上,龇牙咧嘴咆哮着,召盘巴追上去“嗖嗖”两箭,射死两只。其它豺狗见到同伴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也都畏缩了,向路边躲藏。

  召盘巴趁机冲出包围圈,向寨子飞奔。可他回头一望,糟了!两头母牛和两头牛犊并没有跟着他逃出来,豺狗堵住牛群,疯狂地扑咬着。

  召盘巴气得七窃生烟,牛是农家宝,岂容野兽糟踏!他当了几十年猎手,打死过多少猛虎、豹子,今天能看着豺狗把牛吞吃掉?他怒吼一声,拉响弩箭,奔口来对准扑到母牛身上的两条豺狗“嗖嗖”两箭,艾苏苏在爷爷背上高声叫着:“爷爷,打中了!打中了!”

  然而,召盘巴的箭囊已经空了。过了一会儿,几条不甘心失败的豺狗又聚拢过来,围住召盘巴和牛群。石盘巴拉满弦,装作瞄准的样子虚发一箭,“嗖”的一声,吓得豺狗退了回去。

  几次虚假的发射,豺狗又恢复了凶像,一只大豺狗扑上来,前爪搭在召盘巴双肩上,召盘巴早有防备,一闪身,操起木弩向豺狗打去。“轰”的一声,豺狗的脑袋被打烂了,但木弩也断成三截。召盘巴真正成了赤手空拳。

  豺狗被震慑了,不敢再上前,豺狗群嘶哑地嚎叫着,叫声令人毛骨悚然,艾苏苏被叫声吓哭了。

  随着嚎叫声,一里外半坡上响起唏里哗啦的草动声,一条黑影飞窜出来,冲到离召盘巴不远的地方,突然站住不动了。

  召盘巴仔细一看,面前站着一条高大的狗,怎么是赤利!是它,是逃跑了大半年的赤利!

  看到赤利,召盘巴怒火万丈,这忘恩负义的畜生,竟敢唆使豺狗来伤害主人!他恨不得有一支毒箭射穿它的心。

  艾苏苏也认出了赤利,他不觉惊慌,反而高兴得大叫:“赤利,快咬死豺狗!快咬!”

  赤利朝艾苏苏轻轻摇动尾巴,身后的豺狗不耐烦地嚎叫起来。十二条豺狗分作两路逼向召盘巴。

  突然,赤利瞪着豺狗,“汪汪”叫了几声,豺狗一齐畏惧而愤怒地望着赤利。

  赤利奔到召盘巴面前,咬住他的衣襟,把他向豺狗群外拖。三条母豺狗嗅嗅同伙尸体的血腥味,突然发疯似地扑过来。赤利愤怒地咆哮着,想制止它们,但无济于事。

  赤利猛地腾空而起,用脑袋撞翻张牙舞爪的豺狗。三条母豺狗绝望地围着赤利厮咬,其余九条小豺狗也丢下召盘巴和牛群,转而扑向赤利。

  赤利一下子咬死六条小豺狗和一条母豺狗,但它的两条后腿被另两只母豺狗咬住了。赤利狂叫一声,腰一挺,挣扎着对付身上的三只小豺狗。小豺狗被咬得血淋淋的逃进草丛。赤利的身上也被咬开几个口子,鲜血直流。它的后腿被母豺狗锋利的牙齿啃得露出雪白的骨头。赤利转不过身来,它汪汪叫着,希望主人赶快离开。

  召盘巴一看只剩下最后两条母豺狗了,他放下艾苏苏,一口气奔过去,猛地拎起一只母豺狗的后腿,狠狠砸向石头,母豺狗一命呜呼。另一只母豺狗松开赤利,扑向召盘巴,一下子把召盘巴撞倒在地,母豺狗张开血口,对准他的喉管咬了下去。——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赤利拖着露出骨头的后腿,用尽它平生最大力气,扑向母豺狗,紧紧咬住它的脖子..

  母豺狗死了,赤利也奄奄一息。艾苏苏哭着抱起昏迷中的赤利,把爷爷给他做的花环戴在赤利脖子上,又帮爷爷一起用衫褂蛤赤利包扎伤口。

  太阳升起,雾霭散尽,召盘巴赶着受伤的牛,领着艾苏苏,抱着昏迷的赤利,一步一步,向寨子走去。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勇敢无畏的霹雷虎》

我讲的霹雷虎,是一只狗,可不是小老虎。这种又小又白的杂种狗,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看上去,它一点儿也不怎么起眼。这是我的一位朋友当作圣诞礼物送给我的。真是天晓得,我的这位朋友似乎知道我看不上这条狗,就再三关照我,千万别丢掉它,因为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条像它这样勇敢无畏的狗了。所以他特地给这条小白狗取名为“霹雷虎”以表达他对这条狗的喜爱。据我的朋友说,若狗的世界里也像人类一样有文字、有字典的话,那么,对这条小白狗来说,在狗的字典里可找不到“害怕”两个字。

  对朋友的吹嘘,我将信将疑。不过,我很快和这条小白狗建立了友谊。

  也亲热地称它为霹雷虎了。因为我确实感到,这条小白狗好像根本没有恐惧心似的。我偶而带它上街蹓跶,路上碰到一只小狗,而这只小狗来到它的附近。它连瞟都不去瞟它一眼,压根儿就没把人家当回事儿。假如来的是只中等身材的,它就硬绷绷地翘起那条又短又粗的尾巴,围着人家兜圈子,用后腿轻蔑地抓着,两眼不是看天,就是瞧地,再不就望着远处或别的什么东西,可就是不朝人家看,只是用接连不断的尖声吠叫,来表示自己的存在。如果那只陌生狗不马上跑开,它就要跟人家打起来。结果呢,总是陌生狗飞快地跑开才完事。当然,有时候,霹雷虎也会吃败仗,可是,惨痛的教训,从没改变它的脾气。有一次,霹雷虎坐在我的马车里,看见路上有条大狗在那儿蹓跶。那只狗的身材引起了小家伙莫大的兴趣,它纵身从马车窗口里跳了下去,想跟对方较量一下,结果把自己的腿都弄折了,害得我费了好多的心血,才把它的腿治好。

  唉,这小家伙压根儿就不知害怕是什么东西。它所懂得的只是一股不同寻常的猛劲儿,管它叫霹雷虎,真是名副其实啊。

  这一年,我带着霹雷虎到加拿大北达科他州的草原上去买乳牛。草原上狼多成患。一到草原,打狼、捕狼,成了每日的话题。

  跟我打交道的本罗夫兄弟也像大多数牧人们一样,放弃了用毒药和捕狼机逮狼的一切企图,正在试用各种各样的狗来捕捉狼群,想在必要的除害工作中,稍稍显露它们的用处。我刚跟他谈完买乳牛的事儿,他就要紧向我—

  —介绍他养的一大群猎狗。我虽不是什么养狗专家,但见的多了,也颇在行。

  据我的观察,在他所养的一大群狗类中,要数猎狐狗顶不中用了。它们战斗起来太软弱。丹麦种大狗过于笨重。别的猎狗呢?只有在看得清狼群的时候才能跟上去。每一种狗都有一些致命的缺陷。可是,收人们还想组织一支由各种狗组成的队伍,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一天,我也被请去参加一场捕狼战斗。那些跟在我们后面的各式各样的狗,使我挺感兴趣,它们当中有混血狗,还有几只高级的纯种狗——特别是那几只俄国种狼狗,一定是非常值钱的。

  本罗夫自称“驯狗大师”,为这几只俄国种狼狗感到无比的骄傲。他相信,它们准能干得很漂亮。于是,他让几只不出名的猎狗担任追赶敌人的任务,而让丹麦种大狗随后压阵,俄国种狼狗充当了战斗的主力。其中还有两三只猎狐狗,因为它们的嗅觉又灵又准确,所以在敌人跑不见了的时候,跟踪搜敌的任务就要依靠它们。

  而我的霹雷虎,“他们说什么也不让我带去,要我把它关在铁笼子里。

  说是带去了,反而会坏事儿,怕它见了狼会吓得大喊大叫地惊跑了狗,也怕它被狼一口吞了,不好向我交代。我尊重主人的意见,就把它关在笼子里,跟着他们出发了。

  这是十月里的一天,我们骑着马在白德兰山间跑过的时候,看到了一片迷人的景色。四周的空气非常清新,虽然天色已经晚了,可是既未下雪,也没落霜。远处景色仍可看得清清楚楚。我们骑的那些马,匹匹都是生气勃勃的。有一两次,一只牧牛马乱蹦乱跳地竟把背上的人摔下地来。

  那些狗对于打猎都非常热心。不久,我们在乎原上看见了一两个灰色的点子。本罗夫说那不是狼就是山狗,于是打猎就正式开始了。那些狗大叫大嚷着追了上去。可是在这场追逐中,除了一只猎狗在肩头上负了一处轻伤以外,其余的那些狗,一点也看不出有谁参加过猎狼的搏斗。

  本罗夫的弟弟加尔文咕哝着说:“这是怎么搞的?一只狼也没咬死,我们养的这些狗可都是厉害的角色呀。别说灰狼,就是野狗,也甭想逃得出这些猎狗的追赶。三天前的脚迹,它们也闻得出。还有丹麦种大狗,它们连大灰熊都能吞下去,可今儿个是怎么啦?”

  本罗夫的老父亲生气地说:“它们能追,能找到足迹,能吞掉大灰熊,这完全可能。不过,事实是它们不愿意逮灰狼。这群废物全吓得没了命——

  我真后悔,不该花那些钱去把它们买回来。”

  当他们在这样相互埋怨、相互争论的时候,我赶着马离开了他们。

  对于他们的失败,似乎只有一种理由可以解释。那些猎狗虽然只只都是动作迅速、身强力壮的,可是只要碰到一只灰狼,好像就把它们全都吓住了。

  它们根本不敢去追它,所以每次都被它跑掉了。我想今日要是我那天不怕、地不怕的霹雷虎上阵,肯定不会这样窝囊。但是,我没讲出口。

  后来,我和本罗夫兄弟又去打过好几次狼。可是结果都不见得比头一回好,所以弄得他们非常气愤。那些狗出去打猎的时候,差不多每次都能发现一只狼,但它们总是没法把狼弄死。而且事到临了,人们总是离得大远,因此也闹不清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几次的打猎经验,已经使本罗夫深深相信:“这群可怜虫里头,找不出一只真正有胆量的狗来。”

  在这时候,我就提议说:“下次,让我的那只小白狗也上阵吧,也许能凑凑数呢。”

  本罗夫答应了,不过他又补了一句:“被狼咬死了可别怪我。”

  第二天,我们又去打狼了。队伍还是老样子,精壮的好马、熟练的骑手、蓝色的大狗、黄狗、花狗,全跟以前一样。就是多了一只新来的小白狗,这就是我的霹雷虎。它老是厮守在我的身边。无论是那只狗,或是那匹马要是过于跑近了些,都会山乎意料地马上被它咬上一口。

  我们登上了一座光秃秃的大孤山,从那儿可以望到老远老远的地方。这时候,一直在用望远镜侦察着这片广阔地区的本罗夫叫了起来:“我看见它啦。它正朝骷髅河那边跑哩。我猜呀,这是一条大灰狼!”

  我举起望远镜仔细地搜索,终于发现了一个移动的灰点子。经验告诉我,一个移动的白点,意味着一只羚羊;红点意味着狐狸,而灰点呢,不是山狗,就是灰狼。到底是狼是狗,又可以从它的尾巴来判定。从望远镜里看过去,如果尾巴朝下的,就是山狗,要是朝上,就是只可恨的灰狼。

  本罗夫一挥手,他身边的狼狗、丹麦种大狗、猎狐狗一起追了过去。可过了不久,谁也闹不清这次追逐是怎么结束的。那些狗一只接着一只回到了猎人们身边,而那只狼却跑得无影无踪了。

  于是,讽刺呀、责备呀,又在这群猎人们中间开始了。

  “呸!吓住啦,完全给吓住啦,”本罗夫的老父亲怒气冲冲地指着那群狗说,“它们很容易就能追上那只狼的。可是当狼一回头,它们就拨转屁股往家奔啦——呸!都是没有用的家伙!”

  本罗夫回过头,叽笑地问我:“你那只谁也比不上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狗上哪儿去啦?”

  我说:“不知道,照我看,它根本没有看到狼。我敢打赌,要是它看见了,一定会冲上去拼个你死我活的。”

  猎人们听了,一个个哈哈大笑,纷纷说:“好吧,明天再看它的!”

  当天晚上,牧场附近又被狼或山狗咬死了好几头牛。这件事激怒了我们,于是,又一次捕猎开始了。

  打猎开头的情形,跟上次差不多。将近傍晚的时候,我们在半英里路以外,发现了一只尾巴朝上的动物。本罗夫把一条叫丹德儿的大狼狗叫上马鞍,好让它看到方向,准备出击。我灵机一动,也叫霹雷虎跳到我的马背上。可是它的腿太短,跳了好几次也没跳上来,最后还是把我的腿当作中途站,这才慢慢地爬了上来。我一面指着那个灰点子,一面说:“找它去,找它去。”

  这样过不了分把钟工夫,它就看清了。接着,它满怀信心地鼓足勇气,跟着那些已经跑远了的猎狗,拔腿赶了上去。

  这一次的追逐,不是在沿河的乱丛棵子里,而是在空旷的高原上进行的。

  我们紧紧地挨在一起,登上一处高地,观看这一场激烈的追逐,正在半英里以外地方进行着。这时候,丹德儿已经赶上了那只狼,咬住了它的屁股。就在那只狼掉过头来抵抗的当儿,我们看到了一幕惊人的场面,那些狗三三两两地跑了上去,围着狼汪汪直叫。最后,那只小白狗也冲了上去,它不声不响地一点没浪费时间,朝灰狼的喉咙直扑过去,一下子没扑到,可是好像咬住了对方的鼻子。这时候,那十条大狗便一拥而上,两分钟工夫就结果了狼的性命。我们用足全力,好容易才赶来看到了战斗的结尾。

  这一下该轮到我来夸耀一番了,因为我的霹雷虎已经在他们面前露了一手。不过,这没什么值得可以太夸耀的,因为被弄死的不过是一只小狼,所以它在逃命的时候选错了地方;又何况,霹雷虎已经受了伤——那只狼在它的肩头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当我们骑着马,得意洋洋地回家的时候,我看见霹雷虎跑起来一瘸一瘸的。“来吧,”我喊道,“上来吧,霹雷虎。”它跳了一两下,可是总跳不到马鞍上。我把马鞭子伸到它面前,它一口咬住了,我把它拎起来,放到马鞍前面,就这样把它带了回去。我像照顾婴儿似地照顾着它。它已经给牧人们树立了榜样,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去弥补那些狗的弱点。也许,那些猎狐狗很灵活,那些俄国种狼狗和丹麦种大狗也能经得起战斗。但是,它们没有最最重要的勇气,就会变得一无用处。而我的小霹雷虎,却勇敢无畏,充满勇气。

  过了三天,是万圣节前夜,这天天气晴朗,并不太冷,地上也没有积雪。

  人们常常用打猎来庆祝这个节日,而这一次,打猎的唯一对象当然就是狼了。

  可是霹雷虎受了伤,身体很不好,这使大家感到非常失望,它像平时一样,睡在我的脚边。伤口上粘满了斑斑的血迹。照它目前的情况看来,是不适于战斗的,但我们又非出去打猎不可,因此我就把它引到外屋里去锁了起来。

  可是,在我们出发的时候,不知道别人怎样,至少我就产生一种厄运临头的感觉。我明明晓得,没有我的狗参加,这次出猎是一定要失败的,不过,失败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一时还说不上来。

  我们在远处骷髅河区的山冈之间穿行的时候,发现山脚艾树丛里,有个小白球儿蹦蹦跳跳地滚了过来。过了一分多钟,霹雷虎边哼哼边摇尾巴,跑到了我的身边。我没法赶它回去,它不接受这样的命令,即使是我命令它回去,它也不肯听。看样子它的伤势很严重,所以我叫了它一声,然后伸下马鞭,把它拎到了马鞍上。

  “就在这儿呆着吧。”我想,“让我照顾着你,一直到平安无事地跟我一起回家为止。”

  是的,我是这么想的,可是我把霹雷虎估计错了。这时候,本罗夫的老父亲突然“嗬,嗬”地叫了起来,通知大家他已经看见狼了。丹德儿和它的一只竞争者同时往马背上窜去,都想观察一下敌人的行踪。结果两只相互一撞,全栽到在地上,跌在草棵子里直滚直爬。但是,正在用心侦察的霹雷虎,却望见了离我们不太远的那只狼。接着,我还没来得及发现呢,它就纵下马鞍,东拐西弯,忽上忽下地在树丛底下径直朝那只狼冲了过去。在头几分钟里,是它带领着狗群前进。当然,没跑多远它就落后了。它毕竟腿短,而且又受了重伤。那些大狗看到了移动着的灰点子,于是,跟往常一样,原野上出现了一长串的追逐队伍。看来,这次打猎一定很成功。因为那只狼才跑了一公里多点儿,而那些狗又都是这样的劲头十足。

  “它们已经跑到大熊谷去了。”本罗夫叫道,“这边来,咱们抄到它们前头去。”

  于是,我们拨转马头,绕过山脚,拼命往前赶。这时候,狗与狼的追逐似乎正在山南进行着。

  当我们翻过山顶,正要跑下山的时候,本罗夫又大声叫起来:“嗨,狼在这儿哪!咱们跟它面对面啦。”说罢,他跳下马背,把组绳一扔,就往前奔去。我也跟了上去,只见一只大灰狼,正在笨重地穿过一片空地,朝我们这边跑来。它脑袋低低地垂着,尾巴微微翘着。在它身后100 米远的地方, 丹德儿像只掠过地面的老鹰,用比狼快一倍的速度赶了上来。只一分钟工夫,它已经跑到狼的身边,张口咬了起来,可是当狼回身反击的时候,它又朝后跳了开去。这时候,它们的位置正在我们下面,与我们相距不到60 米远。本罗夫抽出左轮枪,对准灰狼正要发射的时候,他的老父亲阻止了他:“别忙,别忙,还是让它们自己来解决吧。”话出口不到几秒钟,第二只猎狗赶上来了,接着,其余的狗也一只接着一只,飞快地冲了上来。当它们冲上来的时候,每只狗都是雄赳赳气昂昂的,都想立刻扑上去把灰狼扯个粉碎。可是结果呢,却一个个地来了个大转弯,围在灰狼咬不着的地方乱跳起来。又过了一分钟光景,那些俄国种狼狗上来了——个儿又大,长得又漂亮,的的确确是些好狗。没问题,它们在远远地往前奔来的时候,是打算一个劲儿朝灰狼身上直冲的。可是,那只狼勇敢的姿态,强壮的体格和致命的脚爪,以及两排白色的牙齿,老远就把它们都吓住了。因此它们也只好参加了外面的包围圈,而当中的那只恶狼,却东张西望地准备着迎接各种形式的战斗。看来,这是只狼王,它是为它的群体出来探路的,正巧落入了我们的包围圈。

  接着,那些粗腿大脚的丹麦狗上来了。它们个个都跟灰狼差不多大。它们往前冲的时候,呼哧呼哧地喘气声,交汇成了一种可怕的声响。它们一心要把敌人扯个稀烂。可是一看见灰狼那副凶猛无畏的样子,有力的爪子,健壮的四肢,以及那种必要时可以拼掉生命,但又决不甘心单独牺牲的神气—

  —唉,这三只丹麦种大狗呀,也跟其他那些狗一样,一下子像皮球泄了气似地胆怯起来。不错,它们就要冲上去的——但不是现在,而是要等它们喘好气以后。它们是不怕狼的,决不怕的,从它们的声音里,我就觉察得出它们的勇气。它们挺清楚,头一个往上冲的一定会吃苦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马上就要朝前冲了。眼下它们还要叫上一阵子,给自己打打气,壮壮胆。

  这十条大狗在围着那只不声不响的灰狼直跳直叫的时候,另一边远远的草棵子里,响起了一阵沙沙声,接着滚出来一个雪白的像皮球似的东西,我一看,原来是速度最慢的霹雷虎,上气不接下气地跑来了。它穿过空旷的平地,笔直地朝随时在变化着的包围圈冲去。圈子里站着的正是那只谁也不敢对阵的杀牛大王大灰狼。可是你猜霹雷虎犹豫了吗?没有,一点也没有。它穿过“汪汪”直叫的包围圈,一个纵身,对准那个山地老魔王的喉咙直扑过去。灰狼用它的二十把利爪朝它还击。小家伙退了下来,接着马上又冲了上去。可是再往下的情况,我就看不大清了。一大群狗乱翻乱滚,扭作一团。

  我好像看到小白狗咬住了狼鼻子死不肯放。一场混战,打得到处都是狗,我们实在没法帮它们的忙。而它们也不需要我们协助,它们已经有了一个英勇无比的领袖。没多大工夫,战斗结束。那只大得可怕的灰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那只小白狗还咬住了它的鼻子不肯放哩。

  我们围站在离开它们不到30 米远的地方,一直想上去帮帮忙,总捞不到机会。可是等到可以这么做的时候,它们已经不需要我们帮忙了。

  狼王已经死了,我喊了声霹雷虎,可是它并不动弹。我跑到它跟前弯下身子,拍拍它,可它还是动也不动。我仔细一看,这才发现它身上有两处很深的伤口。我伸手把它抱起来。它有气无力地哼了哼,从嘴里放开了那只狼。

  候,那些粗鲁的牧人们都围着它跪了下来。本罗夫的老父亲用颤抖的声音,喃喃地说:”我情愿牺牲二十条牛犊子,也不愿意看到它受伤。”我把它抱在怀里,一面叫它,一面轻轻地拍它的脑袋。它又软弱无力地哼了一声,这是它在跟我道别。因为它在哼哼的时候,还舔了舔我的手,接着就永远不吱声了。

  后来,我和牧民们把这只勇敢的小狗,葬在牧场后面的一座小山上。我特地为它用木板竖了个墓碑,上面写着:“勇敢无畏的霹雷虎,永存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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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卡斯罗在意大利》

无论何时,意大利南方的老人,只要坐在一起就长篇大论的讲述有关于卡斯罗的故事,一些故事是真实的,还有一些是“次”真实的,甚至有一些是幻想出来的。他们总是带着敬仰和爱戴来谈论这一伟大的犬种的创始者,他花费了一生的时间来繁育它们,照顾它们。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看到我的故事,因为这些故事是你深入了解卡斯罗的重要开端。

    有一家人住在山上,一次他们长途跋涉去海里沐浴。他们的卡斯罗在此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大海,所以当他看到他的家庭“消失”在波涛里的时候,他被吓呆了。立刻,他跃入水中,轻轻的咬住他的家人的肩膀奋力的把他们拖回海岸。任何海洋也不能从他的身边夺去他的家人!
  
    另一个故事可以证明卡斯罗是种何等睿智的狗,一个农民去市场,那里有个卖花瓶的,农民拿不准买哪个花瓶好,所以他让他的卡斯罗帮他决定,他要把他的卡斯罗放开,卡斯罗先碰到哪个他就买哪个。他的卡斯罗径直的走向了摆在远处的一个做工精细的花瓶。那个卖花瓶的人大笑的告诉农民说:“你的狗太聪明了,他选中的那个花瓶是海员们用来装钱的。”
  
    一个巡警说他的卡斯罗可以自己巡逻。那地方的人都知道他的卡斯罗可以一个接一个的排成队在大街上巡逻。
  
    在意大利南部的一个地方,一个人教他的卡斯罗去偷他邻居的瓜,他把他的卡斯罗训练得只在夜间匍匐前进偷瓜,这样他的邻居都不知道瓜是怎样从瓜茎上消失的。
  
    在一个小村子里村民每天都有新鲜的牛奶供应,挤奶的人带着牛从每一家门前经过,当有人要牛奶的时候他就让奶牛停下,然后当着买主的面挤出新鲜的牛奶。这个挤奶的人有几只奶牛和两只卡斯罗,牛的犄角都穿在一条绳上,狗咬着绳子的一头牵着这些奶牛,如果有奶牛想逃跑或者不停在正确的位置上的话,另一只卡斯罗就会冲上来咬住绳子的另一头,这样这两只狗就会完全的控制住这些奶牛。

    在另一个村子里,一个人让他的卡斯罗接送他的儿子上下学。这只卡斯罗每天都会准时的护送他的儿子往来于学校之间。
  
    一个牧牛人兼繁育者让他的卡斯罗看守他的牲畜和财产,一次一个住在另一个村子里的年轻人来看卡斯罗新生的一窝小狗,当时家里没有人,“当值”的卡斯罗立刻跳起拦住他的去路,并且不准许他有任何举动,只到他的家人回来了对他下达命令他才放开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然后摇头摆尾的和他亲热起来。
  
    这里有很多关于卡斯罗在集市上降伏住受惊的公牛的故事。卡斯罗遇到发疯的公牛会猛然跳起咬住它的嘴唇,鼻子或者耳朵不放(这是公牛最害怕攻击的地方),当卡斯罗咬到合适的部位的时候它就会死死的叼住不放来迫使公牛跪下来,在人们重新控制公牛前它是不会放开它的。

    上次在意大利我十分奇怪猎人是怎样训练卡斯罗来狩猎野猪的,这是猎人之间很保密的一个事情,他们 轻易不和别人说。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不拍摄卡斯罗狩猎野猪的任何图片或者录象。不管你如何表达对他们的狗的喜爱他们也不会告诉你,甚至在很偏僻的村庄里也是这样的。
  
    一个卡斯罗的繁育者试图从猎手那里弄来卡斯罗狩猎野猪的训练方法,猎手的朋友看到陌生人就停止了对话,然后问他可以在繁育者面前讨论这些话题吗。猎猪结束后,猎手们扒下野猪得皮,作成一个充气野猪。这只野猪能保留野猪得原始气味。然后把它放在一种卡车得车轴上,当车轴转动得时候野猪就往返蹦跳起来。
  
    当幼犬被领到野猪面前得时候,它们会在天生得狩猎本性的驱动下几乎是自发得攻击那只野猪,当他们谈到这里的时候就停止住了话题。Flavio Bruno 说也可以让有经验的老卡斯罗带着从未上场过的小卡斯罗去打猎。因为野猪毕竟是非常危险的阿动物,所以很多没有经验的小卡斯罗会在战斗中丢失生命。
  
    在猎獾的时候,如果猎手的猎犬仅有卡斯罗一种,那他首先要知道猎物的藏身之处。猎手只在满月的夜里出击,因为明亮的月光会使视野变得清晰。当夜很深的时候,獾会离洞很远,所以不会来的及逃入洞中。猎手就把卡斯罗带到獾洞附近,然后放开狗他们就会自动的去搜索,捕捉和杀死獾。如果猎手不知道地形,可以通过别的猎狗搜索,然后放卡斯罗扑咬。在猎獾的时候,浅**的卡斯罗是首选的,因为这样颜色的卡斯罗可以方便猎手在黑暗中发现他们,以便跟踪收取被卡斯罗咬死的獾。在狩猎野猪中,这种颜色的卡斯罗也是猎手首选的,因为可以明显得和有条纹的野猪区分开,防止错杀。有斑纹的卡斯罗在与野猪的厮杀中就让人很难分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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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人狗情》

世界上有关狗的故事,是永远说不完的。

  在近百万种动物中,狗和人的关系最密切,有些竟是那样有情份。就连人们在骂人时,还常常带上“狗”字:“狗崽子”、“狗腿子”、“连狗也不如”..如此等等。

  “连狗也不如”,这是将人贬为畜牲,且连畜牲也不如。这样骂人,可谓刻毒了。但细细想想,似乎又不无道理。人世间有许许多多事例证明,那些凶恶残忍、丧失人性的人,确实不如一条善解人意的狗呀。

  这里讲的是一条狗和两个人的故事。其实,这算不上故事,这是件有凭有据的实事。当时报纸曾作社会新闻报道过。

  民国初年,在山东沂河岸边有个渡口。摆渡的,是个年轻汉子。这汉子嗜酒如命。一天夜里,他酒后撑船,跌入江里淹死了。丢下妻子和一个五岁的女儿,成了孤儿寡母。

  寡妇王桂英,身单力薄,一人撑不了船,女儿小玲子年纪幼小,帮不了她的忙,母女俩无以糊口,眼见得就要挨冻受饿。

  离渡口不远的村头,有个铁匠,名叫张金龙,他妻子刚去世,眼下光棍一人。

  俗话说,“世上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张金龙觉得,撑船比打铁舒服多了。何况,摆渡又不同于撑船。于是,他死皮赖脸地去向王桂英求情,又多方托人撮合,要娶王桂英为妻,认小玲子为女。他赌咒发誓,要将母女俩当作亲人。

  王桂英知道,张金龙跟死去的丈夫一样,也是个酒鬼,而且这人脾气暴躁,打起人来,就像铁锤敲铁一样,把人往死里打。他那可怜的妻子,有一半儿是被他打死的。

  王桂英犹豫不决,但经不起村里人的劝说,也经不住生活所迫,只得狠狠心,嫁给了张金龙。就这样,张金龙卖掉了铁匠鋪那间破草屋,成了沂河渡口的主人。

  正如谚语所说,“狗行千里改不了吃屎”,张金龙是本性难易。还没到半年时间,他就翻脸不认人了。他不顾王桂英母女忍饥挨饿,只顾自己喝酒吃肉。他每天都要喝得酩酊大醉,醉了,就以醉装疯,用拳头、木棍、皮带..

  总之,拿到什么,就用什么劈头盖脸地打那可怜的母女俩。

  张金龙身高力大,母女俩哪经得起他打?母亲只有护着女儿夺路逃跑,有时大声呼救,求过往行人或村里的好心人来救命。

  张金龙视小玲子为肉中刺、眼中钉。他一直把她看着是只会吃饭的赔钱货,他恨不得她立时三刻就死了,这才痛快。无奈,这小丫头命大,冻不死,饿不死,打不死,有一次,掉在河里也没淹死。

  张金龙进城算过命。他说起家里有个打不死骂不死的丫头。那算命瞎子就顺着他的话,说这丫头的命跟他的命相克,他的祸患在后头..

  算命瞎子的话,使张金龙萌生杀机。他虽是个粗人,但为了除掉命中的克星,他也动了点脑筋。他想人不知、鬼不觉地除去这小“祸根”。

  死亡或是流浪在等待着小玲子。

  天无绝人之路。一个保护神从天而降!

  这一年春天的一个中午,张金龙撑船,送一批客人过河。王桂英在菜园浇水。年刚七岁的小玲子在家里烧饭。七岁的孩子,已失去了欢乐的童年。

  她不敢迈出大门一步。张金龙恶狠狠地关照过:“你哪只脚跨出门槛,就用刀剁哪只脚!”所以她不不经继父叫唤,连眼皮也不敢朝门外看一眼。

  她一个人在屋里,不敢唱,不敢笑,更不敢叫,只要她喉咙里发出一点声响,她就要挨继父的巴掌。除了烧火做饭,她就得端坐矮凳上。

  可怜的孩子,快被折磨成木头人儿了。这会儿她见饭煮熟了,便端端正正,坐在院子里的矮凳上。

  这时,远处村头响起了一阵惊叫声和杂乱的脚步声,人们在叫喊着:“不得了,狼来了!打狼呀!”随着叫喊声,“嚓嚓嚓”的脚步声也由远而近。

  小玲子很少出门,她没见过狼,也没听说过狼。尽管围墙外人声嘈杂,可她仍不敢站起来到大门口探头望一望。她仍两手下垂端坐着。这时,一道黑影从她头上掠过。“咚”的一声,一只跟小羊一样高大的大狗落在地上。

  它趴着,伸长舌头,喘着粗气,饿得干瘪的肚皮一起一伏地动着,尾巴不停地摇着。它可怜巴巴地盯着眼前一动也不动地坐着的小女孩,似乎在哀求她:

  救救我,别响,千万别声张!

  小玲子一眼认出:这是一条狗!因为她见过狗。狗摇尾巴最好玩。而且她还看出,这是条母狗,在她的肚皮上,有一排小圆点。那是奶头儿。

  这孩子说对了。这是一条狗。一条被人追赶的母狼狗!它无路可逃,狗急跳墙了!

  这条狗从哪儿来的?谁也说不清。也许,它闯了祸,被主人赶了出来;也许,它跟随主人乘船远航,被遗忘在岸上,此刻它在沿河寻找主人。不管怎么说,这是条落难的狗。但从它的毛色、体态以及此刻伏在地上的神色来看,这是条经过训练、颇有资历的狗。它不主动攻击无意伤害它的人。它对孩子俯首贴耳,眼神里满含善意。

  啊,这肯定是条善解人意的狗!

  村里人见过山上的豺狗和野狼,却没见过狼狗。他们以为狼狗就是狼。

  他们呼叫着,从小玲子家门前奔过,去追赶恶狼了。他们没看见,也没想到,狼狗悄没声息地趴在一个不敢吱声的小姑娘脚前。

  这两年,小玲子一直被关在院子里。她除了跟凶神恶煞的继父和成天以泪洗面的母亲交往以外,只能跟飞到院子里的蝴蝶和地上的虫儿为伴。这会儿,一只大狗跳进来,她觉得惊喜,没一点儿惧怕。她偷眼瞧瞧门外,见没人进来,便走上去,用那干瘦的小手,去抚摸狼狗的头。一阵轻轻的抚摸,使这条狼狗感到全身舒畅,它嗯嗯地叫着,将头低下一点儿,使小姑娘抚摸得更顺手些。也许,它已多时没有得到人类这种抚爱了。正当狼狗眯着眼,享受小姑娘给它的这番疼爱时,它耳朵一竖,眼睁开,只见一个女人拎着菜篮子进门了。它没动,仍然趴着。它的头不愿离开小姑娘的手。

  妈妈见女儿站在狼的身边,顿时吓傻了。她迈不动脚步,呆呆地站着。

  小玲子笑着说:“妈,大狗!”

  很少有人跟小姑娘说话。她的话,说得也就很简单。妈妈转过神来。她依然挎着菜篮,退出门外,把这惊人的一幕,忙去告诉他的丈夫。

  张金龙常进县城,见过世面。他生性好斗,自恃身强力壮,不怕什么狗呀狼的,他抄起一根木棍进得家门,又随手关上。他要关门打狗,弄顿狗肉吃吃。

  他一见小玲子身边趴着的是条狼狗,不由心头一喜。他在县城的酒肉朋友中,有养狼狗的。他深知这种狗的脾气。它凶起来,好似狼;它温顺起来,好似羊。它一直想养条狗,夜里守着渡船,白天让它站在岸边,看到对岸有人,让它叫几声,省得自己时不时朝对岸看。

  有了这番心机,他丢下木棍,对眼前的狼狗表现出极大的友善来,他将准备自己独享的一块肉,从碗里捞起来,一步步走向狼狗。小玲子吓得乖乖地退回她那小矮凳上,两手下垂,看继父怎么对待这条大狗。

  狼狗站起来,警惕地望着渐渐走近的壮汉。它盯着张金龙颈下那不时滑动的喉结,随时准备跃起,给他致命的一口。但出乎它的意料,这汉子扔给它一块美味无比的鲜肉。它肌肠辘辘,但它并没有饥不择食。它闻了闻,确信可以吃了,这才舌头一卷,将肉连碎骨一起吞进肚子里。

  小姑娘疼爱的抚摸,男主人一块鲜美的肥肉,使这条狼狗放弃了流浪的生涯,决定在这摆渡的人家留下来,为他家看船守岸,做个普普通通的看家狗。村里人见这条像狼一样的狗在张金龙家落户了,先是惊奇,后是害怕,但渐渐儿觉得,这是条温顺得不能再温顺的狗。于是,有人才敢靠近它,用手抚摸它,将吃剩的骨头饭菜端给它。

  张金龙平时逞强好胜,没什么人缘,如今有了这条狗,来串门的人反而多了,就连过往摆渡的行人,也喜欢在他家的草棚下坐会儿,逗狼狗玩一阵子。

  张金龙心里明白,凭他挣的几个摆渡钱,连自己喝酒吃肉都不够,哪儿养得起狼狗?狼狗不同于草狗,它要吃肉。村里人送的那点骨头渣子是养不活它的。他思忖,这条狗迟早要饿跑的。他捉摸着,将它骗进城卖了,弄点钱花花。要不,干脆趁它不注意,一棍子将它打死,剥皮做件皮袄,再煮一锅狗肉下酒吃..

  这狠心的汉子一直在打这主意。

  可这一天,他又改变了主张。

  中午,他正为没肉下酒吃,狠揍了妻子两个巴掌。母女俩躲在灶间哭泣,他独个儿就着盐水豆喝闷酒。忽然,狼狗跳进门来,它嘴里衔着一只兔子!

  张金龙一见,不由大喜:这是条猎犬,它会自个儿捉兔子!

  村后三里远,便是进山口。山里有随处可见的松鸡、野兔、松鼠,有人还见过野猪、野山羊。当然,还有豺狗、野狼..正因为有豹狗、野狼,除了几个打猎的,外人不敢进山。进山的人少了,野物也便多了,所以这条狼狗每次进山,都能叼些野物回来。

  狼狗叼来的野物,张金龙自个儿吃不完,有时还多下一两只野鸡野兔什么的,他便拎进城里去卖,除了剃头洗澡看台戏,还能买些烟酒带回来。

  他每次进城都要去拜访那算命瞎子。算命瞎子得了他一点儿钱,就将“克星”、“祸根”说一遍。张金龙总觉得自己该时来运转了。狼狗突然蹿到他家,是老天爷赐福于他。但他心中暗暗嫉恨:狼狗跟小丫头最亲,它总是摇着尾巴,跟在她后面转。就为这,张金龙常无端打骂小玲子。寒冬腊月,小玲子受了风寒,咳嗽不止。张金龙不给孩子抓药治病,反而说她吵得他睡不着觉。这天半夜,他竟将小玲子从破草席上拎起来,让她穿着单衣,站在院子里。母亲苦苦哀求,将自己的破棉袄披在女儿身上,但被张金龙一把夺了去,还关上房门,不让她看女儿一眼。

  这可怜的女人,只敢捂着脸,将泪水往肚子里咽,她连哭都不敢哭一声。

  这时,狼狗发怒了。它“汪”的叫了一声,以示抗议。张金龙不以为然,倒头又睡了。

  狼狗只叫了一声,便不响了。也许它还没弄明白人类之间的曲折是非,它只是觉得,深更半夜,让它的小主人这样站着挨冻,太不公平,它咬着小主人单薄的裤脚管,邀请她到它的窝里去过夜。

  有些地方的方言土语,将“家里”称之为“窝里”。小玲子在狗的窝里尝到了人间得不到的温暖。这里铺着厚厚的稻草,虽说有点儿怪味,但比自己那冰冷的床上要暖和多了。狼狗像慈爱的母亲一样,弓着腰半躺着,将她围在当中。她枕着狼狗的肚子,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趁继父没起床,她一骨碌爬起来,站在院子里。

  张金龙起来,见小玲子没事儿似地站着,心里一惊,骂道:“妈的,真的命大!”

  母亲见女儿非但没冻死,病反而好了,嘴里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菩萨保佑!”

  小玲子趁继父不在,套着妈妈耳朵说:“我睡在大狗妈妈怀里,可暖和了。”

  亲妈妈听了,泪如雨下,泣不成声。她趁张金龙一大早进城这空儿,忙将半只兔子肉切成块,放进锅里煮了,让女儿和狼狗吃个饱。自个儿撑船摆渡去了。

  热气从锅缝里钻出来,屋里屋外,弥漫着一阵阵兔肉的香味。小玲子揭开锅盖,将兔肉盛进大碗里,用小嘴吹着热气,然后搂着狼狗的头,用筷子夹着兔肉,送进狼狗的尖嘴巴里。

  她一块接一块地喂着,自己一块也不吃。这狼狗极通人性,他吞了几块,见小主人不吃,它就“嗯嗯”地摇着头不肯吃,小玲子哄它:“大狗,乖,乖,吃吧!吃吧!”

  狼狗将小玲子硬塞进它嘴里的兔肉吐出来,它盯着小玲子,眼看着她吃了一块,它这才张嘴,用舌头卷起掉在地上的那一块。

  小玲子明白了,这条好心的大狗要她也吃兔子肉,啊,多好的大狗妈妈!

  她的泪水夺眶而出。她抱着大狼狗的头,一声声地哭着,叫着:“狗妈妈,大狗妈妈..”

  狼狗也感受到了小主人的悲哀,它用油乎乎的舌头,不停地舔她的手,舔她的脚,似乎在安慰她。

  人和狗,吃完一顿心酸的兔子肉,便一块儿上山去。狼狗要去逮兔子。

  小玲子要去砍柴禾。张金龙关照过小玲子:“不管刮风下雨,每天一捆柴。

  少一根,就用棍子打!”

  小玲子喜欢上山砍柴,因为那样,她可以和村上别的孩子在一起,她可以无拘无束地跟大狼狗在一起。她跟狼狗嬉戏玩耍,比赛跑,比跳高,还玩捉迷藏。玩累了,她跟狼狗躺一头,对它说悄悄话。总之,有大狼狗在,她变得很轻松,很快乐,她变得什么也不怕。别人家孩子,只敢在靠村子的山头转,不敢往山里走。山里有狼、有豺狗。而小玲子却不在乎,因为狼狗跟着她,狼和豺狗都怕她。

  冬天,林子里活食少了,狼、豺狗、野猪都被逼得到村子里叼猪抓鸡吃羊了。每到这时节,大人们不让孩子单个儿外出,更不让他们上山砍柴了。

  而张金龙却不。他仍然要小玲子上山,每天要背一捆柴回来。

  这天下午,张金龙叫小玲子上山砍柴,却把狼狗关在小屋里,不让它跟着去。小玲子不知是计,独个儿上山了。山上只有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她有点儿害怕,但不砍满一捆柴,回家要挨打的呀。她便手忙脚乱地又是用刀砍,又是用手拣,还不时地用脚将树枝一根根勾到身边来。

  正当她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心惊胆战地砍树枝时,她看到,树丛中有两道绿幽幽的光盯着她。在她的有限阅历中,她认为这也是一条狗!可她不知道,这是山里会吃人的豺狗!

  那绿幽幽的光盯得她浑身发抖。她吓得向后一步步退去。她身子灵巧,一下子爬上了一棵松树。这松树只有一人多高点儿,那豺狗跳起来,咬她那双枯瘦的小腿了。

  小玲子大声呼救,阵阵惨叫,穿过枯树枝,飘过田野,传到了村子里。

  站在河岸边的张金龙听到了,可他装着没听见,招呼妻子撑船过河渡客去。

  妻子疑惑地说:“听,山里有人喊救命,该不是小玲子吧?”

  张金龙淡淡地说:“哪会呢,她有狼狗陪着,啥玩意儿敢碰她?”他催妻子上船过河去渡人。

  船刚离岸,只听家里那小屋里发出“咚”的一声响,似乎有人用拳头擂门。张金龙心中有鬼,站在渡船上,两眼盯着那小屋的门和窗。他还没来得及眨一下眼,只听“哗啦”一声,小屋的木窗格破了,狼狗从窗口一跃而出,直向村后的山头扑去。

  困在屋里的狼狗,早已听到了小主人的呼救声,它还能闻到,那豺狗嘴里吐出的腥臊味。它还算得出:不是一条豺狗,还有两条也在奔向它的小主人。小主人危在旦夕。只有它才能将小主人救出豺狗之口。它必须立即冲出去。于是,它在屋里团团地转了几圈,站起来,用爪子扒门,用头撞门,它的喉咙里在“嗯——呜——呜”地低吼着。它不明白,小主人为什么不带上它而独个儿上山,却把它关在这小屋里。它毕竟是狗。它无法理解人类中的一些阴谋诡计。

  狼狗在屋里左冲右突,最后,它看中了那扇木框窗户。它 退到墙根,纵身一跳,“咣”的一声,破窗而出。它顾不上头被撞得晕乎乎的。撒开四腿,长长的尾巴直线也似的平拖着,像箭一般地射向山坡,射向树丛中那三条豺狗。

  三条豺狗正又扑又跳,轮番地去抓吊在树上的小玲子。小玲子的小腿已被豺狗爪子抓出了一条条血痕,只差一点儿,豺狗就要咬到她的脚后跟了。

  这时,狼狗冲了过来。三条豺狗并不惊慌。两条迎战,一条继续蹦跳着,要将小玲子拖下来。

  狼狗似乎也懂得,擒贼先擒王。它闪电般扑向那条敢于迎战的公豺狗,一口咬住它的喉管,然后将头用力一甩,一股黑红色的血喷涌而出。狼狗丢下它,又对准那只纵身跳起、准备再次抓咬小玲子的豺狗撞过去。它们们同时倒地。狼狗压在豺狗的身上,它不咬豺狗的别处部位,它只咬它的喉管。

  它已掌握了厮杀的要领。豺狗用爪子护着喉管,拼死挣扎。那活着的豺狗以死相救,它一口咬住狼狗的肩胛,顿时。血流如注。狼狗反转身来对付这条勇猛的豺狗时,它已跳出几步,逃进树林,被压在地上的那条豺狗也趁机逃跑了。

  狼狗不去追赶。它直挺挺地站在小玲子的脚下,让小玲子掉下来,落在它的背上,然后它伸长前爪,将吓得全身哆嗦的小玲子拥在自己的怀抱里,还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她腿上的伤口..

  村子里的人,在看到狼狗扑向山冈时,便知道山上有人出事了。全村的狗都汪汪地叫着,跟着冲到了山脚下。可它们怕豺狗,不敢上山助战。几个胆大的小伙子,提着棍棒跟了上来。他们听到了豺狗的吼叫声,听到了狼狗与豺狗的厮咬声。他们犹豫了一刻,呼喊着“打呀打呀,”既为自己壮胆,也为狼狗助威。他们一边喊,一边冲上了山坡。他们远远看到,肩胛流血的狼狗,正半抱着脸色如纸的小玲子,为她舔伤口。好心的人们,从狼狗的怀抱里抱起小玲子,拖着死豺狗,拎着半捆柴走下山去。他们把孩子交给她母亲,将死豺狗和半捆柴丢给张金龙,便愤愤地走了。有人临走时扔下一句话:“人命比柴草值钱呀!”

  小玲子半死不活地躺在妈妈的怀里。妈妈心疼得发颤。她抱起女儿,回屋里去了。

  张金龙盯着正一口一口舔伤口的狼狗,心里恨恨地骂道:“好管闲事的东西!”然后,他自管剥豺狗皮,割豺狗肉去了。

  这天,张金龙进城卖豺狗皮时,结识了一个人贩子。这是个瘦高个子,看上去文质彬彬,其实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张金龙没讨价还价,就将小玲子卖给了他。张金龙不想担当卖女儿的坏名声。他提出,三天后的中午,他带着妻子撑船到对岸去,人贩子以给小玲子治病为由,将她带走。渡口离村子远,中午各家在吃饭,行人少,正好下手。人贩子做惯了这类事,一口答应。

  三天后的中午,张金龙叫刚能走动的小玲子坐在门口晒太阳,他带着妻子和狼狗上了船,到对岸修码头去了。

  到了河对岸,他将狼狗赶上岸,让它自个儿去玩耍,然后掉转船头,用船篷挡住对岸,跟妻子搬石块,打木桩,修理河码头。他磨蹭了好一会,这才将船撑回去。张金龙很有心机,他有意将狼狗留在了河这边。

  一切如张金龙所预料:人贩子已带走了小玲子。为掩人耳目,他吩咐妻子沿河寻找,自己则到村子里挨家挨户打听。一直找到天快黑才回家。

  女儿失踪了,王桂英哭得死去活来。张金龙显出少有的温存,他安慰妻子,明天进城去找。妻子不敢再哭,她仰望窗外,坐等着天亮。

  小玲子失踪了,心急如焚的,除了她的母亲,还有她的狼狗大妈!

  狼狗在河对岸,以为主人将它忘记了。它很久没闻到小主人从河对岸发出的气息。它不安了。它冒着刺骨的严寒,游过河来。它没有进门,便一下子闻出,小主人身上留下的气味已洒向东去。它用鼻子嗅了嗅,加快脚步追了去。

  两条腿的人,说什么也跑不过四条腿的狗。在这穷乡僻壤,人贩子找不到车,也雇不到船,他只有拖着小玲子,急匆匆地向城里走。他怕碰见人,专拣小路。天渐渐黑了,他胆子才壮起来。恶人干坏事,最喜欢黑暗。不过,这时他有点心慌了,他听到后面有两个人的脚步声,“嚓嚓嚓”由远而近。

  可他回头看看,却又不见人影。他又放心大胆地朝前走。蓦的,他头皮发麻、魂飞魄散。他看得分明:前面的土坡上,端坐着一头狼,正等待着他。他将小女孩朝前一推,自己抱头便逃。但这头狼会飞,它竟一跃而起,从他头顶跃过,拦住了他的去路。他吓得屁滚尿流,瘫在地上。他自知性命难保,抱着头等死。但他等了一会,不见动静。他以为自己在做恶梦。他使劲眨眨眼睛偷偷一看,不由目瞪口呆。他看到,小女孩抱着狼头,正好奇地看着他。

  他以为碰到了神仙,口说“饶命!饶命”,又接连磕了几个响头,连滚带爬,向后退去。他想趁机而逃。小姑娘不动,而狼却低低地哼一声,然后走上来,围着他转了几圈。人贩子不明白它的意思,而小姑娘明白。她走上来,拉起人贩子的手,要他一块儿往回走。狼在后面紧跟着。

  当人贩子定下神来,这才发现,跟在他后面的是狼狗,而不是狼。他怀疑,这是摆渡人设下圈套,在骗他钱。他愤怒了,拖起小玲子,加快脚步去找摆渡人算帐!

  人贩子流水似的拖着小玲子,怒冲冲地往回走。他以为自己吃亏了,他冲着小玲子发火,要她快点儿跟着。但他忘了,在他后面跟着的是条颇通人性的狼狗。这狼狗跑前几步又拦住了他的去路,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低沉的吼声。这不是怒吼,这是在发出命令。人贩子不懂,他惊慌而又茫然地看看正仰头盯着他的狼狗,又看看身旁的小女孩,不知如何是好。小玲子明白狼狗大妈的用意。她对人贩子说:“蹲下,你快蹲下!”

  人贩子乖乖地蹲下,小玲子老实不客气地骑在他脖子上,像赶牲口似地叫道:”起!起!走!走!”

  人贩子站起来,狼狗绕到他身后,轻轻地“汪”了一声,下达了“开步走”的命令。就这样,狼狗押着人贩子,将小主人送回了家。

  家门时,小玲子从人贩子肩头滑下地,伸手去敲门。人贩子两手叉腰,等着张金龙出来,讨还那笔买人的钱。狼狗见人贩子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它不满地吼了一声。这低沉的吼声,充满了杀机,吓得人贩子掉头便逃。

  夜深人静,狼狗的吼声,引得全村的狗都叫了起来。几个大胆的人,冒着严寒,披着衣裳来到渡口。当他们看到,狼狗把小玲子找回来时,一个个不住嘴地夸:“这狗真好啊,真好啊!”

  心里愤恨的,只有张金龙!

  这年春天,张金龙生了场大病,病后还常常吐血。他进城抓药,一位老中医劝他:“你性情暴烈,又好喝酒,脾胃俱损,你一要养性,凡事忍让,与人为善。你二要戒酒,只有滴酒不沾,才能保命。”

  张金龙不信老中医的话,又去找那算命瞎子。其实,这算命瞎子两眼并不全瞎,他仍能模模糊糊,看出眼前的事物。为了骗人钱财,他装出能掐会算的样子,将他所看到的情景,编进他的谎话里。这天,他偷看了张金龙一眼,故作惊讶,开口便说:“哎呀呀,你不是那生龙活虎,能打铁,又能撑船的壮士吗?人生三样苦,撑船打铁磨豆腐。眼见得你苦日子快熬过头了,可你的克星还罩在头上呀,只怕你在劫难逃啊..”

  一番话,说得张金龙魂不附体。为了自己活命,他只有一不做,二不休,赶快除掉小克星。他又再次萌生杀机。

  这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张金龙喝了半瓶酒壮胆。当时,河对岸并没人喊摆渡,可张金龙却恶狠狠地对小玲子说:“提上灯笼,跟我上船摆渡去!”

  小玲子妈不放心,想上前阻拦。可她不敢。她怕挨打。张金龙即便是在病中,他那拳头打起人来,仍像铁锤那样有力。她眼看着女儿拎着灯笼上了船,只得回屋去。狼狗似乎也不放心,它跟到河码头想上船,张金龙用竹篙一挥,喝道:“滚,回去!”

  狼狗被迫跳到岸上,但它并不回窝里去,它就在河堤上,人也似地坐着。

  它两只耳朵微微抖动着,捕捉河面上任何细微的响声。

  这时,河面上又怎样?船到河中央,张金龙狠下毒手了。他用竹篙一扫,将正摇摇晃晃地站在船头的小玲子扫下了河。他本想用竹篙将她捣下河底。

  他忍住了。他怕留下杀人的痕迹。再说,天空漆黑,什么也看不见。到明天,只说她自己掉下河淹死的,谁人不信?

  小玲子只轻轻叫了声“救命”,就被滚滚的河水卷走了。张金龙掉转船头,想悄没声息地将船停到家门口去。可他忽然听到,河面上有一阵“吭哧吭哧”的喘气声。随即,在离船头不远处,有“嗯——呜——嗯——鸣”的怒吼声。他一下子听出来,这是狼狗跳到水里救人了。

  是的,此时此刻,狼狗正仰着头,叼着小玲子,用四只爪子拼命地划着水,向岸边游去。

  狗和人一样,在黑夜里看不清事物。可狗凭着它敏锐的听觉和灵敏的嗅觉,它很快找到了正在水中挣扎的小玲子。小玲子是在水边长大的孩子,她在水里能游几下,才没沉入河底。就在张金龙将船靠岸时,狼狗已将个玲子拖到了岸边。小玲子的妈妈哭叫着迎上去,张金龙低声喝道:“叫什么?给我死回去!”

  回到屋里,妈妈忙不迭给女儿换干净衣服。小玲子一看继父那满怀杀机的目光,吓得直往妈妈怀里钻,嘴里哀求着:“妈,他..他要杀我..妈,救救我..”

  待妈妈回过头,借着黄豆般的灯光一看,腿都吓软了。只见张金龙举着木棍,一步步逼上来了。他知道,让这孩子活到明天,她难保不将今晚的事说出去。今日不说,她将来也会说的。留下这祸根,他将永无宁日。他已拿定主张,将她一棍打昏,扔下河淹死,来个死无对证。至于孩子她妈,谅她不敢声张..

  张金龙的木棍已举过了头顶,眼看就要劈下去了,这时,门角落响起了一阵低沉的“嗯嗯嗯——”的怒吼声。这声音不响,但颇有份量。

  张金龙一惊,转身一看,狼狗坐在门角落,两眼正盯着他。张金龙用棍子吓唬它,它眼也不眨,仍然盯着他。张金龙被他盯得毛骨悚然。他用棍子捣捣狼狗的背,要将它赶出去。不料,狼狗头一扭,将棍子一口咬住,然后走出门去。

  这条颇通人性的狼狗,以为衔走了木棍,小主人便不会挨打。它并不明白,张金龙赤手空拳,也能致它的小主人于死命。

  张金龙趁狼狗一出门,随手将大门顶上。他举起酒瓶,“咕笃咕笃”喝了几口酒,像疯了似的,猛扑上来,一把夺过了小玲子,伸开五指,去卡她的脖子。小玲子两脚乱蹬,垂死挣扎着。她那生性软弱的母亲,跪在地上,“咚咚”地磕响头,一边哀求着:“饶了她!饶了她!求求你饶了她..”

  张金龙瞪着血红的眼睛,咬着牙,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到了十只手指上。

  这时,他听到了门外的狼狗在用头撞门,他像抓小鸡似地拎着小玲子,移动几步,用脚踩住妻子,不让她去开门..

  忽然,“咚”的一声”,那扇朝西的窗户似乎被人敲了一下。紧接着,“哗啦”一声,窗户被撞开了,狼狗扑进屋里。它还记得,上次它就是从这儿冲出去救了小主人的。

  狼狗又回到屋里,当它看到张金龙正卡着小玲子的脖子时,它闪电般跃起,朝张金龙猛扑过去。它准确无误地咬住了他的喉咙,咬着后,决不松口。

  张金龙丢下小玲子,两手死死地抓住狼狗的头,拼命地摇,拼命地抓,拼命地推..他用脚踢,张开嘴巴想用嘴咬..可狼狗死也不松口。

  小玲子她似乎从大梦中惊醒。她抓起桌上的一把剪刀去刺狼狗。她要救她的丈夫!人与狗在地上翻滚着,她无法下手。这可怜的女人,就打开大门,大声喊救命。

  村里的人们听到呼救声,纷纷赶来了。他们涌进屋里,一个个用板凳、石块、木棍没头没脑地朝狼狗打去。狼狗沉重地倒下了,但是,它那尖尖的嘴巴,还紧紧地咬住张金龙的喉咙。

  狗和人都躺在地上。人们将狗拖到一边,去抢救张金龙,然而,他已断了气。

  不明真相的人们,在纷纷议论着。有的说:“狼狗是狼变的,怎么能养在家里呢?”

  有的说:“畜牲毕竟是畜牲,你待它再好也没用!”

  大家七手八脚,去料理张金龙的尸体,只有大难不死的小玲子,抱着她的狼狗大妈的头,坐在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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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小狗卡希塔》



  俄国沙皇时代,在高加素的一个小城市里,有位木匠。这木匠养了一条小狗名叫卡希塔。它毛色发红,嘴巴尖尖,与狐狸长得十分相似。这阵子,它正在一条小路上东转西跑,四下里张望,一副惴惴不安的模样。它时不时站下来,呜呜哀叫。一会儿举起这只冻僵的爪子,一会儿又举起另一只来,连它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迷路的。

  今天一早,它的主人本匠罗卡戴上使帽,将工具往肋下一夹,嘴里嚷道:

  “走吧,卡希塔!”

  卡希塔的窝设在刨台底下的刨花堆里。它听见主人在叫它,就钻了出来,伸了个懒腰,跟了去。能跟随主人外出走走,卡希塔是很高兴的。它跳来蹦去,冲着有轨马车汪汪乱叫,与其他的狗追逐嬉戏。它的主人一不见了它的踪影,就会站下来生气地叫唤。有时候,还会抓住它的尖耳朵骂它:“你这个死东西,我让你到处乱跑!”

  一路上,主人都要进酒店或亲戚朋友家去喝一杯,待喝到天色黑下来,他已是酩酊大醉,连走路都挥舞着双手,活像是一只瞎了眼的蜘蛛。正当这时,一队士兵吹吹打打地走了过来,卡希塔吃了一惊,就跟在他们后面汪汪大叫。它横着穿过大街,窜到了一条小巷里。等它安静下来的时候,乐曲听不见了,那队士兵也不见了。卡希塔连忙回到刚才它主人呆过的地方,可是,它的主人已是踪影全无,像钻到地底下去了似的。小狗紧张起来,忙不迭去嗅他的气味。但是,这里刚刚有个穿新胶鞋的家伙路过,一股强烈的生橡胶味儿让它怎么也辨别不出他主人的味儿来。卡希塔跑来跑去,始终没找到它的主人。这时候,天色已经很晚,大街上已是万家灯火,光线照在厚厚的积雪上。天空中,雪在飘飘扬扬落下来..夜已经深了,它又是绝望又是害怕,将身子靠在一家人家的门口,呜呜地哭泣起来。它已精疲力竭,饿得够呛。

  这一天里,它只吃到过一片香肠皮和一点点的面糊。

  突然,那扇门咔嗒一声打开了,它被摔到一边。从打开的门里,走出一个汉子来。卡希塔一跃而起,又吠叫起来,绕着他团团打转。

  这汉子俯下身来,温和地问它:“小狗,你打哪来?我碰痛了你没有?

  唉,你这可怜的小家伙!好吧,别生气,别生气..请原谅!”

  卡希塔听到这陌主人温柔的声音,产生了一阵亲切的感觉,就用舌头舔舔他的手,哭得更加伤心了。

  这陌生人说:“嗯,看来还是一条挺不错的狗..活脱脱一只狐狸。你跟我来吧,说不定,你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的..”

  卡希塔见他手一招,就跟在他身后走了。要不了半个小时,他们来到了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里。卡希塔往地板上一坐,侧着脑袋,又感动又好奇地注视着这个陌生人。这个陌生人坐下来吃东西,边吃边将食物扔给它:先是一块发绿的奶酪,然后是一小块猪肉,半个馅饼,一根鸡骨头。卡希塔早饥肠辘辘,它狼吞虎咽,吃得飞快飞快的,连什么滋味也来不及辨别。

  吃饱后,它在房间中央躺下身来。它伸直了身子,四肢挺个笔直,浑身只感到舒适而又疲倦。

  新主人抽完了雪茄,站起来给它提来一方小小的床垫,搁在长沙发旁,说:“喂,小狗,来这儿躺下,好好睡觉!”

  这夜,卡希塔睡得很香。

  二

  等到卡希塔一觉醒来,天已大亮。屋里没有人,卡希塔挺挺身子,打了个呵欠,心里有点踌躇和不快。它在屋里不停地走来定去,嗅遍了每个角落和每件家具,然后举起前爪在门上抓挠起来,终于,它把门撞开了,走进了侧室。这儿有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个人,身上严严地盖着羽绒被。他就是昨天的那个陌生人。它嗅了嗅新主人的衣服和鞋子,发觉散发着一股强烈的马味儿。它低吠了几声,又撞开了另一扇门,走进了一间肮脏的糊着壁纸的小屋。这里,它闻到了一股可疑的味儿。它心里有点害怕,连忙把身子缩回来。

  一只灰色的雄鹅,把脑袋和脖子伏在地下,张开双翅,发出咝咝的鸣叫声,直朝它冲来。就在它的边上,一只雄猫躺在一张床垫上,一眼看到卡希塔,便倏的站起,把背高高弓起,尾巴翘得老高,毛儿一根根竖起来,嘴里也发出生气的呜呜声。卡希塔蓄了蓄势,朝猫扑了一下,连忙缩回来,就算如此,它还是被堆猫在脑袋上打了一下。与此同时,鹅则在它的背上狠狠啄了一下。

  卡希塔赶紧转过身来对付鹅..

  幸好,新主人身穿睡衣进来了。他发怒了:“干么?干么?这是什么意思?各就各位,不准吵架!”

  他在雄猫背上轻轻拍了一下:“佛图猫,你弓着这个背干什么!快躺下,你这个老流氓!”

  接着,他又对鹅嚷嚷:“伊凡鹅,回到你的位置上去!”

  雄猫躺倒了,闭起双眼;伊凡鹅则伸长了脖子在嘟哝,嘎呜嘎呜的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新主人抚摩了一下卡希塔,说:“你别害怕,这儿自有一套管理办法,决计欺侮不了你。慢,我得给你取个名字才行..有了,就叫你狗婶子吧。

  哈,这可是个好名字!”

  新主人走了,伊凡鹅还在长篇大论地唠叨,卡希塔不去睬它,只顾自己尝了尝饲料糟的豌豆和面包皮,觉得味道并不可口。

  三

  不一会,新主人又回来了。他手里提着一件有点像栅栏的道具,上面挂着一个铃铛,扎着一把手枪,铃铛和手枪的击锤上各挂着一条细绳。

  新主人将这些搁在屋子中间,东捆捆西缚缚地弄了一阵子,然后瞧着雄鹅,优雅地一摆手,说:“伊凡鹅,有请了!”

  公鹅摇摇摆摆地走到他跟前,站了下来。

  新主人说:“好吧,现在我们开始。首先你先向大家鞠个躬,对,对,机灵鬼!”

  伊凡鹅伸长了脖子,朝四下里一一点头鞠躬,还用脚板击拍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来。

  “对了,这就对了..现在,拿出勇气来,去死吧!”

  伊凡鹅一听见这话,马上身子在地上仰天一躺,双腿高伸,装出一副即将咽气的样子。在它如此这般地耍了几套小把戏后,突然,新主人双手捧住脑袋,一脸的惊慌,高声大叫:“救命呀,失火了!快救命呀,走水了!”

  伊凡鹅赶紧奔到那个道具面前,用嘴衔住了一根细绳扯动,拉响了铃铛,“叮..叮..”,算是救火车的铃响了。

  这个汉子很为满意,轻轻抚摩着鹅的脖子说:“不错,很了不起,伊凡鹅!现在,假定你是一个珠宝商,眼下有个小偷来偷你的珠宝了,你该怎么办?”

  鹅听了马上用嘴又去扯动另一根细绳,一扯之下,只听得一声响亮,“砰”

  的一声,枪子弹打了出去。

  卡希塔听得枪声一响,大喜如狂,就绕着这道具团团跑着,一边狂吠着。

  新主人吩咐它道:“狗婶子,回到你自己的位置上去,安静点!”

  此后,新主人又将伊凡鹅训练了一个小时,才去叫来玛尔雅猪。

  门喀嗒一声打开了,进来一头又黑又丑的母猪。猪对卡希塔的低吠压根儿没放在眼里,只管张大嘴,快活得咕咕直叫,显然,它见到了主人,心里很是高兴。

  这时,这汉子又开口了:“佛图猫,有请了!”

  雄猫霍地一下站起来,懒洋洋地挺了挺身子,犹豫不决地迈开了步子。

  主人说:“那好,咱们先表演金字塔吧!”

  他先说了一大阵动作要领,过后下令:“一、二、三!”

  “三”字刚出口,伊凡鹅早已扑动翅膀,纵身跃上了猪背。

  它站在上面,用双翅和脖子保持住平衡。这时,佛图猫也朝母猪走去。

  只是它的举止傲慢,脸上一脸的不屑,它懒洋洋地爬。上猪背,然后再爬上鹅背,坐在鹅背上。

  卡希塔开心得很,也很想试上一试。但就在这时,老雄猫打了一个呵欠,身子一晃,掉下地来。伊几鹅被它一带,也跌了下来。主人惊叫一声,吩咐重来。还教了雄猫在鹅背上抽烟的动作。

  等到这些课程全学完了,主人才离开。那头母猪也由他带走了,只将卡希塔留下来与鹅猫作伴。

  四

  一个月的时光一晃过去了。

  每日里,主人都用可口的食物喂卡希塔,还管它叫“狗婶子”。这在它,已习以为常了。

  每天的日子大同小异。一早醒来,伊凡鹅总要昂着长脖子高谈阔论一番,卡希塔瞧不起它,只用“汪汪”声回答它。佛图猫整日价没精打彩地,它生性自高自大,什么人也瞧不起似的,即便最好的饭菜,它也没放在眼里,只是厌恶地咪咪乱叫。卡希塔则到各处去走动走动。主人醒来得很迟,起床后吃过早饭就来训练它们。但是到了傍晚,主人总是带了雄鹅和猫外出,留着卡希塔守屋子。它无聊极了。

  这时的卡希塔已不像一个月前那样瘦骨鳞峋,它肥肥胖胖。一般挺有教养的样子。

  有一天,主人对它说:“狗婶子,现在该是你干活的日子了。你的吃吃玩玩的日子结束了。从今天起,我要培养你成为一个出色的马戏演员了。你喜欢吗?”

  说罢,他就开始教它。第一堂课是教卡希塔学习后腿直立和行走。这叫卡希塔最为高兴。第二堂课是教它用后腿纵跳起来,将主人头上搁的一块糖衔下来。此后还学跳舞、沿着练马索奔跑、唱歌、拉扯铃铛和开枪等等。又过了一个月,它已经可以取代佛图猫,成功地演出“金字塔”这个节目了。

  它对这些一学就会,而且兴高采烈,兴奋异常。

  主人更是大声称赞它:“了不起,真是天才!一个真正的天才!你一定会获得巨大的成功!”

  五

  这天,卡希塔独个儿睡在屋子里。四周静悄悄的,一丝光也没有。它记起昨晚它曾偷了佛图猫的一根鸡骨头,藏在柜子和墙壁的旮旯里,现在它可以去瞧瞧还在不在。突然,就在它附近,迸发出一声怪异的声音,这是伊凡鹅在叫。这声音不像它往常的唠唠叨叨,而是十分的粗野和刺耳,吓了它一大跳。

  过了一会,伊凡鹅又叫了,凄厉得很。主人趿了拖鞋进来了,手里执着一支蜡烛。

  主人问:“伊凡鹅,你怎么啦?为什么要大声嚷嚷,是不是病了?”

  公鹅不吭声。主人碰了一下它的脖子,又抚摩它的脊背道:“你可真怪,自己睡不着,可别搞得别人也睡不着。”

  主人走了,雄猫和卡希塔都睡不着,它们都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

  伊凡鹅又叫开了:“吭..吭..”

  门又打开了,主人执了蜡烛进来。鹅还是坐在原来的地方,只是嘴张得大大的,翅膀也张得大大的,眼睛却闭着。

  主人叫它,它不吭声。主人在它的面前坐下来,观察了好一阵子,说:

  “伊凡鹅,我知道你干吗要这般嚷嚷,可怜你今天让马踩了一脚。啊,我的上帝,这如何是好?”

  卡希塔不懂主人在说些什么,它只当主人说窗外有人,就朝窗外吠了几声。

  主人不睬它,只是绞着双手,说:“唉,伊凡鹅要死了,我该怎么办?”

  他拿过碟子来,和蔼地放在伊凡鹅面前,然而公鹅的眼睛闭得紧紧的。

  主人将它的脑袋按在碟子里。伊凡鹅依旧一动不动,双翅反而张得更大了。

  主人的眼泪滚了下来:”一切都完了。我们失去了伊凡鹅!”

  卡希塔似乎也感到悲痛和孤独,它爬到沙发底下,独个儿呆着去了。

  六

  有一天的傍晚,主人走进了卡希塔的屋子,搓着双手,说:“走吧,现在你得代替伊凡鹅了。但愿别出洋相才好。我们还是少训练了几天!”

  雄猫和卡希塔塔跟了出来。他们一齐上了雪橇,朝街上跑去。不一会,就停在一座形状像一只倒扣的大碗似的大建筑物面前。主人将狗和猫藏在皮大衣下面。雄猫被卡希塔的爪子一碰,张开眼来。卡希塔舔了舔猫耳朵,从皮大衣里探出头去。它看见一匹高大的马,吃了一惊,又缩了回去。

  现在,他们一起来到了一间不大的屋子里。主人放下它们后,就开始脱掉衣服化妆起来:白脸盘,红面颊,翘胡子,又古怪又荒唐的衣服。

  过了好一阵子,才轮到他们。主人霍的站了起来,接连划了三个十字,然后将雄猫和卡希塔放进去,合上盖。

  现在,他们已来到台上了。主人在向台下人鞠躬说话,最后,耳畔响起咔嚓一声的开锁声,刺眼的光线一照,卡希塔一跃而出,晕头转向地在台上跑了起来。

  主人在叫:“喂,佛图猫叔叔,狗婶子,我敬爱的好亲戚!”

  他的话音刚落,就合扑一跤倒在地上,并顺势抓住了狗和猫。卡希塔这时才向台下瞟了一眼,看见这个新世界火烛通明,到处都是脸孔。

  主人在嚷嚷:”狗婶子,请回到老位子上去吧!”

  卡希塔还记得这句话,就纵身一跳跳到椅子上坐好了。

  主人在说:“你只管坐着就是,我先同亲爱的佛图猫叔叔跳上一支哥萨克舞。”

  佛图猫跳舞了,只是跳得有气无力,毫无兴趣,完了,它打了一个呵欠,一屁股坐下了。

  主人说:“好,亲爱的狗婶子,我俩先唱上一曲,过后再跳舞,好吗?”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芦笛,然后呜呜地吹着。卡希塔在椅子上一扭一扭的,汪汪大叫起来。台下人大声喝彩,不断鼓掌。主人深深鞠了一个躬,当大伙安静下来后继续吹着。

  人和狗正演得很有趣,蓦地,台下有一个孩子在大声叫道:“爸爸,这不就是卡希塔吗?”

  一个醉醺醺的男子在回答:“没错儿,正是咱们的卡希塔!”

  孩子马上叫了起来:“卡希塔!卡希塔!快来!”

  卡希塔打了一个哆嗦,认出这是它的旧主人的孩子,就一跃而起,快活地吠叫着,然后,在疯狂的喝彩声中冲下舞台,直向旧主人的座位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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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退役军犬黄狐》

梭达哨所阵地上,挺立着两排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士兵。对面七步远的磨盘上,蹲着一条名叫“黄狐”的军犬。虽然它鼻子和唇吻间间稀疏的长毛已经秃尽,露出几分衰老,但从它细腹宽胸的身材,发达饱满的肌肉,肩胛上那道显眼的伤疤和短了一小截的右前爪中,仍可以看出它年轻时威武勇猛的风采。

    它的主人----排长贾松山将一枚二等功勋章和两枚三等功勋章,挂在它的脖颈上。镀金的勋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紫红的绸带缠在它金黄的皮毛间,分外耀眼。
    哨所最高指挥官宋副连长笔直地站在它面前,大声宣读一纸命令:“梭达哨所军犬,编号08431,1979年服役,在对越自卫反击作战中屡建战功,现因超龄和身体伤残严重,命令其推出现役......”

    宋副连长话音刚落,队列里的士兵便热烈地鼓起掌来。可怜的黄狐,并不知道自己正在退役。它虽然绝顶聪明,但还是听不懂人类复杂的语言。此刻,它瞅着这庄严的场面,,还以为哨所要带它去执行什么重大的战斗任务呢?它兴奋得昂着头颅,挺着胸脯,做出雄赳赳的临战姿态。

    “举前爪。”贾排长命令道。
    它立即执行,由宋副连长带头,四十多名军人依次跟它握手告别。

    梭达哨所对面,是我国神圣的领土者阴山,此时还被越南侵占着。越军不时朝这儿开炮,弹头摩擦空气发出的尖啸声,炮弹落地的爆炸声,弹片飞进时发出的咝咝声,仿佛奏起了战场交响曲,为这隆重的军犬退役仪式助兴喝彩。

    吃午饭时,黄狐才感到事情有点不妙。平时进餐,主人从不让它吃得过饱,太饱了不但影响它冲击和扑咬的速度,还会麻木它的嗅觉神经和听觉神经。灵敏的嗅觉和听觉,对一条军犬来说,是多么重要,尤其是在战争环境下,每时每刻都要防备越军的突然袭击。它完全谅解主人的苦心,总是吃到七成饱,就自觉停止进食。可今天的午餐太特殊了,一整只烧鸡,大半盆排骨,外加两大碗米饭,香喷喷热腾腾,贾排长还一个劲给它添菜,它吃得肚皮涨成球形,宋副连长还硬把一只鸡大腿塞进它嘴里。这实在太反常了。

    下午,贾排长牵这它越过一道山梁,来到营部,把它交给一位笑容可掬的胖厨师。

    贾排长和它告别时,一次又一次用宽大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捋顺它的毛,还把脸颊依偎在它的鼻子上,抱着它亲近了很久很久。一串泪从主人的睫毛间滴落下来,弄湿了它鼻翼间的茸毛,有流进它的嘴唇。哦,热的眼泪原来是热的,还有咸味。他不明白主人为啥要流泪,什么伤心的事情也没发生呀。四个月前,在一次伏击战中,他的右前爪被越军手榴弹炸掉一小截,露出白色的骨头;在包扎伤口时贾排长眼眶里虽然蒙上了一层晶莹的泪花,但还是没流出来。

    它晓得,男儿是不轻易掉泪的;军人是不轻易掉泪的。

    但此刻,贾排长却变得像个多愁善感的女人,泪儿像断了线的珍珠,啪哒啪哒往下落。

    它非常纳闷。
   
    它在营部等了七天,贾排长还没来接它。它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退役了。

    它明白退役是怎么回事。过去它在团部看见过一条名叫阿丘的退役军犬,整天吃了睡,睡了吃,养得肥头肥脑,成了一条行动笨拙,反映迟钝,又老又胖有丑的草狗。军人都忙自己的事,没人理睬阿丘。阿丘只能和一帮拖鼻涕的小娃娃为伍,为了赢得孩子一声欢笑,讨得孩子手中一块糖果,阿丘会使劲摇尾巴,献媚地汪汪叫,还愿意在烂泥地里打滚。

    这不是军犬,这是哈巴狗。

    贾排长为啥要抛弃它呢?它做错过什么事吗?没有。它哪一次没执行命令吗?没有。它的右前爪虽然短了一截,但并不影响它的扑咬冲击。它十三岁,虽然年龄偏大,但还能在草丛中间闻出陌生人路过遗留下来的气味,准确地跟踪追击。他是一条顶呱呱的军犬,连上次到梭达哨所来视察的军分区司令员都当面这样称赞过它。它要回梭达哨所去看个究竟。

    它只能悄悄地潜回哨所,因为主人命令它待在营部,它回去是违法的。从它在军犬学校接受训练开始,整整十二个年头了,它还是第一次违反主人神圣的命令。
    它很聪明,挑了正午时间回哨所。除了岗楼上有个哨兵外,其他人都钻在猫耳洞里。阵地上,只有知了在枯燥地嘶鸣。

    阵地左侧那片小树林里,有一憧结构精巧懂的矮房子,钢筋编织的墙,石棉瓦铺的顶,都漆成漂亮的草绿色,这就是它睡了八年的狗房。它避开哨兵的视线,匍匐接近狗房。突然,它闻到一股陌生的气味,那是同类身上散发出来的。

    “汪!”狗房里传来一声低沉的恫吓的吠声。

    黄狐仔细一看,原来狗房里关着一条新来的军犬,浑身皮毛黑得发亮,眉心有块显眼的白斑。黑狗脖颈上套着一条黄皮带,铜圈闪闪发光。它熟悉这副皮带圈,是用水牛皮做的,柔软而坚挺,浸透了硝烟和战尘,有一股使军犬着迷的气味,套上后会使军犬变得更加威风凛凛。他嫉妒地望着这副皮带圈,滴下了口涎。
    “呜----”黑狗趴在铁栏杆上,朝它龇牙咧嘴地低吼着,是警告黄狐不要来侵犯领地。

    黄狐愤怒地竖直尾巴。是你这条卑鄙的黑狗,侵犯了我的岗位,我的宫殿。它明白了主人为啥要抛弃它,原来是这条黑狗顶替了它的位置,抢走了主人的宠爱。它把所有的委屈全迁怒到黑狗身上,复仇的火焰烧炙着它的整个身心。突然间它冲动起一股杀机。

    黑狗也用充满敌意的眼光傲视着它。

    黄狐是久经沙场的军犬了,懂得搏杀前应该做些什么。它把胸脯贴在湿漉漉的冒着凉气的泥地上,让心中的怒火冷却浓缩。它冷静地围着狗房兜圈子,仔细打量着对手,比较着彼此的优劣,选择最佳的搏杀方式。黑狗比它年轻,比它高大,那隆起的肌腱,结实的胸脯,证明对方是一条强壮的凶悍的狗。黄狐的右前爪伤残,拼蛮力显然是很难赢对方的,只能智取。对方年轻强壮,身上没有伤疤,眼角没有皱纹,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没有实战经验;瞧这黑家伙显得多幼稚,隔着铁栏杆还朝它频频扑击,不但撞疼额头和爪子,还徒劳地消耗掉精力和体力。老练的军犬绝不会这样虚张声势。看来,这黑家伙确实很嫩,容易对付。

    黄狐瞧出了黑狗致命的弱点,这才不慌不忙地用牙齿咬开铁门倒插着的铁销。

    黑狗窜出铁门急急忙忙朝它扑来。黄狐转身就跑。这儿离猫耳洞太近,厮咬起来会惊醒主人。它要神不知鬼不觉地消灭黑狗。

    它下了山坡,钻进深箐,跑到山谷,再拐个弯就越出梭达哨所的地界了。突然黑狗停止追击,站在一棵被越军炮弹削成光头的的大树前,胜利地吠了两声。黑狗也是条军犬,没有主人的命令是不会远离军营的。

    这儿虽然离哨所很远了,但山上山下,是条直线,站在哨所阵地上,用个望远镜便可看清峡谷里的一切。必须拐过峡谷。黄狐瞪着双眼,寻思可以激怒对方的高招。

    黑狗也怒视着它。两条军犬面对面僵持着。

    突然,它把视线从黑狗身上移开,冲者黑狗右后侧草丛惊叫了一声,仿佛草丛里蓦地窜出一个怪物。黑狗果然上当了,转过脑袋去瞧。就在对方走神的一瞬间,它敏捷地一跃,在黑狗身上咬了一口,叼起一撮黑毛,转身逃出峡谷。

    黑狗被激怒了,不顾一切地追出峡谷。

    哦,这儿是厮咬搏杀的好地方,平坦开阔的草地便于回旋,更重要的是,山峰是道结实的屏障,挡住了梭达哨所。它可以放心大胆地收拾这条黑狗了。

    黑狗急于求胜,根本没把这条残废的老狗放在眼里,一开始便频频进攻,两只黑前爪想鱼钩似的弯曲着,拼命想勾住黄狐的脖子。黄狐躲闪着,周旋着,避开对方的锋芒。

    这黑家伙果然年轻,强壮,进攻了很久,仍然气不喘力不衰。要是一般的草狗,扑腾这么一阵子,早瘫成一团泥了。要是换了黄狐,恐怕也会精疲力竭了。黑狗却仍然跳得那么轻巧,扑得那么准确,要不是黄狐积了十年的实战经验,它绝不是黑狗的对手。

    它以极大的耐心,等待对方耗尽体力,然后伺机反扑。

    炽白的阳光变成橘黄,观战的小鸟都不耐烦地飞跑了。渐渐地,黑狗显得气力不支,嘴角泛着白沫,四爪变得松软,脚步也有点不稳了。是时候了,它在黑狗又一次腾跃而起时,不再扭身躲闪,而是微微后退了一步,把身体尽量往后缩紧,让黑狗正好落在离它前爪一寸远的地方;还没等对方落稳,它把七天来所受的委屈,所有的愤怒,所有积蓄着的愤怒,都凝聚到这一扑上;它把黑狗扑得横倒在地,它结结实实地踩在黑狗的胸脯上,牙齿已触到黑狗柔软的肚皮。只要使劲一咬,对方的肚皮就会被捅出一个窟窿,狗血就会染红绿草,狗肚肠就会流一地。它心里涌起一阵复仇的快感。它倔着脖子,狠命咬下去......

    “停!”背后突然传来人的声音,那么耳熟,它不用回头就知道,这是贾排长发出的命令。它条件反射似的缩回牙齿,从黑狗身上跳下来,规规矩矩地蹲坐在一旁。

    贾排长满头大汗,扳起黑狗的前爪,仔细检查了一遍。黑狗的肚皮被咬破一点皮,流了几滴血。

    “畜生,你干的好事!”贾排长掂起那条牵狗用的皮带,恶狠狠地指着黄狐的鼻梁骂道:“叫你在营部待着,你敢跑来捣乱!”他越骂越气,抡起手中的皮带,朝它抽来。

    皮带像条咝咝叫的蛇,噬咬着它的头,它的耳朵和脊背。它身上的黄毛被皮带一簇簇咬下来,在空中飞旋。它不躲不闪,纹丝不动地蹲着,任凭雨点似的皮带落在身上,它是一条军犬,主人无论怎么惩罚它,它都必须毫无怨言地接受。

    “滚!”贾排长一脚踹在它身上。它倒在地上,赶紧又站起来在原来的位置上蹲好。

    “滚,滚回营部去,不准你在回来惹事!”

    这一次它听明白了主人的命令,夹紧尾巴,耷拉着脑袋,沿着山间小路想营部跑去。

    它只能遵照主人的命令,在那间木板钉成的窝棚里生活。

    窝棚里铺着厚厚一层稻草,弥漫着一股秋天的醉香。它却厌恶地把稻草全扒出窝去。军犬习惯于卧躺在坚硬的土地或冰冷的岩石上。松软的稻草会把骨头睡酥软的,它情愿睡在有股霉味的水门汀上。

    如果用草狗的标准来衡量,它的生活是优越的,幸福的。

    它是条立过战功的军犬,人们对它很尊重,很客气,从来不叫它干守更,看门,逮鸡,撵猪这样的杂事。它整天逍遥自在,如果愿意,一觉可以谁到太阳当顶,也不会有人来骂它一声懒狗。当初它在梭达哨所时,夜夜巡逻,天天训练,还经常长途奔袭,行军打仗,有时实在累极了,它就幻想有那么一天,它能蜷在草丛里美美地睡两天两夜,该有多好。这清闲的日子真的来临了,它发觉一点没趣。它无事可干,吃饱了就闲逛,看公鸡打架,看耗子搬家,看鱼儿争食......无聊透了。   

    它的新主人----那位和蔼可亲的胖处士,待它尤其好,每餐都给它端一大盆饭,还有好几根骨头,瞧着它吃,还会念叨:“唔,你是功臣,多吃点,饱饱地吃,不够我再给你添。唔,怪可怜的,腿都打瘸了。你有权多吃的。”它撑饱肚皮后,胖厨师就会来亲昵地拍拍它的脑袋:“玩儿去吧,溜达去吧。唔,好好养老。”每当有陌生人光临营部,胖厨师就会跷起大拇指把它夸奖一番。“唔,你们别瞧它瘸了一条腿,模样怪可怜的。唔,它曾经是条真正的好狗,活捉过两个越南兵。有一次越南特工来袭击梭达哨所,幸亏它发现得及时,才没吃亏。唔,这是一条真正的好狗。”

    它知道胖厨师对它的友好是发自内心的,但并不喜欢他。它不喜欢他油腻腻的手和甜蜜蜜的声调;它喜欢贾排长斩钉截铁的命令和粗暴的呵斥。

    营部是机关和家属所在地,那几个淘气的小男孩和毗邻的苗寨小朋友玩“打仗”。苗寨小朋友有四条草狗,声威很壮。营部的小男孩就请它去帮他们“打仗”,它拒绝了。小朋友之间的“打仗”,再热闹也是游戏。它渴望真正的战斗。

    营部和梭达哨所隔着一座大山,闻不到Huo药味,只是在夜阑人静时依稀听得见炮声。它就改变生活习惯,白天睡觉,夜晚耳朵贴着大地,专心谛听那惊心动魄的炮声。

    它思念哨所,思念那火热的战斗生活。安逸的日子不但没有使它发福,反而使它消瘦,肩胛骨耸露出来,金黄色的毛失去了光泽,衰老得像片枯黄的落叶。它患了相思病。

    黄狐又潜回梭达哨所。

    这一次,它不是去找黑狗报复的,一顿皮带给它的教训够它记一辈子了。它只是想闻闻熟悉的硝烟味,听听激烈的枪炮声,看看梭达哨所的人,哪怕看看他们的影子也好。它躲在阵地后面那片芭蕉林里,从这儿可以看清梭达哨所的一切,又不易被人发现。

    贾排长刚好在训练黑狗。

    怪不得主人要用黑狗来代替自己,这黑家伙的体质确实棒,跑起来像闪电,扑起来像飓风。这黑家伙还很机灵,匍匐前进通过低矮的铁丝网时,姿势那么标准,动作那么轻捷,简直像条鳄鱼在贴地爬行。瞧这黑家伙的牙多么尖利,在阳光下白得耀眼,只一口就把帆布假人咬开一个大洞。几年前它黄狐也有这么一口好牙,可惜,岁月不饶人,也不饶狗,现在它的牙齿泛黄了,没过去那么结实了,有两颗大牙已经松动,要是换它来咬那个假人,恐怕得折腾半天才咬得穿这厚厚的帆布。这黑家伙在训练场上一个劲地腾越扑跳,那精力体力实在叫黄狐嫉妒,要是换饿它,扑几下就该蹲着喘口气了。

    黑狗开始做最高难度的训练科目了,就是要迅速登上一丈多高的坎壕,扑咬敌方的机枪射手。只见黑狗轻捷地一跃,像条蚂蝗一样紧紧贴在土壁的半腰,随后又一个上蹿,利索地翻上壕沟。“漂亮!”黄狐忍不住在心里赞叹道。它晓得要完成这套动作,功夫在于四只利爪,要像铁钩般深深嵌进土层;它年轻时也可以不费力地做到这一点的,现在不行了,残废的右前爪无法抓牢土壁,身体无法保持平衡,一跃上去便会摔下来的。

    现在它才明白,对梭达哨所来说,黑狗的价值远远高过它。要是坎壕里真的是个越军机枪掩体,它就无法跃上去,只能眼睁睁看着战士们流血;而黑狗就完全有可能建立奇功。它理解贾排长为什么用皮带狠狠揍它。它服气了。

    黑狗扑咬敌方的机枪射手了。不好!黄狐差一点汪汪的叫出声来;它把嘴拱进芭蕉树下潮湿的泥里,才克制住自己焦急的叫唤。黑狗扑击呈梯形,从斜刺里往上扑,帆布做的假敌被它扑得仰面朝天,摔出很远,黑狗又一跳,咬住假敌的喉管。这是教科书中的标准动作,黑狗做得分毫不差。但是,这不行,这样做在实战中是要吃亏的!

    贾排长满意地抚摸着黑狗的脊背,把一块什么东西塞进黑狗的嘴里。它知道,那准是甜甜的糖果。主人,你也错了,你也没看出黑狗扑击的破绽来。这奥秘只有黄狐知道。它是用血的代价才换来这一实战经验的。

    那是在对越自卫反击战刚打响时,它也像黑狗那样,跃上敌坎壕。它也按照军犬学校传授的规范动作,扑成个斜梯形。越南兵猝不及防,连人带枪摔倒在地。它立即做第二个起跳动作,就在这时,越南兵躺在地上扣动了扳机,那曳着白光的子弹,比狗的动作快得多,它在半空中,就感到肩胛一阵麻木。幸亏它没有跳到越南兵上空,子弹没有打在要害处,使它还能拼出最后一点力气,咬断对方的喉管。不,应当公正地说,幸亏越南兵是个惊慌失措的新兵,幸亏那冲锋枪弹匣里只剩最后一颗子弹。如果对方换成个胡子拉碴的越南老兵,如果那冲锋枪弹匣里压满了子弹,不但它会变成一条死狗,它身后十几个战士,包括贾排长在内,都将付出血的代价。

    它从这血的教训中得出一条经验:不能再进行斜梯形的扑击了;尽管把对方扑的仰面朝天后,随即跳到对方身上,这两个动作之间只间歇短暂的一秒钟,至多不会超过两秒钟;但战场上的时间是多么重要啊。完全有可能就因为这短暂的一两秒钟使我们转胜为败;因为敌人的子弹会在更短的时间内从枪管里面喷射出来。
    你必须学会弧形攻击。

    对,是弧形攻击。这是它黄狐苦练出来的绝招,把斜梯形扑击的两个动作合并成一个,即猛地扑跃到敌人头顶,然后微微形成个漂亮的弧形,像座山一样朝敌人压下去,和敌人一起倒地,倒在敌人身上,在倒地的一瞬间咬住敌人的喉管。这样,即使对方是个胡子拉碴的越南老兵,也毫无还手之力。在以后的战斗中,黄狐就用弧形攻击,消灭和捕获了好几名越南兵。

    黑狗受到了主人的嘉奖,洋洋得意地摇尾巴。

    不行,这个动作不纠正,在战场上会坏事的!它仿佛已看到黑狗倒在血泊中,贾排长也中弹倒地......太可怕了,它急得在芭蕉林里又蹿又跳,把好几片芭蕉叶撕成碎片,还发疯似的咬断两棵芭蕉。它必须帮助黑狗纠正这个动作。它想立刻跑到阵地上去,但害怕贾排长会误解。它无法用狗的语言向人解释清楚内心的意愿。它悲哀地摇着头。

    它在芭蕉林里等了两天两夜,总算把黑狗等来了。

    这家伙年轻贪玩,黄昏时竟然违反纪律,悄悄溜到山上来逮野兔子。

    它从一棵野芭蕉背后闪出身来,拦住黑狗。它友好地摆着尾巴,黑狗却充满敌意地瞪着它,龇牙咧嘴,准备与它厮咬。

    它使劲把尾巴摇得像朵黄菊花,躲到一边。

    黑狗把它看成敌人了,看成冤家了。“汪!呜----”黑狗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声音,朝它逼来。

    它急中生智,朝一棵芭蕉扑去,扑出个漂亮的弧形,茁壮的芭蕉树哗啦一声被扑倒了。在芭蕉树砰然倒地的一瞬间,它一口咬下吊在芭蕉叶间那朵紫红色的硕大的花蕾,衔在嘴里,朝黑狗摆晃

    它做了个示范动作,想让黑狗跟着学。

    可惜,黑狗并不理解,非但没跟着学,反而朝它扑来。

    它脑子豁然一亮,既然黑狗把它视作敌人,那就让黑狗把它当作实验品,在它身上学会弧形扑咬吧。它不再躲避,而是直立起来迎击黑狗的扑击。梯形扑击冲力很大,把它撞出一丈多远,但就在黑狗做第二个跳的动作的一秒钟间歇里,它就地一滚,轻易地避开了。

    如此反复十几次,黑狗渐渐领悟到自己的扑击技巧有毛病,显得异常急躁,乱跳乱咬,哦,是时候了。它觑了个空隙,扑出个漂亮的弧形,把黑狗仰面朝天压在地上,在倒地的一瞬间,他轻轻地在黑狗喉咙处咬了一下。

    如此又反复了十几次。黑狗终于看出它弧形扑击的优点了,也依样画葫芦学起来,扑出一个个弧形,向它攻击。开始时,黑狗动作很别扭,不是扑得太高,弧形划得太大,松弛了扑击的力量,就是扑得太低,行不成泰山压顶的气势。但着黑家伙很聪明,扑了几次后,就熟练起来,弧形越来越漂亮,落点越来越准确,好几次,把它四足朝天压在地上,若不是它早有防备,肯定被咬穿肚皮了。

    黑狗越扑越来劲,越扑越凶猛,它黄狐则渐渐精疲力乏,头昏眼花。

    黑狗又一次把它扑倒在地,它扭腰翻滚的动作慢了一点,胸部被黑狗叼走了一块肉,鲜血淋漓。

    好样的,扑的真狠,它忍住痛,继续迎战。

    黑狗尝到了血腥味,变得野性十足,倏地跃起,它它结结实实压在身下,使它动弹不得,喀嚓一声,它的左腿骨被咬断了。

    “汪汪!”黑狗欢呼着。

    它拖着受伤的左腿,低声哀嚎着,一瘸一拐逃出芭蕉林,钻进灌木丛。

    黑狗犹豫了一下,没有撵上来。

    它已经逃不快了,也失去了反抗能力,要是此刻黑狗撵上来,只消再来个弧形扑击,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它置于死地。

    它感激黑狗的宽仁。可是,它又痛恨黑狗的宽仁。它逃进灌木林,舔着左腿上的伤口,回想起在战场上亲眼看见的一桩惨事:一条名叫柯柯的军犬,在咬断一个越南特工队员右手腕后,突然动了恻隐之心,没立即把对方的作手腕也咬断,于是,那个越南特工队员用左手从腰际拔出匕首,捅进柯柯的腹部......在你死我活的厮杀中,任何宽仁都是愚蠢的,都会造成流血牺牲。

    黑狗,你既然把我视作仇敌,你就应该往死里咬的。

    绝对不能让黑狗把这宽仁的习惯带到战场上去。它艰难地站起来,咬着牙朝芭蕉林走去。它是条残废的退役的狗,它何必再怜惜自己的生命呢。再去挑衅,再去逗引,激怒黑狗,让对方把自己的喉管咬断,让对方在血腥的拼杀中养成坚决果断的战斗作风。毫无疑问,它的生命在黑狗尖利的犬牙上熄灭,它觉得这样的死法,总比吃了睡,睡了吃,最后老死在木板棚里强。它是条军犬,它还在军犬学校受训时就养成这么一种信念:倒在血泊中,是一条军犬最好的归宿。
    芭蕉林里静悄悄的,黑狗早已回哨所去了。

    暮霭沉沉,已瞧得见半空中流萤的光彩了。它蜷伏在芭蕉树下,决心等黑狗再次出现,哪怕等上十天半月。那时,它不会在退缩。

    隆隆炮声,把蜷缩在芭蕉林里的黄狐从昏睡中惊醒,它睁眼一看,谷地上空划亮了一道道炽白的弹道,夜变得五光十色。山谷对面者阴山上,火光闪烁,一片通红,越南地堡,鹿岩和铁蒺藜飞上了天。紧接着,爆豆似的枪声和粗犷的呐喊声也响起来了。

    我军收复神圣领土者阴山的战斗打响了。

    它本能地挺立起来。枪炮声就是命令,它毫不由犹豫地要冲上去,一迈步,左腿疼的钻心。它用三条腿一颠一颠小跑着。

    梭达哨所已不见人影,它东闻闻,西嗅嗅,哦,那熟悉的气味已经下山谷了。它拼命追上去,越过泉流,穿过山谷,它终于在通向者阴山越军阵地的半山坡上追上了梭达哨所的战士。借着燃烧的火光,它看见他们都聚在一块巨大的磐石后面,前面是一片开阔地,长着齐腰深的山茅草。贾排长牵着黑狗,蹲在宋副连长身边。

    “上!”宋副连长挥挥手。大个子杨班长率先跃出磐石,他身后跟着五,六个战士。他们刚冲出去几步,突然轰轰两声,他们脚底下闪起两团红光,四个战士倒了下去。

    “妈的,又是雷区!”宋副连长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扭脸问道:“还有别的路吗?”

    “没有。”贾排长回答,“两边都是峭壁,只有这条路。”

    “嘿!”宋副连长一拳击在磐石上。

    “我去试试。”贾排长把牵着黑狗的皮带塞给宋副连长,刚要迈步,黑狗突然一口叼住他的裤腿,死也不松口。

    “怎么啦?”贾排长回身拍拍黑狗的脑袋。

    黑狗狂吠两声,朝开阔地跳跃着蹦哒着,竭力想挣脱皮带。

    黄狐明白黑狗的意思,黑狗想替主人去趟雷,黑狗不愧是条军犬,军犬就应该在危急的关头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主人的生命。

    “我舍不得它去。”贾排长说。

    宋副连长沉默了一阵,用嘶哑的嗓门说:“为了胜利。”

    贾排长解开了黑狗头颈上的皮带圈,恋恋不舍地搂着黑狗的脑袋,用宽大的手掌捋顺黑狗脊背上的毛,黑狗后腿微曲,前腿后蹲,做好快速冲击的准备。

    黄狐看见黑狗眉心那块白斑,那么白,那么亮,像天上那轮满月。说时迟,那时快,黄狐突然从磐石后面窜出来,长嚎一声,越过黑狗,越过贾排长,冲向雷区。它拖着那条受伤的左腿,瘸瘸拐拐,在山茅草里踏行。它心里只有一个强烈的念头:它不能失去最后一个报效主人的机会。

    “黄狐!”贾排长惊叫起来。

    “汪!”黑狗动情地叫了一声。

    它没有回头,拼命朝前冲去。它晓得地雷是怎么回事,那些个绊雷,踏雷,子母雷都是躲在地下的小妖怪,能把一切路过的生命吃掉。它也晓得,不管它冲击的速度有多快,总比不上那些活蹦乱跳的弹片。它死了并没有什么可惜的,它老了,残废了。让黑狗活下去,黑狗比它强,比它有用。

    它感觉到身体绊着了一根根细铁丝;它感觉到爪子不时踏进凹陷的土坑;它感觉到爆炸声震破了耳膜;它感觉到身体周围闪耀起一团团火光;它感觉到大地掀起猛烈的气浪;它感觉到浓烈的硝烟堵塞了鼻孔;感觉到肌肉被弹片撕裂,骨头被弹片切碎;它感觉到浑身被肢解开了,血已快流干。但它突然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快感,作为军犬,它为自己能死在战场上感到骄傲。

    它拼命往前冲啊冲,它想在死以前,能多踏响几颗雷,能开辟出一条战士冲锋陷阵的安全通道。

    它倒在开阔地的尽头。

    一只宽大的手掌,在捋顺它脊背上的毛。它想伸出舌头舔舔那只熟悉的手掌,可惜已经没有力气了。还有黑狗,它还没有来得及教会它在战场上千万不能宽仁,它无法去教了。但愿黑狗自己在实战中学会。黑狗是条聪明的军犬,能学会的,它相信。

    它舒畅地吐出最后一口血沫。

    嘹亮的冲锋号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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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狼王传奇》

在美国纽约中央公园里矗立着一座铜像。——这铜像可不是什么伟大人物,而是一只狗———只拉着雪橇的狼狗。

  美国政府为什么会为一只狼狗塑造纪念像?你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吗?那就听我讲讲这被纪念者狼王“暴风雪”——巴尔托的传奇故事吧。

  这个故事发生在1923 年前后。地点在加拿大北部北极圈内的爱斯基摩人村落中。为了使故事说得有头有尾,我们还是从狼王的母亲——雌狗尤肯讲起吧。

  北极的夏天,没有黑夜,整个大地,一片银白色。这一天,有两个人驾着九条犬拉的雪橇,奔驰在广漠的雪原上。

  这些犬的种类繁多,有阿拉斯加犬、爱斯基摩犬,还有一些混血种的犬。

  它们都是受过良好训练的出色的挽犬。

  挽犬的头领叫头犬,是挽犬中最强壮有力的犬,人们总是把它放在雪橇的最前头。这一队挽犬的头犬叫尤肯,是个才三岁的哈斯奇雌犬。尤肯生就一身和狼一样的毛皮,两只竖立的耳朵像削光了的竹片,吊眼梢,两只蓝汪汪的眼睛清澈透亮,样子十分好看。

  尤肯虽说只有三岁,可它聪慧过群,又顺从主人,所以登上了头犬的宝座,并能很好地率领其它的挽犬行动。

  坐在雪橇前面掌握方向的老人名叫卡基克。坐在后面的年轻人是他的儿子台帕拉。

  他们是爱斯基摩人,父子俩带着毛皮,到八百公里以外的城镇,为部落换了些针线、食物、火药等生活必需品,现在正往回赶。

  他们已在冰天雪地中连续跑了十天。去时跑了两个星期,只在镇上住了一个晚上就又踏上了归途。这时,挽犬们已疲惫不堪了。

  往常,经过两星期的长途跋涉,至少也要让挽犬们休息四五天再上路,可这次却没有那么长的休息时间。如果没有子弹,整个部落第二天的食物就要成问题。因为在这以前,连续多日的暴风雪,使他们无法出门寻求食物和弹药。他们必须尽早地把这批物品运回部落。今天,他们又不停地跑了二十多个小时,现在该休息一下,吃些东西了。老人“吁——”了一声,雪橇刚一停下,挽犬们便像中了枪弹一样倒在雪地上。

  老人和年轻人也已精疲力尽。但他们不得不强打起精神爬下雪橇。老人用小刀切了两块海豹肉干,递给年轻人一块。这就是两人的便饭了。他又切了肉干分给挽犬们。挽犬们顾不得品尝滋味,狼吞虎咽地把冻得当当响的肉干吃了下去。野生动物是不能比人先吃或多吃的。正因为挽犬们明白这个道理,就各自睡觉了。

  挽犬们蜷缩在雪地上睡了。父子俩吃完饭,也把海豹皮铺在雪地上睡了。

  虽然全身裹着厚厚的毛皮衣服,雪原的风吹在身上仍像刀割一样。但生长在冰雪之乡的爱斯基摩人,毫不在乎,一会儿就打起鼾来。

  就这样,人和犬在冰夭雪地酣睡了五个小时。

  突然,林子深处传来嗷嗷的狼叫声,把父子俩惊醒了。

  台帕拉惊慌地说:“爸爸,那帮家伙是饿极了,想打我们的主意啦!”

  老人默默地点了点头,凭着他多年的经验,他心里很明白,在这个季节里,饿极了的狼群一旦发现猎获物,是会像恶鬼一样猛扑过来的。

  他们正说着,狼群已经围了上来。逃跑已经来不及了,父子俩只好拿起枪,对着狼群射击,想把它们赶跑。

  “乒——乒——”,随着每一声枪响,都有一只狼翻倒在地。但是,狼群并没有为此减弱一点攻击的气势,它们在狼王的指挥下,轮番进攻,前后包围,步步逼进。到第二天中午,父子俩弹尽力竭,终于倒在地上,狼群一拥而上,把他俩淹没了。

  他们的那十几只挽犬,也四散而逃,但最终一个个被狼吃进肚子里。不过,有一只挽犬却活了下来。——它就是头犬尤肯。

  尤肯聪明、美丽。当它逃跑时,被狼王看中,当即就将它留在自己身边。

  第二年就生了头小狼。——因为是在暴风雪中诞生的,我们就叫这头小狼为暴风雪吧。

  直到现在,我们的故事才可算正式开始。

  一般说,野狼和家犬突然相遇就结婚生孩子的现象很少见。但也不是绝对没有。爱斯基摩人为了培养出凶猛的家犬,经常将雌犬放到野外,让它们和狼结婚。然而,放出去的大多数被狼群吃掉了。尤肯与狼王结合生子的事,也可算是奇迹。

  暴风雪身上的皮毛像雪一样白,一对眼睛,像红宝石般明亮。它继承了父亲的勇猛和母亲的聪明,在它的成长过程中,这些气质逐渐显露出来。出生半年后,它已算是狼群中的青年一代了。

  在这个群体中,有十四五只和暴风雪差不多大小的狼崽儿。在它们之间,已经初步排列了名次。最厉害的,是那个长着一身黑毛的家伙,所以就叫它“黑毛”吧。

  黑毛右眼瞎了。这是它在攻击麋鹿时,不小心被麋鹿的大角扎瞎的。正因为如此,才显示出了它的勇敢。这只瞎眼就像它的一枚勋章,是荣誉的像征。所以,大家都公认,这个群体的王位将由黑毛继承。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黑毛凶猛,喜欢挑战。伙伴们都被它欺侮过,但都尽量不和它争斗。黑毛只是还不敢和狼王对抗,也没和暴风雪发生过冲突。由于暴风雪聪颖过群,看到同伙被欺,总是小心谨慎,不去惹这个脾气暴躁的兄长。

  在野兽世界中,力气就是法律。强者就是要压制弱者使之屈从。黑毛便是遵照这条野兽的法律行事的。

  但是,有一次暴风雪实在忍无可忍,和黑毛恶战了一场。双方追逐,撕咬,谁也不肯让步。但它毕竟不是黑毛的对手,它被撞倒在地,黑毛骑在它身上,并用锋利的獠牙紧紧咬住了它的喉咙。

  暴风雪艰难地喘息着,它的眼角上吊,手脚发直。死神正向暴风雪逼进..

  这时,忽地卷起一阵风,“暴风雪”的母亲尤肯扑向黑毛。黑毛丢开“暴风雪”,迎战尤肯。它们正在厮咬,狼王赶来了。它跳到黑毛和尤肯中间,制止了这场恶斗。

  暴风雪伤得很重。肩、背、颈、前足,处处都有很深的伤口,母亲尤肯卧在站不起来的暴风雪旁边,用温暖柔软的舌头不停地舔着它的伤口。

  狼王是公平的,过后它既没有责骂黑毛,也没去看暴风雪。——在狼的世界里这就是公平。

  就在暴风雪伤势很重时,北极可怕的冬天来到了。冬天一到,太阳就渐渐消失了。大地成了一片黑暗的世界。对狼群来说,也是饥饿的世界。

  狼群在这黑暗和饥饿笼罩的世界里,一个个饿得骨瘦如柴。有时,它们一连几天吃不到东西。但是,暴风雪还是活下来了,而且它的伤口也渐渐痊愈了,又恢复了以前那样的体态。不过,它和其它的伙伴一样也瘦得皮包骨头。

  一天,它们发现有三头驯鹿溜出了林子,这可是长时间没吃到的好东西啊。狼王顿时振作起来,命令全体立即围攻,并一马当先,直奔目标而去。

  黑毛和风暴雪都奋勇追击。他俩互不相让地并肩奔跑着。

  在这种场合,为共同捕捉猎物。它们是不会发生争斗的。它们终于捕获了这三头驯鹿,一个个饱餐了一顿。

  狼群熬过了冬季,迎来了太阳。不久,白昼来到了北极,这标志着夏季来到了。太阳一直放射着亮光,到了夜间也不肯回到地平线下休息。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白夜”。由于这期间猎物很多,每只狼都吃得胖胖的,一个个精力旺盛。

  这期间,一群栖身于林中的阿拉斯加灰熊也开始活动了,它们一个个身材高大,性情凶猛。它们下溪流捕捉鳟鱼,在林中偷吃野蜂的蜜,也喜欢吃肉。这就和狼容易发生摩擦了。

  夏天,食物很容易弄到手,狼群没有大群活动的必要。在冬季来临之前,它们一般都化整为零,各自谋生。

  “暴风雪”跟着母亲四处为家,以捕捉野兔为食。

  狼王独自生活。黑毛也孤军奋战,也许成年强大的雄狼都是这样生活的吧。

  尤肯原是家犬,不是野生动物,因为犬和狼之间有根近的血缘关系,所以加入了狼的世界。作为狼群的一员,它也不知不觉地染上了狼的习性。虽说“暴风雪”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但它有家犬血缘,还要跟母亲生活到两三岁。

  一天,“暴风雪”和尤肯合力捕杀了一只小麋鹿。正当母子俩要享用鲜嫩的鹿肉时,林子里走出一只特大的雄性灰熊。它抽动着鼻子,嗅到了肉香,同时也嗅到了狼的气味。它来夺食了。

  尤肯觉察到灰熊在逼近,它倒竖起脊毛叫了起来。

  灰熊也高声吼叫,好像在呼喊“快滚”。可眼前的尤肯原来不是狼,而是条好猎犬,而且它还记得,以前自己和主人卡基克及台帕拉一起猎过熊。

  所以尤肯根本不怕它。为了保护自己的战利品,它龇牙以待,灰熊站立起来,伸出粗壮的大巴掌,准备迎头痛击扑上来的尤肯。暴风雪发觉母亲将受到攻击,就猛扑过去,咬灰熊的大腿。灰熊又转身扑向暴风雪,尤肯又立即扑上。

  这样,母子俩与灰熊混战起来。

  狼王在附近的林中,听到了灰熊和暴风雪母子俩激战声,也火速赶来参战。但是,狼王老了,它扑上去没一会,就被灰熊压倒在地上。

  在这十分危急的时刻,又一个更有力的伙伴赶到了,它就是黑毛。黑毛扑上来就咬住了灰熊的脖子,迫使它放开狼王。

  灰熊不敢恋战,只好放弃抢夺的念头,逃回林子里去了。

  四只狼齐心合力,取得了胜利,但狼王受了重伤,它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该引退了。

  就在夏去秋来之际,受了伤的狼王孤身离开了群体,孤零零地走向死亡。

  狼王一去,这个狼群就开始动乱起来。

  黑毛为了夺取王位,开始威胁周围的伙伴。谁要不顺从它,它就又扑又咬,毫不留情。

  然而,狼群中还有不少怀念先王的。它们跟随先王五年多,都是比黑毛大的长者。这些长者都很喜欢继承了先王气质的暴风雪。它们希望暴风雪当上狼王。

  一天,这群狼为了和另一群狼争夺驯鹿,暴风雪一马当先,左冲右杀,最后打败了敌手,但暴风雪却被对手咬得遍体是伤。它倒在地上喘气,母亲尤肯也受了伤倒在一旁,但它担心的是儿子。它爬向儿子,用热乎乎的舌头轻轻为它治伤。这样,暴风雪全身像麻醉一样舒服极了。

  不多会儿,那些伤势不重的狼慢腾腾地站起来,聚集到驯鹿的尸体旁。

  黑毛、暴风雪、尤肯也上前咬下鹿肉吃起未。

  暴风雪和尤肯的伤都不轻,但它们还是走到站不起来的伙伴身边,吐出嘴里的肉让它们吃。

  这是狼的一种习惯。父母养育孩子时,要把咽到胃里的肉吐出来给它们吃,这样的肉容易消化。

  尤肯像对待自己的儿子那样,给倒在地上的狼舔伤口。因为野生动物懂得,舔伤口是最好的治疗方法。

  受重伤站不起来的狼,也在暴风雪和尤肯的帮助下渐渐有了气力。虽然它们不会像人那样感恩报德,但这件事却使暴风雪母子受到了大家的爱戴,也许这也算是自然界感恩的一种表现吧。这就是说,在这群狼的内部,已经分成了两派。一派的头头是黑毛,另一派的首领是暴风雪。

  在没什么事的情况下倒也相安无事,一旦再发生争夺猎物的事情,黑毛和暴风雪之间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斗就展开了。

  又一个春天来到了。在这个季节里,驯鹿常大群活动。三个加拿大印第安人,为猎驯鹿,带着猎犬来到了这里。

  不管对手是谁,黑毛决不会允许别人来抢自己的猎物。在黑毛看来,驯鹿群是属于它的,所以它想尽快把猎人赶走,头天晚上就对他们来了个下马威。

  太阳落下后,黑毛一伙借着夜幕,来到了林子边嗷嗷乱叫.听到尖利凄惨的叫声,印第安人的猎犬也大声叫了起来。

  一个年长的印第安人,名叫柯耀,他担心地说:“这群狼怕是看上我们了!”旁边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名叫莫吉布,他举起枪说:“干掉它们!”

  柯耀一把按住枪管,说:“慢着!你不知道狼的厉害啊!我认识一个爱斯基摩朋友,名叫卡基克,他是个有名的神枪手,三年前,他和儿子台帕拉一起外出购买粮食和弹药,路上遭到了狼群的袭击,父子俩都被狼吃掉了。

  我记得就在这一带。”

  站在柯耀老人旁边的中年汉子名叫多荪,他劝道:“我也听说过这件事,你千万别开枪。那个卡基克是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他完全懂得遇到了狼群该怎么办。肯定是台帕拉先开了枪,才惹怒了狼群,招了杀身大祸。”

  听他俩这么一说,莫吉布才放下枪。

  然而,黑毛却不肯罢休。猎人的忍让,并没有改变它带领狼群袭击他们的决心。这是人和野兽的心理差异啊。

  黑毛一伙轮番进攻,它们渐渐逼近柯耀这三个印第安人的篝火堆。

  此时,暴风雪、尤肯和它的伙伴们正在做什么呢?它们和黑毛是注定要决一死战的,所以它们是仇敌,但这只不过是内部问题,是争夺王位的对手。

  现在面对共同的敌人,它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暴风雪有责任协助黑毛共同来包围这三个印第安人。

  柯耀提醒两个伙伴,将火堆烧旺些,以此吓住狼群。他又把惊恐万状的猎犬,一只只紧紧拴在树上,不让它们逃走。

  狼群嗥叫着,一步步逼近。莫吉布发觉狼群马上就要来到跟前,他举起猎枪,“乒”地开了一枪。这一枪击中了离帐篷不远的一只狼的肚子,那只狼惨叫着,在雪地上打滚,向黑毛求救。这下,一切都完了,这一枪意味着向狼群宣战。狼群开始围攻他们了。

  黑毛和它的伙伴在前面作战,暴风雪和它的伙伴在后面等候。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印第安人只好开枪抵抗。

  转眼间好几只狼倒在他们的枪口下,鲜血染红了雪地。然而,狼的数量却在不断增加。

  暴风雪的伙伴也夹杂在黑毛的伙伴中参战,这一仗,打了三天三夜。到第四天黎明,三个印第安人的子弹打光了。

  柯耀拔出砍柴刀,摆开架势说:“这下完了!卡基克和台帕拉就是这样死的。”莫吉布这才尝到了狼群的厉害。

  三人靠拢,瞪着直逼过来的狼。

  眼前这些步步逼近的狼,也深知猎枪的厉害,只要有一个人摸枪,它们就一下子闪开,藏到树丛和岩石后面。

  狼群越来越近,三人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了。

  在这十分危急的时刻,狼群中出现了两只美丽的“狼”,那就是尤肯和暴风雪。

  尤肯似乎还记得三人中的那位老人柯耀。它从淡忘的记忆中快速搜寻着柯耀的影子,它想起来了,眼前的老人是自己的主人卡基克的朋友。

  它扬起鼻子嗅了嗅气味,认定自己的判断没有错,便使劲摇起了尾巴。

  暴风雪被母亲的举动搞胡涂了,但它是信任母亲的。它认为,母亲表示亲近的人就不会是敌人。

  暴风雪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人,在它看来,这三个人就像三位神仙似的。

  柯耀爷爷一见这情景,顿时呆住了。他揉了揉昏花的老眼,又仔细看了看,发觉那只狼也像犬一样摇着尾巴,觉得奇怪极了。——这只犬好眼熟啊,似乎在哪儿见过。他眯着眼想着。——啊,他想起来了,嘴里喃喃地说:“没准儿,它就是卡基克的犬。”柯耀说着,终于想起来了。他拍着大腿叫起来:

  “对!是卡基克家的!卡基克的确有这样一条犬。”

  多荪同意老人的判断,说:“真是这样的话,它会认识我们的,叫叫它的名字,看有什么反应。”

  柯耀说:“它叫什么来着,我忘了,”

  多荪说:“叫什么都行,叫各种犬的名字,叫着试试吧!”

  两人把知道的犬名都想出来,叫了一遍。可是,尤肯只是坐在雪地上,看着他俩不肯动弹。

  在狼的世界中生活过一段时间的尤肯,也染上了狼的野性,不再像一般的犬那样相信人。

  由于它还没忘记,在遥远的过去,卡基克是那样爱护它。将它抚养大。

  此时它的心情很矛盾,又想走近这三个人,又怕被他们手中的枪打中。

  如果这时能准确地喊出它的名字来,也许尤肯会马上跑到他们身边。它在徬徨,它在犹豫。看到母亲这个样子,暴风雪感到很奇怪,它趴在雪地上,看着母亲。

  这时,多荪灵机一动,呜呜地吹起口哨来。这声音对尤肯来说是多么的悦耳!这下尤肯清晰地回忆起来了:原来的主人卡基克在高兴的时候,也这样吹着口哨呼唤自己。每当自己摇着尾巴扑上去时,老人就用双手捧起自己的头摇晃着逗自己玩。

  它猛然站起身来,使劲摇着尾巴向他们跑去。

  暴风雪惊呆了,直愣愣地看着母亲。但它坚信,母亲的作法是不会错的,母亲信任的就可以信任。它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人。

  柯耀老人叫了起来:“嘿!还真是尤肯呢。”

  多荪也叫道:“对啊,是尤肯。柯耀爷爷,是尤肯啊!”

  柯耀像朋友卡基克那样,双手捧着尤肯的脑袋左右晃着。这种动作,对尤肯来说非常亲热。

  多荪看到尤肯身后的暴风雪,高兴地叫道:“爷爷,快看那只狼..它多像尤肯,可它不是犬,是只狼。噢,它一定是尤肯和狼生的孩子。”

  柯耀捧着尤肯的脑袋,高兴地对两个仆伴说:“我们托卡基克养犬的福,好歹算捡了一条命。看,狼群停止了进攻,我们走吧!”

  三个人只带了帐篷和一些随身用品就上路了。

  多亏尤肯母子俩在身边,其它的狼还以为是同伙,所以没有来袭击。但是,他们每走一步,狼也跟在后面走一步。

  三个猎人走在前面,每当尤肯和暴风雪停下时,柯耀爷爷就吹口哨,像在召唤尤肯快来。跟在尤肯和暴风雪后面的狼群,都是尤肯的伙伴,只要尤肯不认为是敌人,它们就认为不是敌人。然而,黑毛那一伙就不同了。

  黑毛在后面跟着走了一天,他发觉,事情不对劲儿,为什么白白地跟着,不扑上去吃掉这三个人呢?它带着它的同伙准备进攻了。尤肯勇敢上前阻拦。它现在已经完全站在犬的立场上了。黑毛对它的阻拦很生气,突然咬住尤肯的肩膀,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血呼呼地涌出来。

  看到母亲受了伤,暴风雪立即从正面撞向黑毛。于是,由此引起的一场争夺王位的战斗终于爆发了。

  这也是一场迟早都要发生的战斗。

  暴风雪和黑毛踏着白雪,洒着热血,撕咬,拚杀..。

  两组头头的对战不分上下。双方的同伴都不插手,围成圆圈,目不转晴地观战。

  红红的舌头在雪白的獠牙缝中伸出,它们都累得不住地喘着粗气。战斗越来越激烈.随着时间推移,圆圈越来越小。在败者已定的时候,圆圈会一下子缩得更小,围观的狼就会一拥而上,把败者吃掉。

  柯耀、多荪和莫吉布像冻在雪地上一样,远远地一动不动地观看这场可怕的争斗。这场战斗,不仅是王位之争,也关系到他们三个人的生命。

  他们看着“暴风雪”和黑毛的争斗,把地面的积雪掀得高高飞起。

  在这种场合,连母亲尤肯也不能倾向暴风雪一方参战。因为这不是普通的对战,而是争夺狼族王位的战斗。

  两只狼已浑身是血,还继续在群狼摆开的圆阵中拼命厮杀。只要它俩有一个站立不稳,或差点被对方压在身底,围观的狼群就向前蹭一蹭,不多时,圆圈缩得只有刚开始的一半那么大了。这时,天空朦朦胧胧闪起了极光。极光的出现,意味着黑夜即将过去,阳光普照的光明世界就要来临。两只狼还在继续对战。俗话说:一山不藏二虎,一群狼中也不能有两个王。不光是没有必要,而且两个王的存在也是乱群的祸根。

  两只狼都已全身是伤,东倒西歪。黑毛又使尽全身力量撞过来,暴风雪踉踉跄跄差点摔倒。暴风雪站稳脚跟,向黑毛发动了进攻。

  由于黑毛刚刚冲撞完暴风雪,累得经不住这突如其来的攻击了,只见鲜血从口中喷出,急促地喘息起来。它把腿并拢,好歹才算站住了。当暴风雪再次扑上去时,轻而易举地就把黑毛摔倒在地,然后一步跨到黑毛身上,“咔哧”一声咬住了它的喉咙。

  一会儿,黑毛嘴里发出了悲鸣。悲鸣是认输的信号。黑毛输了。暴风雪没有再战下去的必要,它摇晃着站了起来,仰望着极光闪烁的天空,使尽全力吼叫起来。

  这是胜利者的欢呼。缩小了的圆圈顿时大乱,呼一下盖住了还没站起来的黑毛,就这样,战败的黑毛永远从雪原上消失了。

  这时,站在远处的柯耀,从包里翻出治伤的药膏,来到暴风雪的身边。

  他毫不惧怕地蹲在暴风雪的身旁,给它上药,为它按摩,暴风雪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让人这样抚摸身体呢。

  柯耀回头问多荪:“下步怎么办呢?”

  多荪说:“您说该怎么办?”

  柯耀说:“如果把它和尤肯扔下不管,它们就会变成真正的狼,不知哪一天,还会被人所伤。我想还是让它们回到原来的犬的世界去!”

  从这天起,柯耀爷爷在野外住了好几天,精心地为暴风雪治疗伤口。起先,从来未被人抚摸过的“暴风雪”很讨厌人家摸它,总是躲躲闪闪,紧张极了,有时竟倒竖着脊毛叫起来。但柯耀爷爷有很丰富的驯犬经验。他劝道:

  “好啦好啦,别发火了,把这药敷上揉一揉,你的伤会很快好的。”

  柯耀爷爷边小心嘟哝,边给暴风雪按摩,没有一点害怕的感觉。

  暴风雪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因为作为野兽,如果允许人来抚摸,就意味着屈服于人类,它想方设法要排除这个羞辱。暴风雪为自己能成为狼群之王而自豪,它不愿让自己的部下看到人在任意摆布自己。

  它的部下都一直趴在离三个人帐篷挺远的雪地上等待着暴风雪归来。

  因为狼很惧怕人、枪和篝火,所以才群聚在离他们较远的地方,注视着自己的大王和人类之间的秘密。

  对暴风雪和其它的狼来说,不可思议的是:尤肯对这三个人,尤其是对柯耀爷爷一点也不戒备,而且非常亲密。它们不知其中的奥秘。暴风雪见母亲把三个人当成朋友,当成伙伴,它也渐渐消除了戒心。它的伤口渐渐愈合,身子也一天天强壮起来。

  三个人为了治好暴风雪的伤,在雪原上又住了十天,眼见粮食快吃光了,他们才拉起雪橇,向他们的村庄走去。

  谁都知道,在北极是人坐在雪橇上,由狗来拉。而今天,为了将受伤的暴风雪带回村子里,他们自己拉,而让尤肯母子坐在雪橇上。在他们的后面,远远地跟着一群狼。它们不知自己的大王会被拉到何处去,一个个提心吊胆地跟随着。

  这般奇妙的旅行终于在第三天结束了,伤口完全愈合了的暴风雪,从雪橇上跳下来自己走了。尤肯也陪它一块儿走。

  第七天,漫长的旅行全部结束了。他们来到村旁的小河对岸,在那里能望见柯耀爷爷和多荪的印第安部落。

  狼群跟到河岸停住了脚步。

  对暴风雪来说,这儿是它去做狼还是当犬的分水岭。

  假若就此离开母亲回到伙伴中去,那么就要继续它的狼王生涯;如若告别伙伴过河去,就要开始走犬的道路。

  暴风雪站在岸边,回过头来深情地望了望自己的伙伴。

  就这样把豁出命才战胜黑毛得到的王座扔掉,也实在可惜。

  但凭着暴风雪对母亲的信赖和爱戴,它狠了狠心,站在河堤上仰望天空,悲切地“呜——呜——呜噢——,呜——噢”地向远处的伙伴们告别。

  伙伴们也站在远处,和着它的吼声合唱起来。

  暴风雪勇敢地向着犬的世界迈出了第一步。它成了柯耀爷爷家的一个成员。柯耀爷爷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巴尔托,这是他以前养的犬中最有名的头犬。

  他很珍贵巴尔托这个名字,一般不轻易授给哪条犬。在他六十年的生涯中,这是第三个从他那儿得到这个名字的犬。他希望暴风雪成为一个好头犬。

  母亲尤肯也一直跟在旁边,对柯耀爷爷很亲热。改名叫巴尔托的暴风雪,终于习惯了新的生活,开始接受柯耀爷爷的严格训练。

  在爱斯基摩和加拿大印第安部落,养了许多挽犬的村民们,在仔犬生下来三四个时,就给它们套上剥掉了皮的原木。这是为了使它们从小就养成拉东西走路的习惯,再大一点,就开始接受严格正规的挽犬训练。

  最初,巴尔托被套在两排挽犬的中间。在雪橇最前头的是头犬,第二条是非常得力的挽犬,其它年轻挽犬跟在头犬后面。当基本训练结束后,就该做初次的实践旅行了。

  虽然巴尔托受挽犬训练为时已晚,但聪明的它,在柯耀爷爷高超的训技下,很快就掌握了挽犬的本领。

  柯耀爷爷回到村里后,又从伙伴们那里弄来几条挽犬,组成了一个有五条挽犬的雪橇犬队,其中,当然包括尤肯和巴尔托在内。

  尤肯再次登上头犬的宝座。

  它原来就是条出色的头犬,巴尔托也曾是个称职的狼王。很快就能在柯耀爷爷的挽犬中占居重要地位。它们经过反复的近距离旅行的锻炼,柯耀爷爷结束了对巴尔托的一系强化训练后,怀着矛盾的心情,就去找卡基克的妻子了。

  出发的那天早上,柯耀爷爷把鱼干分给挽犬们,又特别给了尤肯和巴尔托海豹肉。

  多有再三劝阻他,不要把巴尔托送回去。可柯耀爷爷说:“我讨厌做那种见不得人的鬼事,”

  从柯耀爷爷的村子到卡基克家人住的爱斯基摩村子,要走三天时间。他在北极阳光下,只用了两天半就赶到了。

  卡基克的村子也和柯耀爷爷的村子一样,不过是个并排着二十来户人家的小村落。

  卡基克的夫人和台帕拉的弟弟妹妹们过着清苦的日子,一见柯耀爷爷来到自己家,吃惊地问:“真是稀客到来了。您到这个村子有什么事吗?”

  柯耀爷爷说:“我是为这条犬而来的,你还记得它吗?”

  听柯耀爷爷这么一说,卡基克夫人眯着眼看了看:“啊!是尤肯,真是尤肯吗?真像啊..”

  卡基克夫人跑到雪橇旁边,尤肯也站起来迎上去,一个劲地舔她的脸和手。

  柯耀爷爷目不转晴地看着这情景,并讲述了自己是怎样和尤肯相遇的事。一边吞吞吐吐地说:“正因为如此,我才把它带来还给你。可是,尤肯的儿子已尔托..你能送给我吗?”

  卡基克的妻子说:“是您把我们的尤肯送了回来,不能不报这个恩呀。

  是你把尤肯的儿子训练成了挽犬,应该归你!”

  柯耀爷爷高兴地把巴尔托拴到了以前拴尤肯的头犬位置。

  卡基克的妻子牵着尤肯颈上的绳子,和孩子们一起目送他们远去了。

  巴尔托见母亲离开了自己的伙伴,难过得鼻子咻——咻——地直哼哼。

  尤肯默默地趴在地上,它知道,从此就要和儿子分离了。

  柯耀爷爷也不忍看这生寓死别的场面。他大喊一声:“驾!”

  巴尔托听到这声音,怔了一下,随即奔跑起来。

  它多次回头,恋恋不舍地望着妈妈所在的地方。

  然而,此时它担负着头犬的重任,跑在伙伴们的前头,它感到无尚光荣,终于克制住悲伤,继续向前跑去。

  就这样,巴尔托在柯耀爷爷家生活了两年。

  现在的巴尔托和它的先父比起来,没有一点逊色之处。它已成为举止不凡、堂堂出众的狼犬了。

  做为头犬,在这里也没有能赶上它的。

  它不光会拉雪橇,还经常和柯耀爷爷一起外出狩猎。

  巴尔托生长在大自然的原野上,又有狼的经历,还当上过狼王,所以它的狩猎本领远比拉雪橇高明得多,常常没等柯耀爷爷射击,就能单凭自己牙齿的力量把高大的驯鹿、麋鹿捕获。每当这时,柯耀爷爷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总是喜欢得泪水直流。

  就这样,柯耀爷爷家的巴尔托,在远近出了名。

  1925 年1 月,在靠近白令海峡的罗摩镇,流行了一次白喉瘟疫。镇里的孩子们纷纷染病死去。为了治好这种病,只能尽快注射血清。

  罗摩镇长给各方村镇拍了急电,请求他们速援血清。

  要是现在,可以马上派直升飞机把血清送去。可在当时,那儿既没有飞机场,也没有运送药品的飞机,只能用犬橇队来运送血清。

  各方汇集了不少血清,都送到了离罗摩镇最近的雷奈奈镇。虽说雷奈奈镇离罗摩镇最近,但也有一千一百公里远。途中有二十来个爱斯基摩小村落,怎么尽快送去呢?

  没有人肯出来承担这个重任。正巧,柯耀爷爷到镇上办事。他得知这件事,对镇长说:“我老了,不行了,让多荪赶着我的巴尔托去吧!”

  听了这话,雷奈奈镇镇长高兴得连声说道:“上帝,我的上帝,你还呆这儿磨蹭什么,快回去准备,明天就出发!”

  这二天,多荪认真听柯耀爷爷讲了旅途中的各种注意事项,并汇集了村中十三条优良的哈斯奇挽犬,组织了一支精锐的大橇队。理所当然,巴尔托是这支犬橇队的头犬。

  雪奈奈镇镇长看到来接受任务的多荪和以巴尔托为首的犬橇队,信赖地说:“相信你会把血清送到罗摩镇的。这是一次很危险的旅行,但为了解救面临死亡的孩子们,多荪,全指望你了,”

  多荪说:“我全指望巴尔托了!”

  虽说巴尔托听不懂人们的对话,但它的肌体使它感觉到,这次旅行和以往完全一样,这是一次重大的、危险的旅行。以巴尔托为首的多荪挽犬队,做好了冒死的精神准备,一月二十七日夜里,他们从雷奈奈镇出发了。

  昏暗的天空闪起了令人不快的极光。镇里的人们挤在镇头,为他们送行。

  二十七日出发,日夜兼程跑了五天,挽犬部累垮了,一个接一个倒下。

  大部分挽犬的脚掌破裂,拖着破脚再也跑不动了。多荪对途中的爱斯基摩部落的村民说明了情况,换下了两条犬继续赶路。后来,连最强的巴尔托,也磨秃了趾甲,脚掌裂开了一道道血口,一步一个血印。就这样,二月四日的夜里,多荪的挽犬队好容易到了最后一个爱斯基摩部落。在这儿,本应让挽犬充分休息,吃些好东西,因为从这个部落到罗摩镇之间,完全是荒无人烟的雪野,还面临着八十五公里的更艰难的雪路。

  多荪明白这一点,但时间不允许。耽误一夭,就可能有几个孩子被夺去生命啊。尽管多芬自己也累极了,他还是在当天晚上十点,从最后一个爱斯基摩部落出发了。当时室外是零下四十度的严寒。他们出发没多久,就遭遇上了暴风雪。四条挽犬被严寒冻得接连倒下。多荪只好将它们解下来扔到半道。

  怒吼的狂风和迎面扑来的暴风雪,吹得多荪辨不清方向,他只好全靠巴尔托了。

  巴尔托好像鬼魂附体似地继续前进着。这时,从暴风雪的厚墙之中,远远地传来金属般的微弱的尖叫:“啊——,啊呜———呜——噢——呜..”

  那是狼的叫声。多荪一听到狼叫,惊叫道:”糟了!”

  在暴风雪中遭到狼的袭击,那一切都完了,到罗摩村只剩下半天的路,却偏偏遇到了狼!多荪又窝火又伤心。他不由自主地握起了枪。暴风雪好像收敛了些,随着暴风雪的减弱,狼群也会马上追来,他们会很快察觉到犬的踪迹而包抄上来的。

  “啊呜———啊呜———噢——呜——”

  狼在互相报警,呼唤着自己的同伙向多荪犬橇前进的道路聚集。

  第一个狼影子已出现在纷纷扬扬的雪幕上。刚看到两只,接着,三十只狼尾随多荪率领的犬橇队而来,不用说,它们是要吃掉这些挽犬的,冰天雪地中,饿狼更加凶狠可怕。多荪把子弹填入枪瞠,准备拼个死活。就在这时,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出现了:只见狼群已追到犬橇跟前,跑在最前面的巴尔托停住脚步,仰首对天,和狼一样叫了起来:“啊呜———啊呜———呜噢——”

  这不是犬吠,而是野生的狼嗥。

  狼群听到巴尔托的叫声,全都停下来,但又马上骚乱动荡起来。它们以比刚才更快的速度跑近犬橇。巴尔托以外的其它挽犬都吓得哆嗦起来,也有的累得坐在雪地上。

  多荪从雪橇上站起来,托枪准备射击。他突然发现巴尔托的态度异常,只见它依恋地对着狼群摇尾巴。

  多荪嘟哝着,正感到奇怪,忽见狼群中走出一个高大的家伙,把自己的鼻尖对着巴尔托的鼻尖,又互相从鼻子尖闻到脖子。多荪哪里知道,这群浪就是巴尔托原来的伙伴。就是巴尔托打败黑毛后称王的群体。

  狼群已把巴尔托率领的挽犬当成自己的伙伴看待,不仅如此,还把雪橇上的多荪当作朋友。它们好像保护多荪的犬橇似的,前呼后拥地将他们送到了可以望见罗摩镇的地方,巴尔托和其他挽犬在狼群的护送下勇气倍增。犬橇继续奔跑,在第二天清晨五点,终于到达了罗摩镇。

  刚能看见罗像镇时,狼群悲切地叫了一阵,便消失庄雪原中了。这叫声是向自己原来的大王巴尔托告别。

  血清送到了,近百个孩子得救了。这件事,很诀传到了美国首都华盛顿。

  正巧,当时议会正在开会,列尔议员在美国参议院作了表彰巴尔托和多荪的演说,并提议建造巴尔托纪念像。

  全会一致通过此项捉案。这年三月,在纽约的中央公园,就立起了一尊拉着雪撬的狼狗的精美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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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荒野的召唤》

据说,猪是野猪经过驯养而成的,狗是狼经过驯养而来的。万一,猪又回到森林里去,它就会长出獠牙,重新变成野猪。狗也会变成狼吗?会。下面讲的就是一条良种狗经过无数的磨难曲折,转而又成了狼的故事。

  这是十九世纪的最后几个年头,有人在美国北方发现了金矿,于是成千上万的人蜂拥而去。北国天寒地冻,车船驴马都难起作用,这就需要狗,需要那种能吃苦耐劳,又善于长途跋涉的狗。

  布克是一头高大结实的良种獒犬。它筋骨强壮,浑身长毛,长得甚是慓悍雄壮。它的主人是一个美国南方财主,平日里喜欢打打猎,每次去时少不得帝着它在森林里奔走一番,猎几只兔子打几只野鸡回来。日子倒也过得甚是自得。

  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天,他主人家的仆人带了布克外出散步,出去时随手将一根绳子打了一个套结套在它脖子上。平日里布克外出从不套绳,今天怎么了?布克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并不怎么放在心上。仆人领着它来到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一个身穿红卫生衫短脖子的家伙等在那里。见了他们,就鬼鬼祟祟地过来,与这个恶仆打了个招呼,掏出几个金币来塞在他手里,然后将绳子头接了过去。布克一见苗头不对,便恶狠狠地咆哮一声。但是,使它惊讶的是,它脖子上的绳子勒紧了,直勒得它再也透不过气来。它勃然大怒,一跃而起直向那人扑去。可是,绳子猛烈一收。它有生以来从未被人这么卑鄙地虐待过,也从来没有这样的愤怒过。但是它只觉得呼吸艰难,渐渐儿昏迷过去了。

  待它苏醒过来时,只见那个身穿红卫生衫的壮汉,正手提一根粗棍恶狠狠地注视着它。布克浑身毛发倒竖,嘴吐白沫,目光疯狂。它一蹦蹦到半空,直向这个红卫生衫扑去。就在半空中,正当它强有力的牙齿,将啮住未啮住他喉咙的时候,它被“咚”的一棍击中。它的身子在空中翻了个身,落了下来,它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到棍击,这之前,它压根儿就不知棍子为何物。四肢一着地,它又一跃而起,蹦了起来,但是,棍子是那么的沉,那么的无情,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打倒在地,直被击得头昏眼花,血从鼻子、嘴巴和耳朵里流出来。它第二次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布克醒了过来。它发现自己被关在铁笼子里。在这之间,它又亲眼看见了一只只陆续到来的狗。它们也像它初来时那样的发怒咆哮,但同样也一个个被红卫生衫击倒、殴打,最终归于他的残酷的统治之下。这个严酷的事实,深深铭刻在布克的心底。

  几天后,布克被红卫生衫转卖了。新主人有两个,一个是小个儿,一个是大块头。接着,他俩捎了它登上了北去的轮船。船上,布克又遇上了另外两条狗:一条叫德夫,一股忧郁乖僻的神情;另一条叫史皮兹,看模样十分的阴险奸诈,布克对它没有好感。

  船到岸了,这里已是阿拉斯加的冰雪世界。当布克走出船舱,一股寒气袭了过来,接着,它的脚就陷进一种柔软的洁白的粉未里。它吃了一惊,噗的又跳了回去。有趣的白粉末正纷纷扬扬从天空中掉下来。它好奇地嗅嗅它,舔舔它,簌的一下,它竟马上什么也没了。这使它十分奇怪。布克就是这样第一次看到了雪。

  布克来到阿拉斯加的第一天,就让它了解到了生存的规律。它的一个同伴去与一条当地狗亲热,谁知当地狗陡然间一下咬住了它的脸颊,撕破了它的皮,马上,三四十条狗围了上来。起初,布克还以为它们只是来看热闹的,谁知它们竟一拥而上乱咬乱撕起来。这条可怜的狗在惨叫着,三分钟后,狗群走散了,地上已只剩下一堆零散的躯骨和带血的狗毛了。从此以后,布克又重新认识了世界,它的头脑中已很少有爱和友谊,而剩下的是更多的敌意,更多的想依靠牙齿和自己灵敏的头脑。

  这里狗的工作主要是拉雪橇。这活儿又费力又令人感到屈辱,只是大块头的鞭子不允许它反抗。它也已经学乖了,并不反抗。狗群每天都得拉着沉重的雪橇在这冰冻雪封的地上飞跑,而每天的口粮却只有一斤多点鱼干。这点粮食显然是不够填肚子的,它不得不使些不光明正大的手段去多弄点粮食来。但是布克并不去公开抢劫,只是秘密而狡猾地偷窃。

  在文明的环境中,布克是可以为道义去死的;但是在这个粗野的条件下,它很快退化了——它变得残忍和自私。每当寂静的寒夜,它总会仰起鼻子,朝着星星发出狼一般地长嗥。那嗥声是那么的吓人,那么的凄厉。这是原始的野性在它的心中的复苏。

  一天夜里,德夫发现了一只雪兔,它鲁莽地一扑,没有捉到它。马上,全队的狗一哄而起,去追逐它。随即,当地的狗也加入了这场大追逐。兔子风一般地逃跑,狗群狂吠着闪电一般追逐。精明的史皮兹并没有跟随在大伙之后,它只是抄近路截住了兔子的去路。这一下候个正着,只一口就叼住了兔子。史皮兹是全队的领队狗,布克早就对它心怀妒忌,这次史皮兹的成功刺激了它。它野性大发,就径直朝它冲去。可惜它冲势过猛,史皮兹一跳就避开了,并趋势在它的胁下咬了一口。布克“啪”的摔了一跤。这下,布克的头脑反清醒了,它知道,这是它们之间的最后一搏了。

  史皮兹是一个老练的斗士,它坚守着阵地,不到时机绝不冲出来。几个回合下来,布克不仅占不到便宜,反被狡猾的史皮兹找机会咬了一口,血在汩汩流出来,但是,布克也学会了动脑筋,有那么一次,它几次佯攻之后,蓦地将前胸紧贴雪地一下冲上去,成功地一口咬碎了敌人的左前腿,史皮兹痛得直起身来,布克趁势一撞就将它撞了个四脚朝天,于是,这群专打落水狗的当地狗就一哄而上了。布克一直冷静地站在一边,边喘气边冷漠地瞧着狠心的狗群嚼光了史皮兹的最后一根骨头。

  第二天,主人找不到史皮兹,又见布克受了伤,他们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块头说:“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这个布克是个魔鬼!”

  小个儿说:“但这家伙倒是个天才,它肯定会比史皮兹干得出色。”

  他们也不去计较这些,反而让布克当了领队狗。就这样,布克带领狗队奔波在道生和史盖奎镇之间。五个月时间,这些狗已经跑了七八千里路了。

  在这漫长的雪道苦役下,布克对工作已没有热情,它常常为之悲哀,常常感到生命在慢慢地耗竭。渐渐地,所有狗已跑得脚痛浑身骨头酸,再也没有弹跳力了。它们的体重已轻了许多,每块肌肉,每根筋络,每个细胞都疲乏了。

  最后,德夫倒下死了,其他的狗也一只又一只地倒地,再也爬不起来了。当蹒跚着来到宋顿的营地时,瘦骨嶙峋的布克,套着缰绳,也“砰”的倒在地上。它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模糊渺茫,生命之火在它的体内缓缓地消失。主人就这么将它丢在那里,自己离开走了。

  就在布克的生命即将告别这块冰夭雪地的荒野时,营地的主人宋顿发现了它。宋顿在它的旁边跪下来,用粗糙而慈爱的手掌,轻轻地抚摩着它,发现它尚有一息,眼睛里水汪汪地充满了眼泪。宋顿对布克全身检查了一下,发现它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浑身瘦得皮包骨头,此外,它似乎没什么病。

  “你这可怜的家伙!”宋顿将它抱了回去。

  去年十二月间,宋顿的脚冻坏了,同伴们将他安顿在这里边休养,边看守营地。现在,他的脚已好了。从此,布克就和新主人宋顿相依为命了。

  宋顿对待布克犹如自己的孩子,他总是亲切地跟布克打招呼,坐下来与它喃喃长谈。布克也深深地恋上了这个主人。爱,重新唤回了在它心中消失多时的善良之心,它如痴如醉地依恋着主人,甚至不愿意宋顿走出自己的视野,每当未顿走出帐篷时,它总紧随在他的左右。有时,甚至在梦中,它也会害怕主人会消失,就放弃睡眠,在严寒中爬到帐篷的垂帘下,站着谛听它主人均匀的呼吸声。

  然而,布克的心里也充满了矛盾:一面是对宋顿的深厚的友情,另一面,则是北方在它内心唤醒的那种原始的天性。有时,在黑咕咙咚的密林里,在荒野的原始森林的黑暗中,布克能看到不少闪闪烁烁的火光,两颗一对两颗一对的。它知道这是野兽的眼睛在窥探。这些眼睛使它浑身焦躁不安。这诡秘的森林时不时使它产生梦境一般的幻想,尤其是在它疲惫不堪时尤为如此。它忍不住低沉地呜呜叫唤起来。附近的森林似乎总有一种声音在召唤它。

  这种神秘的动人心弦的声音,诱使它要回到大自然中去。

  布克与宋顿的爱逐日在增长,只要宋顿要求它的,它赴汤蹈火,什么都肯干的。为了证实这一点,宋顿还作过一次冒险的试验。有一次,在一座悬崖上,宋顿突然心血来潮,对自己的同伴说:“汉斯,皮特,看着!”

  他对布克下令:“布克,跳!”

  他的手指指着深渊。

  话音未落,布克已是轻轻一纵,毫不犹豫地朝深渊扑去,慌得宋顿大叫一声,一把抱住了它,人狗两个滚成一团,只差那么一点点,都葬身深渊,多亏汉斯和皮特死死拉住了他们。

  事后皮克拭着冷汗,对宋顿说:“嘿,真有它的。往后,如果有它在你身边,我连你的身子都不敢碰一下啦!。”

  又有一次,宋顿与人说,能让布克拉着千把斤重的雪橇拉出一百米远。

  人们不信,跟他睹一千六百块金币。布克为了报答主人,它呜呜叫着接受了命令,以它独特的强壮和韧劲,果然强撑着拉了这么一个距离,用五分钟为主人挣了这些钱。

  宋顿有了这些钱,就与布克一起出发找金矿了。宋顿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有一小袋盐和一支来福枪,就能钻进蛮荒之地,该呆多久就呆多久。

  如今有了忠勇无比的布克在身边,更是如虎添翼。不久,他们果然找到了金沙和金块,将金子一袋一袋地堆成了小山。

  每当宋顿在忘我工作的时候,布克就无所事事。为了打发时间,也是由于被荒野的召唤所引诱,布克独自到森林去。森林里有的是半狼半狗的野狼的影子。有一天夜里,布克突然从睡眠中惊跳起来,两眼睁得大大的。森林里传来狼拖长声音的嗥啸声。它跳起来,穿过漆黑的营地,悄没声儿地窜进了森林。蓦地,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就在不远处。这是一只又长又瘦的大灰狼直挺挺坐在地上,嘴鼻直指夜空。狼一见它来,就跳起身来逃走了。它远远跟在后面,疯也似连蹿带跳,企图追上它。狼被追急了,就站下来准备狠斗一番,但是布克没有进攻,只是绕着它兜圈子,友好地嗅嗅它。狼见它态度和顺,也就安下心来,闻闻它,与它对鼻子。随后,它竟与它好上了,成了它的朋友。

  不过它每次去森林总不是太久,对宋顿的爱恋总在唤它回去,来到他身边,与他亲热一番。

  有一次,布克一去几天。这次,它返回时,却觉得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大难临头的感觉。在营地附近,它发现了一条新鲜的血迹,它毛发悚然,神经十分紧张。它注意到周围一片寂静,主人宋顿和他的朋友倒在地上,浑身是血,已死于非命。

  布克看了这一景像,霎时间,它的脖颈和肩膀上的毛倒竖起来,它怒嗥一声。一些土著人在小屋后面的空地上正在为他们的胜利跳舞庆祝。布克飓风一般猛扑上去。第一扑就咬断了一个人的喉管,第二扑又咬碎了另一个人的头骨。它见人就咬。就撕,就扑。土人们吓得一哄而散,四处逃命。

  以后的一整天,布克坐在宋顿尸体边上沉思,心神不宁地徘徊。终于,它离开了这个已死的主人,回森林去了。

  几年后,土著们在传说,附近的森林里出了一只狗妖。是它率领着狼群在东奔西突,任何猎人都会在它们的嘴下丧命。

  每当星月当空的夜晚,恐怖的森林里总有一只毛色漂亮的巨狼,独自坐在林间旷地上对空长嗥,声音悠长而悲伤。它,就是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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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黄狗乌利》

人们都把狗看成是最讲义气、最最忠诚的动物。“忠实的走狗”,是人们口边上常说的话。

  也许一般情况是这样,但是,什么事情都有例外。这里讲的黄狗乌利,就是一条狗背叛主人的故事。

  乌利是一只小黄狗。浑身长着浓密的黄毛,是一只血统最杂的混血狗。

  它兼有各种狗的特征,是混有各种血统的大杂种。它还是一只血统古老的良种狗,因为它长得跟所有狗类的老祖宗——胡狼非常相像。

  胡狼的学名就是“黄狗”的意思。胡狼的不少特征,也可以从它已经驯化了的后代身上看得出来。这种平凡的杂种狗,机灵活泼,吃苦耐劳。在真正的生活斗争中,它所具备的条件,比所有的“纯种”同类好得多。

  这种胡狼型的遗传,有时候更来得明显,它又狡猾,又凶狠,还能像狼那样咬人。而且它天生有一种奇特的野性,尽管它还有一些比较驯良的、逗人喜爱的地方,可是在受到虐待,或是在患难生活过久了的时候,这种野性就会发展成为可怕的叛逆行为。

  就拿这小乌利来说吧,它出生在加拿大遥远的契维奥茨山上。在一窝小狗当中,只有它被主人留养了下来。小乌利的幼年时代,过的是一种牧羊生活,跟它做伴儿的,是一个老牧羊人,名叫罗宾,到两岁的时候,乌利已经完全长大了,同时也经过了全套的牧羊训练。它对羊群非常熟悉,以致老牧羊人对它的聪明能干终于信任到了这样的地步:他自己经常泡在酒店里,让乌利在小山上看管笨头笨脑的羊群。鸟利受过良好的训练,因此在很多方面部显示出它是只极有发展前途的聪明的小狗。它对糊里糊涂过日子的罗宾,也从来没有瞧不起过。这位终日在醉乡中寻乐的老牧羊人,对乌利极少采用粗暴的行为,所以乌利就对他特别驯服,特别尊敬。因而在乌利的心日中,就没有再比罗宾更伟大的人物了。

  这一年,罗宾奉主人的指派,带着乌利,赶着三百七十四只羊到遥远的约克州市场上去卖。他们平安无事地走了上百里地,到了蒂尼河,羊群被赶上渡船,安全地在烟雾弥漫的南盾上了岸。走了不一会,就到了大街上。一上街,见这么多人,三百七十四只羊都惊慌起来,根本不顾牧羊人的看管,就在大街上径自乱窜。

  这一下可把罗宾急死了。他朝四处乱窜的羊群呆望了半分钟,就发命令说:“乌利,去把它们抓回来。”他动过这番脑筋以后,便坐下来,点上烟斗,等着。

  对乌利来说,罗宾的命令就是上帝的声音。它马上朝三百七十四个不同的方向奔去,把所有奔散在四处的迷路羊拦集在一起,然后把它们带回到罗宾前面的渡口小屋那儿。这时候,罗宾已经吸足了烟,正在打盹呢。当乌利把羊赶到他面前时,他便开始清点数目——370,371,372,373..

  “乌利,”他责备说,“这儿不全。还少一只呢。”乌利似乎听懂了,它一个冲锋奔了出去,到全城去找寻那只丢失的羊去了。

  乌利走了不久,有个小孩向罗宾指出说,羊群全部都在,整整三百七十四只。这一下可叫罗宾进退两难了。主人命令他尽快到约克州去,但他又知道乌利的自尊心很强,要是找不到那只羊,它是决不肯回来的,即使是偷也要把羊偷回来。这样的事情以前有过几次,结果都弄得很麻烦。现在该怎么办呢?乌利是一只好狗,丢了它实在可惜,可是主人的命令又不能不服从啊。

  再说,要是乌利真的另外去偷一只羊来凑数的话,那后果又将怎样呢?这会儿是在异乡客地呀。他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乌利,便一个人带着羊群继续往前走去。至于以后的情形如何,那就没人知道,也没人去注意了。

  那老酒鬼继续向前走,就让他走去吧,我们不再提起,还是接着讲我们的乌利吧。

  这时候,乌利在大街上跑了好几里路,白费气力地在那儿寻找老酒鬼说的那只“丢失”的羊。它找了一整天,到了晚上。它精疲力竭地回到了渡口,然而主人和羊群已经无影无踪了。它难过极了。那样子叫人见了真觉得可怜。

  它一面呜呜地叫着。一面四处奔跑,接着又搭上了渡船,到河对岸去寻找罗宾。然而,往来行人大多,牛马猪羊,各种牲口都有,它无法辨出主人留下的气味。它只好又到南盾来找,它花了整整一夜的工夫,来找寻那个它所崇拜的家伙。第二天它还是继续找,好几次地渡过河去又渡过河来,它注意着每一个到河这边来的人,而且都要去嗅嗅他们,同时还用心良苦地不断到邻近的那些酒店里,寻找自己的主人。它明白,主人总喜欢呆在有酒味的地方。

  但一无所获。过了一天,它竟开始有意识地嗅起所有打渡口那儿经过的人。

  它似乎明白,主人卖了羊会往回走的。

  这儿的渡船每天要来回五十次,每一次平均有一百人,但乌利总是站在跳板上,嗅着打这儿经过的每一双脚,从来没有漏掉一个。每一天,乌利用这种方式检查过的脚,足足有五千双,一万只。就这样它一天又一天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守了整整一个札拜,好像连食物也不想吃了。可是没多久,饥饿和忧伤开始在它身上发生了作用。它瘦下来了,脾气也变坏了。变得谁也不能去碰它一下,无论哪个要是想干涉它那日常的嗅脚工作,那它就要跳起来跟他拚命。

  日子一天天、一星期一星期地过去了,乌利坚守在渡口那儿,等候着它那永不露面的主人。它这种忠心耿耿的行为,逐渐引起了周围人们的敬意。

  大家纷纷给它送吃的,它对周围的人也慢慢地和气起来。

  这只忠心耿耿的小狗,一直在渡口那儿坚守了整整两年。它一个不漏地嗅着打跳板上经过的每一双脚,算起来已经有六百万只了。但是都白费力气。

  有一天,有一个壮实的牲口贩子,大踏步地从渡船停泊处走下来的时候,乌利机械地嗅查着这个新来的人。它突然惊跳起来,耸起全身的黄毛,浑身打着哆嗦,还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低沉的吠叫。它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牲口贩子身上了。

  当这个牲口贩子正要惊慌时,乌利却对他摇头摆尾地讨好起来。原来这个牲口贩子名叫道利,他跟罗宾非常熟悉。他戴的手套、围的围巾,全是罗宾送的。乌利嗅到了主人身上的气味,知道要更进一步去接近这位走失了的崇拜者,已经是没有希望了。于是,它放弃了渡口的工作岗位,明显地表示愿意永远追随这副手套的主人。而道利呢,也非常高兴地把乌利带到了约克州山中的老家里。从此以后,乌利又重新过着它的牧羊生活,成了一群羊的看管者。

  乌利看管的羊群在约克州的蒙撒台尔。它跟从前一样,非常机智地看管着道利家的羊群,白天看守它们吃草,晚上把它们赶进羊栏。作为一只狗来说,它显得淡漠,不大关心,并且碰上生人就龇牙咧嘴地要咬人。可是时羊群的照顾却专心一致,毫不含糊,所以那一年,尽管邻近一些农民家的鸡羊常被老鹰和狐狸吃掉一些,但是道利家却没有损失过一只羊。

  蒙撤台尔并不是捕猎狐狸的好地方。岩石重迭的山脊,陡峭的悬崖绝壁,多得叫人感到头痛。再加上岩石耸立,到处都是做窝潜伏的安全地。因此,在蒙撒台尔这样的地方,狐狸猖獗,家禽,羊羔或羊,最后连牛犊,也常被狐狸吃掉,有些被咬伤。

  所有这些伤杀事故,当然全归罪在狐狸身上,可是谁也没有清清楚楚地看见过狐狸出来咬过牛羊。因为一般来说,狐狸是不敢咬羊和牛的呀。这年冬天,蒙撤台尔的农民集合起来,进行全面性的搜捕,并且要打破各种狩猎规章的约束,用一切办法把这儿所有的狐狸干掉。可大家自费力气,一只狐狸也没打到。

  可是,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深夜,有个农民却看到了个奇迹。他在羊栏那儿轩弯的时候,正好“刚”地忽闪出一道雪亮的闪电。由于电光的照耀,他看到不远处蹲着一只挺大的狐狸,但看上去又有点儿像狼。它那两只凶狠的眼睛直愣楞地瞪着他,并且还富有暗乐性地舐着嘴巴子。当时他以为是看错了。可是弟二天早晨,就在这儿一个羊栏里,发现了二十三只羊和羊羔的尸体,这是谁干的?是狐?还是狼?谁也说不清。

  当地只有一户没有受到过损害,那就是道利家,特别叫人感到惊奇的是,他就住在受害区的中心。忠实的乌利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单是它自己就抵得上邻近所有的狗了。每天晚上,它把羊群赶回家去,从来没有丢失过一只。

  那些疯狐狸要是高兴的话,也可以到道利的庄园去洗劫一番的,可是机灵勇敢的乌利却比它的对手强,它不仅保全了主人的羊群,连自己也没有受到损伤。因此大家极其尊重它,要不是它的脾气倔强,越来越成了任性子,很可能会成为大众的宠儿的。它对道利和道利的大女儿荷达,似乎很喜欢,荷达是个聪明漂亮的大姑娘,掌管着全家的家务,也是乌利的特别保护人。道利家其余的人,乌利跟他们也还过得去,可是对本村的或外来的,不论是人还是狗,它好像全都憎恨。

  到十二月末尾,下起雪来了,可是蒙撒台尔的农民们,还在夜夜给“疯狐狸”付出牺牲品。可怜的寡妇盖尔特,她所有的二十只羊,全部都被活活地弄死了。最令人憎恨的是,这可恶的刽子乎,它不是为了饥饿而来的,它仿佛存心是恶作剧,仅仅把牲口弄死而已。这个令人震怒的不幸消息,第二天一清早就传了开来。那些身体壮实的农民,毫不掩饰地带着枪,循着留在雪地上的脚印子,开始追踪搜寻,要弄个水落石出。这些脚印是一只大狐狸留下的,没问题,一定又是那个血案累累的大坏蛋。刚上来的脚印子非常清楚,可是到了河边,它斜着朝下游的方向走了一大段路,再跳进没有结冰的浅水里。耐心的猎人们还是坚持往下找。等到穿过平平的雪地,来到公路上时,然后又沿着一条路,直奔到道利的庄园里去了。

  那天因为下雪,羊群都没放出来。乌利没有经常的活儿好于,就躺在几块木板上晒太阳。猎人们跑近屋子的时候,它狂野地叫了一声,接着就偷偷溜到羊群那儿去了。农民们走到乌利踏过的新雪地上一看,马上显出一副发愣的样子,接着,有个老头儿指着那只正在后退的牧羊狗,人声他说:”伙计们,逮狐狸我们走错了门路,可是弄死寡妇羊群的凶手可找到啦!”

  于是,大家把道利喊出来,告诉他,他家的牧羊狗弄死了盖尔特寡妇的二十只羊。

  道利听了,很生气,连声说:”这怎么可能呢,这怎么可能呢..”

  大家把早晨跟踪而来的经过讲了一遍,道利还是不相信。他一口咬定,认为这只是一种妒忌性的阴谋,想抢走他的乌利。他不由生气地吼着说:”

  乌利夜夜都睡在厨房里。不叫它放羊,它从来就没出去过。你们瞧,它一年到头跟我们的羊群守在一起,我压根儿就没少过一只羊。”双方话说不到一块儿,差点吵起来,幸亏荷达出了个好主意,才把双方的火气平息了。

  荷达说:“今儿晚上让我睡在厨房里。要是乌利从哪儿出去的话,我会看见的。要是没往外跑,而村子里又出了弄死羊的事,那咱们就可以证明不是乌利干的了。”

  这个主意不错,大家答应了,也就一个个回家了。

  道利根本不相信他心爱的乌利会干那种事,但为了证实乌利是清白的,他也答应了。他对女儿说:“你肯定白费心血。”

  当夜,荷达就躺在长靠椅上,乌利还是跟往常一样,睡在桌子底下。夜,渐渐地深了,荷达没敢合眼。她看到,这时乌利变得烦躁不安起来,翻来覆去地没法安心,并且还爬起来一两次,伸伸腰,朝荷达望望,再重新躺下。

  到了两点钟光景,一种奇特的冲动,使它好像设法再支持下去了,于是它又悄悄地爬了起来,先朝低矮的窗户望了望,又对一动不动的姑娘瞧了瞧。荷达躺在靠椅上,安静地呼吸着,好像睡着了似的。乌利慢慢地走近她身边,嗅了嗅,往她脸上喷了一口气。她一动也没动。它用鼻子轻轻地把她推了推,然后耸起耳朵,侧着脑袋,把她平静的脸儿仔细地端详了一阵,还是看不出什么动静,它才静悄俏地走到窗前,毫无声息地跳到桌上,鼻子凑到窗闩底下,把份量不重的窗框顶起来,直到能放进一只脚爪才算完事。接着它又换了一套花样,又把鼻子凑到窗框底下,把它顶到足够可以爬出去的高度,于是一面往外爬,一面让窗框顺着脊梁、屁股和尾巴往下滑落。那种动作熟练的样子,说明它对这门功夫具有丰富的经验。接着它就消失在黑暗里了。

  荷达躺在长靠椅里,惊奇地注视它的一举一动。她又等了一会儿,肯定乌利已经走掉了,这才站起身来,打算马上去把父亲叫来,但转念一想,又决定等到有了更富有决定性的证据时再说。她朝漆黑的屋外望了望,乌利的踪影一点也没有。她往壁炉里加了些木柴,又重新躺了下来,有一个多钟头,她眼睁睁地躺在那儿,倾听着厨房里时钟的滴答声。无论哪种轻微的声响,都使她感到心惊。她摸不透,这只狗到底在干些什么。难道寡妇家的羊群真是它弄死的?可是,它对自己的羊群和善亲切的态度,又涌上她的心头,使她更加迷惑不解起来。

  时钟滴滴答答,一个钟头又慢慢地过去了。她听见窗户那儿发出一种轻微的声音,心里禁不住噗噗直跳。紧接着,一阵扒抓的声响之后,窗框便又升了起来,没多大功夫,乌利已经关好窗户回到厨房里来了。

  借着炉火摇动不定的火光,荷达看见它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奇特的、野性的亮光。它的嘴巴上,它淡黄色的胸脯上,溅满了鲜血。它屏住气,仔细地把姑娘端视了一番。看她没什么动静,就躺下来,开始舐它的爪子和嘴巴,一面好像在回忆什么新近发生的事情似的,还低低地吼叫了一两次。

  荷达实在看不下去了。毫无疑问,邻居们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是乌利咬死了村子里的羊羔,她站起身来,直盯着乌利喊道:“乌利呀!乌利!你这只可怕的畜生。”

  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愤怒的斥责,响得静静的厨房里传遍了这样的声音。

  乌利好像中了枪弹似的蜷缩着。它绝望地朝那扇着。

  紧闭的窗户瞥了一眼。它的眼睛闪闪发光,身上的毛也竖了起来。可是在荷达的注视下,又显得畏缩起来,活像求饶似地在地上趴着。它好像要去舐荷达的脚,慢吞吞地朝她越爬越近,等到快要紧挨着的时候,它突然像猛虎似地、一声不响地朝她喉咙扑去。

  荷达根本没有防备这一着,但总算及时地抬起胳膊把咽喉挡住了。可是乌利的长而发亮的獠牙,已经啃进她胳膊的皮肉,咬到骨头了。

  “爸爸!爸爸!”她死命地喊叫着,那只发疯的黄毛狗,竭力想弄死她,狠命地撕咬着那毫无掩护的、天天喂给它吃食的双手。

  她挣扎着,想把它挡开,但是一点也没有用。等到道利冲进来的时候,乌利马上要咬住她的喉咙了。道利一见这情景,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把砍柴刀去救女儿。

  看见有人来帮忙,乌利马上一个纵身,用一种同样可怕的沉默,径直朝道利身上扑去。它一次又一次狠命地撕咬他,直到道利的柴刀给了它一下致命的打击以后,才一家伙倒在石板上,喘着气,痛苦地翻滚着。可它还是挣扎反抗,接着,道利又是一下,打得它的脑浆在火炉边流了出来。

  这只聪明、凶猛、曾忠于主人、最终背叛了主人的乌利,这才彻底断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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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黑耳朵比姆》

比姆生下来就被人家从窝里扔出去,准备丢到河里溺死。原因不是别的,只因为它生了一只黑耳朵,浑身却是白的,这样的毛色会被人认为是劣种狗的标志。

  其实,它是由纯种塞特犬生的,它的双亲有着长长的家谱,每一位祖先都有自己的证书。但问题是,塞特犬从来没有这种毛色,因此,比姆就注定一生下来就被从狗窝里扔出去。幸亏伊凡·伊凡内奇及时收养了它,否则,它连眼睛还没睁开就一命呜呼了。

  伊凡·伊凡内奇是个作家,一位孤独的老人。早年,他曾当过兵,胸腔里还有一块战争年代留下的弹片。这是个和善的老人。他喜欢比姆的这种毛色,说真的,要让一只白狗长出一只黑耳朵来,还不容易哩。他给小狗起了“比姆”这个名字。当它刚睁开漂亮、机灵的眼晴,就“比姆、比姆”地叫起它来。过了一个星期,小狗也明白“比姆”就是自己的名字了。

  伊凡·伊凡内奇用牛奶喂养比姆,但牛奶总比不上母狗的奶水。更何况,小狗需要母狗的爱,那是无法办到的。每当他看见小狗在屋里笨拙地打转,到处寻找妈妈,哀叫不止时,他就把它抱到膝上,把奶嘴塞到它嘴里。渐渐地,比姆开始喜欢伊凡内奇跟它讲话了,它听得懂两个词:“比姆”和“不许”。它特别喜欢望着老人银白色的头发从额上披散下来,用温暖、爱抚的手指轻轻触摸自己的皮毛,和善的厚嘴唇颤动着跟自己说话。

  直到快两个月的时候,小狗比姆才看清屋子里有很高的写字台,墙壁上挂着猎枪、猎袋和女人的相片。第二面墙实际上是书架,主人随时在那儿把东西抽出放进。四个月时,比姆已经会用后腿直立,于是它也去抽出一本书,把一页纸撕成碎片。

  这时,它明白了“不许”的确切意义,还有“痛”是什么感觉。不过,伊凡内奇没有把它弄得很痛恨痛,只是轻轻揪了一下它的黑耳朵,叫道:“不许撕书!不许撕书!”

  比姆马上明白了,自己是主人的宠物,书也是主人的宠物,它应该和书交朋友。后来,它就会根据主人的需要,到书架上去把厚一点或薄一点的书挑出来,衔在嘴里交给他了。

  孤独的主人有时要生病,躺在那里不能动弹,比姆就常到书架那儿去给他取书,有时还带着他写的纸条钻出门去,请人来照顾生病的主人。这时候,比姆就显得非常焦虑,跑前跑后地,怀疑地盯着来人给自己的主人吃各种药片,似乎他们冷不防要把自己的主人抢走似的。

  伊凡内奇在写作的时候,比姆就乖乖蹲在一旁,或者蜷作一团卧在窝里。

  但当伊凡内奇用双肘支在桌上,双手捂住脸时,比姆立刻就明白他身上有点不自在,马上来到他身边,把生着两只不同毛色耳朵的头埋在他膝上。很快,伊凡内奇感激地说:“谢谢,亲爱的,谢谢,比姆。”

  随后,伊凡内奇又在纸上沙沙写了起来。

  在家里,小狗比姆和老作家伊凡内奇就是这么相处的。

  一到草地上就不同了,他俩忘掉一切,躺躺,打打滚,蹦蹦跳跳、追蝴蝶,什么都可以,伊凡内奇身上带着糖,只要比姆按照他的命令卧下或跑出去寻回什么东西,就能得到奖赏。有一次,比姆在草地上闻到一股特别诱人的鸟的气味,它激动得血都沸腾起来,回头望望伊凡内奇,他却什么也没发现。比姆拖着皮带,把主人领向它发现的那个神秘猎物。终于,主人领会了它的意思,跟着它蹑手蹑脚朝前走。

  气味越来越强烈,突然,主人厉声命令:“前进!”

  比姆扑上前去。一只鹌鹑“扑扑扑”飞了起来,朝灌木丛飞去。比姆立刻用尽全身力气,拼命追赶。

  主人却在后面叫道:“回——来!”

  比姆好像耳朵也没长,兴奋地直朝前冲,一直奔跑到看不见鹌鹑。回到主人身边后,它觉得主人的话很严厉。伊凡内奇说:“要当好猎犬,得学会听从命令,如果我开枪,你却朝前冲,子弹会打着谁呢?”

  原来根本不用去追,只要找到鸟,把它惊起来就可以了。不久,比姆又惊起一只鹌鹑,马上听从命令卧下,一声枪响,鹌鹑就像被开水烫了似地掉下来!

  打猎就是这么回事,比姆用嗅觉,主人用猎枪,他们是各有各的本领的一对好伙伴。

  满两岁时,比姆已经成为一只优秀的猎犬了。它忠诚、可靠,它掌握了一百多个打猎和家用的词汇,它会给主人伊凡内奇拿书、拿拖鞋、拿碗、拿小凳子,它甚至分辨得出伊凡内奇的眼色,明白来宾是否是主人真正的朋友。

  它从来没咬过任何人,即使踩了它的尾巴,或夜里有陌生人走近篝火,它只是叫几声,从没出现过火的行为。

  伊凡内奇两次为它去申请品族证明书,但都未经评定就刷下来了,就因为它长了只黑耳朵,不是纯种。伊凡内奇拿出他考证的一些文件,但谁也不相信他。他拍拍比姆的头说:“咱们走吧,我相信你是一条真正的狗。”

  伊凡内奇带着比姆到初春的森林里去了。这儿跟草地、田野不同,周围的一切都在神秘莫测地沙沙作响,每棵树后仿佛都躲着什么陌生的、危险的东西。比姆觉得既兴奋又紧张,它小心地听着主人的命令,一会儿卧倒,一会儿冲出,很快,它就学会了打野兔和山鸡的本领。

  不过,伊凡内奇到森林里来并不光是为了打猎。有一次,比姆发现他停下脚步,四处张望,嗅来嗅去,最后坐到一棵树旁,用一个手指抚弄一朵很小很小的花,还微笑起来。比姆上前闻了一下,觉得气味有点呛鼻,但伊凡内奇却高兴得哈哈大笑,说:“你看,春天的第一朵小花。”

  看见主人高兴,比姆也摇了摇尾巴,表示对这朵小花的尊重。伊凡内奇这时又笑了起来,抚摩了一下它的脑袋,说:“真是个好伙伴!我知道你不喜欢这种气味,狗都不喜欢这种气味。玩去吧,忠实的朋友。”

  比姆望了主人一眼,慢慢跑开去。它在草地上遇见一只卷毛的小黑狗,它的嘴里冒出一般老鼠气味,真叫比姆吃惊。它把小卷毛领到主人跟前,希望伊凡内奇也喜欢它。

  伊凡内奇给小卷毛扔了几次香肠,才把它慢慢引到身边。小卷毛的鼻子是凉的,说明没有病。伊凡内奇想把它和比姆一起带回去,但小卷毛跟着走到城区边缘,说什么也不肯动了。伊凡内奇看着卷毛小黑狗渐渐离去,不由叹了口气,对比姆说:“它是被人抛弃的,一定挨过几次打,所以有家也不能归了..人,是多么不相同啊!”

  比姆听不懂伊凡年奇的话,眼巴巴地看着小卷毛离开了公路。

  不久,比姆就第一次碰到一个与伊凡内奇完全不同的人。那天,它在院子里晒太阳,长凳上坐着位胖胖的女人,大家叫她刁婶。出于对整个人类有感情,比姆舔了舔她的手,谁知她就尖叫起来,对着一扇扇打开的窗户大喊大叫。比姆连忙跑回家,委屈地呆在窝里。

  几天后,大院里的调解委员帕维尔来了。他带着一张纸,说是有人告了比姆一状。伊凡内奇马上说,比姆是很温顺的狗,从不咬人。不一会儿,帕维尔把刁婶带来了。

  伊凡内奇见是刁婶,也不与她争辩,只命令比姆一会儿去拿拖鞋,一会儿去拿皮靴,一会儿又去拿帽子,比姆都照办了。伊凡内奇又吩咐比姆坐到椅子上,比姆马上坐到大家面前。这时,调解委员帕维尔满意地晃着脑袋说:

  “啊,训练得真不错!”

  伊凡内奇笑着又说:“把爪子伸出来,向客人问好——”

  比姆马上伸出爪子,彬彬有礼地握了握帕维尔伸出的手。

  这时,刁婶也把手从围裙下抽出来,但比姆蓦地奔到窝里,把臀部紧靠着墙角,做出个防范的姿势。刁婶受不了啦,她鼓着干裂的嘴唇,又叫嚷起来:“你这就是欺负我呀!一只破癞皮狗,竟敢把我,不放在眼里!好啊..

  你等着瞧吧,你这该死的狗..你等着瞧吧..”

  调解委员帕维尔明白了,他喊道:“够啦!你撒谎!狗根本没咬过你。

  狗怕你,一见到你简直就吓坏了!”接着,他把那份无事生非的控告书撕得粉碎。

  秋季,伊凡内奇带比姆参加了一次特别的围捕。猎人们使用的是一颗颗大弹丸,在山谷底下的橡树间拉起细绳,细绳上挂着一块块红得像火焰的布旗。随着信号枪的响起,山谷里传来猎人们“啊啊啊”的撵赶声。

  原来,这儿发现了三只公狼,两只母狼!

  枪声此起彼落,比姆背上的毛都蓬起来了,后脖颈上的毛几乎直竖起来,尾巴夹在双腿中间,显得十分胆小。它目睹了犬中之王被枪弹打死,它们的前额很高很宽,眼睛浸着血,龇着牙,吐着红沫,至死还保持着凶狠、威武的姿势。

  与自己同类的狼,怎么会如此仇恨人呢?比姆弄不明白。当大家坐车回去时,它哀哀尖叫着,不愿跟死狼待在一起。伊凡内奇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你呀,如果失去了主人,既不能当任性的狼,也不能当普通的狗,你会永远孤独的。”

  伊凡内奇的话不幸兑现了。

  一天,他们打猎回来,伊凡内奇不吃晚饭就钻进了被窝。以后的几天里,比姆发现他老是躺着,痛得哼哼叫唤。比姆把脑袋搁在他伸出的手上,看见主人的脸像纸一样苍白,眼窝上出现了两个黑圈,胡子拉碴的下巴颏也变尖了。主人微弱地小声说:“我不舒服,比姆,我不行了。弹片..爬到心脏下面来了..”

  很快,医生被叫来了。他们检查后说,伊凡内奇必须送到莫斯科去动手术,把心脏旁的一块弹片拿出来,否则他就活不下去了。

  人们用担架把伊凡内奇抬走了,临走前,他伸出手握了握比姆的爪子,说:“等着,孩子,等着。”

  比姆看见一颗颗泪珠从主人的眼里滚了出来,顿时,它的眼眶也湿润了。

  它在门边躺下来,把两只前爪伸出去,脑袋歪向一旁枕在地板上。

  接连几天,比姆就这么躺着等待主人回来,不吃不喝,连尾巴也不动一下。

  受伊凡内奇委托照顾比姆的邻居看不过去了,她打开门,说:“不想吃家里的东西,就去找些你爱吃的吧。”

  比姆听见“找”这个词,马上站了起来,它决定去找自己的主人。它跑过一条街又一条街,最后闻到一种药水的气味。它顺着这股气味寻到一所医院,把那些穿白大褂的人都吓得东躲西藏的,有的还发出了尖叫声。

  伊凡内奇不在这所医院里,但比姆怎么会知道呢?它被人家撵出来,但还是蹲在一棵丁香树旁望着进进出出的人,直到天黑,才失望地回到家里。

  第二天、第三天,它又跑到那所医院,想在人群中找到伊凡内奇。终于,有人向它举起了棍棒,石片瓦块也飞来了。它跑开一点,又蹲下来,棍棒和石片瓦块跟了过来,它只好绝望地跑开了。

  接下来的一些日子,它跑到大街上去等待。它遇到许多善良的人,他们请它吃糖和香肠,但它和任何一只经过良好训练的狗一样,不吃任何人的食物。也有些人冲着它嚷嚷,对它挥舞手杖,但他们马上受到更多的人的指责,这使比姆觉得很感动。

  有一天,那位刁婶竟出现在它面前,把手伸给大家看,嚷道:“它会咬人的,这儿,就是它咬的!”

  人们都不相信,要求看看伤疤。刁婶把手缩了回去,更响地嚷道:“怎么?不相信我吗?”

  比姆虽然听不懂,但它明白刁婶在说它的坏话,它愤怒地叫了两声,四只爪子却死死地抓住地皮,忍往不让自己再有所行动。

  刁婶拼命号起来:“警察!警察——!”

  两个警察跑来,把比姆和刁婶带到了警察局,几个围观的人也跟去为比姆作证。

  狗不会说话,刁婶却一个劲说比姆咬了她。到底谁是谁非呢?一个警察突然喊道:”黑耳朵,到我这儿来!”

  比姆听得懂这句话,立刻跑了过去。

  “黑耳朵,卧下!”警察又喊。

  比姆立刻乖乖地躺卧在他脚边。

  刁婶见形势对自己不利,马上叫起来:“这条狗是野狗,应该叫打狗队把它捉去!”

  警察不满地看了刁婶一眼,又对比姆说:“站起来!”比姆立刻后腿直立着站了起来。

  警察看了看它颈套上的号码,立即打电话给狩猎者协会,很快把比姆的主人伊凡内奇的情况弄清了。

  “这是老作家伊凡内奇的狗,他住在交通大街四十一号。

  目前,他去莫斯科取心脏边的一块弹片..有谁住在哪儿呢?”警察的眼睛在人群里望来望去。

  刁婶心虚地咕噜了几句,拔腿走开了。

  “它自己肯定会回家的。”一位女大学生说,“黑耳朵,你带路,咱们回家去。”

  比姆高兴地站起来,带着她往回走。

  第二天,女大学生又来了,她在比姆的颈套上又加了块黄铜薄片小牌,上面刻着这样的字:“它叫比姆,在等它的主人。它认识自己的家,千万别欺负它!”

  比姆知道这块小铜牌一定对它有好处,高高兴兴戴着它到街上去了。这一次,它认识了男孩托里克,他们玩得非常起劲,比姆还破例吃了托里克喂的香肠和包子,当然,它也为孩子们表演了不少有趣的小把戏。

  突然,一个灰脸人出现在孩子们面前,从口袋里掏出条系狗的皮带,系在比姆的颈套上,硬要把它带走。孩子们都抗议起来,托里克几乎要哭出来了,他说:”小牌子上写着比姆的情况,你为什么还要把它带走?”

  灰脸人说:“写归写,我还是要检查它一下!”

  说完,他就把比姆牵到向已的家里。

  其实,他是一个有收藏狗牌照怪癖的人。他把能表明比姆身份的颈套和小铜牌钳下来,放在自己的玻璃橱里。半夜里,比姆被他打鼾的声音搅得难忍难熬,才叫了几声,灰脸人怕邻居知道他干见不得人的事,慌忙爬起来,抄起棍子就打它。比姆左躲右闪,还是被他击中脑袋,顿时失去知觉。但是。

  比姆很快苏醒过来,它从门边跳开,用屁股顶住墙角,第一次向人类龇牙咧嘴。

  灰脸人赶紧一边退,一边把门打开,说:“走吧,比姆,我让你走了..”

  但是,比姆已经不相信他的甜言蜜语,不相信毒打后的好话,这个灰脸人和刁婶是一路货!它伸长脖子,露出利齿,向灰脸人逼近。

  灰脸人吓得嘴也歪了,他退到墙根,将胸腹贴着墙,哆嗦着说:“你..

  要干什么?”

  比姆瞪着眼,朝坏家扑过去,拣软处就是一口,然后冲着敞开的大门奔出去。它的嘴里有股从它恨透了的人屁股上咬下来的人肉滋咪!

  天亮时分,比姆回列家里。它全身都在发疼,头上的脉管卜笃卜笃跳,恶心得想呕吐。但它躺了一会儿,又上街去等待伊凡内奇了。除了比姆,还有准在等待他呢?

  比姆又每天蹲在街角上,注意来往的行人。它一点也不知道丢失标志身份的颈套和铜牌的可怕,最使它感到可怕的是伊凡内奇一点消息也没有。

  这一天,比姆又到了街上,但它马上闻到一般熟悉的气味,那股气味是那个好心的女大学生身上散发出来的!它立刻向前追去,一直追到火车站。

  它看见像一幢幢小房子似的车厢里坐着人,就在窗外边跑边张望。

  突然,比姆看见了女大学生。女大学生也看见了比姆,她打开窗子喊道:

  “比姆!比姆!谢谢你来送我..”

  就在这时,“小房子”都动了起来,列车越开越快,女大学生的声音越来越弱。比姆顺着铁路向前追,一直跑到累得四脚发软.倒在铁轨之间,呼哧呼哧喘气。

  伊凡内奇不见了,女大学生又追不上了,比姆觉得自己绝望透了。狗只要失去希望,会自然地死去。们它似乎又隐约看见伊凡内奇银白的头发和厚厚的嘴唇,一只无形的手在抚摸它,心里一温暖,它站起来往回走了。

  但是,在靠近城市的三岔道上,脚下咔嚓一声响,比姆疼得嗥叫起来,爪子无论如何也不能从铁轨上拨出来。原来,它的脚爪夹在刚扳动的道岔里了。一列火车亮着灯、轰隆隆冲过来,但这个庞然大物在三十米外停了下来。

  正副司机跳下火车,跑到比姆身边,说:“可怜虫,你是怎么搞的?”

  不一会儿,道岔旁的岗棚甲响起一阵刺耳的铃声,比姆的爪子松开了,但它全身麻木,一点也动弹不得。一位司机把它抱到铁路线外,向它说了句“对不起”,就跳上火车,眨眼间把列车开走了。

  直到后半夜,比姆才一跛一跛回到自家门口,它扑通倒下去,觉得自己再也爬不起来了。但是,就在这时,隔壁的门开了,女邻居跑出来喊道:“比姆,你出什么事啦?”

  比姆万念俱灰,连眼睛也不想抬一拾。但它突然听见老太太在耳边说:

  “睁开眼来看看,伊凡内奇来信了!”

  顿时,希望的火花点燃了。比姆睁开眼,看见老太太手里有张空白的纸,伊凡内奇有意用手指在上面反复蹭过,上面充满了他的气味!

  比姆把鼻于扎进信封,把头枕在空白的纸上,突然又软弱无力地倒了下来,泪水从眼里籁籁落下。

  女邻居怕比姆再跑出去遭灾,就买了根铁链,把它锁在家里。但是,大院里的孩子很快把比姆变成“三脚狗”的消息传了开去,男孩托里克一下子就找上门来了。

  他发现比姆被折磨过了,颈套和铜牌也不翼而飞,马上想起那个阴沉沉的灰脸人。他在大街小巷寻找,一天,终了把他找到了。

  灰脸人不承认打了比姆,更不承认拿走了小牌子,反而给兽医站写了封诬告信,说比姆是条疯狗,在他屁股上咬了一口。

  很快,兽医来检查了灰脸人的伤口,还带着他一起去确定比姆是不是疯狗。在大院子里,刁婶也挤过来凑热闹,说自己也被比姆咬了。兽医点点头,给灰脸人和刁婶开了单子,让他们到指定地点去打针,连续打半年针,而且是打在肚皮上。

  刁婶马上说自己的伤口很浅很浅,几乎看不出来,又是哭又是嚎,闹得兽医只好放过她,但要求她把详细情况写清楚。灰脸人哭丧着脸,只好每天去兽医站打针。

  兽医给比姆认真作了检查,最后证明它一点儿也没疯,只是因为不大肯进食,健康受了点影响。

  男孩托里克和比姆胜利了,他们又可以到街上去了。但是,比姆不久又倒了霉。

  它在街上走着,一位认识伊凡内奇的女司机把它抱上车,但半途遇上了检查人员,只好把狗送下去。接着,又有一位司机开车过来,他也认识伊凡内奇和比姆,但他把比姆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把它卖了二十五个卢布。

  现在,比姆被拴在绳上,和村子里的鸡和猪为伍了。农民们给它吃的,却不让它到森林里去打猎。有个叫克利姆的年轻人偷偷把它弄到森林里去打兔子,比姆把野兔撵了出来,他打不中,却把气出在比姆身上,一脚把它踢得昏死过去,自己悄悄溜回村里。

  半夜里,比姆醒来了,它一面咳血,一面朝前爬。它本能地吃了几棵母菊和牛蒡,又喝些水,将脑袋依偎在一堆黄树叶里。几天以后,大自然的“森林医院”把比姆的创伤治得差不多了。一天,它找到一个熟悉的大树墩,在这里,伊凡内奇曾将春天的第一朵小花放到它的鼻子下,虽然比姆觉得呛鼻,但它现在多么希望伊凡内奇冉来给它闻一闻啊!想到主人,它又鼓起勇气走向城市。

  不知走了多少冤枉路,最后,它终于到了城里。突然,它闻到了男孩托里克的气味,他就在附近!就在篱笆后的小门里!它爬过去,抓了两下门,叫了一声“汪”。

  “比姆,比姆!”托里克马上叫着跑了出来,拥抱住黑耳朵的白比姆。

  但是,托里克的爸爸和妈妈不喜欢狗,何况比姆现在又脏又瘦,显出一副病态。他们商量了一下,趁托里克睡着时,把比姆牵了出来。

  托里克的爸爸有一辆轿车,他把比姆带到密林深处,用粗绳把它系在一棵树上,在它面前放上一盆肉,就开着车子走掉了。

  比姆气愤地狂叫起来,它是为了友谊才去看托里克的,谁在乎这一盆肉呢?但是,漆黑的夜,没有人听得见它的控诉,只有那根无情的粗绳,牢牢拴住了它。

  天亮之前,远处传来了狼嗥。比姆知道自己不是狼的对手。它退后几步,开始啃咬粗绳。狼的气味越来越浓,粗绳啃断一股又一股。等比姆啃断那根绳,一头母狼在它眼前出现了。比姆撤腿就跑,它的腿还跛着,但它会兜圈子,跑到树背后,发现有个树窟窿,就一头钻了进么。

  母狼钻不进树洞,拉长了脸,守候在旁边。突然,它闻到了人的气味,那是绳子上和肉盆上发出来的,它马上跳向一边,像躲避可怕的攻击似的逃跑了。

  比姆在树洞里呆到天亮,周围已经完全没有狼的气味,它才小心地爬了出来。它沿着约有一公里长的大陡坡,吃力地向上爬。快爬上坡顶时,前边来了辆小汽车,有人从车里跳下来,冲着比姆喊道:“比姆,你真行..过来吧,我决定带你回去了。”

  来人是托里克的爸爸。托里克一早寻不到比姆,止不住眼泪往下掉,并表示一定要找回比姆。父亲被感动了,决定把比姆接回去。

  但是,现在比姆不再信任他了,它朝着相反方向逃去,躲进一条排水沟,扒了个土坑,躺在里边。

  托里克的爸爸向四周叫喊着,寻找了半天,无可奈何地开车回去了。

  躺了一会,比姆继续踏上回家的路。它饿得头昏眼花,在一个泔水池边遇见了黑狗小卷毛。小卷毛让比姆也吃点扒出来的东西,看着那些肮脏的咸鱼头、面包皮,比姆真没有胃口。但为了回家,为了感谢小卷毛的友谊,它还是硬着头皮把肚子填饱了。

  它走进城区,小心地绕过灰脸人住的地方,连托里克住的地方也绕道走过。终于,它走到离家不远的地方,它和伊凡内奇一起观看日出的那个窗户也看见了,希望就在前面。比姆坐在街道对面,满心欢喜,满怀希望。

  但就在这时,刁婶出现在这座楼的拱形门口,她抄起一块砖头,朝比姆打来。比姆连忙闪到人行道上去,虚弱地望着这个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家伙。

  比姆不可能绕过刁婶走进去,它又不甘心在她面前退却,人和狗就这么无声地对峙着。正在这时,灰蒙蒙的晨雾中出现一辆闷罐车,在刁婶和比姆之间停住了。

  闷罐车是暗灰色的,几面都用铁皮包着,里面走下来两个人,一个拿着竹竿网环,一个端着小口径步枪。

  “谁家的狗?”拿竹杆网环的人问。

  “我的。”刁婶说,“它疯啦,咬人,把它捕去烧死吧!”

  比姆脖子上有咬断的绳头,又瘦又脏,确实让人怀疑。端小口径步枪的人走了上来,比姆一见枪,反而像见了猎人,高兴地摆了摆尾巴。拿枪的人马上说:“不像疯狗,它向咱们致意呢!”

  拿竹杆网环的人也走了过来。正在这时,比姆听见闷罐车里传出一声凄惨的狗叫,惊慌得夺路而逃。但是,无情的网罩了下来,它马上被投进漆黑的闷罐车里。

  闷罐车里关着的竟是黑狗小卷毛!”它刚在泔水池边请自己吃过东西呢!

  比姆开始绝望地挠门,它用牙齿啃着铁片,然后又抓了起来,最后又卧着挠门,直到用尽最后一点力气。

  春天又来了。

  老作家伊凡内奇康复后回到家里,他和男孩托里克一起来到森林里。

  老树墩旁,他又找到一朵蓝色的小花,春天第一朵小花。这朵小花的颜色,使他想起比姆的眼睛,那是一对善良、天真、亲切而无辜的眼睛。老作家喃喃他说:“再也不要重复比姆悲惨的经历了!”

  寂静的森林里响起三声枪声,传得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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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狼狗布尔加》

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有一条狼狗,名叫布尔加。他得到它的时候,它还是一只狗崽,从小就由他亲手喂养,因此这狗对他的感情深厚。他走到哪儿,它也总要跟到哪儿。有一次,托尔斯泰要到高加索去办件事,带着它很不方便,就吩咐仆人将布尔加锁住,独自走了。

  谁知,托尔斯泰才走到驿站,刚换上牲口要出发,突然看见大路上有一团乌黑发亮的东西急急奔来。他定晴一看,原来是狼狗布尔加。

  它一见到托尔斯泰,跑得更快了,嘴里高兴得呜呜直叫,扑在他怀虫直舔他的手,然后去大树荫下伸直身子躺下,整条舌头直吐出来,大口大口地喘气。原来他不见了主人,就死命挣断索子,边用鼻子寻找托尔斯泰走过留下的气味,边奔跑,一口气奔了二十里路。

  这狗浑身漆黑一团,只有前掌是白的。它脸部宽阔,眼睛闪亮乌黑,牙齿雪白,常露在外面。它温文尔雅,从不咬人,但咬起猎物来却极有韧劲。

  有一回,它一口咬住一只熊的耳朵。熊又惊又怒,使劲地用掌掴,打得它翻过来倒过去,可布尔加犹如蚂蝗叮住人皮肤一般,死活不松嘴。熊气得整个儿趴在它身上,想利用自己的体重压碎它,可它就是死缠烂打,毫不畏惧,直到猎人打死了熊,用冷水泼它,它还是不松口。它,就有这么一股子狠劲儿。

  十一月份的一天,托尔斯泰带了布尔加和其他几条猎狗去打野猪。这时的野猪通常长得肥胖溜圆。因为这时候高加索树林里,野果子遍地都是,野葡萄、松子、苹果、梨子、草毒,外加橡实,随处可见。野猪生性贪吃,从早吃到晚,这就吃胖了。长胖了的野猪身子蠢笨,力气不大,要比平日容易猎获得多了。

  众猎狗进了树林不一会,就已闻到了什么气味,一阵吠叫,一齐向深林里扑去。布尔加劲头十足,挤开齐头高的野草,勇往直前,连对主人的叫唤也不理不睬。托尔斯泰只好眼看它跑。树林越来越密,树枝勾走了他的帽子,抽打着他的脸,荆棘十分好客地拉扯着他的衣服,可他什么也看不见。

  猛地,他听见猎犬的吠声越叫越凶,中间夹杂着一阵阵厉声的嚎叫,这是野猪想突围了。托尔斯泰连忙举起枪,朝前凑了凑。果然,一头肥胖的野猪正摆开决斗架势,一下一下地向众猎狗猛扑,几只猎狗则尾巴夹在两条腿中间,边吠边步步后退。三步外,布尔加已倒在地上挣扎。托尔斯泰稍作瞄准,手起一枪。“砰”的一声巨响,野猪吓得转身向密林中窜去,猎狗们全跟了过去。托尔斯泰也跟随在它们后面。野猪受了众狗的包围,正在东闯西突,它一眼看见有人,就朝人扑过来,托尔斯泰忙开了第二枪。这一枪打得很近,枪管几乎已触到它的身上。枪声一响,连它的刺毛都被烧焦了。野猪哀嚎一声,“啪咚”倒在地上。它虽然死了,但身子还在抽搐,众猎犬纷纷扑上去舔它的血,扯它的肚子。

  托尔斯泰忙不迭跑回去找布尔加。布尔加见主人跑来,嘴里哼哼唧唧呻吟着,挣扎着爬起来。主人抱住它,让它躺下。布尔加的肚子已被野猪挑开,一大堆肠子流出来,拖在地上。看来是布尔加勇猛有余,智谋不足,肚子触上了野猪的獠牙。托尔斯泰忙将它的肠子塞回肚子,然后为它缝肚子,止血。

  这么一针一针地缝当然是很痛的,可是布尔加不但不反抗,反而很感激地用舌头不断地舔主人的手。

  然后,托尔斯泰去牵来一匹马,将野猪拖在马尾巴后面,又将布尔加搁在马背上,让马缓缓走着回家。这样养了两个多月,布尔加终于健壮如初了。

  看来,布尔加的命够大的。

  又有一次,托尔斯泰要离开高加索回家。当时故争还在继续,为了安全,他想天没亮动身,所以这夜压根儿没合眼。午夜前后,他忽然听见隔壁街上的猪棚有一头小猪在尖声哀叫,声音里充满了恐怖。这是有狼光顾的讯号,他赶紧提了一杆枪朝叫声跑去。才跑到那条街,已听见那边人声喧哗。

  有人在叫:“在这里!在这里!”

  布尔加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竖起它的短耳朵,跟在主人后面。当托尔斯泰向篱笆跑去时,他看见一头狼从猪栏那边径直跑来,跑到篱笆边,一纵身,跳了起来。他急忙倒退几步,端起枪一扳枪机,谁知枪只“吱”的一声,倒霉,枪哑火了。狼并没有停步,飞一般跑了。布尔加怒吠一声,勇敢地追了上去。可惜它腿短,役狼跑得快。托尔斯泰怕狗有闪失,就提了枪赶上去支援。人跑的速度与狼和狗无法相比的。跑着跑着,狼和狗都不见了。不一会,他听见狗的叫声和呻吟声。托尔斯泰转到街角的水沟附近,才发觉狼已不见,布尔加垂看尾巴很激动地朝他跑来。布尔加呜呜叫着,把它的头往他身上擦。它一定想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主人,可惜它不会表达。托尔斯泰仔细检查了一下狗,发现布尔加头上有一处小小的咬伤。大概是它赶上了狼,在与狼的交锋中被狼咬了一口。伤口很小,托尔斯泰便没放在心上。

  回到屋里,托尔斯泰心里甚是惋惜,心想如果不是这一枪哑火,这狼现在已经在开剥了。一个老哥萨克走来聊天,他对托尔斯泰说,这狼压根儿就不是一条狼,而是女巫变的。正因为它是女巫,所以才会对枪施妖法,让枪哑火。

  两人正谈得起劲,蓦地,群狗一阵狂吠,飞一般冲出门去。大家伸出头去,只见那头逃走的狼又回来了,它跑得风一般,几条狗没一条追得上它。

  这样一来,老哥萨克更相信它是女巫变的了。因为从来没有一头狼是逃走后再敢回头的。但托尔斯泰倒记起来了,听老猎手们说,有这种行为的狼很可能是一头疯狼。他忙将布尔加唤来,将一撮火药按在它刚才被狼咬的伤口上,然后点上了火。火药吱的一声燃烧起来,疼得布尔加蹦了起来。他这样做是在替它消毒,免得它染上疯病。

  这以后,托尔斯泰又在彼那蒂哥尔斯克耽搁了两个月。这个城市很美丽,他住的屋外有一个花园,他就常常带了布尔加在花园里散步。有一天,他正带了没戴颈圈的布尔加在散步,忽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奇怪而可怖的叫声。

  狗在吠,在嗥,在嚎,人也在大声嚷嚷,并且越来越近。布尔加一听见噪音,就好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它竖起了耳朵,露出了牙齿,跳起来,开始叫了。

  噪声越来越近,好像全城的狗都在吠叫,都在呻吟。

  托尔斯泰问一个过路人:“这是怎么回事?”

  过路人说:“这是城里当局下令,说街上的野狗太多了,要统统杀死。

  是派监狱里的囚犯来动手的!”

  “什么狗都打吗?”托尔斯泰担心地问。

  “不,只打没项圈的野狗。”过路人说。

  说话间,囚犯已经向他们走来,前面的一个是兵,后面跟着四个戴着铁锁链的犯人,两个手执长铁钩,两个各执一根大头棒。他们一下钩住一条野狗,几棒就送了它的命,野狗们发出一声声恐惧的惨叫,囚犯们则哈哈大笑。

  就在这时候,布尔加竟一跃而起,像扑熊一般地扑去。

  托尔斯泰记起它没戴项圈,忙不迭大叫:“回来,回来,布尔加!”

  话音未落,囚犯们见这狗没项圈,已一钩钩住了它的腿,尽管托尔斯泰大喊不要杀它,另一个囚犯已举起了大头棒。这一棒下去,布尔加就算有三条命也会一齐丢了。布尔加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死命一挣,扯去了一大块腿皮,飞一般逃进屋去,藏到了床下。

  ,在这一次大劫之后,布尔加竟开始垂头丧气起来。这是它上次被熊扯开肚子的那次都见不到的。它见了什么东西都舔。它也舔主人的手,但已不是像以前那样只是为了友好亲热。它不住地舔,呼呼吐气,最后甚至会用牙齿去咬,吓得托尔斯泰再也不敢让它舔手。于是它就舔靴,舔桌子腿。

  这样过了三天,布尔加不见了。再没有人见过它。它是不会被偷走的,更不可能自动出走。这时候,正好是它被狼咬后的第六个星期,毫无疑问,这头狼是疯狼。布尔加被它咬了一口,染上了病菌,也疯了。发疯的动物往往很想喝水,但是喝了水抽筋抽得更厉害。它又痛苦又口渴,就只好咬东西了。布尔加的行动都证明它是疯了。

  托尔斯泰很喜欢这条狗,就到处去寻找,可是找遍了城里城外,竟连一点踪影也没有。农民们说,一条聪明的狗染上了疯症,它就会跑到田野或树林里去,在那里找到它所需要的野草来治疗自己。

  可是,布尔加最终还是没有回来。它永远地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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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扳道工格列夫》

动物故事的主角当首推为狗。狗是人的宠物,狗是人的助手,狗跟人最接近。人们都说,狗通人性。要不,怎会有“狗仗人势”、“狗头军师”、“狗吠非主”以及“忠实的走狗”这些词语呢?

  这里说个狗当扳道工的故事。一一这绝非想像,亦非杜撰,而是千真万确,有史为证的。

  1900 年,在美国科罗拉多州落矶山深山里,有个小小的火车站,名叫佛克西。

  佛克西站小得不能再小了,一间小平房,既是站长工作室,又是车站候车室。车站工作人员就查利斯一个人。他既是站长,又是车站货场主任,还兼做旗工、扳道工..总之,他得什么都干。查利斯一直抱怨,一个人忙不过来,要求铁路局总管罗杰斯先生派个人来帮帮他,哪怕派个扳道工来也行。

  可罗杰斯先生总是说要亲自来看看再说。可他几次乘车从佛克西站经过,就是不下车。只是坐在车窗旁,向查利斯摆摆手,算是问候,也算是告别。—

  —这对一个小站的站长来说,已是十分友爱了。查利斯有时竟感到受宠若惊,便也不再提调人来的事儿。

  其实,查利斯一心想调个人来,不完全是为了工作。就眼前这点事儿,他能应付过去。他难以忍受的是孤独。一个人在这深山沟里,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一天只有几趟货车和一列客车从这儿开过,你说该有多寂寞呀。

  天赐良缘。不知哪位乘客,当列车在佛克西站临时停车时,把一条黑白花斑的矮脚猎犬忘记带走,留在车站上了。

  当火车开走那一刻,这矮脚花狗惊叫了一声,便跟着火车狂奔而去。它要去追赶它的主人。查利斯见到狗,本想收下它。可看到它离开主人是那么焦急,那么疯狂地追赶火车时便打消了收养它的念头。他自言自语道:“可怜的畜牲!你追不上火车!追上了,也没法上车,你还得回来!”

  果然,第二天一旱,当查利斯开门出来时,见站台上卧着一条狗,没错儿,是那条矮脚花狗。它追不上主人,便回到与主人分手的地方来等待主人了。它期待着主人会回到这儿来找它。好聪明的狗!

  查利斯像接待最尊贵的朋友那样,把自己所有的美味佳肴全拿出来放在水泥地上,招呼矮脚花狗:“朋友,吃吧,您请随便用点儿!”

  矮脚花狗饿极了,它毫不客气,大吃大嚼,连猪排的骨头渣子都吞下了肚。

  查利斯坐在地上,一边喝啤酒,一边看着狗狼吞虎咽地在吃。他只喝酒,不吃菜。一则心中高兴,二则他也没菜可吃了。

  就这样,查利斯收养了矮脚花狗。他不知它原先叫什么名字。就随意给他取了个临时性的名儿:格列夫。查利斯也明白,这狗迟早要回到它主人那儿去的。说不定,就在明天,当哪趟客车在这儿停下,有个莽撞汉子跳下车,扑向他的矮脚花狗,然后匆匆将它带走..

  日子一天天过去,没人来带格列夫。随着时间推移,查利斯跟格列夫感情一天天加深,以至查利斯生怕有什么客车在这儿临时停下。他怕有人下车,怕下车的人是来寻找格列夫的。它更怕格列夫盯着车窗望,绕着车厢转。没准儿,这畜牲灵敏的鼻子会嗅出原先主人的气味,只要它一声吠叫,就会被主人抱走的。查利斯已不忍离开格列夫。每当有客车停下,他便把格列夫关进小屋年,任凭它呜呜地怪叫,也不让它出来。

  过往佛克西的,大都是运矿石的货车。开往金矿走右边岔道;开往银矿的走左边岔道。查利斯根据司机鸣笛的次数,来决定将道岔扳向哪一边。

  扳道岔,是查利斯每天最重要的一件事。每次扳道岔,格列夫都跟着他去。久而久之,格列夫也听懂了司机呜笛的用意,它能分辨出不同的笛声该做些什么。只要火车由远处开来,它那对长长耳朵便微微一抖,随即便站起来,跑向道岔,然后它就盯着远方,等候司机鸣笛,当查利斯慢吞吞走来,站在道岔旁准备扳道岔时,格列大就歪着小脑袋,竖起黑白相间的尾巴,两只眼睛滴溜溜地盯住查利斯,一直看到他打开道岔,这才摇着尾巴,跟随他离开。

  查利斯见格列大对扳道岔的动作如此感兴趣,就教它用它的鼻子抬起手柄,然后用它的爪子去拨动道岔。没多久,格列夫居然学会了这些动作,还干得挺不错呢。当然,查利斯心中有数,可不能让它随意去扳动道岔。事实上,也只有当火车鸣叫,查利斯在场时,格列夫才在查利斯的监督下做完一套动作。否则,出了事儿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久,佛克西站有一段铁轨要修理,来了一批修路工。休息时,查刊斯让格列夫给大家表演扳道岔的本领。工人们见了。一个个目瞪口呆,有的惊奇得直抓头皮,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经几次表演,大家才承认,眼前这一切是真的。

  有人说:“查利斯,你搞到了一条真正的铁路犬!”

  有人说:“这畜牲干活儿跟人没什么两洋,别欺侮它,干脆就叫它扳道工格列夫吧!”

  就这样,扳道工格列夫被人喊开了。

  而格列夫仿佛不满足于干扳道工这一项工作,它还想干些别的事儿呢。

  每当工人们在修路时,查利斯就必须站在铁道中间,手里挥动一面小红旗,让行进的火车停下来。格列夫对这件事儿似乎也很感兴趣。它总是站在查利斯旁边,仰头看着。查利斯就让格列夫帮他拿旗。于是,格列夫又学会了去取红旗。每当火车从远处开来时,用不着查利斯吩咐,格列夫就会奔进小平房,把小红旗衔来。它用牙齿咬着小旗的旗杆,蹲在两道铁轨之间,一动也不功地等待着那庞然大物停下。有时候,火车头呼哧呼哧地吐着蒸气,开到离格列夫很近很近的地方才刹住。格列夫从不躲闪,它总是稳稳地坐着,直到大轮子”嘎”的一声停住,它才摇着尾巴,咬着小红旗回屋去。

  ,铁轨修好了,几百个工人都走了,小小的佛克西站又寂静下来,只剩下查利斯和格列夫。他们相依为伴,坚守在岗位上。

  秋雨一停,冬天便到了。刺骨的寒风卷着雪花,在山沟里横冲直憧,一夜间,佛克西站便披上了银装。往常,天气再冷,查利斯也不敢关着窗户睡觉,因为那样不容易听到火车的鸣笛声。现在可好了,有了格列夫,只要火车从五公里远的弯道上转过来,格列夫便“汪汪汪”叫三声将查利夫唤醒,然后,他们一块儿去扳道岔。

  这一天,查利斯的膝盖疼得很厉害,他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睡着了。格列夫的叫声将他惊醒。他一看表,那列载客列车快到了。他挣扎着爬起来,吃力地一跛一跛地走向道岔。格列夫十分懂事,它不紧不慢地跟在他后面蹦跳着,显出奔跑的样子,其实跑得并不快。

  到了道岔前,格列夫抢先一步,以熟练的动作扳道岔,可它“汪汪江”

  地叫着,告诉查利斯:它扳不动!

  查利斯奇怪地问:“怎么了,格列夫?”他低头一看,啊,道岔中间部分被冰雪冻住了,人怎么也扳不动,这样,驶过来的列车既不能往左开,也不能往右开,天哪,那样要翻车的!

  查利斯急了,他紧握把手,再次使出浑身力气去拉,可道岔仍是纹丝不动!

  这下,查利斯吓得快晕过去了,他看着正在摇着尾巴的格列夫,悲叹道:

  “格列夫、格列夫,快出事了!载客列车快到了..”

  远处,司机正在鸣笛发出信号,要求走左边的岔道。查利斯叫道:“知道,知道,我知道你要走左边的岔道,但是不行呀!你将会一直向前冲下去的呀..行行好,你停下吧!”

  查利斯急得六神无主。他竟忘了快去拿红旗阻止列车前进,依然像个醉汉似的喃喃自语。待火车又在鸣笛时,他才跺着脚,叫道:“格列夫,快,去把红旗拿来!”

  好机灵的格列夫!它似乎预感到快出事了!主人这一声吩咐,它箭一般向屋子奔去。

  查利斯迎着呼呼的北风叫喊着:“快呀,格列夫,快呀!”

  尽管寒凤凛冽,查利斯的额头上还是不断冒出汗来。在这小站二十多年,他从没像今天这样恐惧过。唉,列车上几百号人命,全在格列夫身上了!这机灵鬼能救得了列车吗?上帝啊..他闭上眼睛,向上帝祈祷!

  车轮在铁轨上撞击着“咔嚓咔嚓”地开过来,每一声撞击,就像铁锤敲在他心坎上!

  机车拖着列车吃力地爬上山来了,车子拐弯了,快过来了,天哪,快冲下山去了..查利斯不敢睁开眼睛来看。——但他还是狼狠心,睁开了双眼。

  啊,他看见格列夫站在铁道当中。它的两条后腿骄傲地人立着,露出的两个前爪看上去像是戴着白色的无指手套。在它那尖尖的嘴巴里,稳稳地叼着小红旗!

  机车越开越近,它像利箭似地射向小狗格列夫!当司机拉下紧急制动闸时,车轮与铁轨间爆发出一串火花,最后,在离小狗三米远的地方停下来。

  小狗格列夫巍然不动,依然稳稳地站着。

  查利斯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不轻易动感情。此刻,他忘了腿疼。他一瘸一拐地扑过去,把格列夫和小红旗全都抱在怀里。他抱着狗头,像见到久别的亲人似的,热烈地吻着。

  车上的乘客们纷纷跳下车,打听为什么停车。铁路局总管罗杰斯也在这趟车上。当他听说格列夫救了这趟列车,连忙从他的包厢里下了车。他请人为他和格列夫拍了张照,并对随从秘书说:“记下我这句话,这小不点儿救了我们大家的命。从今往后,我每天让这趟列车送一大块新鲜牛排给它。对,供它吃一辈子!”

  旅客们欢声雷动。不料,格列夫从罗杰斯先生的怀里挣脱下地,它经直向最末一节车厢奔去。查利斯预感到事情不妙,连忙跛着脚,跟了过去,一些好奇的旅客也呼啦一下跟了过去。

  格列夫跳进车厢,车厢角落里有个四十来岁的汉子,他喝醉了酒,斜靠在椅子上呼呼大睡。格列夫对着醉汉,“汪汪汪”地叫着,还像个撒娇的孩子,在他的裤脚管上咬着,蹭着。不用说,这是格列夫原先的主人。它终于等到了主人!它要唤醒他!但它的主人烂醉如泥。

  查利斯以乞求的眼光,看着罗杰斯,低声说:“先生,没有了格列夫,不如杀了我!”

  罗杰斯明白查利斯的用意。他听说岔道已扳好,便大声说:“开车吧。

  这儿只有一个喝醉酒的先生,没什么好看的——开车!”

  查利斯抱起格列夫下车了。火车载着格列夫原先的主人隆隆而去。格列夫喉咙里发出一阵“嗯嗯——”的呜咽。也许,它跟查利斯一样,心里都明白:那不是醉鬼,那是个找不到爱犬而苦闷到极点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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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义犬波比》

经历过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苏格兰人为一条小狗的善良与执着所感动,他们树起塑像不仅代表着对波比的思念,更是对纯真感情与美好生活的崇敬与向往。

    在爱丁堡城区的格瑞范尔教堂外,我意外地发现了一只小狗的青铜塑像,它块头不大,浑身毛茸茸的,端坐在石柱上,目光凝视着远方,仿佛在等待主人从集市上回来。印象中,我很少看到人们为狗做的塑像,即使有,也一定是高大威猛,而且或曾功高救主,或是意在借之避邪消灾之类的,这条狗绝对沾不上边,完全是一副可爱甚至有些可怜的样子。

    我对这尊小狗及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了解到了一个听似平淡却又感人的真实的故事。

    这条狗名叫波比(Bobby),主人是19世纪中期的一位普通的牧羊老人约翰·格瑞(John Gray)。每个星期三,约翰都会带着他的爱犬去爱丁堡的集市做买卖,然后到特雷尔酒吧吃午餐。酒吧里的人们都喜欢波比,每次酒吧老板特雷尔先生都会给它一个甜面包。

    1858年,约翰去世了,他被埋葬在格瑞范尔教堂的墓园里。在葬礼后的第三天中午,波比突然出现在独自特雷尔酒吧,它显得疲惫、忧伤,浑身脏兮兮的。特雷尔很可怜它,照例送上一个甜面包。饥饿的波比并没有当场吃,只是冲特雷尔摇了摇尾巴,然后低着头叼着面包离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波比此后每天中午都会出现在酒吧,每一次都是低着头叼着面包离开了。

    好奇的特雷尔决定跟踪波比,结果他发现波比去了格瑞范尔教堂的墓园,趴在主人的墓碑旁吃了那份少得可怜的午餐。原来,约翰去世后再也没有人照顾波比,而波比也从没有离开多年相依为命的主人。它每天都趴在那儿为主人守墓,只有下雨时才到教堂边上找个地方避一避。它所有的食物就是特雷尔酒吧的那块面包。

    人们被这条狗所感动,不少人试图收养它,将它带离墓园,但波比拒绝离开。1872年的一天,人们发现波比死在了墓地上,它在此陪伴了它的主人达十四年之久。人们破例将波比埋在了教堂,并建了雕像来纪念它的“忠义”之举。

    听完这个故事,我感动于小狗波比不弃不离的执着,更感动于苏格兰人真诚善良的朴实情怀,说真的,我自小听到读到过许多与狗有关的传说故事,几乎没有一个故事不比小狗波比的精彩。但是,我从没有见过人们为义犬立像的。中国人似乎认为狗的忠心是理所当然的,即使死得“重于泰山”,能落个全尸、得几声赞叹、见几滴眼泪就算“厚葬”了,绝不会费心为一条小狗(而且还是别人家的小狗)立碑塑像的。如今我们能见到雕像大都是威武的帝王将相或者是虚幻的图腾,就连历代的文豪骚客艺人发明家的塑像都不多见,加起来未必能有西安、南京为帝王们守灵的石马多。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小说<义犬波比>书摘:  

    雨已经变成了冻雨。特雷尔先生站都站不稳。他先到隔壁著名的猎书者书亭看看有没有学医的学生。书亭开着门,但没有顾客。他往桥上走,但那里的郡法院、殉道者教堂、各种社交场所以及所有漂亮的商店都关着门。闪烁的煤气灯忽明忽暗地照耀着那些建筑物黑暗的正面。残酷的暴风雨之夜将所有爱丁堡人都赶回了自己家里。

    身后传来清晰的口哨声,吹口哨的是赫里奥特慈善学校的一名学生,由于功课没有准备好或者做错了什么事,天黑以后被老师留了下来。其实他并不是“纯粹的孤儿”,只是“没有父亲”,因而和母亲住在学校外面。特雷尔先生折回头来,经过自己的店门口,一直往南,向位于教堂墓地狭长部分边缘的福里斯特路走去。

    从伯勒缪尔区到格拉斯市场和考盖特一路下坡。所以,乔蒂·罗斯兴高采烈地抡圆胳膊,迈开粗壮的双腿,大步流星往家里赶。针织衣袖的下垂部分像鲜艳的三角旗在身后飘荡。俨然一副罗马神话中众神的信使墨丘利去办急事的模样。

    “孩子,你知道哪儿有一两先令能请到的医生吗?我的店里有个乡下老人。”

    “他病得那么厉害?”乔蒂怀着小孩子病态的好奇心问道。

    “是的,他的头掉了。快跑孩子,别站在那里傻乎乎地耍贫嘴了。”

    乔蒂飞也似的穿过大桥朝海伊大街跑去。特雷尔先生顶着狂风,踏着滑溜溜的冰面艰难地往店里赶,一边走一边盘算着弄一张什么样的床让病人对付着过夜。明天一早,不管他愿意不愿意,得赶快把他弄到救济院的床上。

    他回到店里,只见店门大开,一阵大风刮进被匆匆遗弃的店堂。地上到处是灰烬;煤油灯在阵风里摇曳。老约克和博比已不见踪影。

    特雷尔先生兴趣十足地观察着这只小动物。他对博比越来趱有感情了。他很可能是在做白日梦:也许他能够说服考尔德布雷农场的那个承租人。而那人可能会出于某种考虑同意放弃博比。那样他就可以把博比弄到手,将博比的爱从寒冷的坟墓转移到温暖的壁炉前面来。

    博比向前一跳,老鼠被抓住了。博比猛地一甩头,将老鼠丢在好朋友脚下,以证明自己本领高超。特雷尔先生对小狗大加赞扬。小狗认为现在有资格提出新的要求了,便跑到门口,兴致勃勃,断断续续地叫着。理由是明摆着的:“我为你效过力了。现在你该把我送回教堂墓地了。”

    特雷尔先生跟博比说话就像跟一个聪明的孩子说话一样。博比耐心地听着,但仍固执己见。最后他怏怏地走开了。他对特雷尔先生感到失望,泄气,但并未放弃自己的目标。他卧在门边。特雷尔先生看着他,因为只要一会有人开门进来,这只无主的小狗就会趁机冒险溜到大街上去。博比可知道门是做什么用的,而且很可能在盼望着能有这种解脱的机会。他耐心地等待了很长时间,然后开始来回跑。他用前腿扒住特雷尔先生抽泣着,哭叫着。最后他嚎叫起来。

    可怕的,凄凉的,令人心碎的嚎叫声在墙壁之间回荡。他不停地咆哮着,弄得特雷尔先生不知如何是好。为了不影响邻居的安静,他把博比关进后面的洗涤室里,吩咐他停止嚎叫。小狗足足安静了十分钟,很可能是在观察这个新地方,看看有没有出口。接着他又嚎叫起来。那么小的一只狗居然会叫得那么响,实在令人惊讶。

    格雷弗里亚斯教堂墓地的夏天比爱丁堡其他任何地方来得都早,花也开得最繁茂。由于北、东两面被建筑物阻挡,潮湿的西南风正好吹过来。在整个漫长的下午,阳光照射着墓地里的斜坡,温暖着俯瞰教堂墓地的经济公寓的后窗。五月底之前,守门人需要花很多工夫整治院里的植物,因为葱茏茂密、鲜花盛开的藤蔓可能会吞没墓地里的环形道路;野草可能会慢慢侵占花坛。

    半个世纪以前还没有旋转式割草机可用来剪去红花草草头。即便是有,也无法在这种坡地上使用。再说,这里到处是石板,到处是草皮覆盖的土堆,到处是椭圆形的一年生植物苗圃和花坛。布朗先生必须四肢趴在地上,用园丁大剪刀修剪草坪的边缘和陡坡,用镰刀整修小圆丘。因而他可能会用始终别在腰带上的小铲子挖出蒲公英的根,考虑是否除掉那些蔓延的番红花和河谷百合,是否给乡村紫罗兰留出开花的时间,是否暂时不动那些起掩饰作用的牛蒡,等到树丛里的雏鸟出窝以后再说。

    天气宜人的上午,珍妮太太常常搬出一个挤奶凳坐在狭窄的小径上,一边织毛衣或补衣服,一边给丈夫提出一些小建议。博比安静地在附近溜达,兴趣十足地闻闻这,闻闻那,警觉地这边歪歪头,那边歪歪头。他在格雷弗里亚斯教堂墓地里的第一个夏天学到的本事是保护那些愚蠢地将窝建在低低的丁香花丛、金链花丛和开花灌木丛中,建在墙缝、墓穴缝里或地面上的云雀、歌鸫、红胸鸟和鹪鹩。对于一只小狗来说,这无疑是一件愉快的事,既充满着生活和情意,又能使他扮演一个戏剧性的角色,让古老的墓地充满小鸟悦耳的歌声。只要听到老鸟或雏鸟的一声惊叫,他这个毛发蓬乱的小警察立刻就会作出反应。夜出觅食的野兽越来越少了;偶尔有一只潜伏的猫也会被撵得仓皇窜过坟墓,翻墙而逃。

    他们坐在一张擦亮的松木桌子边用最好的蓝杯子喝了茶,吃了奶油烤饼和草莓果酱。博比在炉前地板上吃饭了稀饭和肉汤。煤炭在壁炉内劈啪作响;熊熊的火光照在云雀笼子和铜壶子。布朗先生拿出横笛,吹奏了一曲《可爱的邓迪》。银灰色的小博比试图跳舞,但却笨拙也摔了一两跤,只好抱歉地低下头,承认他应当明白他跳舞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他伸着舌头卧在那里,对着地板眨巴眼睛,直到男爵夫人起身要走。

    “我是路过这里。我要到布雷马的巴尔莫勒尔堡访问几天。我真希望能带博比一起去让女王看看。”

    “天哪!”珍妮太太惊叫道。与此同时,布朗先生最心爱的烟斗已掉在地上摔成了碎片。

    博比跳在她身上抽泣起来,小狗显然是在说:“你别走,夫人!”他就像一个深情的老人一样,和一个现在他所喜欢的人分别时十分伤感。他紧紧抓住她的长袍,用毛发蓬乱的头蹭她的手,然后又闷闷不乐地随她跑到等待着的马车旁边。临走时夫人说:

    “女王会来看博比的。”

    “那小狗可真是太幸运了,夫人。”珍妮太太还能结结巴巴地说出话来,而布朗先生则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男爵夫人没有再说什么。她看看用帆布包起来防寒的博比的纪念喷泉的基础工程,她需要等待——等到春天大地上的河水解冻的时候;等到博比的故事能在铜牌上写完;等到那只毛茸茸的斯凯狗的肖像能铸成铜像竖立起来;等到—— 等到女王来看博比的时候,很可能博比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

    某一个公共节日里,地方行政官和市议会议员、爱丁堡大学的教授和学生、城堡里的士兵、乘马车而来的临近地区的贵族、彭特兰丘陵的农民和牧羊人、步行赶来的赫里奥特学校的孩子们以及身穿节日盛装的经济公寓的孩子们将会聚集在乔治四世大桥、格雷弗里亚斯大街、宽阔的钱伯斯大街、下面的蜡烛制造商大街上,共同纪念一只忠实的小狗。然而那时候也许博比什么都不知道了。他再也听不见军乐,看不见鲜花了;他再也听不见格雷弗里亚斯旧教堂的牧师的祈祷和普罗沃斯特勋爵的讲话了;当一只依依不舍地凝视着教堂墓地大门的小狗的铜像揭幕、泉水喷涌而出为行人和小动物解渴时,男爵夫人一定会高兴得热泪盈眶,然而博比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见,再见,再见,博比,世界上最亲爱的、最可爱的、最迷人的小狗!”她喊道。阵雨般晶莹的泪珠和甜蜜的声音洒落在博比毛发蓬乱的头上。然后男爵夫人的马车在细雨蒙蒙的黄昏离去。

    圣贾尔斯教堂奏响了一小时一次的钟声;城堡上吹起了日落的号声。停了好长时间布朗先生才拔开便门的门闩、关上两个高大的门扇、锁上教堂墓地的大门。起风了,空气越来越冷了。一盏接一盏的煤气灯在大桥上的狂风中闪烁。巨大的天鹅绒似的黑色阴影投射在湿淋淋的、低洼的方形格拉斯市场上。墓地守门人突然用嘶哑的嗓音喊了一声“他的头很凉”。

    “你是一只老狗了,博比。你无法否认这一点。有雾的夜里你只好睡在屋里了。”

    博比不愿意和他们分开,只好随这对老夫妇来到小石屋,看着他们进入舒适的厨房。然而,当厨房的门为他打开时,他摇摇尾巴和他们告别,然后绕着教堂跑走了。由于年迈,遇到天气恶劣的时候,他所能作出的唯一让步就是睡在坍塌的箱式墓下面。

    那是格雷弗里亚斯一个细雨菲菲的晚上!那是一个凄凉的时刻,凄凉的季节。一切难忘的事情都在那里孕育、发生。一排排鬼影似的古墓蹲伏在墓地里,笼罩在神秘之中;薄雾随着阵风盘旋,烟雾在昏暗的坟墓外层涂抹上一层灰色;一个个家庭紧紧地围坐在不够吃的晚餐周围,蜡烛和油灯的光芒影影绰绰;城堡顶上日晕依稀可见;墓地大门口偶尔传来过往行人匆匆的脚步声;——辆迟到的马车嘎吱作响;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但即便是在这样的夜晚,贫民公寓的窗扉也会打开,一张张小脸向忧郁的教堂墓地张望。蜡烛在黑暗中闪烁片刻。公寓里的孩子们用甜蜜而清脆的声音喊道:

    “晚安,博比!”

    他们看不见小狗,但他们知道他在里面。他们现在知道,即使将来再也看不见他了,他也仍然会在那里——他的身体将会化作泥土的一部分;他的名声将会成为这个古老陵园里所有受人爱戴的不朽灵魂中的一员。他们可以到小石屋里去观看他的著名的项圈;他们可以瞻仰他喷泉上的铜像。有朝一日,当那个神秘的死亡大门为他们打开时,他们还能看见博比,看见那只漂亮的小狗跟在主人后面在绿色的草地上、在静静的泉水边奔跑,因为:假如这个世界上的爱还不足于填满上帝天堂里爱的空间,博比就只好再“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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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忠诚的守侯》

埃克是一位年轻的美国警官,在一次抓捕持枪歹徒的过程中,他身受重伤,被枪击中多处。在抢救过程中,医生从他身上共取出了三枚子弹,两枚是从他的心脏取出来的,另一枚取自他的头部。埃克的命是保住了,但随之而来的并发症却时刻折磨着他。

    埃克出院后不久,相处三年的女友也弃他而去,他的身边只剩下一条叫波比的狗。

    波比是四年前埃克在路上捡到的。那天晚上,埃克正在巡逻街道,发现了被人遗弃在垃圾筒旁的波比。那时的波比出生仅一周左右,已经奄奄一息了,于是埃克把波比带回了家。

    在埃克的精心照料下,波比渐渐长成了一只健壮的猎犬。并且,波比乖巧而聪明,是埃克日常生活中的好助手。比如,它会在埃克手机铃声响时,迅速把手机叼给埃克;它会在埃克下班回家后,用爪子扒开冰箱门,叼出一罐冰镇啤酒递到埃克面前;它甚至会叼着埃克的脏衣服,一件一件塞进滚筒洗衣机里。平时,它不仅会陪埃克外出购物,而且还能负载一些较重的购物袋。

    波比喜欢外出,它喜欢埃克带它到寓所附近那片空旷的河堤上飞快地奔跑,这是一天当中最令波比兴奋的事了。

    但自从埃克出院后,波比的外出也随之取消了。因为受伤后的埃克总是感到头如灌入了铅一般重,胸腔里像有团火不停地灼烧着,所有行动都必须坐在轮椅上完成。行动的不便和身体的疼痛让他整日焦躁不安,更糟糕的是经常彻夜难眠,他不得不开始服用一些催眠药物。
    那天晚上,埃克服下了催眠药后躺在床上准备入睡,波比则卧在床下的地毯上发出微微的鼾声。不知过了多就,埃克沉沉地睡熟了。突然,他感到一个冰凉潮湿的东西在脸上拱来拱去。他努力睁开眼睛,看到波比趴在床边歪着头看着他。

    “你感到有些无聊是吗?”埃克轻轻地抚摸着波比的头说,“快睡吧!明天我陪你玩扔飞盘,好吗?”很快,波比顺从地趴在地毯上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沉睡中的埃克再一次被波比推醒,他极不耐烦地推开了波比。当他再次进入梦乡时,波比竟然狂吠起来,接着扑上前,叼住他的衣袖不停得晃动着。

    这下困倦难挨的埃克真火了,他指着波比呵斥道:“滚出去!不要再闹了!”波比被突如其来的喊声吓了一跳,于是,它乖乖地走到卧室门口,面朝埃克趴在了地上。

    然而,埃克再次入睡后,又被波比推醒了。这次,它轻轻地咬住了埃克的脚趾。就这样,整整一夜,埃克始终没睡上个安稳觉。

    第二天上午,睡眠不足的埃克感到头部昏沉,坐在轮椅中看着电视竟不知不觉得睡着了。但每一次,波比都用不同的方式将他唤醒。

    一连数日,埃克被波比搅扰的始终无法入睡。每一天醒来,他都感到头疼欲裂。“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让我安静地睡一会?”埃克冲着波比大声怒吼着。

    可每当埃克发火时,波比好象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趴在地上眯着眼睛打起盹来。埃克更加生气了:“狗东西,你不让我睡,你却偷偷睡起来了!”

    一天,埃克见波比正在睡觉,捡起地上的一只拖鞋抛到卧室外面,然后大声地对波比喝道:“去!波比,把它捡回来。”

    波比懒洋洋地睁开眼睛,头贴在地板上望着埃克。埃克加重口气说:“快去!波比,捡回来。”波比无奈地缓缓起身,走到门口,叼起了拖鞋。

    看着它那副懒洋洋的样子,埃克更是恼怒,他将轮椅挪到卧室门口,伸手重重地将波比关在了门外。

    埃克怎么也想不通,从前乖巧的狗为什么现在变得如此让人厌烦。

    “一定是因为我不带它出去散步,它才用这样的方式来报复我。”埃克越想越生气。

    此时,房门外很安静,埃克猜想波比肯定是在门外睡着了。于是,我猛地拉开房门,看到波比正摇动着尾巴坐在门口,嘴里依然叼着那只拖鞋。

    瞬间,埃克的心软了下来,心想:和我这个残疾人在一起,对波比来说是不公平的。我明天还是把它送到宠物收容所去吧,在那里生活,它会自由和快乐些。

    最后这一夜,埃克还是继续别波比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唤醒。埃克强忍着怒火,安慰自己说:在坚持几个小时,天亮以后你就熬过去了。

    第二天早晨,埃克忍着困倦把食盆、水罐、玩具球、飞盘等等,收进一个大袋子中,然后带波比走出了家门。埃克吃力的挪动轮椅前行,而波比则很不情愿的跟在他的身后。

    “波比,我们在一起五年多了,其实,我真的舍不得送你走。”埃克一边挪动轮椅,一边含泪的说道,“但现在我身体不好,没力气再照顾你了,送你去收容所,在那里你也许会更快乐一些。”

    走在埃克身边的波比好像听懂了主人的话一样,鼻孔里不时发出伤感的“呜呜”声……

    正在这时,埃克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了,电话是埃克的主治医生打来的,他说发现了一些新问题,要埃克马上到医院来复查。

    没办法,埃克只好先带着波比来到了医院。主治医生看了看埃克说:“埃克,你的脸色看上去很差啊。”

    “是啊,我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着觉了。”埃克满脸倦怠的回答道。
    医生拿出几天前埃克的脑部检查报告说:“你的脑部情况很不好,已经出现大脑性麻痹及多发性硬化症。刚才我检查你的鼻腔和咽喉时,发现你患上了严重的睡眠呼吸暂停症,这病很危险,你在熟睡中可能会突然停止呼吸,如果不马上唤醒你,你很可能会因心脏病发作和中风而导致猝死。”
    “你搞错了吧?”埃克惊讶地问,“我睡眠中并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啊。”

    “我也感到很奇怪,你的病情如此严重,你又从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治疗,竟然没有出事,真是一种奇迹。”医生说。

     瞬间,困惑中的埃克明白了:原来爱犬将他从熟睡中吵醒,并不是“报复”,而是要一次次唤醒睡梦中已停止呼吸的主人。

    这天晚上,埃克被医生临时安排在观察室检测。他的身上接了许多观测仪器的电线,以观测他入睡后的情况。

    波比被医生破例安排在埃克的病房里。这一夜,埃克依然无法入睡,因为波比仍然不时的将他唤醒。

    第二天早上,医生来到埃克的病房里,对他说:“你的检测结果出来了,昨天夜里,你共停止了15次呼吸。”

    “多么可怕而惊人的数字啊!”埃克几乎惊呆了,“这足够让我死15次!”

    “波比!”埃克含泪轻抚着正在熟睡的波比。听到主人的呼唤,波比立即站了起来。“不,波比,你继续睡吧,没有人会来打扰你。”波比摇了摇尾巴,舔了舔埃克的手趴下继续睡觉。

    第二天,埃克正式住进了医院。医生给埃克配置了一根氧气管,以保证他在睡觉的时候调节呼吸。那天夜里,挨了笑着对波比说:“波比,有了氧气管,今晚我们都可以安心睡了。”

    但是半夜时分,熟睡中的埃克再次被波比唤醒了。

    “怎么了,波比?”埃克刚坐起身,却发现波比从地上叼起了那根塑料管子,送到埃克的手边。原来是氧气管从埃克的鼻子中滑落到地上了。埃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埃克将氧气管重新插进鼻孔里,这一夜,波比再也没有吵醒他。经过医生的精心治疗,埃克的病情逐步有了缓解。出院后,波比依然日夜守候在主人的身边,虽然此后埃克夜里时常有美梦相伴,但爱犬波比依然是埃克生命中最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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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6: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之《藏獒之死》

深秋的哈苏拉草原犹如巨大无比的绿毯,平铺在阿穆阿山脚下,阳光从积雪皑皑的山峰上空倾泻下来,空气中弥漫着牧草散出的醉人气息。巴特尔躺在草地上,望着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像一群群羊儿在游荡。他翻了一下身子,远处的羊群在枯草中寻觅那还没有被秋霜染红的牧草,它们臃肿的身子多像天上的云朵!巴特尔有些陶醉了......

    羊群背后,卡王和萨玛正在嬉戏亲热,萨玛快要生产了。草原上放牧离不开藏獒,因为经常有野狼出没,卡王和萨玛多次击退野狼的偷袭,长期的生死拼杀也使它们的身上积淀了一种神秘的气息,百里之外也足以震慑草原上那群以凶残和狡猾著称的哈苏拉野狼。他们是草原上的英雄,也是巴特尔的骄傲!

    该回家了!同来的牧民们现在已呆在家里喝着青稞酒,给家人们讲述草原上种种传奇的经历了。明天就收拾帐篷回家,巴特尔想。

    草原的夜晚静谧而安详,卡王和萨玛不时发出两声寂寞的呐喊--许久没有战斗了,这没有战斗的夜晚让它们感到厌倦。

    巴特尔鼾声如雷,睡梦中他回到了那熟悉又陌生的家中.......

    一群野狼在头狼带领下正在向草原上最后的羊群靠近,那两只高大健壮的藏獒是它们致命的敌人,它们打算采取闪电式的偷袭。当月亮缓缓移进云的峰谷中时,野狼们箭一般冲进了羊群,羊的惨叫声顿时响成一片。在头狼的指挥下,野狼们叼着俘获的羊迅速而有序地逃离。卡王飞也似地追上野狼,挡住了他们的退路。它那漆黑的眸子里闪射着阴冷犀利的死亡之光,它那低沉的吼声中透露出一种无法抗拒的威严,他是草原上至高无上的王者!

    “嗷---”头狼的嚎叫惊醒了野狼们,他们丢下猎物,群拥而上。一时间血光飞溅、血肉横飞,“嗷--”一声凄惨的叫声,野狼们突然停了下来,只见萨玛紧紧地咬住头狼的脖子。野狼们疯了似的冲上去,咬住了萨玛,他们拼命扯拉,企图救下他们的头领。

    巴特尔端着猎枪冲了出来,枪声响过,几只狼应声倒地,野狼们顿时飞也似地逃走了。巴特尔快步上前,只见萨玛脚下躺着早已断气的头狼的尸首,身上血肉模糊,断裂的腿骨白森森地裸露着,泪水顿时盈满了这位草原汉子的眼眶......卡王轻轻地舔着萨玛身上的伤口,温情地摩挲萨玛的脸庞。突然。卡王用獠牙撕开了萨玛的肚子,血水奔流,萨玛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巴特尔被眼前的突变惊呆了!

    整个世界仿佛凝固了一般......

    “呜--呜--”清脆而嘹亮的声音打破了死一般的沉寂,一个小生命从血水中蹒跚着“走”了出来!巴特尔给这个小生命起名叫卡萨。卡萨能活下来是个奇迹,巴特尔试图让哺乳期的母羊给它喂奶,可是没有一头羊愿意。因为它毕竟和羊羔不同,它的身上还残留着母亲萨玛的杀气,那是藏獒与生俱来的生命气息。巴特尔只好用奶瓶喂它,为了不让它生命,卡萨吃的肉都是煮熟的,连骨头也都被细心剔除了。晚上,巴特尔抱着卡萨睡在床上,连儿子都很嫉妒。其实,他那里懂得父亲的心情:卡萨出生时惨烈的一幕让他永远无法忘怀,他要让卡萨健康地成长起来!

    “卡萨--开饭喽!”小藏獒卡萨憨态可掬地向巴特尔跑来。小家伙已经3个月大了,毛茸茸的,像一个玩具熊,让你无法把它和草原上凶猛的斗士联系起来。小家伙正在一天天长大,他希望有一天能带着卡萨到草原上去看看它父母厮杀过的地方,去拜祭它英雄的母亲--萨玛。来年春天,巴特尔和卡王带着羊群出发了,卡萨不知什么时候从家里溜了出来。草原上危机四伏,充满了凶险,岂是小藏獒可以去的?如果有什么意外,他将无脸面对死去的萨玛。卡萨被送回了家,巴特尔把负责照看卡萨的妻子和孩子臭骂一通。他从来没有发国那么大的火,妻子和孩子被吓呆了。

    秋天,当巴特尔回来的时候,卡萨已长成俊朗的“帅小伙”了,一身纤尘不染的金黄色毛发英气逼人,深邃的眼眸闪烁着湖水般的光芒,四肢修长,体格健壮。巴特尔紧紧地抱住了卡萨......

    这一次,巴特尔带着卡王、卡萨和羊群向着草原出发了。

    半山腰的冰雪早已融化,一阵风过后,草原泛起了绿色的波浪。这时,羊群就显露出来,像绿色的大地毯上点缀着洁白的雪莲。卡萨兴奋得跑前跑后,不时地对着远处放声高歌。它整天呆在屋里,就是院门也很少出去,这千顷草原,万里碧空,繁花怒放,白云悠悠,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卡王看着兴奋的儿子,不由得想起了主人第一次带自己来草原时的情形,从儿子的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

    羊群突然骚乱起来,一群哈苏拉野狼正向他们奔来。这群饿了一个冬天的家伙似乎忘记了危险,不顾一切地扑向羊群。卡王看了一眼儿子,孩子,来吧!我们战斗的时刻到了!让它震惊的是,它发现卡萨竟眼露惧色,躲进了混乱的羊群中,像一头胆怯的绵羊。孬种!

    巴特尔的枪响了,卡王和野狼展开了殊死的搏杀。战斗很快结束了,野狼们丢下同伴的尸首,仓皇逃窜。卡王发现了躲在羊群里的卡萨,它的腿受伤了,一瘸一拐--混乱的羊群经常发生同伴挤踏。卡王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惊魂未定的卡萨小心翼翼地望着父亲。刚才的一幕太可怕了,美丽的草原上竟然还有这么凶残的动物,它的眼眶里闪烁着晶莹的光。卡王咬住了卡萨的喉咙,伴随着卡萨的一声惨叫,殷红的鲜血喷涌而出....卡萨死了,它的父亲杀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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