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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地球上人类与各种动物的关系,最密切而又长远的莫过于犬。犬在1.4万年前就与人结成伙伴,其它家畜家禽的驯化历史都不过几千年而已.
犬可以说是人造的动物.他的繁衍生息从未脱离人,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不同的犬种:当人类依赖狩猎获取衣食来源时,犬的作用是捕咬猎物,所用犬种是视觉敏锐能快速奔跑的细狗;火药枪发明以后,不必用犬去追咬猎物,于是培育出嗅觉发达能够指出猎物藏身之处的嗅猎犬种和能叼回受伤猎物的拾猎犬。现代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促使许多犬种改掉了原有的天性,成为性情和善的家庭伴侣犬或比赛造型和步态美观的赛美犬种…….
人类从猎取动物转达向饲养动物,从采集植物改为种植植物,开启畜牧与农业的先河。社会生产力的这两大飞跃,也离不开犬的配合:放牧畜群的保护要大型牧犬,而羊群的管理需要善解人意的牧羊犬做帮手;为了保护粮食收成,需要活泼机灵的小兽猎犬去对付害兽。
古代部落间的战争,决定胜者成为主宰,败者沦为奴隶,产生出人压迫人的奴隶社会和财产的私有制。这时才需要一种体大凶猛,特别是要“敢于咬人”的犬种,那就是“獒”,古人说“狗四尺为獒”。
现代社会治安状况使人们为求安居,再度需要无须训练就能看家﹑护院的大型獒犬…..
中国的奴隶制社会始于距今3500年前,即公元前15-11世纪的殷商,其出土墓葬中有殉葬的奴隶和狗。
灭商以后建立的西周王国(公元前11-2世纪)位于黄河上游即现今的陕西﹑甘肃,那里也是后来统一中国的秦(China,公元前2世纪-公元140年)的发祥地,古时曾经是牧业发达的地方,故有大型牧犬做为育成獒的素材。
世界上有五千年历史的古文明区有4处(尼罗河﹑两河﹑印度河和黄河流域)而犬的起源地只有3处(幼发拉底和底格里斯)两处在中国(黄河和东北)。这些地方都是古老犬种的原生地。两河出土的美索不达米亚陶獒,宛如意大利的纽波利顿犬,是西方獒的典型:毛短﹑垂尾﹑方咀﹑大耳。诞生在黄河上游的我国古老犬种的模样,则无须求之于考古发现,长毛﹑卷尾﹑圆咀﹑小耳的高加索犬和藏獒都是其活的标本。
对我国古代的獒犬,中外都有记载。在俄文的高加索犬书里,说到它的祖先,都一律引用马可波罗说的故事:“公元前1121年,住在中国西部一个姓刘的人,把一只吐蕃产的”Ngao(獒)献给中国皇帝“Wou-Wang”(武王)那中国历史上的“Chou-King”(周王),这只犬有4英尺高,专用于追咬人”(源自M.J.Pauthier,The life of Marco Polo>><<马可波罗生平>>1865)。
中文记载见于史书《左传》“晋灵公不君”,说的是周襄王的诸候晋灵公夷皋(公元前620-606)无道,滥杀无辜,大臣赵盾谏止,反招其恨,设宴谋杀,席上唆使獒犬咬杀赵盾,卫士与獒搏斗,人犬同归于尽……
这段历史在《东周列国志》第50回中,对晋灵公那只獒犬的产地、头高、毛色,行为特性、饲养以及用途,都有更具体的描述:“又有周人所进猛犬,名曰灵獒,身高三尺,色如红炭,能解人意,左右有过,灵公即呼獒使噬之,獒起立啮其嗓,不死不已。有一奴,专饲此犬,每日啖以羊肉数斤,犬亦听其指使。其人名獒奴,使食中大夫之俸。灵公废了外朝,命诸大夫皆朝于内寝,每视朝或出游,则獒奴以细链牵犬,侍于左右,见者无不悚然。”这里的‘灵’字,是根据古代谥法在帝王或大官死后按其生平作为评定和后加的称号,灵字带有贬义。
基于以上所述,除了马可波罗错加了“吐蕃”(见后),对于中华獒是产于黄河上游的周秦故土,时间在距今3000多年前中原已进入奴隶社会的时期,其毛色火红,体大凶猛,站立起来能咬人的咽喉致死等等特点,都记载无遗。
这种獒犬,在后来随着汉代(公元1-2世纪)的疆土扩展到西域,五世纪大月氏诸部落向欧洲西迁,唐代(7-9世纪)开辟“丝绸之路”等而多次向西传布。到元代(13-15世纪),成吉思汗的帝国更把高加索地区纳入其欧洲部分的版图,致使直到今天出里海往东,从土库曼开始的中亚犬,仍有“蒙古犬”的别名。实际上,中亚犬因处在东西交通的“丝绸之路”上,难免混入西方獒的血液,已成为短毛而有密绒的中间型犬种。
[ 本帖最后由 huangyi555 于 2008-8-17 22:12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