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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点区域遛狗犬链不能超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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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6 10: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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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犬只的管理,在昨日召开的全市养犬管理工作培训会上,记者了解到,我市上半年有59人被犬类咬伤后感染狂犬病,死亡达53人。我市所有区县将建立流浪犬只收容所,加强对辖区犬只的管理。

    上半年因狂犬病死亡53人

    据市卫生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我市城区居民养犬数量急剧增加,加之养犬人行为不规范,养犬管理不够完善,从而加大了狂犬病的发生。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狂犬病病例59例,死亡53人。

    各区县将建流浪狗收容所

    针对犬只在外流浪的现象,目前,只有沙区和合川区建成了较为完备的流浪犬只收容所。按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也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于年内在本区域内建立起不同规模的流浪狗收容地点,对流浪犬只进行集中管理。

    养犬行为准则将规范秩序

    市民政局日前出台关于养犬行业自律准则和规范养犬人养犬行为准则。

    养犬行业自律准则规定:犬只养殖场所离住宅小区、商住楼以及其他人口密集区域的直线距离不得低于2000米;犬舍、犬笼牢固可靠;饲养场地的卫生防疫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设置有排污设施及相关设备,不得污染环境等。

    养犬人行为准则规定:要求养犬人必须为犬只办理登记,重点区域内的携犬出户,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犬只等。(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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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6 12: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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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6 18: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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