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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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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0 01: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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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一片草地,在山坡的另一面有一片乔木、灌木丛生的森林,一群巨大的鸬鹚突然从天边飞了过来,树梢处排成了两排纵队,这时,一群麻雀从四面八方一起涌进纵队中间的丛林,好像那里有着他们义不容辞的使命。刚刚落定,那片丛林在瞬间燃烧起来,又迅速化为灰烬。
  平白地,丛林中闪出一条路,一条黑色的路,间或还有几处白烟升起在路面。黑色的枝

丫,稀稀落落布满了烧黑的麻雀骨架,骨架蜷缩在一起,和化成灰的羽毛粘连在一起,像一块燃尽了能量的炭。
  这是一个阴谋,鸬鹚的阴谋。
  鸬鹚在树梢扑扇着翅膀,观望着自己的战果,巨大的喙一张一合,颌下的囊一动一动,囊很大,也很满,装满了邪恶和阴险。领头的鸬鹚长啸一声飞上了天,紧跟着所有的鸬鹚都飞上了天,然后,列着纵队越走越远。
  站在鸬鹚为我新开辟的路的一端,黑色的尸体和枝丫下流水潺潺,天空在路的尽头阴着脸。我小心翼翼避过麻雀的尸体,踩着枯枝走向路的另一端。路的尽头,慢缓的山冈正在向右侧延展,山冈下面是碧草,山冈上面是蓝天。
  一只白色的大羊领着一群白色的小羊,又一只白色的大羊领着一群白色的小羊,很多只白色的大羊领着很多群白色的小羊。大羊只有一尺高,小羊只有巴掌大,遍布了整个绿色的山峦。他们正在往山那边赶,急急忙忙地,就像有什么使命在召唤。有的小羊跟不上,摔了一个跟头,又一个跟头,大羊还在往前赶。
  又有很多一尺高的黑色牦牛带着很多群巴掌大的黑色小牦牛走过来了,还有枣红色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色的马……

  这是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我睁开了眼。

  梦境和现实一样混乱,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我不知道我在哪里,就像我也不知道今夕是何年。

  因为我久负盛名的凶残,他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在我彻底清醒之前给我注射麻醉剂,而我也不得不一次又一次陷入昏迷,一次又一次回到那个杂乱无章、荒诞无比的梦里。就这样,我来到了这里。

  一条灰蓝色的公路把世界分成了两半,左边一半是土黄,右边一半是土黄,自然以对称的语言说明了同一种内容。

  我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面,笼子有一扇门,门上有一把锁,我的脚踏在一块土黄色的木板上,木板已破旧不堪,几条干裂的细缝像小蛇一样蜿蜒。

  在前方一百米的地方,那两个衣冠整洁的男人正在和另外两个男人说话,其中一个金发碧眼,身材高大,他说着另外一种人类的语言。旁边那个小个子男人同时在说两种语言,一会儿看着这个男人,一会儿又看着对面带我来的那两个男人。声音顺风飘了过来,却不是很清晰,就像正午的阳光下不怎么清晰的人影,时高时低、断断续续,越发显得诡异。阳光下的诡异更加诡异。

  在他们身后,右前方的土丘下停放着一辆暗绿色的吉普车,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金属冷光,粗壮厚实的轮胎胶着在黄土上,风扬沙过,吉普车岿然不动,只有车轮又往沙地下沉了一分。那沉陷是看不到的,但能够感知到,就像沙地之下埋葬过的草原,你可以感知到,但绝对看不到。只要假以时日,所有的一切都会被埋葬,这车、这人、这沙地、这铁笼……眼前的一切不过都是浮躁不安的假象。

  我的身后,也停放着一辆车,军绿色的敞篷吉普,上面散发着我毛发的味道。一阵风过后,那味道就随风飘远了。时光在流沙中悄无声息掩盖了一切,包括曾经惊心动魄、生死相搏的,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有一片乌蓝色镶着金边的云朵从土黄色的山峦中间升上了天空,紧跟着,又有好几朵乌蓝色镶着金边的云朵升上了天空,湛蓝的天空彩云密布,那景象壮观极了!可惜没人欣赏,却引人担忧。我看见他们离我越来越近,我听到他们参差不齐的脚步透着急躁和慌张,越来越近……

  我又看见了那把枪,那把奇怪的枪,黑洞洞的枪身,枪口处有一根银针阳光中闪闪发亮。看见那针我就头晕,就好像是条件反射,触目惊心的不是那支枪,而是那根针。

  有时候,不得不这么想,人类是很卑鄙的。他们利用长生天赐给他们的智慧,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武器来和其他生灵对抗,不管其他生灵是否冒犯了他们,也不管上天有好生之德,苍生有恻隐之心。这里没有公平的较量,也没有野性的决斗,有的只是掠夺和侵犯,有的只是自私和贪婪。

  “住手!”身后一声断喝,端枪的男人手一抖,那根针扎在了我的腿上。结果是一样的,我看见天和地慢慢倾斜了,还有好看的镶了金边的云朵快速流转……

  土黄色围墙,红砖房,平屋顶,还有一排玻璃窗一字排开,绿漆的木窗棂,坐落在院子东侧台阶顶上,台阶足足有十几个。西边好像是一个花园,影影绰绰的叶片几乎遮挡了所有的视线,透过枝叶的缝隙,我看到高耸的土墙,就像一道天然屏障,隔开了两户人家。东边是两间低矮的平顶土屋,屋顶长满了稗草,旁边就是掉了渣的木门。木门向里是一间过道,过道和土屋连着,于是过道有了屋顶,不像过道反倒像一间屋子,阴暗,堆满了杂物,还有一辆平板车。平板车上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塑料袋,塑料袋里是臭不可闻的垃圾。平板车脚头是一根木柱,木柱上有一根铁链,铁链的另一头就是我。平板车另一头,靠近门口有一个大油桶,油桶上放着一个黑糊糊的骷髅头,上面有一个模糊了字迹的白纸标签: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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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我的新家了。

  半夜醒来,我看见院落框划出方方正正的夜空,正中有一轮月亮,月亮很圆,很白,很亮,看起来还很近。面前有一个大搪瓷盆,盆里装满了煮熟的羊肉。羊肉是清水炖过的,还有些夹生。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恍惚间好像又回到了玛多。




  这是银川西北郊区的一座农家小院,离城市不算太远,也不算太近。小镇繁荣,但就像茫茫海洋一座孤零零的小岛,草木茂盛,有海鸟时常光顾。我就像那海鸟吧,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的,我知道,我会的。

  直到正午我才见到我的新主人,一个年轻得能掐出水来的男人,嫩白的额头有一道浅浅的疤痕,乌亮的大眼睛就像一汪山泉清澈透明,干净利落的小平头,前额偏有一缕长发翘起,调皮地在风中颤动。娇嫩的红唇微微向两边上翘,一齿白牙等待检阅似的整齐地列着长队。

  他走到了我面前,整了整衣领,收起了笑容,突然立正,向我行了一个军礼,表情严肃,态度坚决,和他那张娃娃脸极不相称。然后,他放下了右臂,向前跨了一步,很亲昵地摸了摸我的头,转身出了门,留下我继续呆呆地望着那扇破旧的木门。

  静寂的农家小院,空气热烘烘地四处乱窜,有几只苍蝇总是围着我转,我晃了晃脑袋,它们就飞过花丛,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现在,我有足够多的时间来研究这个农家小院了,它和我昨夜的想象的确有些不同。

  这里不像藏民的家,藏民的家都顶着旌幡,高高的立柱,圆盖的幡,或者,门楣上黑白、红黄的横幡,或者各色的三角旗拉成一条线,从门向外拉出很远,风一吹哗啦啦地响,就像一群大雁扇动翅膀的声音。这里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根细长的钢丝横亘在院落中央,上面晾晒着几件男人的衣衫。

  院子西侧,花圃那边,有一个茅草搭顶的厕所,厕所的化粪池就在院子里、厕所前,两块木板架在上面,就是通向厕所的路。厕所里有一扇小门,打开是猪圈,里面养着两头猪还有几只鸡,猪圈是透明的塑料布搭顶,由几根歪歪扭扭的干树枝撑着。塑料布靠近土墙的一侧有一个破洞,一只母鸡从那里登上了棚顶,趔趄着飞了下来,却落到了一棵灌木上,稀里哗啦坠到了花圃里。

  院落不大,花圃不小,花圃用半截土墙围着,土墙上放着几个西红柿和几个南瓜。南瓜不大,也就相当于两三个西红柿堆在一起那么大。花圃里种满了高高低低的植物,错落交杂。开花的植物并不多,只有那株巨大的牡丹和几株趴在墙根的南瓜。黄艳艳的南瓜花一律喝醉了酒似的,醺醺地仰着他们清纯的脸,梦想着招蜂引蝶。蝴蝶三两只,毫无顾忌地落在他们脸上,一起沉醉在夕阳中。还有几只不知廉耻的苍蝇,嘤嘤嗡嗡,清醒地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他们脸上,一会儿落在猪棚上。

  农区不同于牧区的原因就在这里,牧区总是放养,农区总在圈养,植物或者动物,包括人。

  我开始想念草原,想念尼玛,想念羊群……

  我开始想念心雨,想念淡梅,想念安淇……

  我想象着他们都在干什么,就像他们想象着我……

  爱我吧!爱我吧!爱我难道有错吗?难道我没有爱着你们人类吗?

  我望着那个漂亮的小男人就像望着我的未来,我希望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虽然我不能像人类那样述说,但我的心灵并不比任何人缺少任何一点东西,相反,更丰富,也更饱满。只不过人类太自以为是,反倒失去本心了,他们也忘了自己的心灵会说话。我们说的,他们不懂,而他们说的,我们却懂了。这就像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吧,如果他们之间不愿意互相理解、互相妥协,那么谁也不能够让他们互相理解、互相妥协的,说再多的话有什么用呢?

  他望着我就像望着他的过去,美好的抑或丑恶的,幸福的抑或悲惨的,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丰富的表象之下,永远是始终如一的苍白,就看你怎么理解了。而他,年轻的外表之下却是一颗苍老的心。那心越来越苍老了,就像岁月经过了风沙万代之后那样越来越苍老了。那心也越来越沉重,和正在落山的太阳一样沉重,自山峦落下,今天再也爬不起来了。明天,明天是不是一个新的太阳呢?

  林岩风中午十二点之前就从来没起过床,每天都是饥肠辘辘实在饿得受不了了才不得已爬下床,出去吃饭。这也怪不得他懒惰,每天晚上他回来得都很晚,不到两三点回不到家。每天下午倒是他最轻闲的时候,有时候吃完饭回家睡午觉,有时候出去溜达,但大部分时间坐在房门前高高的台阶上发愣,直到太阳慢吞吞地隐没在对面的山脊背后。对面的山脊,说是这样说,对面的山脊其实很远,远得只能看见一个轮廓,还看上去有点儿迷蒙,有点儿不确定。

  林岩风的年龄不大,也就二十二岁吧,但踏入社会已经多年,这和他从小不喜欢读书有关,也和他从来不能约束自己的性格有关。看起来他是那么腼腆,玉脂一样的容颜,和陌生人说话的时候还会脸红。即使那清澈如水的眼睛,也是怯生生的,让人无端充满了爱怜。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见人爱的小伙子,却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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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他十六岁改了户口本跟楼下的同学王可一起参了军,经过了特种部队所有严格的训练之后,他就已经是个大人了。比他小四个月的王可从那时候起就跟他形影不离,或者更早,从他们小学时候跟着父母把家搬到了一起,他们就已经形影不离,直到几个月前。

  王可交了女朋友,女朋友的父亲是个私企老板,坚决不同意他们交往。也难怪,女孩儿只有十九岁,考大学没考上,正在准备复读。当然,这已经是她第二次准备复读了。痴情的


女子,固执的爹,还有一个不知深浅的毛头女婿,故事开了头,就有点儿像闹剧了。固执的爹没多少文化,正是因为没文化,更希望家里有一个有文化的人,因此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宝贝女儿身上了,哪怕倾家荡产他也要供女儿上大学。可痴情的女子一心全在毛头女婿身上,哪有心思读书呢?不知深浅的毛头女婿很想成全岳父大人的心愿,却又不能替女子读书,更不能一日不见那痴情女子,那个痛苦!那个矛盾!这边刚下决心离开了市区,来到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野小镇,那边就干脆撵了来,一对苦命的鸳鸯就这么悲悲戚戚手拉着手不忍分离。固执的爹追了来,拿着棒槌劈头盖脸打了毛头女婿一顿,生性受不得半点委屈的毛头女婿这一回竟生生挨了打没吭声,还落了泪。固执的老爹硬着头皮装作没看见,但罢了手,扭头走了,走的时候留下一句话,“小春必须上大学,没商量!你们俩的事儿等小春大学毕业以后再说!”

  就是因为这件事儿王可跟林岩风翻脸的。王可想找门路,花钱把小春送到当地的一所大学走读,省得小春再努力一年还考不上,吃苦受累不说,还整天提心吊胆。但王可没钱,也没有门路,仗着跟林岩风是出生入死的弟兄,就开口请林岩风帮忙。林岩风走的是黑道,哪里认识什么文化人,但还是人托人、人找人,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帮他找到了门路,也答应给王可一笔钱供小春上大学。可是,林岩风经营的歌舞厅效益并不是很好,不是因为这里穷乡僻壤,人们没有钱,其实走到哪里都一样,有穷人就有富人,况且在女人身上花钱男人永远不会吝啬。说白了,林岩风经营的歌舞厅是权色交易,这世界就没有不偷腥的猫,他也不愁生意不好。可惜,就这么一个穷乡僻壤也有好几家这样的歌舞厅,好不容易挤走了两家,公安、税务还要横插一杠子!天高皇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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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公安就是皇帝,税务就是太监。白吃白喝不算,还整天呼朋唤友,一半利润都让他们拿走了,到头来还要找事儿,有时候林岩风真想一斧头劈了那个挂羊头卖狗肉的衙门。可有什么办法呢?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该让一步就得让一步,总不至于让弟兄们整天价地跟着他四处拼杀吧?什么黑道白道,只要有饭吃就是正道,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这就是道中之道!

  其实,林岩风早就想当良民百姓了,谁都是不得已才违法乱纪的,但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在没有安排好弟兄们的去路之前,他还不能够撒手。这些弟兄已经跟了他一两年了,有的更久,不说出生入死吧,也是险象丛生,好不容易才走到了现在,他不能够对不起弟兄。他也没有太大的愿望,没想就这样带着弟兄们发家致富,只是想积累起一笔钱财,作为兄弟们的遣散费用。可世道艰难,不管黑道白道,要积累出一笔财富都不是那么容易的。鉴于上述原因,林岩风正在考虑是否需要卖掉歌舞厅,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这时候,王可的事儿就发生了。林岩风当然愿意弟兄们都有一个好的归宿,所以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王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解决当务之急好了。可是,有那么一天,他碰到了扎巴。

  他花了十万块钱买下了这只狗,用了那个老外两倍的力气,而那十万块钱本来是他从银行取来准备给王可的,这十万块钱也是他除了歌舞厅之外所有的积蓄了。

  王可走了,走了之后就再没回来。不过听人说,小春已经在那所大学上了学,想必是她父亲赞助了她,这多少让林岩风有点儿安慰。

  现在,这只狗就趴在他面前不远的位置,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偶尔,气定神闲地站起来走两步,好像世间一切都与他无关似的。是啊,对一只狗来说,人世于他又有多少关联和可牵挂的情谊呢?可林岩风为什么还要把他买回来呢?仅仅是一时的赌气?

  远远地,林岩风看到这只大狗在一个铁笼子里转圆圈儿,无助、茫然、暴戾,神情恍惚,脚步飘忽,就像一头真正的困兽。真正的野兽是值得人尊敬的,在旷野中生存过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况且这还是一只非同寻常的兽,他被关押在一个如此防范森严的铁笼里,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在某一刻,林岩风被电击了一样站在那里,不能动弹,不能呼吸。当他的眼神视若无物地从林岩风脸上扫过,他的眼里没有林岩风,没有人,甚至没有连天的荒原、漫天的乌云,没有,什么都没有!那种无以言传的惨烈和决绝,让林岩风突然有了一种携手赴难的冲动。

  看起来他是那么眼熟!他和班长体态、神情是多么相似啊!那是一条救过林岩风的军犬。

  当兵的时候,在青海循化一带原始森林里进行生存训练,他们常常被抛至山野很多天,没有食物,没有救助,没有医疗条件,在没有人烟的山林,几个人或十几个人一组,和大自然拼死相搏。他们常常不得不使尽了招数捕食那些山禽或者野味儿,有时候也会偷偷放枪,有时候还会顺着一个方向走,找到某个小村庄偷人家的鸡和狗烤着吃。可谁也没想到会失散,更没有想到会遇见狼,但林岩风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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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某一刻,林岩风想到了死,死是那样近,那样轻易,那样不容思量,虽然他下意识地放了一枪,但枪膛里没有子弹,而狼的下颌已经顶到了枪口上。慌乱中倒地,手按到了自制的矛上。说是矛,不过是用小刀把树枝削出尖,就像带尖的木橛子,原本是搭帐篷用的,但帐篷早就不见了,刀也不见了,除了一个军用水壶和一支没有子弹的长枪,还有别在腰后的这些木橛子,他已一无所有。他已经和队友们失散两三天了,就像一头困兽被困在了森林里,没有指南针,也没有给养。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他拔出一根矛刺向狼的咽喉,狼在倒地的


时候还不忘咬林岩风一口,于是,林岩风的腿被扯下一大块肉,跟那狼一起躺倒在了地上,只有进气没有出气了。等到那只狼彻底咽了气,林岩风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哭着抓了一把泥土掩在了伤口上。

  泥土能治百病,这也是林岩风后来知道的。一个根生于泥土的人依赖于泥土生存,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的。然而,城市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人类的感知,人类失去了亲近泥土的机会,也就失去了来自泥土的力量。如果没有那三年的军人生涯,如果没有那些残酷的生存训练,林岩风或许永远都不会懂这些道理,也不会明白生命所蕴藏的力量。

  奄奄一息中,是那条狗找到了他,他又见到了战友,见到了熟悉的军营。那坐落在草原深处的、孤独的、高高的围墙内的军营,曾经是他不能忍受的牢狱,而今,他却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亲近和感恩。

  那狗是一条退了役的军犬,大家都叫他“班长”,因为他曾经是战功赫赫的军犬的头儿,据说,他们军区军犬的数量刚好是一个班。现在,他老了,连长把他要了来,因为他曾经是连长养过的第一条军犬。班长拖着一条伤腿,整天神情冷漠、形单影只地在营地上走来走去,就像一位退了役的将军,雄风不再,但威严如前。即使连长见了他,也得毕恭毕敬,行个军礼,说一句“班长好”。林岩风刚到军营的时候,看到人人都对一只狗行军礼,就觉得好笑,觉得不可思议,但在听了班长的故事之后,却再也笑不出来了,内心充满了敬畏。这个军礼是敬给班长的,也是敬给生命的,于是,这个军礼如此发自肺腑,也就变得如此庄重,甚至还有点儿隆重的意思。再加上后来这档子事儿,班长救了林岩风,整个军营就更加宠爱班长了,尤其是林岩风。

  班长是一只德国黑贝,但据说是藏獒的杂交,骨子里就透出一种桀骜不驯,行起事来总是自作主张,好在,他的原则总不违背大家的规则,大家也乐得让这么一只值得敬重的狗更自由一点。

  或许仅仅是这样一个原因,那天林岩风碰到了扎巴,就不顾一切从那两个狗贩子手里买下了他。也或许是,潜意识里就认为中国的好东西不能随便给那些八国联军,看见那个金发碧眼的男人,林岩风就来气,这气一上来就冲上了头,糊里糊涂就做了决定。

  后来,林岩风想,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的旨意吧,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巧的事儿,说让他碰上就碰上了?为什么偏偏是他呢?

  既然一切都是上天的旨意,林岩风也没什么好说的,得罪朋友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他不知道这只狗的名字,暂且就叫他“班长”吧!

  班长是一只纯种的藏獒,黑亮的毛发,眉毛中暗藏的眼睛,还有安静中暗藏的杀机,不知道为什么林岩风总觉得这是一只有着奇特经历的狗,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打他的主意呢?虽然说,现代人养狗成风,好狗的价格也的确不菲,但一只真正的藏獒身价却不止十万块钱,据说国外有人在以上百万的价格寻求藏獒,当然也只是为了贩卖到国外去,再由专家杂交出以他们国家命名的狗种。不管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反正是新的品种产生了,据说,很多知名的大型犬都是这么来的。但国内的纯种藏獒却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千金也难寻了。

  林岩风常常打量着班长,就像打量着一段故事、一段历史。或许在不远的将来,这样纯种的藏獒也只能作为故事和历史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了,那么,有一天他会很骄傲地对孙子说,他曾经养过一只藏獒,一只绝对纯种的藏獒,而不是一只德国黑贝!但他始终不能理解班长为什么那么安静,比一只安静的猫还要安静百倍!即使黄昏的时候,林岩风带他到野地里散步,他也只是不紧不慢地跟着,好像天塌了也与他无关,好像只要他这么不紧不慢、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就能走到天边,走到终点。可是,天边在哪里呢?终点又在哪里?林岩风怎么就看不见呢?

  林岩风很想知道班长高兴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据说狗是越纯种越聪明,即使是一只小巴狗,主人喂他食物也知道摇摇尾巴,可班长根本没有任何表示,冷漠得就像他才是老大,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一切都是无可商量的。

  什么样的狗有什么样的性格,就像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性格一样,每个生灵都有不为人知的领域。

  他好像总是在回忆什么,尽力从记忆中搜寻着什么特别的东西,那些东西对他很重要,但好像并不如愿,记忆在某处卡了壳,他再也回不到他想回的地方去了。

  林岩风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他想往哪里去,但他知道,从此他们的命运纠结在了一起,在某一刻,林岩风甚至在为他们共同的命运担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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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静的日子一个又一个,过去了,南瓜花落光之后秋天就到了。门口那棵碗口粗的白杨树每天都会落一地黄叶,偶尔有一两片被风吹进了门廊,落在了班长的食盆里。秋天跟夏天没有什么不同,至少在这个院落里面是这样的。只有门口油桶上那个发乌的骷髅头不见了,被林岩风的房东拿走了。

  那个房东是这个镇子唯一的医生。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拿走那个骷髅头,只不过是顺便


看见了也就顺便拿走罢了。他是来给林岩风诊治的,林岩风伤了脑袋,流了很多血,虽然有泥土帮他止了血,可伤口很长,需要缝针。

  又有吃霸王餐的地痞来了他的歌舞厅,不给钱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太嚣张了,仗着人多,居然出口不逊,对服务员大打出手。服务员都是跟着林岩风出来混的道上的兄弟,即使林岩风不想惹事,这时候也不得不反击了。于是,林岩风说,“关门打狗”,于是就真的关门打狗了。自家兄弟打红了眼,居然砸了自家玻璃窗,玻璃碎了,砸在林岩风脑袋上,脑袋破了,开始流血。就是这样,很多事情一旦开始就很难控制了,不到最坏的结果就只能继续下去。结果是两败俱伤,当然,对方更惨烈一点。但是,这并不是最后的结局,谁都知道应该对自己当初的选择负责任,当然,这里要负责任的是林岩风。当然,如果他不想再做生意他也完全可以不付任何责任,但他知道他必须得做下去,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善始善终,所以他报了案,把自家兄弟和对方的伤员一起送进了医院。至于他自己,他回了家,给房东打了个电话,房东就来了,一个乡下的赤脚医生用他的缝衣针完成了一个医生最简单的手术,然后悠闲地回了自己另一处住所,走的时候还顺便拿走了放在油桶上标了号的骷髅头,以便回去后摆在那间简陋寒酸的医务所最显眼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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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切都是在黎明时分发生的,除了那几扇龇牙咧嘴的玻璃窗好像说明了那天夜里的确发生过什么事,太阳依旧从村头那几座土屋顶升起来,树叶依旧慢慢坠地,没有任何东西跟昨天不同。然后,林岩风戴了一顶棒球帽出了门,走的时候还没忘在班长的食盆里添了很多白肉,肉是带骨头的,肋骨。

  忙活了一个星期,终于告一段落,林岩风坐在院子高阶上一把破木椅里取下了帽子,晾晒头顶的伤口。伤口有点儿发炎,红红的,还有些肿。不摸脑袋也知道是这样,这么长时间没发痒居然还那么疼,不这样还能怎样?其实林岩风也不敢摸自己的脑袋,脑袋被那个赤脚医生剃了一大片,很有点儿被狗啃了的意思。原本林岩风想到理发店把头剃光,又不耐烦被人问来问去,也就只好这么一副狗啃的模样了。

  现在他有了足够的时间来回忆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了,他开始为自己还没能学会忍受而懊悔。如果时间再倒回那一刻他会怎么样呢?他想他还是会说“关门打狗”。这么想着就有些好笑,为什么要说关门打狗?这里又关狗什么事儿呢?

  再看班长,还是那样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冷酷得就像有娘生没娘养的杂种。在某一刻,林岩风甚至认为自己本就是这只狗的同类,有娘生没娘教的杂种!而原本或许并不是这样,他有一个以平庸为骄傲的爹,还有一个以平庸为本能的娘,以平庸为宗旨,教育着他健康成长。可惜他有一个做过土匪的爷爷!即使他忘记了自己的出身,他身上流淌的血却不会忘记。他从来没想过叛逆,可叛逆就从来没离开过他的身体,甚至他的灵魂。这就是他们所谓的遗传吧,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他就是这样的人,从一出生就是,没人能改变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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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岩风曾经问过父亲,爷爷为什么是土匪?父亲说,很多事情是不由人的,走到哪一步也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当时就是这个样子。至于说后来,事情就有点儿失控了,让一个当惯了英雄的人低头认罪那是不可能的,“识时务者为俊杰”,所有自以为是的英雄都不懂这个理儿,宁折不弯是所有英雄的结局。所以,剿匪的时候被剿了、灭了也是正常的。

  英雄,或者土匪,在父亲那里是含混不清的,在林岩风幼小的心灵里却是同一个意思。那么,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什么对与错,只是英雄主义情结在起作用,而他只是某个时代、某个地界英雄的替身。

  其实,生命原本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仅仅是一个莫须有的原因,仅仅是一个不成立的理由,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而命运原本就是一个荒诞的说法,是一个人无法按照自己的想象和希望活着的时候给自己的一个借口,一个安慰。这世界,谁的命运都是把握在自己手里的,即使他自己不想把握。

  这里离贺兰山很近,或者说就是在她的腹地,我不是很清楚,从人类的言谈之间我也得不到任何提示,但我看见了岩羊。那种看起来很像黄羊的动物,就在视野的尽头,土黄色的山峦背后。

  稀稀落落的几片黄绿簇拥在灰蓝色的山岩上,岩羊灵巧的脚步轻飘在那几簇黄绿周围,偶尔回头,用他那缺乏睿智的目光纯情地观望自己的领地,热切而又迷惘。

  有时候我想,人类和其他所有的动物一样,都有生存的权利,只不过城市的人类更像这些岩羊,在合适的生存空间无限制地繁衍生长,以至于自毁了家园,再也没有多余的资源遗留给后代罢了。即使他们自己也感觉到了资源的紧张,日渐沙化的土壤一再提示着他们将要面临的危机,日渐羸弱的身体一再提醒着他们将要面临的危险,但缺乏天敌的挑战,他们也只能如此。任何没有节制的扩张到最后都会限制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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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类或许是上天最奇特的造物了,当初他们聪颖而且善良,上天也就特别恩宠他们,在他们身上特意安置了别的生灵无以抵达的智慧,使之成为上天的代言人。但,人类是一种很会想当然的动物,神谕的智慧在他们身上总是被放大、被滥用。就像贺兰山的岩羊吧,当初他们射猎岩羊,更围剿狼,直到后来他们发现狼不见了,岩羊也快绝了种,良心突然发现了似的,又开始想方设法保护岩羊,不准狩猎,不准破坏植被,结果呢?岩羊真的成了一方霸主之后,土地沙化,植被减少,岩羊仍然面临着饥饿的危险,甚至面临着更大的危险:种族


退化、自相残杀。

  人充当神谕的结果就是,自然的秩序被打乱!当狼从视野里消失,老弱病残的岩羊被保护,抢食所剩不多的某种植物,他们世世代代居住的贺兰山就已经改变了旧日的模样。如果他们赖以为生的某种植物彻底消亡,他们的命运又将怎样?

  原本,这世间万物均有它的秩序,兼容并蓄,唇齿相依,互为依赖,互为限制,地球方可以长久地存在下去。有谁允许人类总是充当神谕?有谁规定人类不参加天道循环、世事轮回?上天是公平的,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人类也是一样。

  在最后的审判到来之前,每个物种都在争取生存的权利,匪夷所思的事情正在层出不穷地发生。

  冬天来的时候,林岩风接到母亲从银川打来的电话,很着急地询问是不是歌舞厅也着了火?林岩风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不通母亲为何如此发问,难道他还不够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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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王可回家了。但是没回自己家,却去了林岩风家。说什么住的地方着火了,他们连睡觉的被子都烧没了,所以他从林岩风家里拿了两床被褥就走了。林岩风曾经联系过王可,但王可的手机早就停机了,现在突然冒了出来,还编了一个弥天大谎骗自己的家人,这多少让林岩风有点儿恼怒,也有点儿担心。他不知道王可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会编这样的谎呢?难道说他真的遇到了什么难处,连一床被子也买不起了?

  林岩风决定去找小春,即使王可失踪了,小春总还是能找到的吧?

  临走前,林岩风把所有能兑换成现金的都兑换成了现金,除了歌舞厅和住所不能动,除了弟兄们的工资不能动,满打满算凑起了六万块钱,全装在了钱包里。想到自己这些年打打拼拼,到头来居然落得这般田地,突然觉得很是悲哀,还有那些跟着自己打拼的兄弟,一个个也都是穷光蛋,愧疚像尖刀一样刺伤了他。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回来,或许一天,或许两天,或许很多天,反正找不到王可他是不会回来的。这也算是他当兄弟的一份职责吧!可是,班长怎么办呢?

  林岩风从来没有离开过班长两天以上,也从来不让任何人给他喂食,他就是想让他知道,他才是他真正的主人,他才是他唯一的归宿。直到今天他才算真正明白,其实,每个人都只是自己的主人,每个人都有权利把握自己的命运。他突然做了一个决定,找到王可之后,回来他就会对弟兄们说,“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该散就散了吧,寻找自己的幸福,也寻找自己的路!不要再跟着我虚度此生了!”

  看着班长冷漠的眼神,林岩风想,或许自己是错的,既然救了他,就应该给他自由,让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而不是这么一味囚禁着他,像一头困兽,那么他和那些狗贩子还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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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叹了一口气,解开了班长颈子上的铁链子,拍了拍他的头说,“你也走吧!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哪里都不想去的话,就等我回来!”然后把半只肥羊放在了班长面前,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院子。

  院子的门是虚掩着的,就像我对他虚掩着的心,他随时可以进来,也可以随时出去,这一切都是他自己决定的。但我想我会一直记着这个人,和他曾经对我的好。我的心灵并不是我能够完全控制的,即使我想忘记,也是不可能的,既然上天把他安排在了我的生命里,我的生命怎么可以把他丢失?

  我望着这个和外面的世界一样土黄的小院,就像望着我毫无色彩的生命,枯干的、落寞的、风沙扑面的、蜻蜓点水似的生命——那就是我的生命,一个普通生灵简单的生命历程,普通的生活。

  窗棂上斑驳的绿油漆正在风中脱落,花圃里那株唯一开花的灌木光秃秃地在风中唱歌,对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幸灾乐祸。房东家的女人还是会每天来这里喂她的猪和鸡,只是鸡越来越少了,猪也不见了。她就这么对着那最后的两只鸡说,“恐怕你们也要死了,今天又有客人来了!”然后一手拎着一个鸡翅膀,坚定不移地走出了院子。两只鸡凄厉地鸣叫着,拼命拍打着翅膀,想要飞起来的样子,只是她们一生都没飞起来过,也从来没想过要飞起来,临死才明白翅膀的作用,可惜太晚了!

  就是这样,这个院子在林岩风走后的第二天,所有生命的迹象都不见了。

  我也该走了,我知道我该走了,可我还想再多看一眼这个院落、那间屋子。那是林岩风的住所,也是我恩人的住所,今生不知道是不是还能够再回来,回来看一眼这间房子,还有他忧郁但清澈的眼波……

  我就要走了,就要走了,还有那么多人在等着我,还有那么多责任在等着我,还有那么多、那么多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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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发现扎巴失踪的时候,田泽并不是很着急,猜想扎巴只不过是旧病复发,又去看淡梅罢了。或许是路上耽搁了,或许是他根本就没有回来,所以,田泽不得已又去了淡梅那里。

  原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到那里去了,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但田泽真的站在了那所熟悉的别墅前的时候,心却无缘无故被风吹乱了。风是热风,却带着极地的寒气,一直渗到了心底。




  杨树依旧茂盛,草坪依旧碧绿,月季花依旧开得喧闹,那幢小楼却依旧孤寂。看样子那幢楼还没有人住,可能是因为那里面曾经死过人,所以没人敢买那幢房子吧。有很久没去看过淡梅父亲了吧?不知道他是否还依然健在?应该是健在的,否则这里也不应该是原来的样子。听说,淡梅在去世前就已经交完了所有房款,但没有留下任何存折。有时候田泽感觉自己真的就从来没搞懂过这个女人,她究竟在想什么?她想留下什么?一座空房子对她有用吗?或者,她只是想给自己的灵魂留一个居所?或者,她还在等什么人?隔着玻璃窗,田泽看见,除了那架巨大的钢琴不见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包括书桌上那面铜镜。

  田泽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去提醒一下淡梅的父亲,是不是他也忘了这里有女儿留下的一套房子?他应该赶紧把它低价拍卖掉,或者搬到这里来住,把原来那套房子卖掉,空置也是需要花钱的啊,难道说他把钢琴卖了交物业管理费?他想慢慢把这里卖空吗?不知道为什么,田泽突然很难过,就像是他把淡梅的钢琴卖掉了似的。然后,他又看见了她,一张安详的脸,一袭寡淡的白衣……

  田泽没有看到扎巴,问了小区好几个门卫,也都说没见过扎巴,从来没有。直到这时,田泽才真的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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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天,田泽都在寻找扎巴,发疯地寻找扎巴,一心一意地寻找扎巴,甚至忽略了为什么要寻找扎巴。逢人就问,见人就说,后来他还没开口别人就会说,“还是没找到?”到最后,他都忘记了自己在寻找什么了,忘记了。

  没有了扎巴,整个世界好像都乱了套,家也不再是家的样子。老太太没心思看桂花了,老爷子到处溜达,打听扎巴的下落,心雨整天闷闷不乐,安淇每天魂不守舍,而田泽干脆不着家。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不是吗?

  刚发现扎巴失踪的时候,大家还经常守在一起商量对策,七嘴八舌地,什么招都想出来了,甚至田泽还想过要在电视上播出寻狗启事,花多大的代价都在所不惜,要不是人家电视台根本不接受这样的启事,恐怕满大街都在已经传诵这则启事了。到最后,也不过是雇了几个人在大街小巷非法张贴了一些小字报而已,这些小字报在第二天清晨就被城市环保人员扔进了垃圾筒。当然,也会有一些漏网之鱼,田泽在一个月后某个地铁站的外墙上就发现了这么一张印着扎巴头像的小报,风吹日晒之后字迹早已模糊不清。扎巴就像一个无形的纽带,把这个家重新凝聚在了一起,一切都被重新归整,一切都被重新排序。在夏日的晚上,一家人从来没有如此齐心地坐在一起,商讨着同一件事情,对着莫须有的那个盗匪同仇敌忾,显示出了一个家庭在面对危险、灾难,或者伤害时应有的团结和力量。虽然说这种团结是可笑的,这种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一个月之后,当一切归于平淡,回想起来竟像是在做梦,而当时却是那么激烈,甚至有些壮烈。那么多的激烈堆积在一起,竟有一些凌云的壮志,群情激奋中却有些无力回天的悲怆。这莫须有的壮志和悲怆在秋天第一片黄叶落地的时候,就轻轻松松被风吹落在地,后来被保洁员一股脑儿拾掇到垃圾堆里去了,焚烧之后化成了一缕黑烟,又被风吹散了。

  现在,一切又都恢复了当初的样子,沉寂、无声、缓慢滑行。或许比当初更糟,更多的人意识到了命运的无常,安心于自己的命运,投身到无谓的生活,向往着没有未来的未来……

  安淇或许比其他人更能感觉到其中的改变,一个心无旁倚却又敏感的女人,体味出的东西远不是一个有向往、有寄托、又忙于改善的人所能够体味得出的。就是这样,在千年不变的月亮来到她窗前的时候,她想象着扎巴奔驰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那里也有一轮皎洁的月亮,那月亮比这里的更圆、更大,也更凄冷。

  不知道为什么,在她每一次的想象中,草原都是这样,虽然碧草连天,虽然阳光无遮无拦,虽然月光皎洁明亮,但都透着凄冷。凄冷是弥散在空气中的,渗透在草原的每一个角落,渗透在无限延展的时间之中。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认定扎巴已经回到了草原,或许在很久以前的某一天早晨,当她无意中发现扎巴坐在那根铁链上的时候,她就已经有这样的一种感觉了。站在窗户背后,看着田泽重新给扎巴套上铁链,安淇狐疑了很久,刚开始她还以为是田泽故意把他放开的,就像最初她感觉到的那样,他们之间有一种可疑的默契,他们一起策划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阴谋。然而,事实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简单,从窗帘背后,她看到了另外一起不为人知的阴谋,一根铁链和一只狗的阴谋。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如果超出了人的想象,即使事实摆在面前,人们也不会相信。就是这样,人类永远活在想当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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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0 01: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一切都说明,这是一只极有灵性的狗,甚至还不止如此。

  在很大程度上安淇更愿意相信是扎巴自己走了,但她始终没有说出来。

  安淇想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个游戏,一个到大学她还反复验证给别人看的事实,那就是如何通过比自己身体厚度还要小很多的铁窗。只要铁栅栏能够挤进去她的头,她的身体就可以


很轻易地进入窗内。她不会缩骨,也不会魔术,但她知道只要给她一点时间让她放松自己的身体和神经,当她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终于不存在的时候,她就会像一片羽毛,飘到任何她想去的地方。她把钥匙丢到宿舍里的时候,她就是这样从铁窗进去的。现在,她想起了那些惊羡的目光,也想起了当时空无一物的感觉,是那种感觉让她变成羽毛的,就像空气中的一粒微尘,在天地之间游弋,与天地化为了一体。后来那粒微尘落在了地面,纵身为石,看天高,看云淡,却再也飞不起来了。当然,不用试,她也知道那样的铁窗自己再也过不去了,甚至她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做过那样的游戏。

  当扎巴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日子终于恢复了常态,安淇这才感觉到,其实生活早就改变了,扎巴早已有意无意改变了她和她的家人的生活。这个世界谁和谁都是血脉相连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在她才相信这个道理。

  吴萧萧是从田泽嘴里知道扎巴失踪的消息的,而先前她都忘记淡梅还有一只看门狗了,好像那不是一条生命,而是淡梅的一件附属物品,淡梅死了,那些物品也随之成了死物,只好跟随主人一起被焚烧,被丢弃。这么想着,也就觉得物品其实也是有生命的,不过,它们的生命显得有点儿被动,有点儿牵强,也有点儿尴尬罢了。

  现在,她又想起了那只狗,那只高大健壮却存在着跟不存在一样的狗。她记起他的眼睛,那是一双茫然而空荒的眼睛,眉毛中那一双眼睛却奇异的骄横。就像那则画龙点睛的寓言,画好的龙是因为最后点上去的那两点墨变得生动的,这只狗也因为眉毛中那一撮白毛而变得生动。有什么样的生灵就有什么样的特征与之对应,造物主苦心经营每一个生命,却又在将他们投入凡间之后,透露出拒绝和冷漠的神情。有的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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