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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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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0: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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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物价局发布了《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市养犬管理服务收费发出通知。其中包括渝中、南岸、江北、巴南等10个区在内的重点管理区,每犬每年需交纳100元的养犬管理服务费。据了解,该通知已从今年5月30日起开始正式执行。
  主城区每犬每年100元
  收费通知将全市养狗区域分为两个地区。一类地区是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碚区、巴南区及北部新区,上述区域重点管理区的犬只,每犬每年按100元收取管理服务费。
  而二类地区则是除上述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重点管理区,这些地方的犬只每犬每年在60~100元范围内,由区县(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养犬管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
  养犬管理服务费包含了犬只登记办证、发放犬证、犬牌;犬只的定期强制免疫(含疫苗);流浪犬的收容饲养等相关费用。
  烈性犬每年200元
  另外,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者,主城区每犬每年按200元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其他区县(自治县)重点管理区内,每犬每年在150~200元范围内。
  而饲养绝育犬者减半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盲人饲养的导盲犬、肢体重度残疾人饲养的扶助犬,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七十岁以上的孤寡独居老人养犬者,减半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
  违规饲养将收容犬只
  据了解,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养犬人应当自饲养之日起15日内,携犬到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而公安部门在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养犬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养犬证(犬牌),市民在申请批准之后缴纳管理服务费。
  养犬登记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持有效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到所在地公安部门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延续手续。重点管理区内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容犬只,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各方说法  养狗市民:价格可以接受
  法律界人士:执行有难度
  昨天,家住江北、养有大型犬的陈小姐得知了服务费标准后表示,每犬每年100元可以接受。“原本我的狗狗就上了户口的,只是缴费标准一直没出台,所以没交过管理费。现在标准出来了,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她说,这100元不仅是狗狗的“户口”问题,还包括了狗狗到定点宠物医院打疫苗的费用,她觉得不算贵。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养有犬只的市民,他们均表示每年100元的管理费可以接受。
  但法律界人士却对此政策的执行提出了担忧,“现在全市主城区里,起码有一半养狗市民没有对犬只进行登记。”西南政法大学一专家称,因为目前许多市民对“为狗上户”没有概念,且我市对于无户犬只的管理没有其他省市那么严格,所以许多市民为了省事也就懒得去为狗上户,导致对全市犬只的管理力度不够,所以管理费的收取,执行起来难度也较大。记者 刘芳芳
  商报快评
  养狗热考验城市公共管理
  为什么养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在重庆的小区里,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镜头:傍晚的小区里,各品种的宠物狗狗和主人嬉戏,其乐融融,但同时,路过的其他居民因为害怕被狗咬,躲闪开了。
  一个不争的事实:养狗多了,狗患来了。因养狗带来了噪音、随地便溺、细菌滋生等问题。更触目惊心的数据是:去年1~9月,重庆累计报告狂犬病发病数60例,每年我市有30~50人死于狂犬病。
  养狗热的兴起呼唤城市公共管理必须到位。对养犬收取管理服务费就是一种有效的手段,通过收取管理服务费,使犬只得到合理的管理和防疫。同时,每年100元的标准,相比其他城市是偏低的,这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一定程度上具备了较强的操作性。

附:烈性犬界定
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业部门对烈性犬、攻击性犬进行了认定。
       这22种犬包括藏獒、狼狗、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高加索、纽波利顿(别名:意大利獒犬、拿破仑犬)、巴西菲勒(别名:巴西獒犬)、波尔多(别名:法国獒犬)、英国斗牛獒、英国獒犬(别名:马士提夫)、杜高(别名:阿根廷獒犬)、中亚牧羊犬、西班牙加纳利、日本土佐、标准牛头梗、卡斯罗、韩国杜莎、美国斗牛、斯坦福斗牛、爱尔兰猎狼、比特、重庆犬(别名:川东猎犬)、罗德西亚背脊犬。
     “此外,凡是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也属于烈性犬、攻击性犬。”
      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的,必须在住所外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出户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为犬只戴嘴套。
 楼主| 发表于 2008-7-7 10: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Smilies52 自己顶啊,重庆的朋友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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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0: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pet.poco.cn/bbs/thread-244914-1-1.html麻烦大家都去登记下:Smilies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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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9: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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