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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动物保护协会关于云南牟定屠狗事件的严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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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15: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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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牟定县政府全县屠狗事件激起了全国广泛关注,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对此表示强烈抗议!!!,牟定县政府示范了野蛮 暴露了懒政! 有人畜被狗咬伤后死亡的事,就要将全县5万只狗全部扑杀干净,且用暴力扑杀。在当地政府官员看来,全县5万多条狗,无论是否有主、是否接种过疫苗,一律被推定为携带狂犬病毒的伤人恶犬;他们笃信“令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原则,推崇严刑重罚的酷刑主义。
  这样政府的“示范”带给民众的是“野蛮解决”的示范,面对着全县这么多的孩子,那是一种怎样的影响;这样的政府“示范”传递着一种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残虐,只要能阻止狗咬人,就可以不问手段是否血腥,就可以不管场面是否残忍,就可以不管方法是否人道。诚然,“害群之狗”对人构成了某种程度的威胁,但也可以选择文明的方式解决。5万只狗全部扑杀干净,似乎狗患就没有了。这是一种典型的懒政。地方政府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的幸福指数,关系当地社会的和谐程度。地方政府示范了野蛮,执行着懒政,老百姓还有何幸福可言 狂犬病是完全可以局部控制的,与SARS和禽流感绝不能相提并论。政府为了减少自己的行政成本,以草菅狗命来作挡箭牌,他们这样愚蠢而粗暴地操作,在所有喜爱动物、敬畏生命的朋友眼中,这场大规模、有组织的屠狗行动无疑是血腥、残忍与可恶。
  事实上,面对同样的问题,不少城市采取了其他更为合情合理的政策措施:有的采取“限养”,有的规定必须拴养(圈养),有的定期为宠物注射疫苗。有的要求宠物必须登记入册。即使对于无主犬,也并非必须一律“捕杀”———“捕”而不“杀”也是可行的选择。 我们暂且不论那传遍全县的凄惨哀鸣和无助的控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局局长郭卫民曾在今年年初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只是对养狗加强了管理,不存在大规模组织打狗队打狗的问题。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演进和公众观念的变化,“打狗”已经不再是政府鼓励的治理模式。然而,牟定县政府强力推行“打狗风暴”,他们可以凌驾于国务院之上吗?政府治理公共问题,本应依据当时当地的特殊情势,寻找解决问题的多种可能选择。打狗风暴”的发起者迷信严刑重罚的有效性,而忽视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迷信老办法老规则的效力,而忽视时代的变迁与人们意识的变化;总是迷信用一种方法就可以万事大吉,而忽视情况的复杂性与选择的多样性。且不说如此出台的政策能否真正解决问题,至少公众的置疑与不满就已经使政策的效用和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 狗本身无罪,赞成全城屠狗者自私,冷血。你们能体会到那求生的欲望么?你们能体会到那临死的悲哀么?你们能体会到遭攻击时内心的恐惧么?你们怎么能这么没有善心和人性呢?人类也是同属动物的范畴,人类与动物对这个世界同样具有生存权利,对狗咬人事件的野蛮处置只能说明当地政府的霸道与不称职。
    以有人被狂犬病犬咬伤为由绝杀境内家犬,真是荒唐之极!如果因为有狗致人伤就要将所有的狗全部灭绝的话,那么世界上日益增多的爱滋病患者是否应该全部灭绝呢?!这种歪理的背后,恰恰暴露了县政府以狗命来掩盖和逃避管理的缺失,县政府严重违反了《动物保护法》,侵犯了宠物爱好者的合法权益。政府的不作为,却要全体家犬和宠物爱好者来承担责任和痛苦,这是何等的伤天害理! 在当今动物保护日益为人类所重视的世界里,“善待动物就是善待我们自己”的呼声常常回响在耳边,我们为牟定县的这种行为感到羞愧!为我国有这样的县级政府感到耻辱!!  
                                                    重庆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2006-8-1
发表于 2006-8-19 17: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算是个爱狗的人了,自从我家宝贝富富去年离开我以后我看到电视上或是生活中的狗我都会想起我的爱犬,也会很难过的哭起来。前不久看中央法制频道的《大家看法》栏目,那个时候云南牟县的屠狗事件已经有所报道,我也一直没有勇气去看,知道那天我刚好调到那个台,那一幕我这被子恐怕都不会忘记。他拿者前端套有绳索的竹竿,就那要不痛不痒的将自家的狗吊着支在树上,滔滔的向身边的记者讲述这自己“大义灭亲”之举,毫无感觉到它在哼着,犹豫是被吊着的,它的最后请求就只有哼哼,它的眼神是那样疑惑,自己忠心一辈子的主人,此时此刻在做什么,只是在和它开玩笑吗?养过宠物的人都知道,无论是猫还是狗,每当你开玩笑或是和它嬉戏用双手掐着它的脖子的时候,它的眼神总是不削,它知道主人是不会伤害它的。而现在,就算是在它生命结束的最后一秒,也许它都不会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换国频道以后,小狗最后那乞求主人哼的那几声还在我脑海里回荡,我只是想说,它们那么忠心的跟着我们就算到死的最后一刻都还是深深的爱这我们,那些参与屠狗的人们,你们的良知在哪里。人类就可以为了自己的生存对和我们朝夕相处的狗儿们痛下毒手吗?就算是它们已经威胁到了你们的生命,结束它们生命的方式一定要那么残忍吗?
发表于 2006-8-19 17: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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