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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动调解“狗咬兔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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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9 05: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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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11时30分,秦淮区建康路一家饭店门前发生一桩奇案:居民陈女士养的[url=]哈士奇[/url]狗将饭店老板刘某养给儿子玩的白兔给咬死了,刘某坚持要将“杀兔凶手”,即把哈士奇狗打死偿命。“兔命案”发生后,特巡警110、建康路派出所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查、调解,化解了这一纠纷。   陈女士每天都喜欢牵着狗外出散步,饭店门口的人行道是必经之路。饭店老板刘某在门口散养了一只大白兔,给5岁的儿子当[url=]宠物[/url]玩耍。“也不知什么原因,我家狗每次见到大白兔就特别凶狠,冲上去又扑又咬。还好每次刘老板都及时把兔子抱走或是把狗赶走,这次刘老板不在,狗挣脱我的牵引把大白兔给咬死了。”陈女士说。
  据介绍,兔子被咬死后刘老板的几个朋友从饭店里跑出来,要她赔兔子,她掏出100元钱丢下走了。回家后和女儿一说,女儿认为这么多人在欺负她,就跑到饭店讨说法。记者赶到现场时,刘老板正和陈女士的女儿争吵:“你还觉得给100元钱吃亏了?告诉你,这件事不是钱能够摆平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你家狗咬死我家兔子也要偿命。你家的狗也太霸道了,兔子养门口碍你家狗什么事啦?每次都是冲过来又扑又咬,一次次都忍了。”陈女士女儿认为刘老板要求太过分,只好拨打110报警。
  特巡警110赶到现场后,对双方激烈的争吵行为进行了制止,劝他们要冷静对待。最终,建康路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调解。一开始,刘老板的态度非常坚决,不要陈女士赔钱,只要把狗打死偿命,而陈女士认为饲养的哈士奇狗是名犬,和普通大白兔根本没有可比性,而且“打死狗偿兔命”要求十分过分,双方各不让步,警方也只好耐心调解,从赶到现场调查至开始调解,用了两个小时。
  就在大人们激烈争吵的同时,刘老板的儿子对警方调解起到了关键的促进作用,他大哭着说只想要兔子。刘老板看见儿子哭,也心软了,首先作出了让步,对陈女士表示:“这样吧,你们赶快去夫子庙宠物市场买一只大白兔回来,把我儿子安抚好就算了,大家都是邻居,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警方见刘老板让步了,也认为陈女士带宠物狗出来逛街,没有做好牵引、看管义务,导致狗狂吠乱跑并咬死兔子,使市民蒙受损失,违反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据条例,要赔偿相关损失并作出精神安抚。
  陈女士认为条件不算苛刻就同意了,立即去夫子庙宠物市场花了30元钱买了一只大白兔回来,当时给的100元钱就当表示歉意,还买了几包[url=]零食[/url]给刘老板的儿子吃,对已哭了半天的孩子表示安慰。见到大白兔“回来”了,又有零食吃,小孩子乐得笑了。见儿子开心,刘老板也和陈女士握手言和。
发表于 2008-3-29 10: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大家退一步就都好说。。。。还找警察。。。:Smilies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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