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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犬类有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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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2: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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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 瑛 洪 琦)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自治区物价部门和财政厅核准,银川市三区养犬的单位和个人从近日起开始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及年检费,初次登记每只犬260元,以后每年每只犬100元。   为加强市民养犬行为的有序管理,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了《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去年银川市又出台了 《银川市养犬管理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规定凡在银川市犬类限养区内(指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的城市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应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包括:对限养区内养犬登记办证及年检工作中的登记建档、发放犬证、电子芯片、犬只的定期强制免疫(含疫苗)、流浪犬的收容饲养以及疫病犬尸无害化处理等相关费用。限养区内饲养导盲犬、助残犬,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的犬只及限养区外(农村地区)饲养犬只免交管理费。此类犬只的定期强制免疫(含疫苗)费用由养犬人负担。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综合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本应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经费等原因,此项工作有所滞后。近期养犬管理服务费、年检费才得到自治区物价部门和财政厅的核准,银川市三区的城管部门已着手此项工作,一边收费一边购置电子芯片、电脑等配套设施。目前,正进行第一批配套设施的政府采购阶段,春节后整个工作将正常实施启动。他提醒广大养犬的市民,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执收单位为银川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政府没有正式通告,任何人、任何部门发布的办证通知都是非法的,所以切莫贪图便宜,到一些个人处办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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