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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穿马路险被车撞 主人替狗索要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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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7: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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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1月22日电 (记者姜庆斌)19日9时40分许,四平市的齐先生遇到一件哭笑不得的事,他驾驶自家车正常行驶时,险些撞到一条横穿马路的宠物狗,没想到狗没受伤,狗主人却替狗索要起“精神损失费”。

  千元宠物狗穿马路险被车撞

  19日9时40分许,齐先生开着自家奇瑞轿车由南向北行驶在四平市海丰大路的快车道上,当他行至少年宫西面时,突然从路东蹿出一条小狗向西侧跑去。

  齐先生急忙刹车,后面一辆出租车险些追尾。

  齐先生下车后看到小狗哆哆嗦嗦蹲坐在车前,一个40来岁穿戴讲究的女子从马路东侧跑来,指着齐先生喊道;“你怎么开的车啊?把我的狗撞坏了,我跟你没完!这狗我花了一千多块钱买的!”女子一边说一边把狗抱起来查看,但小狗并没受伤。齐先生也放心了。

  替狗向车主索要“精神损失费”

  然而这事却没有完,女子对齐先生说:“你差点轧到狗,我因此受到惊吓,你得赔偿我精神损失费!”齐先生回应女子说:“你的狗根本没受伤,你却要精神损失费。”女子又说:“我的狗受到惊吓,我是替狗要"精神损失费"!”齐先生称从没听说有这种事。女子没等他说完上前就要挠他,幸亏齐先生躲开。两人的争吵引来很多群众围观,大家也对主人替狗索要“精神损失费”议论纷纷,并称头回听说这种事。

  见两人要动手,有好心人报了警。四平市巡警支队110大队04处警组出警员刘杰民说,齐某属正常行驶,没有超速也没违章;狗跑进快车道,狗的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看护责任。

  替狗要“精神损失费”无法律依据

  狗的主人向车主齐先生替狗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否成立呢?吉林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胜说:“狗主人替狗向车主索要“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上规定的精神损失费用只是对人,因为人有精神、思想,当人受到侵权时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而狗是物,并没有精神损失费一说。即使狗被车撞死,狗主人索要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 22: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主人自己没牵好~~
或者是根本就没有牵绳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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