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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狗户分离”规避犬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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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21: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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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金跃)近日数家网站都发布了一份帖子,声称可以为住在城区的居民办理大型犬的犬证,以此规避养犬条例中城区不得饲养身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的规定。
  网友马先生说,最近自己在网上看到一份帖子,声称可以替违规养大型犬的居民办理一张正规的朝阳区养犬登记证。记者按照马先生的指点在网上找到了这张帖子,进而发现发帖者至少在10家网站上留下了相同的帖子,而且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QQ号。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这位姓宋的发帖者,对方表示自己是受朝阳区某养狗场的委托,“替他们出面拉客的。”宋先生说,办理犬证时并不需要犬到场,他们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提交的是户主家大型犬的照片、毛色、身高等资料,姓名、地址等一律使用养狗场的同类大型犬的资料,这样户主家的大型犬就可以“落户”在朝阳区的这家养狗场内,但宋先生拒绝透露该养狗场的具体名字。
  这样的“异地”户口能逃过民警的例行检查吗?宋先生说:“如果遇到查狗的,就说狗平时不住这里,只是临时带来玩两天。警察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太较真儿,因为他们查抄的都是无证狗。”但他也表示,如果遇到“较真儿”的警察,这张犬证也不是“万无一失”。
  今天上午,朝阳区养犬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发帖者“偷梁换柱”的做法是违法的,“异地养狗需要办理迁移手续,如果手续不全,轻则可以罚款,严重的可以把狗没收。”

[ 本帖最后由 贝利 于 2008-1-11 19: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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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21: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做法!本身限养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同样是养宠物,凭什么养狗就的办证交钱?养猫、养鸟为什么就不需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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