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宠物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66|回复: 8

“领养”小狗再卖到花鸟市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25 16: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送店寄养的宠物过了期限,还不见主人来领——为了替这些被弃宠物找到新家,近日,杨浦区中原路的一家宠物诊所为被遗弃的小狗们“招聘”主人,只要凭身份证、签好领养协议,就可以把宠物领回家。
   
    谁料,这好心之举,却被人钻了空子:被领养的宠物转手又卖到了花鸟市场。
   
    就盼好心人领养
   
    “天使宠物诊所里的异短猫,终于被好心人领养了。”网友喃喃在宠物论坛上发帖,“5个月前,主人把猫咪寄养在这里,后来就不要了,它已经在不足1平方米的笼子里呆了5个月,太可怜了。”看到这个帖子的网友,纷纷指责主人的行为。“上个月初,有人送来一条瘸腿京巴狗,名叫‘乐乐’,寄养时间1天。后来我们根据协议上的电话多次联系寄养人,但对方却咬定没这事。”正当大家发愁时,众多“应聘者”中出现了个特别的女孩。“我想要那条残疾的小狗给我做伴。”女孩拄着拐杖,想要领养一只小狗做伴。见大家满脸疑惑,女孩解释道,“因为我们同病相怜。”
   
    领养手续较简单
   
    因为领养手续比较简单,一个名叫“宝宝”的阿拉斯加犬遭际坎坷。“宝宝”原来的主人是个30多岁的小伙子,因为没空照料它,把它寄养到诊所。3个月过去了,小伙子没有出现,宝宝成了“孤儿”。诊所的工作人员细心照顾它,并贴出广告。几天后,“宝宝”被人领走了。
没想到,又过了几天,一名经常光顾诊所的张先生竟带回了“宝宝”,“我逛花鸟市场时发现的。”张先生说,他一靠近这条狗,它就不停地摇尾巴,仔细询问后才知道原来“好心人”领回“宝宝”,立即转手卖到了花鸟市场。张先生担心“宝宝”的未来,便掏钱买下它,送回诊所。
   
    这次“招聘”主人时,诊所的工作人员为它精心挑选了个在贸易公司工作的小白领,“但愿它能过上好日子。”
   
    完善领寄养制度
   
    “宠物也懂感情,一旦失去‘父母’,它们会非常可怜。”邹经理说,“在澳大利亚有专门针对宠物的法律法规,遗弃宠物或者扔掉宠物都会强迫主人找回,打死一只狗要判三年刑。眼下本市宠物店寄养手续各有不同,有的过于‘简单’,留了不少漏洞。”
   
    专家指出,宠物店该如何处理被遗弃的宠物,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避免寄养后出现纠纷,寄养前双方一定要签一份寄养协议。为使协议保证“有效”,最好能请街道等有关部门监督盖章。
发表于 2007-12-25 16: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BS这种人~~~~~
发表于 2007-12-25 22: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了!!!!!!
什么人!!!!!!!!!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6 0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发表于 2008-6-4 15: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Smilies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6 13: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什么人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6 14: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鄙视,极度鄙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6 21: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Smilies2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8 16: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搞错..这样也行..真无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宠物论坛

GMT+8, 2025-1-30 11:42 , Processed in 0.01082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中国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