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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事轧死小狗责谁负读者意见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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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21: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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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肖名焰秦秀玲)狗儿遛街无人牵拴,结果被车撞死,这个责任到底应该谁来负?昨天本报刊发《遛狗不拴链蹿上马路被扎死责任谁担》一文在读者中引起广泛关注,许多读者纷纷给本报打来电话,积极参与讨论。有读者认为司机轧死了小狗,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有读者认为,小狗蹿上机动车道被车轧死,司机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还有少数读者认为,小狗“违章”给司机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小狗的主人应该向司机赔礼道歉.
 读者刘先生说,他很喜欢小动物。看到晚报刊登的这只小狗的“悲惨”命运后,心中感觉很难受。刘先生认为,小狗无知,它并不知道蹿上机动车道这一举动的危险性。因此,在这一事故中,小狗是无辜的。但在这一事故中的人,则应该负起责任来。对于狗主人来说,不牵拴小狗是他的过错。而对于司机来说,也有采取合适方式避免悲剧产生的义务,因此司机进行一定的赔偿是应该的。
  但读者李女士则认为,吴先生这300元掏得确实冤。小狗在机动车道上被撞身亡,事发时司机是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因此事故原因显然是因为狗主人不牵引造成的,这一事故中,责任应该由小狗的主人来全部承担。吴先生交出300元钱,等于是用自己的钱来弥补他人的错误,这能不冤吗?还有一位读者认为,在这一事故中,因小狗主人不拴链的失误,给吴先生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小狗主人不但不应该获得赔偿,反而应该向吴先生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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