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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不断增多的流浪狗,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图为好心市民喂流浪狗饼干 记者韩亿国/摄
昆明为15万只狗举行听证
根据中国工作犬协会昆明分支机构近期的统计,昆明城区内的狗目前已经达到15万只,其中流浪狗有1万余只。新修订的《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将对这15万只狗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我们的生活将会因为这部条例的制定实施得到什么样的实惠?今天上午9点至11点,《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在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举行,将有36名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他们中有知识分子、机关干部、公务员、大学教授、环卫工人、公交车及出租车司机、小区物管及居委会工作人员等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群众。
据悉,在今天的听证会过后,《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将在10月份提交到市政府进行审议,按照严格的立法程序,争取在10月30日前能够形成法规的正式草案、说明和预案。如果进展顺利,整个立法程序将在今年12月前完成。
都市时报记者今天将亲临听证会现场采访,如果你还有什么非常关心的问题希望转达代表们,欢迎你拨打热线5353000告诉我们,我们将把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会场反映。
昨日(9月28日),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修订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闻,就新修订的《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接受了本报专访。
旧《规定》存在四方面问题
据了解,《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自1996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已实行了11年。随着昆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划的调整,当时的立法理念、管理思路及模式已不适应现实发展需要。马闻表示,修订《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4个方面:1、《规定》中以犬只身高等来确定的限养犬只范围不切合实际;2、原先核定的犬只登记办证收费偏高,加大了执行难度;3、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4、政府的硬件设施不到位。
新《条例》经过26次修改
去年11月,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先期调研,随后,《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程序启动。
马闻表示,《条例》初稿形成后,还分别于去年底今年初两次组织工商、城管、农业(畜牧)等职能部门就如何加强养犬管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组织四城区赞成和反对养犬的居民代表400余人进行了座谈,充分听取市民意见。《条例》反复修订历时9个多月,修改稿本达到26个(次)。今年8月底以来,《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在报刊上公布后,又已收到热心市民的书面建议达200多条、电话上百个。
提高收费控制养犬不理想
对于新的《条例》,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养犬到底需要缴纳多少管理费?对此,马闻表示,在养犬管理工作中,设立犬只留检所、办理养犬登记,以及日常管理均需投入一定的财力、人力,因此公民个人养犬必将消耗一部分社会公共资源。“以前,《规定》中的3000元‘落户费’及1500元‘年检费’,本意是想通过设置‘高门槛’来控制养犬数量,让一些正在犹豫是否要养犬的市民‘望而却步’,但事实证明效果并不理想!”
“在前期征求意见时,曾有很多市民建议将每只犬的初次登记费设在360元至720元之间(也就是每天1至2元),以后每年年检费为100元至200元。”马闻说,就管理费具体数额这个问题,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将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再结合目前昆明市的经济水平等因素,争取制定出一个极大部分养犬市民都能接受的标准,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布执行。
禁养犬种随后向社会公布
马闻还表示,对于养犬种类的细化,以前的《规定》中用身高来划分禁养犬只的标准已不符合实际情况,“身高不足的小狗同样也可能具有攻击性,也可能伤人”,所以在《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重点区域内禁止公民个人饲养藏英、牛头梗、大丹犬、拳师犬、昆明犬等烈性犬。具体品种由农业(畜牧)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种方式继续征集意见
没能参加听证会的市民不必担心,你们还有机会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所有意见和建议将会通过畅通渠道传达到修订立法起草小组办公室。
电子邮箱:kmsyqgltl@163.com;联系电话:0871-5849100(传真);邮寄地址: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收件人:《昆明市限制养犬的规定》修订立法起草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650222
市民反感五种不文明养犬行为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牵动了很多狗主人的心记者龙宇丹/摄 记者 孙文洁 昆明将就《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举行听证会的消息引起了市民极大的关注,昨天,50多位市民通过本报热线和彩龙中国网,发表了自己对《条例》的建议,他们中有狗的主人,也有反对养狗的市民。
根据来电反映的情况,大家认为目前养狗存在最为突出也是急需解决的是:狗排泄物带来的卫生问题、狗吠声引发的扰民问题以及狗咬人伤人的问题、随意丢弃病狗带来的疾病传播的问题,同时,对遛狗不拴狗链到处乱跑,影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对狗的节育问题重视不够、大型犬让人畏惧等问题也令市民反感。
而养狗者更关心管理收费有多高?可以携犬活动的区域有多少?我们对大家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今天,本报记者将到听证会现场采访,把大家的意见建议在现场向有关部门反映。
爱狗者:我的狗狗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从报纸上得知关于养狗的听证会就要举行,一直关注此事的木小姐最先站出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我的狗很受歧视。我希望这次听证会能给我的狗一个公平的待遇。”木小姐养了一条雪纳瑞,她对这条小狗非常疼爱,手机上随时都有爱犬的照片,和别人谈起养狗心得,更是如数家珍。但木小姐的邻居可没那么喜欢小狗。尽管她每次带狗狗上街都带上了专用的拾便袋,随时收捡狗狗的大便,但小区里的人还是非常不喜欢,“每次人家见到我的狗,都是一脸讨厌的表情,弄得我心里也不舒服。现在小狗只能关在家里,我每天回家,都能看见它两只小爪子趴在窗户上看着外面,非常可怜。”
木小姐非常赞同实施《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她说:“我愿意交管理费,但管理费收取之后,我的狗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可以上街吗?可以去公园吗?办证和不办证的狗有什么区别?如果交费和不交费并没有什么区别,那么,肯定有很多人是不会自觉地去办理的。”
杨女士养狗好多年了,她一直严格按照规定为自己的宠物狗办理养狗证,但她感觉昆明对宠物狗的管理十分混乱,“一会儿要求这样,一会儿要求那样,政策变化很快,政府只会管,不会理。希望报纸上可以详细登登怎么样办理养狗手续,怎么样遵守相关政策法规。政府部门的管理还应该从源头抓起,卖狗的地方都必须设立狗的档案。”
石先生家里养了七八年的宠物狗,他说,养了很多年的小狗和家人都有感情了,也不可能把它仍了,所以对《条例》的规定很关心。“如果说公共绿地不让狗走,那我们的狗可以去哪里?我建议有些偏僻点的公园可以定时或者是周末向小型犬开放,哪怕要给狗买张票都能接受。”
厌狗者:5种养犬不文明行为
No.1 随地排泄
左先生:“我是一名物管人员,我们小区内大约有1000多住户养狗,物业规定禁止业主养狗,但大部分业主坚持要养,规定根本执行不了。由于多数狗主人不自觉清理小狗粪便,小区卫生环境非常不好,狗吠声扰民问题也非常突出。平时由于狗的问题经常与业主发生矛盾,不管怎么劝他们文明养犬,效果一直不明显。”
陈先生:“昆明到处都看得到有人在遛狗,狗经常到绿化带里大小便,有些养狗人又不注意小狗的卫生,搞得绿化工人天天要给他们清理狗粪便。对这样的行为,建议向狗主人征收卫生费。”
毛先生:“我单位附近有一家口味不错的米线店,一天我去吃早餐时遇到了一位养狗的女士,她自己买了碗米线吃,给小狗也买了一碗,小狗就着饭馆里的碗不停地舔食,很恶心,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到那家米线店吃过东西。”
No.2 狂吠扰民
黄先生:“我是一个退休的人了,邻居养的狗每天叫得我心烦、头痛、睡不好觉。
我认为这很影响邻居之间的关系。”
网友zljash:“我其实不是很反对养狗,我想我能理解其他人对狗狗的喜爱。可是最近我新搬进了一个小区,里面养狗的人很多,可能是因为刚搬过去不是很适应,晚上狗叫得很厉害。过了一段时间好些了,最近又有一户人家搬进来,小狗的声音又响起来了,郁闷,白天工作辛苦,晚上休息不好,让我对养狗却又照顾不好它们的人心生憎恨。”
市民王先生:“我在某外资企业工作,平时工作压力很大,有轻微的神经衰弱。现在单元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一家的狗叫,其他家的也跟着叫,我整晚都睡不好,影响第二天的工作,但我又不可能每次都找110来解决。”
No.3 大狗伤人
徐女士:“我原来居住在金沙小区,我家屋后的菜地旁住的一个人养了两条大狼狗,一天我亲眼看见狼狗将一名路过的妇女扑倒撕咬,妇女痛苦地呼救,头皮都被狗扯破了,直到狗主人赶才来喝住了狼狗……实在太可怕了!”
时女士:“我住在金实小区,小区里养大狗的人很多,有一天一条大狗跑过来爬在我身上,狗站起来差不多有我高了,狗主人不仅不拉着狗,反而说他的狗不会咬人。因为这事,平时血压就高的我被吓得上医院输液。”
No.4 狗带疾病
黄女士:“我在六甲乡种花,经常会遇到一些被人遗弃的狗和猫,最多的时候,我曾经喂养过6只狗和3只猫。现在,我
已经无法顾及越来越多的流浪狗了,一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其次不知道这些狗到底有没有病,因为很多狗看起来就知道是被人故意扔掉的,我怕到时候自己被传染可就麻烦了。”
陈女士:“我结婚多年了,先后几次流产,医生说我流产的原因与家里的4条小狗有密切关系,尽管狗打了预防针,但它们身上携带的病毒和细菌还是存在。听昆明妇幼保健医院的医生说,家里有5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最好不要饲养宠物,因为它们身上的病毒和细菌会影响到孩子大脑的发育,影响孩子的智力发展。”
No.5 遛狗不拴链
孙小姐:“我每天上班都要路过会展中心,在那附近常常会遇到一条大型犬,跳起来时比人还高,张着个大嘴非常吓人,但狗主人居然不用链子拴着,还不时扔东西训练狗的抓捕能力,完全不顾周围过路的人。每次看见,我都是头皮发麻,浑身起鸡皮疙瘩。”
刘先生:“我曾经差点撞倒一条漂亮的金毛犬,它的主人把球扔到路中央,只为考验它的忠诚。狗是不知道危险的,人却是知道的。我不知道这样的养狗人是在爱狗还是在杀狗。”
蔡先生:“我是开出租车的,曾经因为避让一条流浪狗而擦到了旁边的车,结果白白地赔了人家500元。现在机动车道上经常会出现没拴链子的狗,有的人过马路时也不管自己的狗,万一狗真的被碾到了,算谁的责任?狗也是一条生命啊!” (马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