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宠物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518|回复: 0

不要羞辱爱过你的女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15 15: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不要羞辱爱过你的女人

       曾经有一个电视节目主持人提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你认为当今做什么事情是最大的冒险?”
       有人说是炒股,也有人说是攀岩、赛车等极限运动等,各种回答层出不穷。其中,有些人说是“婚姻”,他们认为婚姻是在赌人生,手气好会幸福一辈子,惹赌输了,则是一生。
       然后,主持人特别对几位认为婚姻是冒险的男子做出提问:“假如你的妻子离开你,你会如何?”
       在被提问者的回答中,我特别注意到:“伤心欲绝,连活着的信念都没了”和“我为爱付出了许多,她却毁了我一生,我要让她名声扫地!”等诸如此类的回答。

       坦率地讲,这种回答如果是他们的真实所想,这只能证明自己是个没有用的人。把婚姻当做赌局,把自己当做赌注,结果,在他无法预知也无法控制的人生赌场里不能继续着靠侥幸取悦时,便心灰意冷或心存忿恨。人非兽虫,婚姻不是受生物特性控制的雌雄结合,它需要理性的思维、需要自律、目标、价值观和偏重于男人方面的责任等。并且要明确婚姻中的自己不只是个“雄性的人”,而是“人性的雄性”



       今天,我要说,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中,一个男人,生活的本质不是一味地去索取什么,而在于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也就是,应该清醒地明白自己的人生角色、自身价值,应该明白需求与付出的平衡。不客气地讲,应该知道自己是谁。婚姻中,你恪守专一只是执着而不是资本。任何人手中都没有一份终身享用的爱情保险单,世界上任何道德也都没有约束或暗示着一个社会模范妇女的一切行为必须要遵循婚姻的即定****——生死相随或界定在彼此许下的诺言中。

       男人女人,两极,这是一种由内而外的价值取向潜在的平衡与和谐。自古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种状况在女人身上也如是。有些男人似乎总在忘我地索取,却没有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不去反省婚姻破裂的问题出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真正的拥有来自为彼此关系的付出,来自对婚姻正确的认识和尊重,来自女性的认可和爱。


       现实生活中,为了一个女人和妻子闹离婚的笨男人不多,相反,为了一个男人而“执迷不悟”的女人却不少。身为人妻的女人也很少会像男人那样以采花摘草的目的去爱,她一旦付出,一旦舍弃家庭纯粹认为是自己最值得的东西,她所倾心的另外一个男人也许就是她认为与众不同的一个,她就是希望能改变自己的窘境从中得到一些他需要的情感或富足。


       女人追求富贵没有错,女人不再爱你也没有错,女人投奔她的最爱更没有错,错了的是你没有在她离开之前让她爱你胜过爱他,错了的是一个失败的男人丢了自己的老婆,如果你为此颓败或者怨恨那更是错上加错。无论你流过多少汗水,那都是你曾经认为的值得。除非你很确定,自己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执着不受侵犯,或者让一个不再爱你的女人心甘情愿地守侯在你身边,否则你只能打落门牙往肚里吞。何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爱与不爱纯属个人私事,谁也无权干涉!虽然我们常常用讲情理替代讲道理,但这就是现实,现实对弱者总是很残酷!

       修养,是一个男人最基本的也是最核心、最灵魂、最为人性的东西。虽然我很同情但极不赞成贬斥妻子与自己分手的男人。如果你是个男人,而不只是个雄性动物,那你可以忍痛挥手说一声再见,或是珍重着你们之间你认为值得珍藏的东西。最好不要挖苦她水性杨花、恩断义绝。更没有必要大肆数落自己曾经怎样,如今她又如何,甚至嘲讽和羞辱,即使她见利忘义或有悖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情与德。对于男人,“老婆出走”之后,你的嘲讽和斥责似乎可以解决自己内心的积怨与痛苦,那只不过是找到了一条博得别人怜悯和聊以发泄为出路的自慰,这何尝不是在颓靡的诉怨里透出的绝望和自虐,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我更不知道一个男人在羞辱他爱过和爱过他的一个女人的时候会有何感受?!


       丢了自己的老婆不算一个男人最终的失败,老婆丢了,被击溃的从此不再男人才是一个男人彻底的失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宠物论坛

GMT+8, 2025-2-5 16:41 , Processed in 0.01013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中国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