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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总督察↑

注意小人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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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1 14: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东西不是谁指使谁就可以办到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杂回事大家心里都清楚,不用过多的解释或掩饰,公道自在人心~!
有时候夹到尾巴做人也是种生活态度,好好想哈不要成为大家的公敌就好~!!!
发表于 2007-10-11 14: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你爱T人 ,呵呵,你不高兴了可以T人的哦,反正你都是老大!
发表于 2007-10-11 15: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就是拿给人说的,说与不说是我们自己的自由吧!你只能做到说明事实,拿出证据,但是你的证据好像又是歪的哇。唉!!你的人生格言:做自己的事,让别人去说吧!唉,你做的的确是很彻底的呀!!人才啊!!
发表于 2007-10-11 18: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种事么?不会吧,我就是在楼主这买的狗狗啊,身体很好,没什么问题呀,楼主人也不错啊!狗狗有什么问题我都问的他们啊,态度很好呀!!!!
发表于 2007-10-11 21: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不是发到外地的么?怎么2个成都人在吵架啊?
发表于 2007-10-11 23: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之大,无其不有。何必呢????
发表于 2007-10-12 10: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总督察↑ 于 2007-10-11 13:39 发表
6#的也好象是才申请的马甲吧??呵呵~~~~~老狐狸下令了噶?~~都朝着我来~~!!!

马甲?呵呵,老子开始上网的时候你恐怕还在吃奶吧!

你个瓜货最大的问题是不会做人,得罪一个不怕,还想得罪一群。
发表于 2007-10-12 11: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几个成都的说的都是事实,因为原来太接近他了,知道他很多事情,所以把我们几踢出了他的群,你们大家说这样的人还制的相信吗?
发表于 2007-10-12 12: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跟贩子打交道,.!:Smilies27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2 12:5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是怎么被T出群的,我们群的人都很清楚.你们以为靠群可以卖狗,所以你们一直从我群上拉人进你们的新群,还不给我群上的新人说不要在我的群讲话,要在你们群讲话.其实你们拉不拉人都无所谓.要走的始终会走,不走的你随便怎么拉拢都不会走.我一直都不想去揭穿你们的勾当!只是你们自己做贼心虚,把我当成了你们的假象敌,所以一直以来不断的在寻衅滋事.其实明眼人早就看懂了.何必呢?生意是靠信誉堆积起来的,不是靠打压别人做起来的.呵呵.
发表于 2007-10-12 13: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事情已经闹上台面了,你也做了解释。既然有证据,就请法上来吧!
然后麻烦买家也把狗狗死掉的证明出示。
:Smilies18 。
看来你们这事要找包青天老给你们断了,
发表于 2007-10-12 13: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Smilies18 来!
看来你们这事要找包青天来给你们断案,
现在是法制社会,讲的是证据,合理证据 可以证明一切~~!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2 13: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我已经发给他们那边的人了~很多人留了底~爱狗上也发了``但是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爱狗上把他们发来诬陷我的帖子已经删了~~~~
发表于 2007-10-12 13: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心嫉妒别人的人.一心想着报复别人的人..往往活的最悲哀!!!!
看来你们是得罪了小人了~
发表于 2007-10-12 14: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是这么无聊的人就不要去管他,随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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