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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坦承“高收费限养”失效 广州养狗管理费将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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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0: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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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0万只狗,仅800多只注册,市长坦承“高收费限养”政策失效 本报讯 记者周乐瑞,通讯员姚斌华、陈伟秋报道:全市近10万只狗却只有800多只注册,广州“高收费限养”政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昨天,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广州将大幅度降低犬只管理收费,变限制养犬为规范养犬。 根据1997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广州原越秀区、原东山区、海珠区、原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原芳村区的行政街范围内以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风景名胜区为限制养犬地区。限养区内经批准养犬的个人,领取《养犬许可证》时应缴纳登记费1万元。满一年后对犬只进行年审时应缴纳年审费6000元。 新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与旧规定相比,调整了养犬管理的政策方针,由限制养犬转变为规范养犬,降低城区养犬门槛,大幅度降低了犬只的管理收费。 “10年实践证明,‘高收费限养’政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张广宁表示,“高收费限养”政策造成了执行难、管理失序局面,出现大量无证养犬行为。抽样调查情况显示,全市现有犬只约10万只,但截至去年底,全市依法注册犬只有842只。 张广宁认为,新《条例》充分听取群众的呼声,突出“低门槛、重监管”行政管理理念,降低养犬管理收费门槛,管理收费更合理,养犬管理制度更加人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他要求有关部门要提高犬只管理的科学性,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工作。
发表于 2007-9-26 12: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什么时候变为《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试行)》?耐心等待吧......:Smilies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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