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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起来,规范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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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18: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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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每天晚上8时左右,家住晋源区焦化小区的侯毅都会陪着已有身孕的老婆散步。而此时,小区里遛狗的人也是渐渐多了起来。“每次碰到遛狗的人我都会提高警惕,害怕大狗突然咬人,担心小狗无故犬吠,使老婆受到惊吓。”侯毅说,“最近我感觉给狗系绳的人多了,牵着大狗的人少了,人们在养狗上‘规矩’了很多,这让我和老婆散步时安心不少。”
  
“听说太原在养狗方面刚刚出台了一部新条例,不知道这能不能真正管好狗。”侯毅所说的新条例是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条例颁布实施已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不少养犬人对于条例中规定的规范养犬行为还在观望。遛狗有了明确时间段,规定的时间是不是不够灵活?出门还要栓狗绳,这不是限制了狗“自由”嘛!有了狗粪还要自行清理,多脏啊……面对条例中对养犬行为的规范要求,不少养犬人都有抱怨,觉得条例改变了很多过去养狗的习惯,感觉不适应。
  
其实,养犬新规从制定之初到实施阶段,社会各界的意见不仅没有统一过,而且一直都很尖锐和对立。“条例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时候,市民禁狗和养狗的声音都很强烈,这在以往征求社会意见时很少出现。”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说,“如今,养狗已经成为一种潮流,狗也渐渐地成为很多养犬人的精神寄托。而禁养呼声强烈则是因为不文明的养犬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地方性法规是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秩序的社会规范,条例在制定时就充分考虑了双方的不同诉求,而规范养犬行为则是平衡双方利益行之有效的方法。”
  
规范养犬行为不能仅靠养犬人自律,眼下很多人都在盯着条例是否能够真正贯彻施行。是按个人喜好养狗?还是按条例规定养狗?两种不同的养犬态度仍在博弈,而打开这种局面的钥匙,或许正是养犬行政管理部门的态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大队副队长赵红光说,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有的养犬人始终不给民警开门,有的养犬人则是和民警玩“捉迷藏”,这让民警也颇为头疼。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在重点区域内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问题,赵红光说:“按照《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自条例颁布实施之日起,有半年的时间可以自行处理。现阶段公安机关主要是劝导和批评教育,直到11月1日后,如果还在饲养禁养犬只,则要一律收缴并处罚。”
  
现实中,城市养犬这一社会问题仅靠公安机关的力量已经远远不够。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说,如何发挥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作用,如何加强养犬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如何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让城市养犬走社会化管理的路子,这应该是今后探索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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