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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狗队来了,用法律来维护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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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22: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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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现的一个好帖:
如果遇到打狗队会来捣乱,给养大犬的朋友提供一些对策,供参考。
1. 如果你的大犬无不良记录,在小区内相安无事,就不用惊慌,不是你不办登记手续,而是他们懒,不愿给你办;

2 .区区的养犬地方小法,不能挑战国家宪法的根本大法。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如果打狗队来,让他们在门外与你对话,这是你的权利;

3. 宪法第五十一条表明,在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情况下,公民可“行使自由和权利”,你养大犬没招谁惹谁,那是你的自由和权利;

4. 如果打狗队要动粗,你可要求公安部门给你签一个保证你家庭生命财产的责任书,如果他们办不到,就请他们回去。当今社会治安不尽如人意,没人可以剥夺你的自卫、自救的权利;

5. 如果他们坚持要把狗带走,你可断然拒绝,让他们把法院的传票拿来,这样你和狗宝宝到法庭上去讲理,争取时间得到更大的声援。

我在市公安局信访处咨询过:如果我们那儿治安状况差,几年里有过五条命案,有的至今未破,最近又有数辆机动车被盗,我感到生命财产受到威胁,选择养大犬也为看家护院,你公安又不敢跟我签安全保证责任书,我养大犬又没有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宪法赋予我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和权利,你能用地方小法来挑战国家宪法的根本大法吗?你们公安有权强行把犬带走吗?
那位警官不能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说希望老百姓配合。我反问,那么政府为什么不配合老百姓呢?我们要你讲讲为什么把这41种犬和身高超过35厘米一律禁养的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的根据,你们都讲不出来,那就根本不存在合作的基础。
人心齐,泰山移,只要我们坚持斗争,没有科学根据,形而上学的一刀切、又不能向公众解释的幼稚可笑、无知弱智的规定一定会被推翻,养犬人的春天一定会到来。我们要用法律的武器进行抗争,现在贪污腐败的案子还审不过来,法院有此雅兴吗?如有法庭辩论那最好了,我们可公开揭露他们的伪科学、伪君子的面目,把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引上正确的轨道。这将也是我们作出的历史贡献.
发表于 2007-8-19 22: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
要拿起法律武器啊

不过我们这我还没听说过打狗队呢
禁养条例也比较有人情味
发表于 2007-8-19 23: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到底!
发表于 2007-8-19 23: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呀,狗也有生存的权利,我们就是给狗生存空间的人,应该鼓励和表扬呀!
发表于 2007-8-19 23: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但是有1点你忽略了 依照国家规定<无证养犬>的处罚条例 可以强行的把你的无证犬只带走(但是不能虐待狗,虐待无证犬只也能告它) 直到事情处理完毕(包括对于你的罚款和最后的牌照补办等等) 如果你强行的拒绝带走你的狗 那么打狗的在请示上级拿到逮狗条令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破你家门抓你的狗的 就算你人不在家也可以破门而入....这不是中国的宪法 只是国家的强行规定 生活在共产党的笼罩下 它说怎么就怎么 有时候法律是行不通的 还不如小胡放个屁管用.....OVER..
发表于 2007-8-20 00: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07-8-20 00: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儿子有身份证,暂时还没碰到打狗队,我们这相对来说还能好点。
8过要碰到这事,真讲起法律的话可能。。。E#%¥—…%*—.........还不如给他来个直截了当:Smilies27
发表于 2007-8-20 00: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07-8-20 12: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07-8-20 14: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关门....放狗!最直接的办法..哈哈!
发表于 2007-8-20 19: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没人在也可以破门??什么条例这样规定了的???养狗可以和杀人抢劫罪并提???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个国家就完了,米的9了!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被剥夺了,还说什么?到时候随便说个什么事,都能破你的门了,你那里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我的方法是:你今天打我狗,我不拦你,也拦不住你,但打狗的你小心点,你也有父母儿女,别tm让我逮着了.1命换1命,弄你2条人命,我也不亏!!!
 楼主| 发表于 2007-8-20 20: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肥猫 的帖子

YES......
封他儿子校门!
发表于 2007-8-21 15: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哦!!!!!!!!1:Smilies04
发表于 2007-8-25 04: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紫陌loveyo-yo 的帖子

然后呢?事情闹大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8-25 11: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100200 的帖子

暗杀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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