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宠物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04|回复: 1

天津民政部门明确规定饲养观赏犬者不得享低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5-25 10: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报讯(记者 解建国 实习生 闫文勇) 近日,本市一些市民对个别人一边享受国家低保补助,一边饲养观赏犬感到极不理解,纷纷向本报进行咨询。就此问题记者走访了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据介绍,《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范围”,其中包括“家庭中虽无从业人员,但生活来源有其它渠道,且日常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此外,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对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细则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对这一条的解释中也明确规定“饲养观赏犬的(包括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都不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范围,这一点主要是因为家中饲养观赏犬每年按规定需要交不少的费用,证明生活来源有其它渠道,且日常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家中饲养观赏犬不得享受低保待遇。
发表于 2006-5-25 11: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象大学生用手机就不能申请助学贷款一样
都是片面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宠物论坛

GMT+8, 2025-1-31 20:43 , Processed in 0.01027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中国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