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宠物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964|回复: 0

养狗卖狗须守规矩 上海市对犬类养殖场和经销点审验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5-25 10: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本报讯 上海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上旬,将对本市犬类养殖场和犬类经销点开展整治和审验证工作。

  在审验证过程中,市犬类管理办公室将牵头组织公安、卫生、畜牧兽医部门,逐一上门对犬类养殖场和犬类经销点进行审核,如查实经营者在审验证期间违反规定继续在非法买卖犬类等行为,一律作不合格处理,取消换发《犬类养殖许可证》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者办理犬类养殖场及犬类经销点的申请;对查获的无证经营犬类养殖场和无证经销点,将根据《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依法予以取缔,并对养殖者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无证销售者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从5月1日起,对未取得《犬类饲养证》擅自饲养的犬类,一律予以捕杀,并取消该户今后饲养资格。为此,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尚未取得《犬类饲养证》的尽快前去办证。(江惠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宠物论坛

GMT+8, 2025-1-31 21:43 , Processed in 0.00978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中国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