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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办事被狗咬 好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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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5 10: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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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梁瑛)到银行办事,事没办成,反被狗咬了一口。昨日,刘小姐致电本报,询问像银行这样的公共场所,该不该让狗进入?

  1月8日下午4时左右,刘小姐到位于红荔西路的某银行福田分行办事。她来到大堂经理的咨询台,正要开口说话,旁边忽然窜出一团白影,向她直扑过来。刘小姐尖叫一声,觉得大腿上一阵剧痛。她定神一看,原来是一只白色的长毛宠物狗。这只狗起先一直趴在大堂经理的座位旁边,刘小姐进来的时候没注意,谁也想不到它会突然跑出来伤人。狗的主人是一位正在咨询台办事的老太太。刘小姐急忙到洗手间去检查伤口,发现大腿上青了一大块。刘小姐说,当时银行的人没出面处理,她看对方是个老人家,也不好意思追究,只好自己到医院去打了预防针。刘小姐感到很气愤,她说,银行不该让顾客把狗牵进来,这一事件的责任应该由银行来负。她希望银行能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随即采访了银行负责处理此事的谢小姐。谢小姐表示,银行一定会对这件事负责。刘小姐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银行可以和狗的主人协商处理。

  据了解,我市《限制养犬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下列场所:(一)公共大巴、中小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二)党政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三)影剧院、博物馆、歌舞厅、体育馆、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四)餐厅、商店、市场、医院、候车厅、候机室等公共场所。尽管有这样的规定,但记者发现,在我市的公共场所,还很少有禁止携带犬只的标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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