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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药毒狗卖狗肉 男子涉嫌两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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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7: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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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子汤某用毒药“三步倒”在梁平、四川等地盗狗,中毒死亡的狗被他卖给小贩,狗肉最终上了餐桌。昨日,梁平县检察院透露,汤某因涉嫌盗窃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汤某是一名80后的四川小伙子,初中毕业后在外打工,2009年,他回老家做小工维持生活。去年10月,汤某邀约同村的孙某和周某(另案处理)等人,窜至四川省大竹县以及我市梁平县碧山镇等地,趁四周无人时,用加入了毒药“三步倒”的食品,引诱在外玩耍的土狗。狗中毒倒地后,他们便将狗盗走。

  当月,汤某和同伙一起,先后盗走20多条土狗,价值上千元。他们将这些狗贩卖给了收购狗的小贩,狗肉最终流向四川境内的餐馆,供他人食用。后来,汤某等人被警方捉获归案。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汤某等人所使用的“三步倒”含剧毒物质氰化钠。去年11月,汤某等人被梁平县检察院批捕。检察机关审查后,以汤某、孙某犯有盗窃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汤某、孙某偷狗被抓获,为何检方起诉他们两人时,又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罪名呢?昨天,梁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表面上看,汤、孙二人确实犯的是盗窃罪,但是,他们将含有剧毒物质氰化钠的狗肉卖给了收购的小贩,小贩又将狗肉卖给餐馆,供顾客食用,狗肉就成为了一种食品。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即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汤某、孙某届时将被数罪并罚。
发表于 2011-3-22 10: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偷狗人呀,小心最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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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1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改变国人这个习惯真是需要好长的时间。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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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2 14: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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