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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民生·民声”登载《奈何狗患多多 呼吁文明养狗》一文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们表示,将加大城区犬类管理力度,同时呼吁,市民文明养犬,要监管,更要自觉。
市公安局:规范狗类管理,自觉办理“狗证”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蓝副支队长告诉记者,市公安部门对报道所反映的养狗问题高度重视,将配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工作,落实市内禁养犬类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对居民养犬的各项管理制度。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养犬管理规定》(修正)和《梅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修正)有关规定,全市限养区的居民养犬实行准养证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限养区居民每户只准养1只犬。养犬者办理《养犬许可证》后,自第2年起必须每年进行年度注册。城市市区内养犬者,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提供养犬居民的常住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农牧局畜牧兽医机构出具的当年度的犬类免疫证明、犬的横幅照片三张(二寸)以及居民委员会的证明等资料,依据管辖范围报梅县公安局或梅江区 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审核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根据省市规定,养犬必须遵守如下规定:(一)携犬出户的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犬出户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有行为能力者牵领;(二)犬在户外排泄粪便,必须立即清除;(三)养犬人不得携犬乘公共汽车,不得携犬进入文化、娱乐、体育、医疗、饭店、商店、学校、车站、码头、机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四)养犬不得妨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扰民犬、散放犬、不带犬牌和犬证的犬、未办zheng或办zheng后未按时进行年度注册的犬,由公安机关会同农牧、卫生、工商、城建、综合执法等部门据其情节可对犬予以没收或捕杀,并对违法养犬者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有关养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蓝副支队长表示,为狗办理准养证,最大的好处是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维护社会治安。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市公安部门将规范狗类管理,进一步落实“管、免、灭”综合管理措施,同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狂犬病防治工作的专项检查。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维护环境整洁,养狗人自觉是关键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容环卫科毛科长告诉记者,城区与日俱增的宠物狗随处大小便严重影响了环卫工人的工作。但目前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未对犬类随意大小便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致使执法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此外,执法部门取证也十分艰难,同时还必须找到该犬只的主人才能进行罚款,执法监督很难进行。要从根本上维护环境整洁,需要社会的共同监督以及养犬人提高自己对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市畜牧局:为了您与市民的健康,请自觉为狗免疫
市畜牧局兽医科的温科长说,近年来,市民的防疫意识有所增强,有不少人会询问为宠物注射疫苗的情况,但为狗做免疫证的却少之又少,未免疫的狗可能携带狂犬病病毒,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病,人一旦感染狂犬病,死亡率是100%。因此,养狗的市民为了自己和周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一定要每年定期到畜牧部门为自己的爱犬注射狂犬疫苗,这样可以大幅度降低感染狂犬病的可能性。
据了解,近期市畜牧部门正在规范养狗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和免疫力度,对梅州市区、梅江区 、梅县的私人狗只进行调查登记,动员狗主人到畜牧部门为狗注射狂犬病疫苗。
市疾控中心:一旦被狗咬伤,应该及时就医
市疾控中心流行病防治科杨科长说,不少群众没有意识到狂犬病的危害,缺乏狂犬病防治知识,认为家养犬不会感染狂犬病毒,所养的犬只不免疫,甚至被犬咬伤也不作相应处理,这是非常危险的。据介绍,目前对狂犬病主要还是以预防为主。建议广大市民一旦被狗咬伤,首先是马上使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伤口,连续冲上20至30分钟,这样可使发病概率下降30%;其次是及时注射疫苗。狂犬病毒在伤口处停留时间约为12小时,所以被犬咬伤后,应于4小时内注射疫苗,越早越好,一般注射5次,这样又能降低30%的风险;伤口深者,要联合注射狂犬病人用球蛋白。注射疫苗后,为保证免疫效果,一定要注意不要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以及从事剧烈运动和劳动。
(本报记者 何碧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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