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宠物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04|回复: 0

黑龙江省新犬类管理规定发布:市民可放心养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17 10: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1月16日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近日发布的《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只取消了原规定中“犬类准养证”和“家犬免疫证”两项行政许可,对原规定中的其他内容并未做修改,市民可以放心养狗。  1月12日,省城某报刊发了一篇题为《无证狗一律捕杀》的文章,文章中提出,新《规定》对“犬必须实行拴养、犬伤人要全额赔偿、集市活犬交易被禁”等情况进行了新的规定和说明。文章见报后,引起了市民尤其是养狗者的疑虑和恐慌。为澄清事实,省政府法制办特别提出,新《规定》只取消了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条款,对其他内容并未修改,也不会出现大面积捕杀的情况。据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只要市民对家犬进行狂犬疫苗注射,并给家犬佩带犬牌,就可放心养狗。
  据悉,1987年我省制订了《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但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等原因,城镇养狗者日益增多,原有的规章有关管理内容已经不适应新形式需要。针对我省哈、齐、牡、佳等一些大城市,以及一些中小城市养犬数量不断增长的现状,省政府法制办将会同省公安厅、省畜牧局等部门联合进行深入调研,充分掌握我省群众养犬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后,再对原有规定作全面、系统的修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宠物论坛

GMT+8, 2025-2-5 09:54 , Processed in 0.01186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中国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