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宠物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615|回复: 0

海口拟借鉴北京等地养犬经验,立法消除"狗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16 19: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与海口养狗市民紧密相关的《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将被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列入2007年立法计划,这是记者近日从海口市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海口立法规范养狗意在消除狗患。2006年我国狂犬病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截至2006年10月底,全国21个省份有狂犬病发病报告,累计报告病例2593例,死亡人数居法定报告传染病第一位。海南省的狂犬病疫情也呈上升趋势,截至11月底,累计报告狂犬病7例,死亡7例,与2005年相比,发病数增加75%。海口市目前大约有宠物狗和大型犬5万只,都没有办理过《准养证》,而且海口市目前也没有办理犬类《准养证》的机构。
  借鉴北京、广州等城市规范养犬的经验,结合本地情况,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和该市公安部门拟订了《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凡养犬须有养犬登记证、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定期检疫、注射疫苗;如果养大型犬和烈性犬,须拴养或圈养;不得携犬出入商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同时规定,市区禁止养犬和饲养家禽家畜;因科研、教学或者其他特殊部门需要饲养动物的,必须经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批准。违反者,责令限期处理;逾期未处理的,予以没收并按每只家禽家畜每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政府拟于2007年4月将条例提交给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检察日报/李轩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宠物论坛

GMT+8, 2025-2-5 12:53 , Processed in 0.01095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中国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