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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查狗 现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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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9 18: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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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8日至10月31日,长春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决定开展集中整治养犬专项行动,对无证犬、犬证未年检、公共场所遛狗、犬吠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查。昨日清晨,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先期展开了行动,仅昨日一上午,执法人员在长春市各城区共抓获各种违规犬40条 。  
       昨日6时40分许,西中华路上一只哈士奇犬进入执法人员视线。“这是我姑娘家的狗,我临时给养几天,有狗证!”狗的女主人还挺硬气,她说上街买菜领着狗出来遛遛。“长春市区内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像哈士奇就在禁养之列,这种狗我们根本不给办犬证!”执法民警的话让该女子无语,狗被暂扣。
  7时许,伊通河边,一女子牵着4条蝴蝶犬迎着执法人员的车就走了过来,近前才发现“不对头”,立即蹲下用手把狗护住。该女子立即拿出手机给家人打电话,“你快带钱过来,快点来呀!咱家狗没证呀!”女子电话催促着家人。7时30分许,伊通河长春大桥附近,执法人员又遇到了一个遛狗的男子,他的狗确实有证,不过没带在身上,只好给家人打电话让家人送来。
  8时许,荣光桥附近。河边散步的老者身边围着多条小狗,“我有犬证,等我给你拿。”老人的确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犬证。“这3条小狗才两个多月,还用办理犬证吗?”老人说。后听了执法人员的解释,老人只好把另外三条没“户口”的犬送上了警车。
  长春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杜国清介绍,根据规定,长春市建城区内禁止饲养身高35厘米以上的犬只,如有 违反者,民警将按规定没收犬只,并对犬主进行罚款。对于符合饲养规定的小型犬,犬主也必须根据要求先办理犬证,然后在饲养,而且每年 还要进行犬证年检。对于未办理犬证和没给犬证按时年检的小型犬,发现后也将予以没收处理。
  杜副支队长表示,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除了对以上两种违规养犬行为进行行为严查、严管外,对于一户养多犬;无主犬;带犬进入公园 、绿地、商店等公共场所;未束犬链遛狗;犬吠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等行为也将进行严查。有关规定市民可拨打咨询和举报电话:85288208。
发表于 2009-4-9 19: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Smilies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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