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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除了失去生命,你能得到什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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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5 23: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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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杀  名人  社会  青少年  预防  
专家呼吁:媒体要减少对名人自杀事件的炒作
  今年9月10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共同确定的第一个"世界预防自杀日"。中国精神医学专家10日呼吁:媒体要减少对名人自杀事件的炒作,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国际心身医学会亚洲学会理事、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委员李振涛教授说,从自杀的社会心理因素分析,模仿型自杀是其中重要的一类,特别是16岁至23岁的青少年,情感不稳定,往往会由于盲目崇拜"偶像"而产生模仿自杀的意向甚至行为。

  来自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调查显示,自杀已经居我国青少年人群死亡原因的首位。李振涛说,一些名人自杀后,经常能见到青少年模仿自杀的报告,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名为《精神神经疾病和社会心理障碍的初级预防》的报告中,专门有一章谈到"自杀"问题。世界卫生组织在预防自杀的建议中提到:"媒体要淡化自杀报道"。

  李振涛说,从自杀的人群分析,自杀的危险人群突出集中在"U"字型的两端:也就是说经济、文化、社会地位偏低的人,与经济、文化、社会地位偏高的人,同属自杀的危险人群。因此,名人自杀事件正合于这样的分析。

  李振涛说,16岁至23岁的青少年正处于心理学分期中的"青春期后"和"假成人期"阶段,在世界各国都属于预防自杀的重点人群。媒体和社会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减少对名人自杀事件的炒作,更不要"绘声绘色"地描写自杀经过,为预防自杀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每年9月10日关于世界预防自杀节日的由来历
  2003年9月10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自杀预防协会共同确定的全球第一个"预防自杀日".
  有数据表明,自杀已成为我国人群第5位死因,是15~34岁的年轻人群的第一大死因.据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统计,我国每年有28.7万人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每两分钟就有一人自杀,8人自杀未遂.
  从全球范围来看,自杀在众多死因排序中高居第13位.据WHO的统计数字,2000年全球约100万人自杀死亡,自杀未遂者则为此数字的10至20倍.这意味着平均每40秒就有一人自杀身亡、每3秒就有一人企图自杀.自杀,已从个人行为演变成威胁人类发展的一大隐患.其中,男性自杀率最高的国家有:立陶宛、俄罗斯联邦、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等(标准:年自杀率>60/10万);女性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为:斯里兰卡、中国、匈牙利和爱沙尼亚等(标准:年自杀率>14/10万);部分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自杀率却非常低:年自杀率<1/10万,如秘鲁、埃及等.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每年自杀发生率每10万人中少于10人的,为低自杀率国家,每10万人中高于20人的,为高自杀率国家.李振涛说,在1993年以前的统计中,中国属于低自杀率国家.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卫生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高层精神卫生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报告,中国的自杀率为每10万人中22.2人,中国已经成为高自杀率国家.
  生命的权利只有一次,是什么原因导致施行自杀者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对待生命?答案是复杂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爱,是让自杀者悬崖勒马的一剂良方. 
  自杀的特点
  根据专家对中国自杀者进行心理解剖分析,发现中国自杀者有以下特点:农村自杀率明显高于城市,女性多于男性;五成八的自杀者为服用农药或鼠药,七成五的死者家中存放有上述毒药,六成二的自杀者曾寻求医疗帮助;两成七的自杀死亡者曾有自杀未遂史,其亲朋好友中四成七曾出现过自杀行为;六成三的自杀死亡者曾患有各种精神疾病,但接受过精神科医生诊治的不到一成.  
  专家认为,至少有3种人群在我国现阶段值得引起自杀预防的重视.一是老年人.老年人自杀在中国自杀人群中居前4位,人步入老年后,往往贫、病、孤独接踵而至,再加上老年人脑部的变化,很容易产生轻生念头.二是青少年.调查表明,自杀已经成为我国青少年人群的首位死因.在青春期后期和假成人期,他们的情感往往起伏较大,心理素质不高,有可能诱发自杀.三是经济条件、社会角色急剧下降的阶层.报告显示,目前一些"白领"和高级"蓝领"的自杀意向和自杀企图在升高,很值得社会关注.
  "抑郁症是自杀的头号杀手",在自杀人群中,有近8成的人患有抑郁症.
  另外,自杀造成的"后遗症"亦不容忽视,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估计,一个人自杀平均会使六个家人和朋友的生活深受影响.据此测算,中国每年大约有一百五十万人承受着因家人或亲友自杀死亡所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其中大约有十三点五万名小于十七岁的孩子经历过父亲或母亲死于自杀的悲剧.专家认为,这种严重的心理影响会持续十余年,甚至会持续影响他们的后半生.
  有关自杀的误解
  对于自杀,普遍存在着大量的误解,事实上有时会被一些假象弄得混淆不清.有关自杀的误解如下:
  一、与可能自杀的人讨论自杀将诱导其自杀
    事实上一般应该和可能自杀的人讨论自杀.与一个想自杀的人讨论自杀将可能使其产生相信的感觉,能够帮助他们正确处理一些重大问题,并缓解他们的压力,愿意花时间重新获得控制.
  二、威胁别人说要自杀的人不会真正自杀
    事实上大量的自杀身亡者曾经威胁过别人或者对他人公开过自己的想法.   
  三、自杀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
    事实上从自杀者的角度看,几乎所有采取自杀行动的人都有充足的理由.
  四、自杀者有精神疾病
    事实上仅有小部分自杀未遂者或自杀成功者患有精神疾病.他们大多数人是处于严重的抑郁、孤独、绝望、无助、被虐待、受打击、深深的失望、失恋或者别的情感状态的正常人.
  五、想要自杀的人是真的想死
    事实上很多人并不想死,他们只是想要逃离那个令人无法忍受的境遇,大部分曾经想过要自杀的人现在都很高兴他们还活着.他们说当时他们并不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他们只是想终止自己的痛苦.
  六、自杀发生在家族中,具有一定的遗传倾向
    事实上自杀倾向没有遗传性,它是习得的或者是情境性的.
  七、想过一次自杀,就会总是想自杀
    事实上大部分人只是在他一生中的某个时候产生自杀企图,在这段时间里,他们要么克服这种想法,要么寻求帮助,要么死亡.如果他们自己能够从短时的威胁中恢复过来,学会适应与控制,就会使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
  八、一个人自杀未遂后,自杀威胁可能结束
    事实上自杀最危险的时候可能是情绪高涨时期,当想自杀的人严重抑郁后变得情绪活跃起来的时候.一个危险的迹象是在抑郁或者自杀未遂后出现"欣然"期.
  九、一个想自杀的人开始表现慷慨并和他人分享个人财产,表明这个人有好转和恢复的迹象
    事实上大多数想自杀者在情绪好转后,才有精力开始作出一定的计划,安排他们的财产.这种个人财产的安排有时类似于最后愿望与遗嘱.
  十、自杀总是一种冲动行为
    事实上有些自杀是冲动行为,另一些则是在仔细考虑之后才实行的   
  防止自杀的前提是防止绝望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生来就不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既是幸福的前提,也是创造幸福的源泉;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恐惧死亡,因为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人类为什么会自杀?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有一个经典的论述:"当一个人对生存的恐惧大于对死亡的恐惧时,他就会选择自杀."那么什么是最大的生存恐惧呢?很简单,就是绝望,就是一个人对现状或未来彻底失去生存勇气的绝望.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社会要想防止自杀,首先要防止产生绝望的土壤.
  有一些绝望基本与社会或他人无关,比如某人患了人类目前无能为力的疾病后对生活失去了勇气.这好像是他一个人的事,但我们也不能让他因此而自杀,因为他的一死了之,会把长久的遗憾和疼痛留给活着的人.我们应该帮助他战胜病魔,应该给他以关怀,应该尽力为他减轻痛苦,让他用自然的方法走完人生之路.
  有一些绝望既与个人有关,也与社会有关.比如恋爱、婚姻失败,经营破产,上当受骗等,这些人往往会选择自杀.怎样减轻他们的绝望感呢?我想,对于个人的责任,我们可开导他们擦干眼泪向前看,对于社会的责任,我们要通过法律、道德等多方因素改善生存环境,让生活更加理智、和谐,让市场竞争更加公平,让社会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让奸诈者越来越少.
  有一些绝望主要是社会或他人造成的,如前不久陕西旬阳县三农民因乡派工作组的粗暴行为而自杀,如某市因强制拆迁导致居民翁彪自杀.这样的绝望更要从源头上彻底避免,因为这种绝望导致的自杀,有些时候是以失去理性、报复责任人甚至滥杀无辜的形式实现的,给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在这个方面,社会应做的事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是,要让每一个公民都有这样一个信念或经验:社会虽不能完全避免不公,但政府是廉洁的,法院是完全值得信赖的,即使是法律本身有问题,只要通过自己依法上诉和呼吁,也会得到纠正,自己总有一天会讨回公道!
  除了这些,社会还应建立有效的绝望心理防范机制,如全民普及防范这方面的知识、设立个人心理危机咨询电话、建立自杀行为快速干预和抢救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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