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宠物猫-pet86宠物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44|回复: 2

最新规定:41种烈犬禁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3-18 22: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从今年开始,残障人士使用的导盲犬、服务犬将可不再受“重点限养区不得豢养体高超过35厘米犬”的限制。在昨天(10/4)的限养宣传活动中,警方披露了部分新限养规定中的部分细则,完整的规定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同时,10月15日全市将开始养犬登记工作。

  昨天警方在全市设置了91处宣传点宣传《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要求,2002年办理了养犬登记、注册的单位和个人,须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养犬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养犬年检手续、缴纳管理服务费,并领取新的养犬登记证。而在今年10月15日前办理了养犬登记注册的单位和个人,须持原《养犬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新规定中,今年重点管理区养犬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为1000元,之后每年为500元。

  据悉,新的细则中规定了41种禁止豢养的烈性、攻击性犬。《规定》要求,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符合规定的犬,而在购买犬时应选择那些在一年内没发生过狂犬病,狂犬疫苗接种期在1年以内的动物饲养场。

  残障人士使用的导盲犬、服务犬将可不再受“重点限养区不得豢养体高超过35厘米犬”的限制。

  今天上午宣传限养

  10月15日办理养犬登记 11月1日办理年检

  本报2003年10月4日讯(记者邱伟)记者从今天上午开展的限养宣传活动中获悉,北京市的养犬登记工作将从10月15日开始,年检工作将从11月1日开始。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要求,在2002年办理了养犬登记、注册手续的单位和个人,须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养犬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养犬年检手续,缴纳管理服务费,领取新的养犬登记证。在今年10月15日前办理了养犬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须持原《养犬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据介绍,今年重点管理区养犬第一年登记的管理服务费由5000元下调至1000元,之后每年年检的管理服务费由2000元下调至500元。

  新规定明确残障人士用于导盲和生活辅助的犬不受35厘米的体高限制,但禁止饲养烈性、攻击性强的犬种。(北京晚报)

   链接: 

  下列品种的犬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所有种类的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伯恩山犬、罗威纳犬、萨摩犬、拳师犬、上佐犬、波音达猎犬、意大利布拉可犬、威斯拉犬、威玛烈犬、雪达犬、阿富汗烈犬、猎狐犬、寻血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沙克犬、灵缇、苏俄牧羊犬、巴仙吉犬、澳洲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法兰德斯牧羊犬、长须牧羊犬、苏格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古典英国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狗、荷兰毛狮犬、秋田犬、纽芬兰犬、雪橇犬、贝林登梗、伯德梗、牛头梗、凯利蓝梗等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
发表于 2008-3-18 22: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病啊,都是些好狗狗!还好上海松狮可以报户口的.
发表于 2008-3-19 09: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小型犬最难防,那老汉不就是叫小狗给吓死的吗:Smilies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电话:13976351999    站长联系QQ:713767   
站长微信:13976351999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pet86.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pet86宠物论坛

GMT+8, 2025-1-15 07:35 , Processed in 0.01093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海南犬业协会

© 2001-2020 pet86宠物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