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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00: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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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欺骗消费者?偷税漏税?谁主持公道?
是不是欺骗消费者?偷税漏税?谁主持公道?
尊敬的狗爸玛丽903 ,尊敬的天府早报领导,尊敬的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及12315领导,各位消费者,您们好,请您们在百忙之中来关心和呼吁下,将不胜感激!我于2008-1-6下午专程开汽车到成都市青羊宫望仙场街3号附9号“东东宠物用品店”花1050.00元购松狮犬幼犬一只,该点老板喻萍告之幼犬身体状态非常好,无病,并承喏有问题找她们(实际上该犬是第三条,去年购得一条三天就死了,今年1.3日又在该处购一条,三天后发现有问题就找她们换成为现在的松狮犬)。当时并没出具发票和收据,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请您们严查!但是,我们在当天晚上就发现该犬有拉稀的状态,而且持续多日出现严重的拉稀状态,次日就多次打电话联系店主喻萍却说没有什么问题(喻萍的联系电话是81876652,我可以提供与她通话的详单),她告之是正常的,吃点泻痢停就没有什么事了。于是这段时间就成为我们最痛苦和最繁忙的,不间断的到宠物医院,用去我们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严重地影响了我家庭生活。该幼犬于16日12点30分不治死亡,再多次联系店主喻萍却不愈理睬,态度恶劣,甚至到现在电话也不愿意接,不得已我们要求乐山市黄氏宠物医院(系四川农业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对该松狮犬进行尸检,检验结果附后,如果需要相关的原件和照片,我可以想法发给您们。为了伸张正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税收的严肃性,打击非法经营和偷税漏税违法行为,请您们一定要为一个为我们主持公道!此问题我已经多次在四川省12315电话上反映,可是她们却告诉我,一会叫我到宠物协会投诉,一会要找医院开出买狗日期前小狗的体检证明,一会要要我出具发票或者收据,请问这合理吗?作为一个不是专业的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他怎么有知道狗有潜伏的病因?怎么可能在买东西之前去带小狗体检?难道她们所出售的小狗都有医院的体检证明?证明小狗的身体合格?又怎么知道买小动物也需要发票或者收据?即使是一个商品也有三包期,何况是一条有生命的小狗!我在她们“东东宠物用品店”即没有看见明显的工商和税务执照,并且她们拒绝向我出具正式的发票或者收据,难道这些在中国法制逐渐完善的今天,在我们美丽的天府之国——成都就可以发生这些行为吗?难道现在有医院的尸检证明还不够吗?我相信自有公道,如果您们不处理此事,我将继续投诉相关的单位、网络及新闻媒体,捍卫我合法的消费权益! 我QQ号:150339492
附:松狮犬死亡报告
品种:松狮犬 CHOW CHOW
畜别:公犬
年龄:幼犬(50-60天)
犬名:哈瑞
主要症状表现:主人叙述2008年1月6日下午在成都购得一只松狮犬,当天晚上就发现狗有严重的拉稀状,于7日上午到我处治疗,暂时有所缓解,1月15日又到我院,还是严重的拉稀状,经过治疗又有所缓解,2008年1月16日上午8点三十分到又我处就医,经我院会诊:该犬体温41.8度,食欲废绝,精神萎缩,伴有呕吐,拉大便成黄色的稀稠状,伴有恶臭;大便有失禁感。经过我院抢救治疗无效于当天12点30分死亡,应主人之要求对该松狮犬进行尸检,结果如下:
该犬死亡时,口腔出血,尸体极度脱水,后体已经被粪便污染,肛门明显红肿感。解剖见肠系膜淋巴结肿大出血;胃、肠鼓气,胃内有大量积液,胃壁及十二指肠处有淤血和点状出血;盲肠弥散性点状出血,有大量气体淤积。肝脏广泛性点状出血;脾脏淤血及点状梗死灶。肾脏淤血,有小点样坏死灶。小肠膜脱落,内有大量恶臭状黄色稀粪,小肠内壁明显可见星状出血点。膀胱壁明显可见弥散性出血点。
综上所述,为较长时期消化系统病变,从而造成该犬的直接死亡。
黄氏宠物医院(章)
兽医师(签字):
2008-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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